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第十六期)
西姆拉会议
(一)英国在十九世纪中叶控制整个印度之后力图攫取青藏高原,1888、1903年两次发动侵略西藏的战争。1904年攻陷拉萨,大肆烧杀抢掠,迫使清朝中央政府和拉萨地方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拉萨条约,拉萨条约第十条实际上宣告西藏为英国的独占势力范围。西姆拉会议是英国殖民者炮制的干涉中国内政、策划西藏独立的阴谋会议,会议于1913年10月~1914年7月在印度的西姆拉(今喜马偕尔邦境内)召开。与会者包括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西藏宣抚使陈贻范,中国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十三世达赖特使伦钦夏托拉,英国政府代表、英印殖民政府外交政务秘书麦克马洪。基于策划西藏独立的目的,麦克马洪在会议期间提出划分“内藏”、“外藏”和中国内地与西藏之间的界线问题,即所谓“中藏边境事宜”。会议期间麦克马洪和伦钦夏托拉背着中国中央政府代表私自商讨西藏同不丹和缅甸间的中印东段边界走向,麦克马洪提出一条边界线,画在比例为1英寸等于8英里的两张地图上。1914年3月24日伦钦夏托拉背着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在印度德里同麦克马洪秘密换文,接受麦克马洪提出的上述边界线。秘密换文中未就麦克马洪线走向作任何文字说明,亦未提出划线依据。麦克马洪为会议准备一份备有附图的条约草案,该图用兰线标明拟议中的内外藏界线,用红线标明中国西藏地区同内地的分界线,并将红线南端延伸成弧形。用秘密换文中的麦克马洪线取代中印东段边界的传统习惯线,因而将中印边界东段边界线悄悄向北推移约96公里。该线西起不丹边境,向东延伸,在中印东段边境地区,把历来属于中国、面积达9万平方公里的地区划归英属印度。麦克马洪利用这种欺骗手段将麦克马洪线塞进西姆拉会议条约草案之中,并诱使1941年线和附图上“画行”(即草签)。陈贻范当即声明正式签约需在接获中央政府命令后方可进行,中国中央政府电饬陈贻范不承认麦克马洪同伦钦夏托拉秘密签订的一切条约和文牍,并立即声明取消草签。麦克马洪亦承认,未能使中国政府“正式签字”。

(二)西姆拉会议是一次失败的会议,未能产生任何正式条约。西姆拉条约草案与麦克马洪线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是它给中印两国人民留下不幸的历史遗产。不丹在清代官书中称为布鲁克巴,17世纪中叶西藏的主巴噶举派教主因内部纷争逃入不丹,借鉴西藏的政教制度建立不丹国。雍正初年不丹内部纷争,不丹首领主动要求西藏安抚,从此不丹成为清朝的藩属国。不丹与中国西藏的边界线是由双方共同承认的传统习惯线,中国和印度领土相衔接,边界线长约2000公里。虽未经两国政府正式规定,但千年以来存在着一条传统习惯边界,一直是两国和平友好的边界。按照地区的不同,一般将中印边界分为三段,即西段、中段、东段。中印边界西段指中国新疆和西藏与克什米尔拉达克接壤的边界,在这段边界印度除了对中国阿里地区几处有领土要求外主要是企图占领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阿克赛钦地区。中印中段边界是指中国西藏与印度旁遮普、喜马偕尔和北方邦接壤的边界,中印边界东段是指中国西藏与印度阿莎姆邦接壤的边界。20世纪初英国阴谋策划西藏独立,诱胁北洋政府在印度西姆拉举行英国、中国、西藏当局三方面的会谈,提出西藏独立与划分内、外藏等侵略要求,北洋政府谈判代表予以拒绝。英国又背着北洋政府谈判代表炮制划分中国西藏与英国印度之间边界的麦克马洪线(英方谈判代表为麦克马洪),侵占中国西藏领土约9万平方公里,中国历届政府拒绝承认《西姆拉条约》与麦克马洪线。英国在成功拉拢十三世达赖居留印度后乘势在西藏上层中进步笼络,培植出一批重要的亲英人物,如夏扎·班觉多吉、擦绒·达桑占堆、赤门·诺布旺杰等,这些人企图先将西藏的外交事务置英国控制之下,而由他们自己掌管内部事务。
(三)1912年初英国确定进一步制造“西藏独立”的强硬政策,并以此作为承认民国政府的条件。8月17日驻华公使朱尔典向中国外交部提出召开西藏会议,再订一个条约的五项条件,同时十三世达赖从大吉岭返藏,接到袁世凯“开复”其名号的电令后也要求政府派人前去谈判。民国政府虽然正式反驳英国所提条件,但最终同意谈判。会议原定在大吉岭,后改在西姆拉,从开始到破裂历时8个月12天。英国在西藏代表团出发前后进行周密安排,柏尔亲自到江孜迎接夏扎·班觉多吉等人,策划如何对付中央政府,密谋收集各类材料来充作证据。1913年10月13日会议正式举行,由英印政府外务大臣麦克马洪主持。夏扎率先发难,抛出与英方秘密协商的条约草案,要求确定西藏为独立国家;重新划定西藏和中国边界;中国不能派员驻藏等。这些要求关键在于割断西藏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搞出一个“西藏独立国”。11月1日陈贻范对此予以驳复,提出七条议案,要点是:西藏为中国领土;中国可派驻藏办事长官驻扎拉萨,其卫队分驻西藏各处;西藏的外交及军政事宜均应按中央政府指示办理等。由于悬殊太大,直到12月18日仍无结果。1914年2月17日举行全体会议,麦克马洪抛出“调停意见书”和一份地图,公开提出划分“内藏”与“外藏”,并在地图上标明界线。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先使“外藏”在自治旗号下行独立之实,从中国分裂出去,然后等待时机,再将“内藏”并入。4月27日英国抛出一个条约草案,最后通牒说中国方面今天必须做出肯定答复,否则将直接与西藏订约。草案包括承认外藏自治;外藏内政暂由印度政府监督;西藏中央政府在内藏”仍保留其已有之权;中国不得驻兵藏境;中国政府与西藏有争议时由印度政府判决之等等。陈贻范见英、藏已签字后被迫在草约上画行,但声明:“画行与签押当截然为两事,如政府不认,尚可作废。”

