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本体论的承诺(上)
第八章 本体论的承诺
******外国哲学大辞典******
本体论承诺(ontological commitment):
蒯因用以从语言角度探讨物理对象和理论对象的实在性问题。他认为本体论问题归根到底是语言问题。人们之所以有义务承认物理对象的存在,是因为人们的语言中有一些关于物理对象的词在起作用。当人们构造某种理论的时候,在一定限度内可以自由地决定在这种理论中采用什么样的术语(如采用“原子”这一术语),人们就有义务承认这种事物的存在。这是一种约定论的观点,即认为科学知识以约定为基础,人们在建立一门科学的时候,实际上就是作出许多约定,而这些约定是根据它们的适用性选出的。奎因还借助于量化逻辑来论证这一观点,认为本体论承诺是相对于理论而言,是通过量化的作用揭示出来的。人们对之作出本体论承诺的东西,不过是量化的约束变项的值,量化的约束变项以这些东西作为取值范围。
彻底翻译的不确定性(indefiniteness of radical translation):
指语言在使用中总是不同程度上或不同形式下存在着不确定性。所谓“彻底翻译”不是指从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量词和本体论承诺
蒯因提出两个著名的口号:“存在就是称为约束变项的值”,“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实体”。
前者是辨别、识别一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的标准。
后者是接纳、认可一个理论所承诺的本体的标准。
作为一个哲学家,他关心的问题可以包括在两个综合的标题之下:关于语言哲学(或语义理论的问题)和关于本体论的问题。
奎因的两篇重要论文:“论存在什么”、“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
“论存在什么”
有一种本体论主张:存在着被命名的单个实体,所以只要使用个体词,这个单个实体就存在。
奎因对此的两个重要反对理由:
(1) 同缺少任何明确的识别标准有关,通过这种标准,人们可以在单个的可能实体的领域中识别这样一个可能个体,并把它同其它可能个体区别开来。“没有识别就没有实体”。
(2) 这种本体论所依据的是把意义和命名等同起来的错误。这种哲学假定,如果一个个体词被有意义地使用了,它就必须命名某种东西,并且必定存在着为名称所指示或指称的东西。这种观点早已在罗素的确定摹状词理论被卓绝的揭露无遗的错误。摹状词理论所运用的分析性技术表明,怎样能够在不丧失意义的情况下把含有一个个体词的句子转变成一个不再出现那个个体词的句子,保留的只是被量词所限定的变项,谓词表达式(描述)和有关的逻辑常项。没有必要假定一个实体来相应于那个个体词(如名称或确定的摹状词短语)或被它所命名,因为根据谓词演算的方法和规则,在对这个句子作重新分析时,该个体词就被消除了。
在那些混淆意义和命名的哲学家的批评中,奎因清楚地表明,在这种前后关系中,他自己对“意义”的用法将依据弗雷格的涵义和指称之间的区分。如果一个词不必定具有一个指称,即不存在一个词所命名或指称的某个实体,这个词也可以有涵义(即奎因所用的“意义”)。
一个包含一个或多个的自由变项的句子被称为开放句。一个闭合句则是其中没有自由变项的句子。
奎因认为,借助于一个一阶陈述公式的“典型记号法”,将日常语言,科学或哲学的每个陈述(它们尚未具有这种形式)予以改写,就可说明一点。而理解这样做所达到的结果的最好的结果的办法就是回到弗雷格在客体和概念(包括关系和函项)之间所作的基本区分。一个被量词限定的一阶命题,是一个其中的约束变项涵盖的一个可能的值域,它们可以是人们在其本体论中选择出来加以区分的任何类型,包括在具体和抽象对象之间作出的一种广泛的区分。在奎因看来,本体论之间的差异主要同这一点有关,即说明种类的对象被认为组成了“存在的东西”,由此,这些差异就由个体变项的不同类型表现出来。这样,在奎因看来,为了搞清一个人的本体论承诺,使用一阶量词限定就足够了,只要被量词表达或(概念)并不命名或代表对象,所以它们是不被量词所限定的。自然,各种逻辑常项也不指示或命名特殊种类的对象,因此也就不作为被量词限定的变项出现。这样,所有的表达式(量词、约束变项、谓词表达式和逻辑常项)在逻辑上被“重新分析”过的句子中就承担各自特有的作用。给出了这样的句子后,我们就能看到本体论承诺表现在哪里。它们将被发现处在被允许的值域内,并受约束变项所制约。这样“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项的值”这一奎因著名的陈述就可以作为总结本体论承诺的一个口号。
奎因本体论承诺的标准是:为了使一个理论中作出的断定为真的,这个理论的约束变项必须能够指出某些实体,正是对于这些并且仅仅是对于这些实体,这个理论才作出了承诺。
