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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史朔閏表》新莽“歲首”辨誤(鴻庵楊氏 2023年5月)

2023-05-28 14:59 作者:東政讀者_鴻庵楊氏  | 我要投稿

                 《二十史朔閏表》新莽“歲首”辨誤

                                                          ——論新莽非以十二月爲歲首

                                 鴻庵楊氏    2023年5月

   (筆者在寫作此文以前,對年代學知識幾乎沒有任何積累,而敢於草成此文,全因製作《XX干支紀日表》遭遇相關問題,迫而爲之)


   陳垣著《二十史朔閏表》(古籍出版社 1956年版),筆者於多年前便已獲得,然一直未能系統的加以利用。2022年11月底,爲了應對一個漢簡的問題以修改《東漢州郡沿革表》的相關結論,筆者決意將《朔閏表》東漢部分的內容盡數表格化,詳細列出東漢一代的每一年、每一月、每一日,是爲《東漢干支紀日表》。2023年1月,《東漢干支紀日表》完成,因感此種形式的數據表不論用於讀簡、還是用於讀史,都十分便捷,遂又在同年3月,開始“補”做《西漢干支紀日表》及《新莽干支紀日表》。

   五月時間、四百餘年,在製表的過程中,筆者間或發現《朔閏表》存在的一些問題,如:

   一、《朔閏表》東漢明帝永平十一年十二月朔日西曆爲“一13”,但該日西曆實際應爲1月12日;(見圖一)

   二、《朔閏表》東漢和帝永元六年閏月與十二月,兩月的朔日西曆,《表》置放錯了位置,閏月應爲“十二26”、十二月應爲“一24”;(見圖二)

   三、《朔閏表》新莽天鳳五年,《表》註該年有閏月,然該閏月實應屬天鳳六年;(見圖三)

   四、《朔閏表》順帝漢安元年無註,而該年本爲永和七年,正月十四日癸巳,始改元漢安(年中改元在正月者,《朔閏表》皆無註語,或《朔閏表》體例本即如此,非誤)。(見圖四)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以上問題,尚可歸類爲“小問題”、“小毛病”,然《朔閏表》定新莽一朝“以十二月為正”,即以十二月爲歲首,則著實犯了一項非常大的錯誤!(注意文末“說明”)


                         (註:“丑正”意即以十二月爲歲首;“寅正”意即以正月爲歲首)


   (註:《朔閏表》在居攝三年及之後年份的十二月處,加粗黑色框線,即意爲這些年份是以十二月爲歲首)



    新莽以十二月爲歲首,《朔閏表》此結論並無具體的論證過程,應即據《漢書 王莽傳》的下述記載:

   “(居攝三年十一月)戊辰... 下書曰... 以戊辰直定 御王冠 即真天子位 定有天下之號曰新 其改正朔 易服色... 以十二月朔癸酉爲建國元年正月之朔”。

   《漢書》此載,僅意指王莽將居攝三年十二月改作爲了新朝的(始)建國元年正月,全“書”通篇沒有任何“歲首”字樣。相較之下,真正更改歲首的“太初改曆”(歲首由十月改爲正月),《史記》、《漢書》則處處明確提及“歲首”——

   《史記 孝武本紀》:“夏 漢改曆 以正月爲歲首... 因爲太初元年”;

   《史記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太初元年 改曆 以正月爲歲首”;

   《漢書 武帝紀》:“夏五月 正曆 以正月爲歲首”。

   太初改曆以前,漢以十月爲歲首,故每一年的月份順序爲: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理所應當,史書每一年的記事,十月絕不會出現在其他任何月份之後,實際情況亦的確如此,如《漢書 武帝紀》:“元狩元年冬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夏四月 ... 五月乙巳晦... 二年冬十月......”;改曆以後,歲首由十月改爲了正月,每一年的月份順序則變爲: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同樣,史書也從未見歲內記事,正月出現在其他月份之後。

   那麼,假若新莽果以十二月爲歲首,新莽一代每一年的月份順序便爲:十二月、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同上理,歲首的十二月即當“所在無前”,而《漢書 王莽傳》卻言:“(始建國)二年二月 赦天下...... 十一月 立國將軍建奏...... 冬十二月 雷”。(《漢紀 孝平皇帝紀》記地皇三年事,亦云:“其十四年閏月 霸橋災... 十有二月 有星孛於張箕”。然《漢紀》的這段記載與《漢書》、《後漢書》等多有不同,如“閏月”《漢書 王莽傳》作“二月”、“十有二月”兩漢書作“十一月”、“有星孛於張箕”兩漢書有“張”而無“箕”。故求穩妥,只將上引《漢紀》作爲小字註語附記於此)

   又,莽朝每年記事的起始月份,《漢書》(王莽傳)分別爲:

始建國元年:正月                    始建國二年:二月

始建國三年:/                       始建國四年:二月

始建國五年:二月                    天鳳元年:正月

天鳳二年:二月                      天鳳三年:二月
天鳳四年:五月                      天鳳五年:正月

天鳳六年:春                        地皇元年:正月

地皇二年:正月                      地皇三年:正月

地皇四年:正月

   莽朝十五年,無一年史書是以十二月作爲記事的起始月份,所有的年份幾乎都以正月或接近正月的二月爲記事的起始。依然用“太初改曆”來進行比較,仍選取改曆前後的十五年爲數據樣本(數據取自《漢書 武帝紀》):

太初元年前十五年——

元狩四年:冬                      元狩五年:春三月

元狩六年:冬十月                  元鼎元年:夏五月

元鼎二年:冬十一月                元鼎三年:冬

元鼎四年:冬十月                  元鼎五年:冬十月

元鼎六年:冬十月                  元封元年:冬十月

元封二年:冬十月                  元封三年:春

元封四年:冬十月                  元封五年:冬

元封六年:冬

 