(四)陈贻范在草约上画行的消息公布后引起全国各界强烈反对,北洋政府乃命令陈贻范拒绝在正约上签字。7月3日英国不顾中国政府的反对,悍然令麦克马洪代表英国与夏札·班觉多吉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对此陈贻范当场发表中国外交部声明:“该条约未得中国政府同意,英、藏方面签字画押,中国万不能承认,会议宣告破裂。”1913年英国又进一步胁迫中国中央政府同意在印度的西姆拉举行中、英、藏三方会谈,西姆拉会议于1913年10月13日在印度的西姆拉召开,1914年7月3日会议破裂。出席会议的英方首席代表是英属印度政府外交秘书亨利·麦克马洪,中方首席代表是中国中央政府驻藏宣抚使陈贻范,西藏地方当局首席代表是首席噶伦伦钦夏扎。在会议开始前英国代表通过威胁利诱将西藏代表牢牢控制在手中,会议一开始西藏地方代表伦钦夏扎果然按照事先与英方商量好的计划首先提出六项要求,它们是:今后中藏互不干涉对方之权利,确定西藏为独立国家,达赖喇嘛为西藏之政教君主。中英于1906年4月27日在北京签订条约时因无西藏代表及其盖印,故而无效,非三国所宜遵行者(1906年中英条约承认中国在西藏享有主权);中国和西藏的边界,东北以西宁所属梅如岗立石处为界,然后沿东自马钦绷然雪山的河水向东迄于黄河头曲,东南以建昌的白塔为界。具体的边界是北为昆仑山、阿尔旦达山沿柴达木岭至荷西里岭,自巴康妥山岭至青海北面之巴拿马噶宋地方,经中国的甘肃省边界。旋折向南转经东南,包括果洛、霍尔科(即甘孜一带)、瞻对(今四川新龙县)到四川与云南之交界处,又循西藏边界向西至日玛山(红山)为止。近期被汉方逐步侵占的这些地方,新取名为西康。上述诸境土地系归属西藏,居民亦是藏人,今后咸归西藏政府所有,历年所收税款亦应退还西藏政府;
(五)有关英藏通商方面,1893年12月5日及1908年4月20日订立之条约由英国政府与西藏政府磋商,进行互利修改,不与中国相干;由于以往互生恶感之两民族将来杂居一地必多龃龉,中国不在西藏征税,中国官兵驻藏将扰西藏政府、百姓众生,为目前及长远相安之计,今后不准中国大臣、官员、军队、百姓等入藏侨居。中国商人非持有西藏政发给之护照者,不得入藏;第十三世达赖喇嘛曾前往蒙古传播佛教,并与僧徒有约。其活佛哲布尊丹巴的转世法身,下属法师、官员派充,所有委派之下发悉由达赖喇嘛继续行之。蒙古、中国有僧徒入藏及以财物布施寺院者,蒙古、中国地区之佛教僧徒尊达赖喇嘛为教主者仍一律按旧规行之;中国官兵、百姓勒索、抢掠西藏政府之财物,掠取瞻对各县之物资、税款,对德格地方的藏政府百姓及尼泊尔、拉达克商人等之屠杀以及财物之抢劫、房屋之焚烧毁坏等,西藏不能受此亏耗,中国应立字据尽速予以赔偿。伦钦夏扎提出的上述要求实际上是想把西藏、青海和四川西部的大片领土从中国分割出去,制造“独立”,使之成为英帝国主义的殖民地。陈贻范对此当然不能同意,他请示北洋政府后提出一个共有七条内容的提案,其内容如下:缔约各方一致同意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对此西藏政府与英国政府不得制造纠葛。过去中国对西藏之统治西藏仍需照旧予以尊重,对此英国政府应作出承诺。中华民国允准不将西藏改为中国的行省,英国政府亦不得将西藏或西藏之部分地区划入英国范围;中华民国政府得委派长官一人常驻拉萨,其权限与待遇仍按旧例。并得设卫队2600名,其中1000名驻扎拉萨,其余1600名由该长官斟酌分驻各处;西藏在外交、军事方面均应按中国之指示办理,非经过中国政府同意不得与任何外国进行交涉。但根据1904年9月7日英藏条约第5款所载(并经1906年中英“藏印续约”所肯定),对英国商务委员与西藏官员会晤有关商务事宜等不予限制;

(六)西藏官员、百姓因心向汉方而身遭监禁,产业被封者,西藏允许一律释放、给还;西藏方面所提之第五项要求可以进行商谈;前订之通商条约,即1893年12月5日及1908年4月20日之通商章程条约,如需进行修改应由缔约各方按照1906年4月27日中英“藏印续约”第三款之规定商议修改;关于中藏边界,现附上表明大体界线的略图一份。这七条方案基本上否定“西藏独立”的意图,由于两个提案相差较大而引起激烈争论。这时英国代表也按事先商定的作法,以中国调解人自居,提出所谓的“折衷”方案:把中国藏族居住的所有地区都纳入他的讨论范围,将其划分为“内藏”和“外藏”两部分。“内藏”包括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藏族居住区,由中国政府直接管辖;“外藏”包括西藏和西康西部地区,实行“自治”。这个“折衷”方案的目的实质上是妄图先行将“外藏”从中国分割出去,将其置于英国控制之下,以西藏“自治”为名,行西藏独立之实。西姆拉会议所公开宣称的目的本来很明确,用英国人的话来说就是试图就中国和西藏边界诸事项获得一个解决办法,于是英国代表以调停中藏两方争执为由提出一个“调停约稿”。该约稿共十一条,其主要内容有: 英国和中国双方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并承认外藏进行自治,中国承诺不将西藏改为一个行政省,英国承诺不秉并西藏或其任何一部分;中国承诺不向外藏派驻军队和文武官员,并且不在外藏建立殖民地。英国承诺不向西藏派驻文武官员(据1904年英藏条约所派人员除外)和部队(商务代理卫兵除外),并且不在西藏建立殖民地;中国和西藏承诺不在彼此之间或与任何其它国家(英国除外)进行有关西藏的谈判或签订协议;1906年4月27日签订的中英条约作废;1893年和1908年西藏贸易章程从此作废,西藏承诺与英国重新谈判,为外藏签订新的贸易章程;
(七)英国驻江孜代理及其卫队在必要时可以访问拉萨;为此条约之目的,附图上的红线和蓝线分别表明西藏的边界及内外藏的分界线,西藏政府在内藏仍保有选择和任命各寺院活佛及管理一切宗教事务的权利。根据这些内容是英国实质上是企图把西藏变为它的保护国,对此陈贻范当然不会赞同。在开始谈判时中方不同意使用内、外藏的提法,但在英方的压力下中方代表不仅同意这一提法,而且对内藏范围一再让步,后退三千余里。但是由于全国人民反对,袁世凯政府始终不敢放弃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对此英方不是对正式条约草案的本文内,而是在附件上加写“西藏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词语来作为让步,要求中方签署条约。陈贻范仍不同意,英国代表麦克马洪乃以最后通牒的口吻说如:“中方再不接受英方草案,即宣布会议破裂,英国则将条约草案中之第二条和第四条全部删去(即有关中国在西藏享有宗主权和可派大员驻拉萨并带300人以内卫队的条款),直接与西藏订约。”在此情况下陈贻范为不使中英关系破裂,被迫于1914年4月27日在条约上草签。但声明草签与正式签字不同,他必须请示中国政府批准后才能正式签署,当时英方也表示同意。在英方拟订的条约草案为国人知道后全国各地群起反对,尤以四川、青海、新疆和云南等省最为激烈。袁世凯政府感到众怒难犯,便一方面指示陈贻范不要正式签字;一方面向英国驻华使馆递交一项备忘录,声明陈贻范的草签只是他个人行为,是无效的。1914年7月3日陈贻范在最后一次三方会议上宣布中国政府的训示:拒绝在所谓“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并且发表声明:“凡英国和西藏本日或他日所签订的条约或类似的文件,中国政府一概不能承认。”中国政府同时将此立场照会英国政府,会议终于破裂。