这个理论仅仅有助于哲学家和之间关于他们所说的存在什么的差异显示于众。它并不决定存在或不存在什么的问题,但使得差异如何形成这一点,明确起来确实一个重要的步骤。奎因将它称为“语义追溯”的方法,因为它首先将一种实质的差异变换为语言的差异,即关于被量词限定的变项区域的差异。并把差异确定在这个层次上,人们就可以进而根据它们自身的优劣来考察那些实质的差异。人们问:为了存在作出一种真实的说明,这个或那个被量词所限定的区域或领域是否应该被“容忍”,即应该被包括在我们的本体论之中。这样,某些领域(对象的类型)的可清除问题,简单性和归约性问题等就将处于显著的地位。
“存在就是成为一个变项的值”这个公式是用来检验一种陈述或学说对于一个在先的本体论标准的一致性的。我们把约束变项同本体论联系起来看,并不是为了知道存在什么,而是为了知道一个给定的陈述和学说(我们的其他个人的)认为存在什么。这严格来说完全是一个有关语言的问题,而存在什么则是另一个问题。
“对经验主义的批评”
奎因指出了他准备批评的两个教条:
(1) 坚持“在分析的、或以意义为根据而不依赖于事实的真理和综合的、或以事实为根据的真理之间的区别”。
(2) 还原论:相信每一个有意义的陈述都等值于某种以指称直接经验的词项为基础的逻辑构造。
在说明他抛弃这两个教条的理由后,奎因在论文的结尾对这样一种必要性进行了一番简单而又重要的讨论(他的整体主义价值观),即在对真理的问题以及在修改一个人的信念时,需要考虑什么的问题的考察中,不要把一个人的注意力孤立地局限在个别陈述中,而是要注意思想的整个系统。只有考虑了这种陈述的总体的网络——规律,逻辑原理和观察报告等的相互联系的网——我们才能确定我们接受、抛弃或修改任何单个信念的理由。
支持认为在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之间作出区分不但可能而且必要的主张是一个传统方法是:如果一个陈述能够被表明最终归约于一种为逻辑同一律“A是A”所决定的形式,那么它就是分析的,而且如果一个陈述不能归约一个根本上具有同一性陈述,那么它就不是分析的(即是综合的)。如果一个人企图用这样来阐明“同义性”所意谓的东西,即说它是一个人们在事实上如何可替换地使用两个表达式的问题,那么这就使同义性依赖于语言用法的经验(社会学的、历史的)事实。但由于依赖了经验,这种处理就显然要失败。
哲学上一般承认为分析陈述的,它们分为两类:
(1) 逻辑真理,可以叫做逻辑地真的,即逻辑常项外的成分以一切不同解释的情况下,它也仍然是真的。
(2) 它能够由于同义词的替换而变成一个逻辑真理。由于依赖“同义性”,也就是说,要提供分析性标准首先必须提供同义性标准。在蒯因通过考察发现,人们利用同义词定义,保全真值的可替换性,人工语言内的语义规则来说明和刻画同义性(以及分析性)的种种尝试都是不成功的,直接或间接地包含逻辑循环。
故,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之间的界限却一直根本没有划出来。蒯因还要证明,这样一条界限根本不可能划出来,“认为有这样一条界限可划,这是经验论者的一个非经验的教条,一个形而上学的信条”。
实证主义者在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区别标准:意义的证实理论求助于感觉经验来确证或否证任何旨在陈述事实的句子。按实证主义者区别即为:综合陈述是可以被观察到的东西所否证的,而分析陈述就决不能被否证,它总是被确证。
皮尔士的意义证实理论:一个陈述的意义就是在经验地确证或否证它的方法。
根据先天的和后天的区别。一个分析陈述的标志在于:它的真理在任何感觉经验条件下都得到保证,因而在那种意义上不是依于感觉经验的“偶然的”东西,即它是独立于感觉经验的。
先天陈述(那些其真理不管什么情况都得到确证的陈述)和综合的后天陈述(那些被感觉经验所确证或否证的陈述)的区别是错误的。因为任何陈述都可以被修改和抛弃。没有永远免于被修正或抛弃的分析陈述。基本理由是:我们总是必须考虑与任意给定陈述相联系的陈述的总体网络。在确定真理和我们关于真理的知识时,我们不应该把一个个别的句子单独抽象出来考虑,而撇开它同处于一个信念的意义网络中的其他陈述的相互关系。在观察材料的挑战面前,受到检验的永远不是一个单独的陈述,而是一个信息的总体网络。因此,甚至那些被认为不会为检验所否证的信息也是脆弱的,并且在彻底的详尽的研究和仔细审查之后,也会被修改或代替。这就是说,在先天分析陈述和后天综合陈述之间没有固定的截然的区别。
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总体,从地理和历史的最偶然的时间到原子物理学甚至纯数学和逻辑的最深刻的规律,是一个人工的构造物,它只是沿着变元同经验紧密接触,或者换一个形象来说,整个科学是一个立场,它的边界条件就是经验。在场的周围同经验的冲突引起场内部的再调整,这就是我们的某些陈述重新分配真值。
物理对象的深化在认识论上优于大多数其他神话的理由在于:它作为把一个容易管理的结构插入经验之流中的手段,已证明比其他神话更奏效。
蒯因阐释把类引入本体论的理由:
我们之所以假定类,是因为它们作用于其中的那些体系具有说明的能力,而且相对来说也是比较简明的。更重要的是,因为我们能提供两个类同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