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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作品《攻壳机动队》的法律思考 ——以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可能性为例

2021-12-29 10:18 作者:CDLHanYu  | 我要投稿
  • 前言:作品简述

本阅读报告中,“独立综合体”是S.A.C.的翻译,而S.A.C.是漫画《攻壳机动队》中的系列作品之一,在讨论何谓“独立综合体”之前,正标题“攻壳机动队”与副标题“独立综合体“”的关系是首先需要了解的问题。

1. 作品名称的源流

(1)正标题的解读:Ghost in the shell

对于ghost in the shell 的翻译“攻壳机动队”是官方的日文名,中文翻译时完全没有任何改动,个人认为,这个翻译不能体现作者原意,以下为方便理解,仍然将本作品称为“《攻壳机动队》”。选用该名字的原因有二:

①向著作THE GHOST IN THE MACHINE致敬,另外,the ghost in the machine借用的是英国哲学家GIBERT RYLE在THE CONCEPT OF MIND所创作的词汇,哲学家赖尔用这个词汇批判了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

②单词“GHOST”在作品中的含义是“灵魂”,而单词“SHELL”在作品中的含义是“躯体”(注意,非肉体),对于灵魂与肉体的关系的探讨贯穿在攻壳机动队的系列作品当中,“ghost”与“shell”的关系是整个系列探索与回答的问题,因此取名ghost in the shell。

(2)副标题的解读:stand alone complex

本人解读的作品是攻壳机动队系列的其中一部“S.A.C.”全称stand alone complex(以下简称该作品即该名词为S.A.C.),为方便理解,有必要对这个单词进行翻译。对于这个单词,原作中仅仅出现了英文原文,没有官方的日文翻译,个人对于stand alone complex的中文翻译为“独立综合体”,从单词解释的角度,这样翻译有如下理由:

①stand alone在原作中有不受到他人影响,独立的意思。

②complex在原作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有“同步化”、“复合”的含义,如果要翻译的话,

③S.A.C.是以主体视角为内涵的概念,换言之,虽然没有“人”或者“主体”的词汇出现在原文中,也应当在翻译中体现。

综上,对S.A.C.的翻译有“独立结构复合体”、“独立杂合体”、“个别综合体”等等翻译,而本读书报告中,选择的翻译则是:“独立综合体”,那么何为独立综合体以及独立综合体的现实对应问题,是下文需要解读的内容。

2. 剧情梗概:

在未来,发生了第三以及第四次世界大战,世界局势与社会生活在核战争的阴霾下发生了剧变,主角作为日本情报部门,即特种部队“攻壳机动队”的一员破获“笑脸男”案件的故事,而破获的重中之重在于名为S. A. C.的理论。

3. 新闻一则:14名独立候选人迫于压力宣布停止参选行动

在观看《攻壳机动队》以后,笔者关注到了许多现实事件与动画之间的联系,以下仅举一例,用作引入。

北京14名宣布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区县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民11月1日宣布:在压力和恐惧下,考虑到自身自由与生命安全,决定停止参选行动。这次独立参选尝试只持续了半个月。

从事件成因角度看,14名独立候选人的最大特征就是他们与“709事件”的关联。他们为什么选择成为“独立候选人”?“709”事件与中国法治之间的关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要这样对待“709”事件的相关人员?这一系列的问题是没有公开的答复的,真正的答案也许并不存在于当下。

在本次事件中,笔者关注的两个重要的特征在于:①尽管官方很短时间内就“封杀”了有关的信息,但笔者仍然在众多社交活动中接触到相关事件的只言片语,换言之,信息通信技术的发达使得完全封禁某种信息似乎是不可能的;②尽管他们不是亲友、同事,相互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往来,甚至受到“打压”,但14个“候选人”仍然联系、团结到了一起,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们聚集到了一起,似乎值得思考,换言之,他们看似“误打误撞”的行为正是社会学所关注的一个重点现象“我们为什么在这里”的体现。这两个问题,在《攻壳机动队:S.A.C.》中都有深入地探讨。

