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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展厅中的对比与统一

2022-10-13 17:49 作者:立雅展示科技  | 我要投稿

对比是视觉艺术中最重要的形式规律,即各种性质相反的元素之间的比较,从而达到最大的视觉紧张。这里说的“性质相反的因素”通常是物体的形状和大小,也可以是颜色和明暗,物体的质感,或者是主体和背景之间。在比较的过程中,不同的特征会更加明显,这就是比较。

在传统的艺术表现手法中“巧中见拙,俗中含雅,曲中见直,方中求圆,粗中有细”等等都是比较的表现。展示活动本身就是各种对比元素的综合运用。在设计过程中,展示设计师有目的地强调对比或弱化,可以给人以对比“万花从一点红”从而突出重点,突出展品。

展示中的对比可以是空间的造型设计、造型的大小、位置的高低、色彩的冷暖,形成虚与实、动与静、曲与直、方与圆的对比;也可以是道具、展品、灯光、颜色、材质、质感等元素的综合对比。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比实际上是对矛盾的强化,而相反的规律是统一,即对矛盾的弱化,即和解。在视觉艺术的范畴中,统一意味着在矛盾和对比的视觉元素中寻求和谐因素,将性质相同、数量不同的物体或性质不同但相似的物体并置,创造统一和融合的舒适感。

因此,为了达到展示效果的完整性,将采取各种手段来达到统一的目的。例如,在整体设计中,采用统一的形式、统一的色彩和统一的材料来衬托统一的主色调,利用局部对比来激活空间,创造生动的展示环境。

比较与统一是一组相互独立、相互依存的矛盾,缺一不可。在比较中寻求统一,在统一中寻求对比,寻求丰富的视觉效果。在展示设计中,要形成生动、新颖、刺激欲望的传播效果,或者充分利用统一,给人一种舒适、完整、和谐的感觉。一旦双方达到平衡状态,就能呈现出生动和谐统一的状态,获得各种展示元素的融合,达到各种统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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