(八)“西姆拉条约”是1914年7月3日中英两国和西藏地方代表西姆拉会议后英国代表麦克马洪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伦兴夏托拉擅自签订的条约,清朝末年英国加强侵略西藏,辛亥革命爆发后英国策动西藏部分反动分子叛乱,企图搞所谓的西藏独立。在英国要挟下1913年10月北洋政府派代表到印度西姆拉参加“中英藏会议”(西姆拉会议),英国代表麦克马洪提出一个所谓解决方案,规定中国不得驻兵西藏,西藏内政暂由印度政府监督,对此中国政府拒绝接受,后英国和西藏地方代表私自签订《西姆拉条约》。1914年7月2日出席西姆拉会议的英国代表通告中国代表次日签约,英代表重复以前威胁:“如不签约,中国将失去在西藏的一切权利。”陈贻范奉命拒绝签字,3日英国代表只能与“西藏代表”自行签订《西姆拉条约》,该条约基本同于3月11日英国提出的“调停约稿”。陈贻范声明:“凡英藏本日或他日所签之约,或类似之文件,中国政府一概不能承认。”6日中国政府又向英驻华公使朱尔典报告此事,并通过中国驻英公使刘玉麟向英国政府声明:“中国政府不能擅让领土,致不能同意签押,并不能承认中国未经承诺之英藏所签之约或类似之文牍。”西姆拉会议结束后的7月10日英国外相格雷在议会演说时再次要求中国签字,并威胁说:“只要中国不这样做,后果对中国来说一定是灾难性的。”中国历届政府均不承认该条约,故其在国际法上无效。在英国要挟下,1913年10月袁世凯政府派代表到印度西姆拉参加“中英藏会议”。英国代表亨利·麦克马洪提出一个所谓解决方案,规定中国不得驻兵西藏,西藏内政暂由印度政府监督,对此袁世凯政府拒绝接受,后来英国和西藏地方代表私自签订《西姆拉条约》。
(九)会议于1913年10月~1914年 7月在印度的西姆拉(今喜马偕尔邦境内)召开,与会者包括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西藏宣抚使陈贻范,中国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十三世达赖特使伦钦夏托拉,英国政府代表、英印殖民政府外交政务秘书.麦克马洪。基于策划西藏独立的目的,麦克马洪在会议期间提出划分“内藏”、“外藏”和中国内地与西藏之间的界线问题,即所谓“中藏边境事宜”。会议期间麦克马洪和伦钦夏托拉背着中国中央政府代表私自商讨西藏同不丹和缅甸间的中印东段边界走向,麦克马洪提出一条边界线,画在比例为1英寸等于8英里的两张地图上。1914年3月24日伦钦夏托拉背着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在印度德里同麦克马洪秘密换文,接受麦克马洪提出的上述边界线。秘密换文中未就麦克马洪线走向作任何文字说明,亦未提出划线依据。麦克马洪为会议准备一份备有附图的条约草案,该图用兰线标明拟议中的内外藏界线,用红线标明中国西藏地区同内地的分界线,并将红线南端延伸成弧形。用秘密换文中的麦克马洪线取代中印东段边界的传统习惯线,因而将中印边界东段边界线悄悄向北推移约96公里。该线西起不丹边境,向东延伸,在中印东段边境地区,把历来属于中国、面积达9万平方公里的地区划归英属印度。麦克马洪利用这种欺骗手段将麦克马洪线塞进西姆拉会议条约草案之中,并诱使1941年线和附图上“画行”(即草签),陈贻范当即声明正式签约需在接获中央政府命令后方可进行。中国中央政府电饬陈贻范不承认麦克马洪同伦钦夏托拉秘密签订的一切条约和文牍,并立即声明取消草签。麦克马洪亦承认,未能使中国政府“正式签字”。中国政府代表拒绝签字,会议破裂。以后的中国历届政府也从未承认过这个条约,因此这个所谓《西姆拉条约》是完全非法的。

(十)至于在会议期间英国和西藏地方代表背着中国中央政府在秘密换文中擅自划定所谓“麦克马洪线”,即中印东段边界,更是悍然违背国际法基本准则,毫无法律效力。中国政府代表在7月3日即已声明断然否认所谓“麦克马洪线”,实际上在西姆拉会议上从未正式讨论过中印边界问题。1911年中国辛亥革命爆发后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西藏召集西藏地方头人代表开会,征求对西藏今后应采取的方针的意见,结果有很多人特别是下层的僧俗群众不赞成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断绝联系。加上四川、云南派出的军队就在工布江达以东地区,这又使达赖喇嘛受到种种制约,在与中央的关系上处在徘徊犹豫的状态中,不敢下决心去实行完全脱离中国的“西藏独立”。英国不愿意看到它极力推动的“西藏独立”停顿下来,又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策划召开“三方谈判”,中、英、藏三方会议在印度的西姆拉召开,这就是所谓的西姆拉会议。会议一开始英国就唆使伦钦夏扎提出西藏独立;西藏不能承认1906年的中英条约;西藏的范围包括昆仑山与安定塔以南的新疆部分、青海全部、甘肃与四川的西部、打箭炉及云南西北部的阿墩子;华官、华兵不准入藏;华商入藏须领有西藏政府发给之护照等无理要求。在中央代表据理驳斥并提出订明西藏为中国领土完全之一部分、中国可派驻藏长官驻拉萨等条件后英国代表麦克马洪和顾问柏尔竟然以支持和帮助西藏反对中国、取得独立为诱饵,哄骗和逼迫伦钦夏扎进行私下交易,在麦克马洪所画的印度和西藏分界的地图上画押,制造所谓的“麦克马洪线”,将一直属于中国西藏管辖的9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划给英属印度。
(十一)这笔肮脏的交易英国方面多年不敢公开,几十年后才悄悄塞进英国出版的地图中,而伦钦夏扎也不敢正式报告十三世达赖喇嘛,西藏方面也没有批准过这一非法的领土交易。在玩弄这一套阴谋之后英国代表又以调解人的面目出现,在会议上提出一个所谓的“折中方案”:把整个藏族地区划分为内、外藏,外藏包括阿里、卫藏和大部分康区,其余藏区为内藏;中国在内藏享有若干主权,外藏实行自治,中国只有名义上的“宗主权”。在英国代表的恫吓、威胁之下,1914年4月中国代表陈贻范在说明只是草签需中国政府批准才能正式签字后在草约上画了押,但是全国各界民众强烈反对这一草约,袁世凯政府也不敢批准这一条约。中国代表没有在条约的正式文本上签字,并声明中国绝不承认这个条约。拖到当年7月时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英国无力东顾,西姆拉会议宣布无限期休会,英帝国主义的阴谋以破产告终。由于这一原因,所谓的“西姆拉条约”虽然有英国和西藏代表的签字,但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就是英国政府也没有正式公布过这一条约,只是到20多年以后的1938年才在英印政府的“外务大臣”编纂的一本英印政府的条约集中将“西姆拉条约”悄悄塞进去。而“麦克马洪线”的地图也仍然不敢收入,直到1960年才由印度在地图册中收入,可见英印政府本身对这个非法的条约和地图也是理亏心虚的。控制着印度的英国政府一直以来试图将西藏地方变成所谓阻止俄国势力南下的缓冲地,即英俄之间的“缓冲国”,1913年10月—1914年7月在印度召开的西姆拉会议以及他们试图促成的“西姆拉条约”则是要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妄图使其变成一个受英国实际控制的半独立的国家。

