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忠方法之非全日制工的节税方法
非全日制工释义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纳税策划理由
全日制工需要缴纳社保,对企业来说是一项成本支出。而非全日制工却不用缴纳社保,成为企业减少成本的一种手段。
筹划案例分析
(一)案例:
2020 年 12 月甲建筑劳务企业雇佣民工 100 人,需支付工资总额 50 万元,工人流动性很大。但是担心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有交社保的负担。也没有发票,财务就没有将这 50 万元计入成本,税前就没有扣除。假如 2020 年应纳税所得为 100 万。
(二)纳税策划前后所得税计算比较
(1)策划前
由于不能税前扣除 2020 年企业所得税=100 万*25%=25 万元
(2)实施策划
节税思路:如何既能增加工资又不交社保,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一思路。
具体操作:甲公司与 100 名民工签订按小时计工资的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每周工作不超过 24 小时,并且约定,每位工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委做已交新农合社保证明,公司不负担社保,仅仅缴纳工伤保险。公司将 100名工人工资并入工资总额,申报个税。这样民工工资就可以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政策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国税函[2005]382 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所得,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企业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雇用临时用工人员,支付给雇用员工的工资,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收处理。
(3)策划后计算应交税
策划后:由于计入工资,作为人工成本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2020 年应交企业所得税=(100 万-50 万)*25%=12.5 万元。
(4)纳税策划前后节税效应对比:策划前应交企业所得税=25 万元,策划后交企业所得税=12.5 (万元),节税金额=25-12.5=1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