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注册公司相关信息

注册资本
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 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资本可划分为 50,000 股,每股1 美元,此资金是作为公司内部筹资。如增加法定股本按千分之一计算,存档费及手续费另计。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注册地址及秘书
注册开曼公司的注册地址必须在开曼群岛。公司成立不需要有当地的股东及董事,不需要聘请当地的秘书,但必须委任开曼公司或个人(有开曼居留身份)担任注册代理人。

注册需要资料
公司董事及股东的基本资料,包括地址、国籍、护照副印本,并附上在本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正的公证书,中英文对照原件,并由专业人士(例如律师或会计师)或银行出具的介绍信(每位董事都需要一封该种介绍信);公司股东和董事的护照影印件和住址;护照复印本需由律师或会计师核证;住址需附证明,例如水电费单或银行结单;需提供股份分配百分比。
开曼公司注册完成后的文件:
• Subscriber's Resolutions; 发起人决议书
• Resolutions of the First Director; 首任董事决议书
• Resolutions of the Sole Director of the Company; 公司唯一董事决议书
• Share Transfer; 股权转让书
• Original copy of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企业注册登记证原件
• A stamped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M&A"); 公司章程原件
• Copies of M&A ; 公司章程复印件
• Register of Members, Directors, Officers, Transfers and Changes; 公司成员/董事/职员登记册和股份转让
• A booklet of share certificates; 股权证明
• Company seal and chop; 公司钢印和图章
• Copy of Filing Schedule of Cayman Islands Companies. 开曼公司文件登记时间表

开曼公司银行开户服务客户于为其公司申请开设银行帐户时,如属新公司(即注册一年以内之公司),银行一般都会要求客户出示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董事在职证明,亦称为现任董事证明书) ;如属旧公司,则银行一般会要求客户同时出示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存续证明,亦称为信誉良好证明) 和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董事在职证明,亦称为现任董事证明书)。另外,银行会要求客户提供一份经由会计师或律师行签证的注册文件核证副本。 我司可以代为提供,但需收取相应费用。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存续证明): USD300每份(开曼公司在中国大陆外资银行开设银行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