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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 F家庭

2023-02-03 21:42 作者:宇文红星  | 我要投稿

家庭(family)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依然支配着马克思主义的家庭观。恩格斯论证说,资产阶级家庭是建立在丈夫与妻子之间的不平等的物质基础之上的,后者生育财产的合法继承人以换取膳宿。他把这种关系看作是一种卖淫,并把这种以实利为基础的资产阶级婚姻同只有在无产阶级中才能发展起来的“真正的性爱”进行了比较;在无产阶级那里,由于雇佣劳动,丈夫和妻子都获得了受剥削的平等地位。   这一分析虽然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都易于受到批评,但它依然是对家庭所作的唯一的唯物主义的说明,而且在试图解释不同阶级所特有的不同家庭形式方面有相当大的贡献。但是,恩格斯的阐述是以尚有疑问的路·亨·摩尔根的进化的人类学为基础的,把无产阶级家庭中明显的男人统治轻描淡写地说成说“残余”,而且没有考虑家庭分工及压在妇女身上的重担;妇女除了照顾孩子和料理家务外,还要从事“额外的”雇佣劳动。   尽管有这些批评,但正如莫利纽克斯(见“参考书目”1所认为的,恩格斯考察的主要之点已成为马克思列宁主义传统的官方家庭政策的基础。苏联就可以作为这种政策的典型。一方面强调妇女投身于生产性的社会劳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提供照顾儿童的设施,官方的意识形态则宣扬“劳动母亲”的地位。列宁本人就竭力主张实行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但正如女权运动评论家(参看

女权运动

条目)所指出的,对这种社会化的理解,从未把男人也包括在从事家务劳动的行列之内。在这方面,古巴的家庭法典体现了社会主义家庭改革的唯一进展,它责成丈夫与妻子一起平等地从事家务劳动和照顾儿童。   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在恩格斯所提出的观点之外再独立地对家庭进行什么分析,而且事实上表明,他本人的家庭观是自然主义的和非批判的。比如,马克思在论述工资和劳动力的再生产时,往往暗示工人是男性,妇女和儿童只不过是替代劳力和廉价竞争的威胁性的因素,马克思并没有对他的这种假定提出任何辩解。   在作为一个整体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家庭是一个长期有争议的主题。《共产党宣言》提出“消灭家庭”,但这种号召已逐渐变成为消灭资产阶级家庭而支持无产阶级家庭即社会主义家庭的方案,它已经远不是那么咄咄逼人了。这样一种“社会主义家庭“往往是以假定的异性爱的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远没有达到以一般激进思想批判家庭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关于家庭的思想,比起空想社会主义者、自由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的立场来,往往并不那么具有毫不妥协的批判性。   20世纪的马克思主义的家庭分析在法兰克福学派的认识中达到了自己的高度,家庭被看作是一种社会的机构和意识形态,尽管其一切现象的特征具有私人性。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辩论常常转而涉及这样一些流行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家庭是已被国家“接管”了,还是处于“衰落”的过程中。   最近的马克思主义的家庭分析集中于两个领域。一是对不同的家庭形式作历史的解释。许多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都同意这样的说法,即今天西方占统治地位的家庭形式具有19世纪的作为一个阶级的资产阶级的的特色;而这一认识已使家庭形式随着历史的变化而按照阶级、种族集团等等有了更为明细的分类。另一种分析的主要兴趣,在于用精神分析的含义去解释家庭——当然这种探讨在马克思主义内部尚有争论。   分析家庭碰到的最基本的问题,是家庭的定义。家庭一词历史上的两个明显的含义——(1)亲属关系的安排和(2)家务劳动的组织——业已趋向于合为一个概念,即生活在一起的亲人。然而,必须承认,意识形态对家庭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上述形式上的定义。                 (MB)

参考书目

① 马克辛·莫利纽克斯:《新与旧的社会主义社会——争取妇女解放的进步》,1981年英文版。 ② 马克·波斯特:《家庭的批判理论》,1978年英文版。 ③ 丹尼斯·赖利:《家庭的左翼批判》,载《社会中的妇女》,剑桥妇女研究小组编,1981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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