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酒店半夜被人敲门,声称是保安送水果,竟掏出房卡直接开门
引言
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女子入住酒店,半夜被人敲门,声称是保安送水果,女子明确拒绝后,保安竟然掏出房卡,自己把门刷开,走进女子房间。女子当场喝退保安,并投诉至前台,要求2万元精神赔偿,酒店:你这是敲诈!
事件回顾
李彤是个中年妇女,丈夫已经去世很多年,此行到达呼和浩特后,便下榻在本地的宾馆。
到达宾馆之后,前台小姐客客气气地帮李彤办理了入住手续,李彤有些疲惫地拖着行李,走进宾馆的客房,她发现宾馆的装饰非常舒适,透过落地窗可以看到外边的风景。
忙碌了一天的李彤,换了一身睡衣就睡着了,午夜时分,刺耳的敲门声把她吵醒,她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心里纳闷,为什么这个时候有人会在酒店里敲门?
她纳闷地问是谁,门外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自称是酒店的安保人员,来给她送水果,李彤说自己已经睡了,不需要这个水果。
李彤刚刚重新睡下,便听到房门“刷”的一声被人推开,一名不知名的男人,居然未经允许,直接闯进了自己的卧室。
李彤心脏怦怦直跳,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从背后升起,她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嘴唇都变得煞白,不停地询问这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会有自己的房卡。
男人一脸茫然,含糊不清地说他是酒店的保安,他是来送水果的,李彤心中充满怒火,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男子明显被李彤的表现吓了一跳,他一边说着,一边向李彤道歉,还以为她允许自己进入她的房间,李彤大叫着,让他赶紧滚蛋,不然就去举报。
那个男人好像也知道事情闹大了,赶紧鞠躬道歉,然后退了出去,李彤反锁了房门,一个人坐在床边,如果不是自己及时察觉,作出强硬应对,她已经不敢再去想象今天晚上会发生什么。
李彤暗自决定,酒店的保安想进就进,这样的管理方式,简直是岂有此理,她一定要狠狠地敲打敲打这些人。
李彤连忙给前台打了个电话,然后就得到了证实,对方确实是酒店的保安,也是前台安排来送水果的,只不过可能在处理方式上不太妥当。
酒店高层亲自登门致歉,并承诺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并将此事报告给了警察部门,以作进一步的调查。
李彤觉得这件事对自己的打击很大,光是一句道歉是不够的,她需要赔偿,需要惩罚,她坚持要饭店支付2万块钱的赔偿金,并公开致歉,同时辞退那个保安。
尽管饭店答应了补偿,但是他们觉得2万元实在太多,这是一种敲诈行为。
酒店方面表示,可以减免房费、公开道歉、辞退相关的安保人员,但2万块钱的补偿,确实有些不公平。
李彤对于酒店的回答十分恼火,她觉得酒店是在推托,这种敷衍的态度让她觉得非常不爽。
闯入的人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是这家酒店的直接管理者,免了房费并不能挽回她的损失,她执意要2万元赔偿金,不然就把这件事发到网上去。
法律分析
1、男子未经允许进入李彤房间,涉嫌侵害他人隐私。
从案例来看,男子是一个不确定身份的保安人员,在午夜时分以进来送水果为借口,未经李彤允许就擅自使用房卡进入李彤的房间。
这明显违反了李彤作为房间租客的自由支配权,严重侵犯了其人身安全和隐私权,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酒店对其保安人员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男子是酒店的保安人员,其未经允许进入李彤房间的行为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酒店作为用人单位,对男子在执行职务期间的行为,应与男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过,酒店在承担完责任后,可以向男子追偿,但这一切和李彤无关,她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酒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本案启示
无论是男子还是酒店,对本案应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男子应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酒店应完善内部管理,只有正视错误,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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