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初高衔接】“初中不讲,高中必会”的因式分解定理大汇总!|不得不提的拆添项

2023-06-23 10:31 作者:2kkannaduki  | 我要投稿

例三法二应为:

原式=x^3+3x^2+3x+3-1

=x^3-1+3(x^2+x+1)

=(x-1)(x^2+x+1)+3(x^2+x+1)

=(x+2)(x^2+x+1)

【初高衔接】“初中不讲,高中必会”的因式分解定理大汇总!|不得不提的拆添项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