(十二)英国所使用的手法则是在中国内部利用并激化矛盾,英国代表麦克马洪以调停之名首次提出将藏区划分为“内藏”(甘青川滇藏区)与“外藏”(西藏),并在地图上标明界线。英国和中国双方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并承认外藏自治,作为回报时英印政府要求西藏地方代表同意将传统上西藏地方享有管辖权、税收权和放牧权的约9万平方公里领土划归印度。英方还不断售卖军火给西藏地方,鼓动其挑起川藏、青藏冲突,阻断内地与西藏间的人员往来和经济联系。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印度茶叶入藏倾销,控制人员经过印度进入西藏的通道,从而达到全面控制西藏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英印政府还采取篡改历史的手法,试图使英国侵占中国藏南领土的阴谋合法化。在日本全面侵华之际英国1938年刊印但冒充是1929年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关于不丹和中国西藏专章)对西姆拉会议的事实进行全面的篡改,试图把当年麦克马洪与“西藏代表”夏札·边觉多吉之间有关割让藏南土地的换文加以公开,使之看起来有法律依据。与此同时英印政府不断向北推进边界,还建立哨所,并对已侵占的藏南土地采取实质控制。英国伦敦印度事务部的档案显示:英国始终担心西藏地方上层否认非法的“西姆拉条约”,不断威逼利诱。同时当西藏地方抗议英印政府侵略藏南领土并要求其撤出时英方又原形毕露,声言:“陛下政府和印度政府对西藏领土没有任何图谋,1914年地图上红线以南的所有领土按照条约都是英国领土,英国人不可能从已经占领的任何一块土地上撤出,只同意做微调。”西藏分裂势力在他们的主子赤裸裸的粗暴侵夺面前被碰得头破血流。
(十三)虽然在西姆拉会议上陈贻范草签条约,但他也同时声明:“画行与签押当截然为两事,如政府不认,尚可作废。”最后终因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烈反对,袁世凯政府电令陈贻范发表声明:“取消草签,不承认麦克马洪与西藏代表秘密签订的一切条约和文件。”西姆拉会议就此破产,“西姆拉条约”随之无效,当时的英国政府也不得不承认西姆拉会议没有产生中国政府作为缔约一方的任何协定。西姆拉会议以破产告终,“西姆拉条约”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它却在中国西藏地方的近代历史中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对于今天的人们也有很多深刻的教训可以汲取。殖民时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英国侵略者在中国西藏地方就是强取豪夺,从武装屠杀到挑拨离间,从扶持分裂势力到非法侵占藏南土地,一桩桩、一件件尽显强盗本色。晚清民国国力孱弱、外交乏力、备受屈辱,在国力衰退的条件下民国政府面对英国强权采取一味退让、委曲求全的策略:原本坚持会议在英国伦敦或中国北京举行,最后由英人决定在印度大吉岭举办;谈判代表原本确定张荫棠,因英国人拒绝,改派由英人提名的陈贻范参加;陈贻范的职衔原本是“西藏宣抚使”,后因英方要求改称谈判代表;原来坚持西藏地方代表只能作为中国代表成员与英方谈判,因英方的反对而单独参加会议等等。袁世凯政府为寻求国际认可和支持对英国无原则地妥协退让,而陈贻范性格软弱,面对英方与西藏分裂势力的夹击而备受屈辱。

(十四)西藏地方上层中的分裂势力颟顸无能、遗患无穷,在英国支持和利益诱惑下西藏地方上层的分裂势力被英国许诺的“自治”所迷惑,被人利用,受人挟持。干出非法割让土地,损害国家利益,贻害子孙,又自寻屈辱的蠢事。后来他们甚至也直接危及到十三世达赖喇嘛本人,1930年走过弯路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在会晤国民政府特使刘曼卿时透露心声:“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国之真正和平统一,英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性质、习惯不两容。中国只须内部巩固,康藏问题,不难定于樽俎。对于西康事件,请告(中央)政府,都是中国领土,何分尔我,倘武力相持。兄弟阋墙,甚为不值。”应是箴言至理,最后历史不可复返,悲剧不能重演。在中国最衰弱时期由最强大的列强支持的“西藏独立”活动仍以失败而告终,在中国走向强大的今天任何分裂的图谋都只能是一场黄粱美梦。过去、现在和将来,中国政府和各族人民都不会给西藏分裂分子留下任何空间。1914年英印政府外交大臣麦克马洪构想一条印藏分界线,以喜马拉雅山脊分水岭的连接线作为界线。麦克马洪又利诱西藏噶夏的代表,背着中国北洋政府代表搞了一份划界换文。当时对西藏拥有主权的中国政府并不知道什么此事,达赖喇嘛和噶夏政权也未给其参加西姆拉会议的代表有划界的授权,后来了解情况的噶夏政权对麦克马洪画的线不予承认。当20多年后英国政府正式把麦克马洪线标入地图和政府文书后也遭到南京国民政府的反对,1947年当刚独立的印度在南京建立大使馆时国民政府也对印度代办明确表示不承认麦克马洪线的态度。
孙中山生平
