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自用】逻辑学·导论·逻辑的普遍概念(4)

作者:学润班翻译小队
对科学的常俗理解和对这种科学的批判;何为科学和真理?(作者注)
庸俗的科学总是以一个定义作为开端的,而定义充其量只能准确表达那些在历史中偶然得到承认的东西。而这个定义的必要性乃至这门科学的必要性都是未经反思的,只有任意性能够为这种科学做保证。而真正的科学是绝对知识,它不需要额外的辩护,因为《精神现象学》就是在讨论意识是如何穿越它自身和对象的对立而抵达“科学”的概念的,这本书也 因此成为了当前这部著作的前提。在绝对知识那里,在真正科学那里,意识和它的对象融为一体,这种科学就是对事物发生的确定性的说明。(作者注)
意识的整个进程已经被我在《精神现象学》中呈现过,它从自己与对象的最初的直接对立出发,一直推进到绝对知识。这条道路穿越了意识和客体的关系的所有形式,最终得出了“科学”的概念。因此,除了它是从逻辑概念中产生出来的之外,在这里没有必要对科学的概念进行任何辩护,因为它已经在别的地方被辩护过了,并且也没法提出新的辩护,因为意识产生出来的一切形态已经消融在这个作为真理的概念之中。就这门科学的概念而言,一种推论式的论证或澄清充其量能够展现其一般观点和历史知识。但是,对于科学的定义,尤其是对于逻辑的定义,唯有通过它的必然的产生过程才能够得到证明。假若某种科学是以一个定义作为绝对开端,那么这个定义无非意味着,当人们提到科学的对象和目的时,首先设想一个得到认可的、众所周知的东西,然后给它提出一个明确而正确的表述。至于为什么人们恰恰设想的是这样一个东西,则是基于一个历史保证,据此人们能够诉诸这个或那个得到承认的东西,或更确切地说,仅仅带着一种请求的语气告诉大家,不妨把这个或那个东西当作是已经得到承认的。这种事情根本不会消停,总是有人要么在这里、要么在那里提出一个事例,然后告诉我们,这个或那个表述有更多的、另外的意思,因此它的定义应当吸收一个更确切的或更普遍的规定,而科学也应当依此作出调整。更进一步,什么东西应当在什么程度上被纳入进来或被排除出去,这总是由推论决定的,然而推论本身同样需要应付五花八门的意见,到头来,只有随意性能够为定义作保证。这样一门把定义当作开端的科学,从来没有思考过展现它的对象的必要性,也从来没有提到过这种科学本身的必要性。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纯粹科学的概念和它的演绎被当做当前这部著作的前提,因为《精神现象学》不是别的,正是这个概念的演绎。绝对知识就是意识的各种形态的真理,因为,正如《精神现象学》所展现的那个进程那样,仅仅是在绝对知识之内,对象和它自身确定性的分离才能全部消解,真理才能变成确定性,而确定性就是真理。
纯粹科学是客观的思维;世界就是绝对知识的客观化设立出来的(作者注)
纯粹科学摆脱了意识和意识对象的对立,从而它的内容就包含了认识它自身的形式,换句话说它是自在且自为地存在着。这一纯粹科学或理性的体系成为了逻辑,并且是一个自在自为认识到自身发生的一切确定性的王国,它是世界在未客观化对象化出一个世界之前勾勒出的模板。(作者注)
就此,纯粹科学以摆脱意识的对立为前提。它所包含的思想等同于自在的事物本身,所包含的自在事情本身同样也是纯粹的思想。作为科学,真理就是纯粹的自我意识,它发展自己并且给出自己的形式,也就是说,自在且自为的是“意识”的概念,而如此的概念是自在且自为地存在着。
这种客观的思维正是纯粹科学的内容,它既不流于形式,也不缺乏确切而正确的意识所需要的质料。如果继续使用“质料”这个词汇的话,它的内容恰好就是绝对的真理,或者说,恰好就是一种形式绝不游离于外部的、真正意义上的质料,这种质料正是纯粹思想和绝对形式本身。就此而言,逻辑被理解成纯粹理性的体系,理解成纯粹思想的王国。这个王国就是真理毫未被遮蔽的、自在且自为的样子。因此也能够说,这种内容就是上帝的展现,是他在他的永恒本质之内、在创造自然和一个有限精神之前,呈现出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