所有以下的内容,都是为了解读攻壳机动队中出现的第一句话:“即使各种网络展现在眼前,想让化为光与电子的意识朝向同一目标,但这个时代信息化的程度,仍然无法使‘个人’统一为复合的‘个体’。”(以下简称“第一句话”)。

信息时代下的综合体

1. 综合体的定义

上面提及,S.A.C.的翻译是“独立综合体”,那么什么是综合体?原著中并没有这个词汇,个人理解,上文“第一句话”中的“复合的‘个体’”即为综合体,本作品当中,综合体是一种描述现实的词汇,是一种多种多样的复杂现象所交织形成的现实,而相对应的,人就是一个“综合体”。

2. 综合体的形成方式之一:信息同步

塑造一个人的个性的方式有很多,而在作品当中,一个人的个性塑造和信息同步是息息相关的,这离不开作品的背景。《攻壳机动队》的世界中,有两项科技是极其发达的背景性科技,第一“脑机接口”,即电子计算机与大脑结合的科技,这使得信息传达及其便利;第二,机械义体,人的器官可以完全被机器零件所替代,这使得肉体的极限被不断突破。在作品描述的世界中,得益于信息化程度,个人在这个时代得以被各种各样的极端权力(如算法权威)所“同化”:信息传输和科技进步使得人们在思想上可以被网络信息同化,肉体上可以被机械义肢所同化。作品中,许多个体如塔奇克马,在不自知塔奇克马的情况下如同乔治奥威尔《1984》下的人们一样麻木,又如《第二性》中引申的女人以“他者”的概念被以偏概全地下定义,总而言之,这些自古以来就有的,将人的主体性所取消的现象在信息化程度无穷无尽的未来被无限放大。

这样形成的综合体,也许可以叫“同化综合体”、“同步综合体”、“统一综合体”云云。

个人认为,“赛博朋克”中的“赛博”意味着利用高科技的极端集中的权力,换言之,“技术权力”在《攻壳机动队》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这就是《攻壳机动队》,也是几乎所有赛博朋克作品中“赛博(cyber)”一词背后的真正含义。

赛博朋克作品与现实生活对照之下,作品的魅力由此而生,如果我们反问:现实世界难道不是赛博世界?:社会中的无良媒介在大量生产垃圾信息;错失恐惧症让我们还在不断的主动接收大量无效信息;我们的大脑一直忙于接收并简单的处理这些信息。那么在海量信息的冲击下,我们是否还能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这就是攻壳机动队抛出的问题,而攻壳机动队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独立综合体”。

3. 综合体的形成方式之二:独立事件的共同创造

(1)独立综合体的形成过程

对于保持独立性的问题,有《攻壳机动队》的读者是产生过质疑的,“个体居于群体处于社会,受保留自我与形成自我意识所必须的社会交流之间的矛盾,以及情报来源对个体知识和思维两个层面影响的不纯粹性等多种因素的作用,潜意识在信息重合化的同时能否坚持剥离,甚至某些时候自我意识独立程度在表层趋同的情况下是否还具有被讨论的意义都不得而知。”

而对于人们“保持独立性,并形成独立综合体”的过程,与其讨论抽象的定义或内涵,不如关注作品当中所谓“独立综合体”的特点。从特点着手去理解该概念的存在合理性,由于《攻壳机动队》原作晦涩,以下举出三个现实例子,分别体现群众在“信息同化”下的独立性。

①独立综合体是传播性很强的社会现象

知名社交媒体B站上有一个视频,名为“【猛男版】新宝岛”,个人认为,该视频的传播性是很强的,从该视频的播放量上涨速度就可以看出来,改视频播放量破亿的时间是2021年7月5日,而目前(2021年12月28日)该视频的播放量是1.2亿,5个月获得2000万播放量,可见该视频红得一摊糊涂,而且仍然势不可挡,就笔者而言,一旦开始播放该视频的背景音乐,同学都都知道视频的内容。

但这个视频火爆的背后却有令人不解之处,这个视频究竟为什么火爆?其“走红”的模式是否可以复制?

