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斯金-论君子
何谓君子①
因此,一个人行事而不给他人招致痛苦,则于君子之义,已可谓思过其半。上面这话既不失为雅正,而且就其实质而言,也不为不确切。所谓君子,即在他能注意为他周围的人解除其行动障碍,使之办事免受拘牵;他在这类事上重在同情,而不在参与。而他所能给与的帮助也多少带有这种性质,正像在安排人们起居时,尽量做到令人舒适:仿佛安乐椅之能为人解乏和一团炉火之能为人祛寒;虽说没有这些,自然仍能予人以其他恢复与取暖之法。是故真正的君子在与其周围的关系上也必同样避免产生任何龃龉与冲突——诸如一切意见的冲撞、感情的牴牾、一切拘束、猜忌、悒郁、愤懑,等等;他所最关心的乃是使人人心情舒畅,自由自在。他的心思总是关注着全体人们:对于腼腆的,他便温柔些;对于隔膜的,他便和气些;对于荒唐的,他便宽容些;他对正在和自己接谈的人属于什么脾气,他都能时刻不忘;他对那些不合时宜的事情或话题都能尽量留心,以防刺伤;另外在交谈时既不突出他自己,也不令人厌烦。当他施惠于他人时,他尽量把这类事做得平淡,倒仿佛他自己是个受者而非施者。他一般从不提起他自己,除非万不得已;他绝不靠反唇相讥来维护自己;他把一切诽谤流言都不放在心上;他对一切有损于自己的人从不轻易怪罪,另外对各种行为言论也总是尽量善为解释。在与人辩论时他丝毫也不鄙吝褊狭,既不无道理地强占上风,也不把个人意气与尖刻词句当成论据,或在不敢明言时恶毒暗示。他目光远大,慎思熟虑,每每以古人的下述格言为自己的行动楷模,即是我们之对待仇人,须以异日争取其作友人为目标。他深明大义,故不以受辱为意;他志行高洁,故不对毁谤置念;他尽有他事可做,故不暇对人怀抱敌意。他耐心隐忍、逆来顺受,而这样做又都以一定的哲理为根据:他甘愿吃苦,因为痛苦不可避免;他甘愿孤独,因为这事无可挽回;他甘愿死亡,因为这是他的必然命运。如果他与人涉入任何问题之争时,他那训练有素的头脑总不致使他出现一些聪明但缺乏教养的人所常犯的那种冒失无礼的缺点;这类人仿佛一把钝刀那样,只知乱砍一通,但却不中肯綮,他们往往把辩论的要点弄错,把气力虚抛在一些琐细上面,或者对自己的对手并不理解,因而把问题弄得更加复杂。至于他的看法之正确与否,倒似乎无关宏旨,但由于他的头脑极为清醒,故颇能避免不公;在他身上,我们充分见到了气势、淳朴、斩截、简练。在他身上,真挚、坦率、周到、宽容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他对自己对手的心情最能体贴入微,对他的短处也能善加回护。他对人类的理性不仅能识其长,抑且能识其短,既知其领域范围,又颇知其不足。
【注释】
① 本文出自作者《大学应如何办》第八讲。我们所以要选这节文字,一是因为它在英国历来是被认为简练峻洁的优秀文章,足资借鉴;二是其中所提出的伦理规范毕竟是对资产阶级国家之中道德沦亡的堕落现象的一种鞭笞,因而也可谓多少有关“世道人心”,只可惜在那种剥削严重、尔虞我诈的社会当中这种“君子”理想是根本不可能真正实现的。另外文中脱离阶级而抽象地谈善心,谈道德,也是我们应当加以批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