(一)孙中山(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名文,字载之,号日新(又号逸仙),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的缔造者,三民主义的倡导者,创立《五权宪法》。他首举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旗帜,起共和而终两千年封建帝制。1866年11月12日孙中山出生于广东,他成长于一个普通的家庭,其兄孙眉赴茂宜岛垦荒、经营牧场和商店后家境有所好转。1875年孙中山入村塾读书,接受传统教育。孙中山的父亲年轻时在澳门的板樟堂街当过鞋匠,孙中山从小常随父母往来澳门与家乡之间。澳门中西文化交融,繁荣发展,孙中山耳濡目染。1878年12岁的孙中山随母赴檀香山,他的长兄孙眉资助孙中山先后在檀香山、广州、香港等地比较系统地接受西方式的近代教育。1883年17岁的孙中山自檀香山归国,同年前往香港读书。当时孙中山认为李鸿章不同于一般的官僚,而是具有革新思想的人物。孙中山早期的思想受郑观应的思想影响不少,1892年春郑观应在澳门编成五卷本《盛世危言》,孙中山其时写的《农功》一文经郑观应润饰而收入书中。1892年孙中山毕业于香港西医书院,1892年9月26岁的孙中山来到澳门镜湖医院,出任新设的西医局首任义务医师,成为澳门的第一位华人西医。19世纪末期中国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孙中山目睹中华民族有被西方列强瓜分的危险,决定抛弃医人生涯,进行医国事业。他希望通过李鸿章能使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社会改革,1894年1月孙中山写下《上李鸿章书》,集中孙中山关于仿效西方政治制度以图中国富强的革新主张。之后孙中山偕陆皓东赴上海拜访郑观应,并通过新派人物王韬介绍孙中山到天津见李鸿章。1894年6月间孙中山偕陆皓东由上海赴天津,渴望能见到李鸿章,倾诉自己的救国主张,但是孙中山此行并没有见到李鸿章。同时孙中山在天津又看到清政府官员的腐败,使其思想发生转变,因此孙中山偕陆皓东离津转道上海赴檀香山。

(二)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取“振兴中华”之意,从此孙中山决心拯斯民于水火,扶大厦之将倾,明确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第一次向中国人民提出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国的纲领,同时孙中山也完成由改良主义者向民主主义者的伟大转变。早年追随孙中山的高级干部里面广东人占了最大比例,如邓荫南、陆皓东、杨鹤龄、陈少白、尢列、李纪堂、谢缵泰、程奎光、史坚如、郑士良、冯自由、王宠惠、胡汉民、朱执信、廖仲恺、何香凝、高剑父、陈树人、古应芬、许崇智、邹鲁、邓泽如、李福林等等,这些人多数是广府人,个别是会讲粤语的客家人。孙中山的革命经费由海外华侨和商人捐助,尤以李煜堂、李自重、简照南、简玉阶等为杰出代表。1895年2月在香港联合当地爱国知识分子的组织辅仁文社建立香港兴中会,同年10月兴中会密谋在广州起义,事泄失败,孙中山被迫亡命海外。1896年10月在英国伦敦曾被清公使馆诱捕,经英国友人康德黎等营救脱险。此后孙中山详细考察欧美各国的经济、政治状况,研究多种流派的政治学说,并与欧美各国进步人士接触,产生具有特色的民生主义理论,三民主义思想由此初步形成。1897年孙中山赴日本,结交其朝野人士。1900年10月派郑士良到广东惠州(即惠阳)三洲田发动起义,义军奋战半月,开始颇为得手,后因饷械不继而失败。戊戌变法以后因日本友好人士的活动,孙中山与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曾商谈过合作问题,但因改良派坚持保皇、反对革命导致合作未能实现。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兴中会,选举刘祥(商店司理)、何宽(银行经理)为正副主席。孙中山起草《兴中会章程》,强调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所造成的民族危机的严重性,规定以“振兴中华”作为立会的主要宗旨。
(三)他还起草入会的秘密誓词,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主张。兴中会成立后又在夏威夷一些地方建立分会,会员增至百余人。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兴中会曾组织会员进行军事训练,向爱国侨胞募集资金,以为反清武装起义作准备。1905年在比、德、法等国的留学生中建立革命团体,在此期间也与国内的革命团体和革命志士建立联系。8月孙中山与黄兴等人以兴中会、华兴会等革命团体为基础在日本东京创建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中国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举为总理,他所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被采纳为同盟会纲领。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首次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同盟会的成立有力地促进全国革命运动的发展。孙中山派人到国内外各地发展组织、宣传革命,他自己也在1905至1906年间赴东南亚各地向华侨宣传和募集革命经费,在一些地方创立同盟会的支部。他广泛传播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思想,使更多的人投身于反清革命,孙中山领导的对改良派的批判为辛亥革命的爆发作有力的思想准备。从1906至1911年同盟会在华南各地组织多次武装起义,孙中山为起义制定战略方针,并在海外奔走,为起义筹募经费。1907年12月镇南关起义时孙中山还亲临前线参加战斗,各次起义都因缺乏群众基础、组织不够严密而失败,但革命党人前仆后继、英勇战斗给清政府以沉重打击,给全国人民以极大的鼓舞,特别是1911年4月27日的广州黄花岗起义在全国引起巨大震动。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孙中山在美国得知消息后12月下旬回国,即被17省代表以每省1票的方式16票赞成、1票反对的结果选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四)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职,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2月12日宣统帝溥仪宣布退位,267年的清朝统治和2000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被推翻,建立共和国。孙中山制定和公布一系列改革和进步的法令,3月11日颁布带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于受到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的强大压力与革命党本身的涣散无力,孙中山被迫在清帝退位后于1912年2月13日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让位于袁世凯,4月1日正式解职。