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出台: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将被罚到没朋友

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请求内容和时间、故意和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和倍数的确定、生效时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企业知识产权案件赔偿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侵权将付出更高代价
今年1月美国惠氏以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将广州惠氏等六家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中院一审宣判,认定广州惠氏、青岛惠氏等六被告分别对美国惠氏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六名被告赔偿美国惠氏各项经济损失费用共计3055万元。
3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针对侵害“卡波”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作出判决,在认定侵权人存在恶意侵权、情节极其严重的基础上,顶格5倍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3000余万元。
两项举措助力企业合法创新发展
1、提前布局知识产权防碰瓷
企业在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知识产权先行,针对计划创造的品牌名称和需要用到的核心技术,及时做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布局,避免因知识产权纠纷被其它企业碰瓷。
2、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修内功
随着国家各项法规细则的健全,国内企业的竞争已跨越单一业务维度,更多地体现在经营水平和法律合规性的综合较量上,企业级法律咨询和服务的需求正在大幅提升。但对中小型企业而言,短期、单次的法律服务不但费用高,而且由于服务机构缺乏对企业的深层次了解,往往治标不治,不能为企业带来长效、实惠的服务。
所以企业应该尽早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不仅能帮企业在发生纠纷后进行诉讼救济,更能针对现行政策法律提前为企业清理出存在的法律隐患,构建有针对性的、防患于未然的企业法律安全保障体系,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的更正确的决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