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词基础08 “律诗”的“诗”
我们来观察一下基本律句。
律句的句型有一个规律,就是逢双必反:第四字的平仄和第二字相反,第六字又与第四字相反,如此反复就形成了节奏感。但是逢单却可反可不反,这是因为重音落在双数音节上,单数音节就相比而言显得不重要了。
因此就有了“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这个口诀不完全准确,在一些情况下一、三、五必须论,在特定的句型中二、四、六也未必分明。)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单个句子(一个5字、7字句)第1、3、5个字可不限平仄、2、4、6个字是必须遵守格律的(五言则只有1、3和2、4)。
限制:
单个句子,除韵脚外6或4个字仅一个平声字;即“犯孤平”。//单个句子最后三个字(含韵脚,即五言3、4、5字,七言5、6、7字)都是平声;即“三平调”。
这两者属于“大忌”,必须禁止。
与“三平调”对应的,单句后三字都是仄声,称“三仄尾”。因“仄音较平音短,影响相对较小”,在确实不好改、改动会影响意思表达等情况下,可以允许偶尔存在。
将放宽的部分带入原格律中。比如“平平仄仄平平仄”一句,考虑到不论之处,即为“平或仄 平 仄或平 仄 平或仄 平 仄”,用以前讲过的“词谱”语言表述为“中平中仄中平仄”。
但是同时,有部分律句在“(一、三、五)不论”的情况下,可能会发生敝病,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可做“中仄中平中仄平”,但是这样就很容易犯孤平(三不论全仄)。因此,只能放到“中仄平平仄仄平”的程度。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用“谱”的形式将律诗与绝句的所有基本“诗谱”全部写出。以五言为例,七言于此基础上再在开头添一个节奏单位,再加上 不论 与各类注意事项即可。
另外,就是“律绝”中的“六绝”的格律了,因为整体的诞生与发展思路是一样的,同样也分首句是否入韵两种,平起和仄起的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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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有长律诗,也就是排律。长律属于长诗中的一个小类,“在讲究平仄格律的基础上,排除开头两句和结尾两句,中间如果句句对仗,则可以认定为排律,但凡其中有一联未对仗,则只能将其认定为古体诗,而不能将其归为排律。”,但是是要严格遵循律诗除篇幅外的所有规则。
排律的一般规则相当于在原有一首律诗的颈联后面重复加上若干组颔联和颈联,最后补上尾联成篇,即以四(小)句(颔联与颈联)为一单位进行增加。但也有少数排律,去掉了最后一个颈联,然后将尾联的平仄调整为原颈联的平仄,最后两句依旧不用对仗,简单来说,即将本为偶数联的排律减去最后一个颈联,调整为奇数联。
一言以敝之:就是一首律诗,然后往中间多添n组 对仗联,n最少为2,即“加上一组颔联与颈联”,最多无上限。当n为奇数时,便是上述的后一种少数情况。其他的,都跟律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