此后一年多孙中山积极宣传民生主义,号召实行平均地权,提倡兴办实业。还亲自担任全国铁路督办,力图筹借外资修筑铁路干线,但因政权落在袁世凯手中,其10万英里的铁路规划也远非当时国力所能负荷,孙中山的设想并未成为现实。同年8月同盟会改组成国民党,孙中山被推举为理事长。1913年3月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被武士英暗杀,孙中山认为是袁世凯所为,主张武力讨袁,7月发动二次革命,失败后再度流亡日本。1914年6月孙中山在东京组织中华革命党,希望恢复和发扬同盟会的精神。孙中山于1915年5月初回到国内继续为捍卫共和制度而斗争,旋又返日,10月25日在东京与宋庆龄结婚。1917年7月因段祺瑞为首领的北洋军阀解散国会和废弃《临时约法》,孙中山联合西南军阀在广州建立军政府,被推举为大元帅,进行护法战争。但孙中山在军政府内备受军阀、政客的排挤,不得不于1918年5月辞去大元帅职务。第一次护法战争的失败使孙中山认识到南北军阀都是一丘之貉,从1918至1920年孙中山完成过去已着手撰写的《建国方略》,对以往的革命经验进行总结,提出改造和建设中国的宏伟计划。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孙中山于次年夏致电列宁和苏维埃政府祝贺俄国革命的伟大胜利。
(五)1919年的五四运动给予孙中山以很大的鼓舞,他高度评价和支持学生运动。1919年8月孙中山委派胡汉民、朱执信、廖仲恺等人在上海创办《建设》杂志,大力宣传民主革命理论,10月宣布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1920年8月孙中山指示驻闽、粤军回师广东,驱逐桂系军阀。11月孙中山回到广州,重举护法旗帜。孙中山从1920年开始与苏俄人士接触,1921年5月在广州就任非常国会推举的非常大总统,接着出师广西,消灭桂系军阀陆荣廷的势力,准备以两广为根据地北伐。12月孙中山在桂林会见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讨论建立革命党和革命武装问题。1922年4月又在广州与苏俄的全权代表会见,从幻想向帝国主义寻求援助转而希望联俄。6月因政见不合与陈炯明决裂,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再赴上海。此后孙中山接受中国共产党和苏俄的帮助,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1923年1月孙中山与苏联代表越飞发表《孙文越飞宣言》,奠定联俄政策的基础,随即派廖仲恺赴日与越飞谈判,同时表示服从孙中山的滇、桂军队将陈炯明逐出广州。2月孙中山从上海回到广州重建陆海军大本营,以大元帅名义统率各军,综理政务,与此同时逐步加紧改组中国国民党的准备工作。8月派出以蒋介石为首的孙逸仙博士代表团到苏联考察政治、党务和军事,10月聘请苏联派来的鲍罗廷为顾问,接着委任廖仲恺、谭平山等组成新的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筹备国民党的改组工作。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纲、党章,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同时创办黄埔军官学校,训练革命武装干部。陈炯明的叛变使孙中山陷于极为困难的境地,他决心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欢迎李大钊等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

(六)5月孙中山在广州黄埔长州岛创立陆军军官学校,为建立革命军队打下基础。孙中山早期曾努力争取日、英、法、美等国援助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但均无所获。他在斗争中认识到要争取中国独立富强就必须努力推翻帝国主义,晚年他同帝国主义进行坚决的斗争。1924年10月奉系军阀的张作霖和直系将领冯玉祥联合推翻曹锟为总统的直系军阀政权,冯玉祥、段祺瑞、张作霖先后电邀孙中山北上共商国是,孙中山接受邀请并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召开国民会议作为解决时局的办法。11月离广州北上,先抵上海,再绕道日本赴天津。12月底扶病到达北京,1925年3月12日因癌症在北京逝世。逝世前夕签署的遗嘱包括《国事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俄遗书》三个文件,在国事遗嘱中他总结40年的革命经验,得出结论说:“必须唤起民众,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发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号召。遗嘱指出要按他“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在家事遗嘱中说明将遗下的书籍、衣物、住宅等留给宋庆龄作为纪念,要求子女们继承他的革命遗志。在致苏俄遗书中阐明他实行三大革命政策,坚持反帝爱国事业的坚定信念,表示:“希望不久即将破晓,斯时苏联以良友及盟国而欣迎强盛独立之中国,两国在争世界被压迫民族自由之大战中携手并进,以取得胜利。”1929年遗体由北京移葬南京紫金山南麓的中山陵。孙中山制定三民主义学说作为指导思想,旨在建立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国,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博爱的和谐社会。他宣誓要以“博爱”、“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为己任,实现中国和世界文明共享,共同进步。建立一个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造就和谐安康幸福的人类社会。