②独立综合体产生有不可复制的偶然性

《【猛男版】新宝岛》的大范围传播背后的原因肯定是有其研究价值的,但个人认为,目前而言,这背后的规律是不可捉摸的,因为连流量视频中的主角还有发布者都不能够想明白和复制这些流量视频背后的流量密码。

就此视频“走红”的表象而言,使其走红的内容有二。其中之一是背景音乐“新宝岛”,《新宝岛》绝对称不上是“好曲子”,其演唱成员也并非国际极其知名的歌手,甚至在乐队公司国内没有将其宣传得人尽皆知,但该曲目的MV在B站却不断涌现,基于该MV所制作的改编作品(演绎作品)在B站也层出不穷。其中之二是“猛男”的舞蹈,该舞蹈系舞蹈团队IconX业余时间拍摄的一段视频,原视频当中的背景音乐系IconX舞团的另一歌曲,该舞团与上述乐团一样,在本身并非国际知名艺人的同时没有在中国地区很好的宣传。但无论如何,在B站一位同样不知名的用户转载后,该作品现在在B站成为了播放量最高的视频。

在该视频在偶然“走红”背后,正如上所言,流量视频中的主角还有发布者都不能够想明白和复制这些流量视频背后的流量密码,视频中的舞团和乐团再不能主动制作出类似热度的食品,而B站也再没有类似得视频出现,可以说,其产生有不可复制的偶然性,正如《攻壳机动队》当中的独立综合体:“笑脸男”。

而在作为独立综合体《【猛男版】新宝岛》的爆火背后,又有一段围绕背景音乐开展的版权战争。《新宝岛》是一首歌曲,由于其MV在一段时期内并没有正式地(著作权意义上的)引入中国,因此在中国的网络社交媒体上转载《新宝岛》的MV是违法的,社交媒体如B站需要依法及时删除有关内容。然而,在歌曲《新宝岛》爆火B站的那段时期,无论B站如何删除相关视频,总会有同一个MV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这又是为什么呢?

③独立综合体的存在有其不可控制性

上面提及,《【猛男版】新宝岛》为例的独立综合体是难以被消灭或控制的,这可以说是前两个特点导致的必然特征:由于其产生的规律本身就具有偶然性,对其从根本上把握,规制特别麻烦;由于其传播性强,尤其在《攻壳机动队》的世界观中,得益于信息通信技术的发达,其影响力更是巨大的。在动画中,“笑脸男”甚至如乔治奥威尔中的“老大哥”一般无处不在,但值得玩味的事情是“笑脸男”的存在是不受控的,而“老大哥”确实刻意营造的。

对个人而言,这不仅仅另本人迷惑,更令本人大受震撼,一方面,这样的现象激发了本人的好奇心,不禁进一步追问其中渊源,另一方面,本人在B站流量视频的基础上又想向现实发问:“大数据时代,我们的世界何以至此”。

(2)独立综合体的概念

通过对上述三个例子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独立综合体的特别之处,或许可以基于此对其下一个定义:无法控制其传播的社会现象。

什么是独立综合体?原作中也没有给出自己的答案。

“独立综合体”是对人固有的独立本质的回答,尽管S.A.C.中没有回答“独立综合体”,人保持自身独立性的根源(力量源泉)似乎在台词中隐含为“好奇心”。按照“好奇心”的猜测去描述“独立综合体”的话,我们可以认为,“独立综合体(stand alone complex)是众多拥有好奇心的人们不约而同塑造的社会形象或社会现象。”

(3)独立综合体的存在意义

①独立综合体的消极含义

前面提及“赛博”的象征含义是高科技下的极端权威,而结合对独立综合体的分析,个人想指出的是无法控制的独立综合体对压迫体制的“反叛”,就是“赛博朋克”中的“朋克(punk)”的含义,这也是所有赛博朋克所集中表达的思想,或许其他的思想,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等可以解释类似的社会现象,但不可否认的是“赛博朋克”将这一思想借以科幻的框架表达地淋漓尽致。

