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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自首”是误传

2023-04-03 06:49 作者:何家弘说案  | 我要投稿

近日,国内很多媒体都报道了美国纽约曼哈顿的一个大陪审团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在2016年竞选期间向艳星司多密·丹尼尔斯支付“封口费”并伪造商业记录一事做出了起诉决定,而且报道说“特朗普将自首”。然而,这是误传,或者说,这一个翻译错误。

在特朗普“封口费”一案中,曼哈顿法院在收到检察官提交的大陪审团起诉状之后,就要通知被告人特朗普到庭接受询问,这是“初审”。一般来说,接到法院初审传票的被告人都会自愿到庭接受询问。如果被告人不自愿到庭,法院就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被告人到庭。由于特朗普居住在弗罗里达州,纽约州的法院要强制其到庭,还要通过“引渡”程序,比较复杂。

法官初审的主要任务是告知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并听取被告人对指控的答辩。被告人的答辩有三种,即认罪、不认罪和不争辩。后者的含义是默认指控的罪名,但是对该诉讼的某些后果持保留态度。如果被告人做出认罪或不争辩的答辩,那么法官就可以很快做出判决。如果被告人的答辩是不认罪,那么法院就要启动正式的审判程序,包括挑选陪审团和审前听证等。

根据上述报道,特朗普应该会自愿到曼哈顿法院接受初审,但这不是“自首”。在汉语中,“自首”的含义包括认罪。然而,特朗普自愿到曼哈顿法院接受初审,并不表示他认罪。我以为,特朗普对这些犯罪指控的态度很可能是不认罪。总之,特朗普到纽约的法院,不是去“自首”,而只是接受法官的询问,可以称为“自愿到庭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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