(七)孙中山毕生坚持“三民主义”,坚持民族、民主救中国和三民主义救中国的信念与理想。辛亥革命以“民族”、“民权”、“民生”为核心的“三民主义”理念,倡导“权能区分”——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推行“万能政府”——广兴福利,大有为式。注释“人民之权”——政权应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项;注释政府之能——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是为“五权宪法”。阐明人民行使政权的基本训练与条件:民权初步,即议事规则。提出中央与地方的均权制度,以县为单位的地方自治。在政治现代化建设方面主张渐进主义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说:“军政时期优先消灭军阀土匪,应实行军管。训政时期优先基础建设与民权初步训练,应实行一党执政。宪政实行之条件是全国半数以上县市具有选举罢免地方首长之条件,公民具有发动创制复决之条件则选举召开国民大会制订宪法,还政于民,实行多党竞争的现代政治制度。推行以王道为基础的区域合作和政治架构:大亚洲主义以及向国际投资开放的实业计划。孙中山以“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为自己的座右铭,强调要“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众长,益以新创”。孙中山注重学习世界上的先进知识和有益思想成果,并希望结合中国的实际用来改造中国。孙中山十分关注俄国十月革命和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范围的传播,敏锐地认识到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对中国变革的重要影响,毅然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赋予三民主义思想以新的内涵。三大政策是孙中山的重要政治主张,是他倡导的民族民主革命从屡受挫折转向成功,进而取得显著成就的正确道路。

(八)孙中山是个很了解世界文化又很了解中国文化的伟人,孙中山一生追求的“天下为公”正是源自儒家经典文献《礼记·礼运》篇。孙中山在其《三民主义》中说:“真正的三民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孙中山既要发展物质文明,又要发扬精神文明;既要传承旧道德中对今天仍然有用的内涵,又要创造新道德。他重视教育,提倡培养具有知识和崇高人格的新式人才,孙中山以人为本、重视科学、发展新文明的文化观对中华民族的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孙中山认为只有经济发达才能解决国民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只有民富,文化才能发达,只有科学文化发达才有国家富强。孙中山又强调:“开发富源不仅仅是为了富有,而更重要的是为了我国人民的满足和幸福。”所以孙中山一再指出要努力发展教育,提高国民的精神文明。孙中山也“精神文明”称为“心性文明”,他说物质文明会使人类的生活安逸繁华,但它不能促进人类的心性文明,只有使用文字并进行启蒙教育才可以助人类心性文明之发达。他认为只有物质文明,政治不进步,文化不先进,也不能齐家、治国。因此他提倡新道德,文明进化的人类觉悟起来,发生一种新道德。这种新道德就是有聪明能力的人,应该要替众人来服务,这种替众人来服务的新道德就是世界上道德的新潮流。孙中山的新道德观真正反映孙中山对人类文明进步的观照,孙中山认为新道德则新精神,他说:“救国救民必要革命,革命须有精神。”所以孙中山强调要创建新中国,改造新世界必有高尚思想,与强毅能力以为之先。
(九)孙中山提倡的新道德就是要人们立志,为改良国家、实现国家的富强而努力奋斗。孙中山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而不是在争地位。孙中山将旧道德由对个人私利的追求改造为对人类、对民族和国家的奉献和热爱,他强调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在于他有思想,在于有无所畏惧地追求真理的独立意志以及有责任为人类为国家作贡献。所以他的新道德是对中国旧道德的深刻革命,它改变“一个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谁”这个根本性的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为个人在社会中的努力方向、奋斗目标和成功、成仁指明方向。孙中山强调只有文化才能使一个国家真正的强大,他的文化观不仅是中外文化互信、交流的桥梁,也是对中华民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导引。他指出中华民族要有忧患意识,也要有强国富民的奋斗精神。孙中山用他的行动和言谈促进和推动中国各民族的融合、相互依存、统一和发展,构建共同的理想信念,昂扬奋发,和谐共生。用文化来延伸各族人民的中国情怀,实现孔子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世界大同”。1917年到1919年孙中山写出《建国方略》一书,构想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显示他对中国发展的卓越见解和强烈期盼 。其中的《实业计划》共包括六大计划:第一计划为开发北部资源,以北方大港为中心造西北铁路系统;第二计划为开发中部资源,以东方大港为中心整治长江水道;第三计划为开发南部资源,以南方大港为中心造西南铁路系统;第四计划为铁路建设计划,造中央、东南、东北、扩张西北、高原等五大铁路系统;第五计划为生活之物质原件工业;第六计划为矿业。

(十)《实业计划》主要目标:在10年到20年内修建相当于纽约港那样具有世界水平的三大海港(北方大港、东方大港和南方大港)和许多商埠,其中南方大港可选定在广州,东方大港可选杭州湾或改造上海黄浦江港,北方大港选址在天津塘沽以东滦河口附近;修建长达16万公里的五大铁路系统,把沿海、腹地和边疆联成一片;修建160万公里的公路,形成遍布全国的公路网并进入青藏高原,来促进商业繁荣;开凿和整修全国水道和运河,建设三峡大坝,发展内河交通和水利、电力事业等10个大的项目。由于无矿业则机器无从成立,如无机器则近代工业,亦无发达,全面开采煤、铁、石油、有色金属等矿藏,生产钢铁、石油、机械制造、水泥等各种工业之粮成为当世之急。孙中山尤为重视钢铁工业,他指出:“今日之钢铁世界,欲立国于地球之上,非讲求制造不可。”在全国钢铁储量较丰富的海南、四川、云南等省开办工厂,对于已建厂的河北、山西、湖北、辽宁等地钢铁工业加大投资。对于农业时《实业计划》要广泛采用各种现代农业技术,实现农业机械化,移民垦荒,建设边疆。在此基础上发展轻工业,使粮、棉、油、纺织、日用品、印刷、蚕丝、茶等的加工制造业,做到在自给有余的基础上外销出口。孙中山提出利用外资发展中国实业,应改变闭关主义而为开放主义。他认为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矿产丰富、农业雄厚,但是不能独立发展,而要与世界各国互相提携,共同开发。外资必须操之在我,不可授之于外国人,反对外资借投资之名提出损害中国国家权益的附加条件。外资所有者与中国企业联合来共同开发中国实业,外国人提供机器,并且负担外国专家们在华的一切支出;中国人提供原料和廉价劳动力,双方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共赢。