《攻壳机动队》和许多经典作品的警示有相同之处:我们要警惕大量的群体失去自我,大规模的主体性灭失。虽然现在整个社会已经信息泛滥,也有不少邪教等,但还不至于导致大量群体失去自我的程度,但这又是否因为现在我们收集信息的效率并不高?随着新的信息通信技术如电子脑的到来,大脑可以快速高效的接受海量信息,在这些信息的冲击下,我们是否还能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而不被信息所同化,最后丢失掉自我呢?总之,警惕赛博朋克作品中的独立综合体,并非戏言。

②独立综合体所表达的积极含义

即便我们的生活被算法权威所控制,即便我们每个人都在信息同步化的趋势下成为了“同化综合体”,我们还是可以独立思考,并且拥有自我,“制造”独立综合体,这是STAND ALONE COMPLEX,也就是独立综合体的积极含义。个人认为,《攻壳机动队:S.A.C.》所表达的含义之一便是,生命的好奇、表达的欲望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只要一个综合体有好奇的欲望,哪怕是机器人也能拥有“生命”;哪怕身体被奴役,情绪被控制,生命的好奇心也永远不会磨灭。但这样的断言能否再哲学上意义证成,在社会学领域得到解释,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分析。

二、从信息通信技术对法律的影响思考独立综合体

《攻壳机动队》丢给我们的一道难题是:主动融于大众还是真正独立思考,同样,是我们在今后的人生中不断浮现的问题。而随着科技的爆炸式发展和信息传播的加速,其对三观和伦理层面的触探,正日趋成为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从独立综合体的角度而言,如果不重视信息通信技术对法律世界的冲击,那么独立综合体的消极作用在未来的无限放大也并非不可能。以下仅以人工智能为例分析信息通信技术对法律体系冲击的一个方面。

(一)人工智能对于民法主体体系的冲击

对这些财产体系的进一步梳理以后,就可以进一步讨论对数据作为财产的保护方式问题,但在保护的对象上,我们要注意到:民法主体可能会收到人工智能的冲击。

赛博朋克中总是有机器人“以假乱真”,使故事人物分不清机器与肉体,虚拟与现实的清洁,《攻壳机动队》也不例外。“人”的“构成要件”到底是什么?“人”与“人工智能”的区别在哪里?与“人”没有任何外在区别的“机器”是人吗?这是赛博朋克作品,更是《攻壳机动队》中不断提及的一系列问题。

1. 问题提出

近年来,有一系列事件都在引发知识产权届的争议:人工智能究竟能否享有著作权?

要解决这个问题,依据学界通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能否称作作品。个人不打算探讨这一问题,但笔者曾经用wombo.art(可自动作画的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的3幅图画和纯粹人工创作的3幅图画混杂后,并在社交软件上邀请网友对人工创作和机器生成的图画进行辨认,但没有任何一个周围的人能够辨认出来。

其次,要解决的问题是人工智能如何享有权利?或者说,人工智能何以拥有人格?对于该问题,国内外学者都有不少的学说,据本人了解,领域内的经典文献是Lawrence B. Solum著的Legal Personhood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s,国内最先进行相关大规模探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读书会的第12-23期。而比较新颖,有开创性的言论是“有限人格论”。或者你也可以止步于日常生活,把一切深层次的问题交由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思考,这也是你的选择。而无论如何,引发人们的现实思考,对人们的生活带来或多或少的启发,这就是一部好的作品所带来的现实意义。以下因篇幅限制,仅简述“有限人格论”的代表学者孙建伟的“有限人格论”。

3. 人工智能在法律关系的中主体角色设想

“有限人格论”首先承认了人格智能的权利能力,因为人工智能可以独立作出自由的行为和一定程度的行为效果的自治,但,人工智能的权利能力是有限的。人工智能权利能力的有限意味着其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但有限的权利能力是不足应对现实世界中的法律关系的,此时,“有限人格论”便将法人领域的人格穿透(刺破面纱)理论贯穿有限人格论。