太初元年後十五年——

太初二年:春正月                  太初三年:春正月

太初四年:春                      天漢元年:春正月

天漢二年:春                      天漢三年:春二月

天漢四年:春正月                  太始元年:春正月

太始二年:春正月                  太始三年:春正月

太始四年:春三月                  征和元年:春正月

征和二年:春正月                  征和三年:春正月

征和四年:春正月

   可以十分明晰的看到改曆前後,因歲首的變動而產生的史書記事起始月份的不同。

   因此,王莽代漢後之所行者,依舊是漢武帝太初元年以來的以正月爲歲首,只不過莽朝歲首的正月,乃漢曆下的十二月罷了。




   地皇四年三月辛巳,更始帝立,《漢書 王莽傳》載:“(地皇四年)三月辛巳朔 平林 新市 下江兵將王常朱鮪等 共立聖公爲帝 改年爲更始元年”,然《後漢書 光武帝紀》、《劉玄劉盆子列傳》,皆言更始乃“二月辛巳”立。又,王莽卒期,兩漢書的記載一樣有差,《漢書 王莽傳》:“(地皇四年十月)三日庚戌... 商人杜吳殺莽”,王莽死於十月庚戌日,而《後漢書》劉玄本傳、光武帝紀卻作“九月”、“九月庚戌”。

   更始稱帝日、王莽亡卒期,時間精度更高的“日”,兩漢書一致無差,反倒是“月”,二者合對不上,雖合對不上,出入也都只一月而已。這不禁令筆者想起王莽初即天子位時,將居攝三年十二月改爲始建國元年正月,強行“奪走”了漢家曆法下的整整一月。劉玄更始,以漢家自居,廢莽復漢乃是情理之中,故筆者以爲——

   新莽地皇四年三月辛巳更始稱帝,更始一方即廢棄新莽曆法,恢復漢家舊制,將被王莽“奪走”的漢曆一月放回,居攝三年重新獲得十二月,由此而降,新莽的地皇四年三月自然就成爲了漢曆下的二月、同年十月自然就成爲了漢曆下的九月。更始方所行的漢家曆法,與彼時尚存的莽朝所行之曆法,彼此相差了一個月。兩漢書在記事時因記事主體的不同,而使用了兩方不同的曆法(《漢書 王莽傳》因以王莽爲記事主體,故用莽曆;同理,《後漢書》則用漢曆),所以才產生了“更始稱帝日、王莽亡卒期”日期記載上的月份差異。{關於王莽的卒期,《漢書 王莽傳》還有一處間接的記載:“是歲(筆者按:指始建國元年) 長安狂女子碧 呼道中 曰 高皇帝大怒 趣歸我國 不者 九月必殺汝 莽收捕殺之”。王莽於莽曆,死於十月,於漢曆,死於九月,此女子以漢高帝的名義發聲,故言九月也}

   《二十史朔閏表》於地皇四年下,註言“莽三月辛巳 淮陽王改元更始”,又於更始二年下註言“本年以後仍用寅正”。“仍用寅正”之說,自當刪除;而莽三月辛巳更始即位,《朔閏表》的註語並未把更始即位後,漢、新雙方在曆法上“一個月”的差異點明出來,若補“復漢舊曆”四字,作“莽三月辛巳 淮陽王改元更始 復漢舊曆”,斯意方足。



附疑——

 

   《後漢書 光武帝紀》:“更始元年正月甲子朔 漢軍復與甄阜 梁丘賜戰於沘水西 大破之 斬阜賜”

   按更始帝立於新莽地皇四年三月,如上文所言,更始稱帝後即廢莽法、復漢曆,改莽三月爲漢二月,因此“更始元年”實際自二月開始。所謂的“更始元年正月”,乃指新莽地皇四年二月,然該月朔日爲壬子非甲子,其甲子日乃十三日(經筆者查閱,地皇四年正月、二月,包括更始稱帝的三月,只二月存在甲子日)。故疑《光武帝紀》“甲子朔”三字,或“甲”爲“壬”誤、或“朔”字衍。

   但即便對史籍做了如此刪改,《光武帝紀》的這段記載仍有不解之處。漢軍破斬甄阜、梁丘賜的日期,另查《漢書 王莽傳》、《後漢書 劉玄劉盆子列傳》、《續漢書 天文志》,“三書”皆作地皇四年正月(三書未記“日”期)。地皇四年正月,已完全超出了更始元年的時間範圍,同《光武帝紀》甄、梁二人亡於更始(地皇)元年(四年)正月(二月)的記載相抵牾。豈甄、梁確亡於更始元年正月(《後漢紀 光武皇帝紀》亦言:“更始元年正月 斬阜賜”),而“三書”不察,未能辨清更始元年與地皇四年彼此相差一月的區別,徑將二年混同耶?



說明——

 

   《二十史朔閏表》中出現的“丑正”、“寅正”二詞,如上文(第7頁)註語所說,筆者認爲“丑正”意即以十二月爲歲首、“寅正”意即以正月爲歲首。此種理解之下,方有對《朔閏表》定新莽以十二月爲歲首的辨誤。

   然筆者對年代學實無太多的學習了解,上述兩個年代學專用名詞若筆者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如“丑正”若實指將十二月作爲正月、“寅正”實指將正月作爲正月(此句略繞,但限於筆者粗淺的年代學知識,只能做如此表述),即“丑正”、“寅正”裡的“正”,非指歲首而是指正月,那麼《朔閏表》的相關表述便沒有問題,其並未定新莽以十二月爲歲首。誠然,文章標題當去“《二十史朔閏表》”,只作“新莽‘歲首’辨誤——論新莽非以十二月爲歲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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