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后妃仪仗
皇后仪仗:
洪武元年定:
丹陛仪仗三十六人:黄麾二,戟五色绣幡六,戈五色绣幡六,锽五色锦幡六,小雉扇四,红杂花团扇四,锦曲盖二,紫方伞二,红大伞四。
丹墀仪仗五十八人:班剑四,金吾杖四,立瓜四,卧瓜四,仪刀四,镫杖四,骨朵四,斧四,响节十二,锦花盖二,金交椅一,金脚踏一,金水盆一,金水罐一,方扇八。
宫中常用仪卫二十人:内使八人,色绣幡二,金斧二,金骨朵二,金交椅一,金脚踏一;宫女十二人,金水盆一,金水罐一,金香炉一,金香合一,金唾壶一,金唾盂一,拂子二,方扇四。
永乐元年增制红杖一对。
太皇太后、皇太后仪仗与皇后同。
皇妃仪仗:
红杖二,清道旗二,绛引幡二,戈氅、戟氅、仪锽氅、吾杖、仪刀、班剑、立瓜、卧瓜、镫杖、骨朵、金钺各二,响节四,青方伞四,红绣圆伞一,绣方扇四,红花圆扇四,青绣圆扇四,交椅一,脚踏一,拂子二,水盆一,水罐一,香炉一,香合一,唾盂一,唾壶一,红纱灯笼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