就人工智能享有权利的角度而言,人工智能的所得将归于人工智能的开发者(通常是人工智能本身的著作权拥有者)、人工智能的控制者(现行法律上的数据处理者),但不否认人工智能可以创造财富、处分数据的权利。

就人工智能的责任承担而言,人工智能所造成的侵害以及负担大责任同样将归于人工智能的开发者和控制者,而对于人工智能“可控”的“数据”有关责任的又交给人工智能承担。一方面,人工智能的众多责任所有人之间的利益权衡是及其复杂的问题,“有限人格论”以人工智能体为中心开展的利益与风险分配框架为责任所有人的利益角逐提供了合理的制度框架。另一方面,“有限人格论”下对责任人的设置确实直面了许多现实问题,如无人驾驶汽车侵权与人工智能创作问题,为进一步的规则原则和责任形态研究提供的思考路径。

尽管当下法律仍然没有承认“有限人格论”,该理论也远远不是“主流”思想,但个人认为,该学说充分体现了信息时代下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如果与传统法律对比而言,物权法律领域在共有制度中众多的“分割请求权”常被概括为“劝分不劝和”,但对于数据上的众多权利人而言,他们由于数据天然的“共享性”(非排他性)而在接触数据之处就处于某种程度的“共有”上,此时要达成合意所需要考虑的问题却是过去的立法者不愿意面对的问题,令人深思。总之,要应对新时代的如独立综合体一般的流行现象,法律人不得不直面多方利益平衡的局面,深思熟虑。

三、总结:信息时代下的新法律问题需要重视

《攻壳机动队》向读者抛出了众多问题,或者读者也可以止步于日常生活,把一切深层次的问题交由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思考,这也是你的选择。而无论如何,引发人们的现实思考,对人们的生活带来或多或少的启发,这就是一部好的作品所带来的现实意义,《攻壳机动队》在这个意义上完美完成了作品的任务。

在众多赛博朋克作品中,总是会有居于垄断地位的超级企业出现,《攻壳机动队》中也是如此,机械义肢因为涉及国防、安全等因素几乎被几大企业垄断,安装机械义肢的人们也几乎无法回归肉体凡胎。那么,信息科技的发展会对经济领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当垄断数据的巨型企业拥有算法权威的时候,他们是否为受到“路西法效应”的影响滥用自己的权力?谁来监管,怎么管?《攻壳机动队》当中遍布全篇的情绪阉割和义体奴隶是否已经存在于现实社会当中?

以上问题是,因篇幅限制,不再作不严密的探讨。除了数据经济对经济法的冲击以外,还有个人角度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国家角度的信息治理与管理问题、数据对于民法财产权与人身权体系的冲击等等。无论如何,本人想要指出的是,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对于社会尤其是法律的影响是深远而且巨大,但不为众多人知道的。而相关的理论在国际上也才刚刚起步,欧洲方面主要从宪法角度,美国方面主要从合同法角度解释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基础的正当性,国内角度,李爱君、何渊、高富平、马长山、冯子轩、杨延超、张新宝等来自五院四系的各大名家都在这领域深耕已久,可见,众多法律人也意识到了信息通信技术对于法律的重大影响!

回到作品,《攻壳机动队》作为赛博朋克的经典作品,尽管STAND ALONE COMPLEX在本文中没有进行深入探讨,但是作品的精髓,即题目GHOST IN THE SHELL之中所引发的思考已经影响到了现实世界,这样的关联似乎会让许多人感到匪夷所思,本人与他人讲述相关的观点的时候,也感到迷惑甚至丝丝不安:“我们的生活是不是像赛博朋克的世界一样糟糕,但我们却不自知?”

但不论如何,个人有自己对生活发展的期待,有个人的信息时代的愿景,《攻壳机动队》激发了个人对数据法律领域的兴趣,则足以庆幸。进一步了解相关领域,运用学理在众多的独立综合体了解人民在信息时代的真实愿景,把握人民的信息法律需求,已然成为当代法律人不可不关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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