(十一)孙中山深知中国正需机器来耕作广袤的农地,开采丰富的矿产,建设无数的工厂和扩建交通运输网络。同时《实业计划》也涉及住房等民生问题,孙中山认为要解决当时中国4亿人的住房需求,在未来50年内每年要新增居室5000万套,每年盖房子100万间。为人民预备廉价居室,家庭用水、电灯、燃气、电话都需要配备。中国四万万人中贫者仍居茅屋陋室,北方有居土穴者,而中国上等社会之居室乃有类于庙宇。孙中山非常担忧在住宅方面出现贫富分化,所以为居室工业计划,必须谋及全中国之居室,一切的居室设计皆务使居人得其安适。在孙中山看来住宅是文明的象征之一,民众由住房里得到的幸福感比起吃饭、穿衣要多得多。 孙中山继承和发展中国古代社会的民本思想、大同思想,同时吸取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学说,吸收林肯的民治、民有、民享的思想,形成他独有的民主政治观。他的民主政治思想主要内容是:民主共和思想;人民自治的思想;直接民权(全民政治)的思想;民主宪政五权分立的思想。1924年孙中山就讲:“政治里头自由太过便成了无政府,束缚太过便成了专制。”五权宪法要起到两个作用,一个是把自由的力量与维持秩序的力量调和统一起来;一个是打破治人与治于人的阶级划分,实行真正的“民治”。他主张自由与专制这两个力量平衡起来,不走极端。民权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就是人民组织起来管理国家的政事,同样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作用和地位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中国第一个民主主义的宪法性文件,用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主权在民”的原则。

(十二)《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在中国国家制度史上是一大创举,也是孙中山法治与民主相结合思想的集中体现。孙中山认为要改变这人治的国家必实行法治才行,而民权是法治的基本条件。所谓民权就是用人民来做皇帝,用四万万人来做皇帝。在《临时约法》中明确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人可以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并通过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不同形式表达自己的意志。1906年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讲到三民主义时指出:“民权主义是政治革命的根本,民权主义就是人人平等,绝不能以少数人压多数人。人人有天赋的人权,不能以君主而奴隶臣民。”他要求保证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信仰的完全自由权,真正实行国人同属于法律范围之内,而无特殊势力之可虞。孙中山坚决反对把民权当作自由的等同物,孙中山的看法就是在一个团体中能够活动、来往自如便是自由。他说:“一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范围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范围便不是真自由。”孙中山对科学与技术形成自己独到的认识,孙中山曾明确阐述:“夫科学者,统系之学也,条理之学也。凡真知特识,必从科学中来也。舍科学而外之所谓知识者,多非真知识也。”孙中山称科学为统系之学也,条理之学也,即把科学定义为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强调科学的系统性和条理性。“凡真知特识,必从科学中来也”是指科学具有真理性和实践性,“舍科学而外之所谓知识者,多非真知识也”说明科学知识同一般的生活知识经验的累加不同,而是依据在实践中所获得的丰富经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梳理、归纳而成的规律而系统的知识。
(十三)孙中山的科学观还体现在他对科学分类问题的研究上,科学分类是研究各门学科关系的一门学问。学科门类越多,越无法进行专门研究,这不单限制一门学科的研究,甚至影响整个科学事业的发展。孙中山在他的大量著作里事实上对科学进行一定程度的类别的划分,例如《上李鸿章书》涉及语言学、政治学、人文学、算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农学、矿物学、地质学等;《致港督论平治章程》谈及文学和法律学;《社会主义之派别与方法》论述到经济学、统计学;《孙文学说》详细论述生理学、医药学、卫生学、金融学、文字学、逻辑学等;《公布考试组织条例》对农业科学的地质学、气象学、林学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孙中山曾明确地把科学分为两大类别,即为自然科学和人事科学。他说:“世界之学有二大类,其一曰自然科学,其一曰人事科学。自然科学者如天算、地文、地质、物理(声光热电力学等)、生物(动物、植物二学)、化学是也,人事科学者如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历史学是也。”在孙中山的分类中这些科学学科是当时发展较为成熟的,也是客观存在的。孙中山把教育放在“立国根本”、“振兴之道”的位置,强调教育是关系到人才培养和国家强盛的重大问题,鉴于此的孙中山在《致郑藻如书》中就强调重视教育、重视培养人才才可以使国家由弱变强。知识的传播有赖于教育,纵览古今,教育与人才培养,国家富强,关系甚大。而忽视教育将造成国家颓弱的严重局面,令孙中山深感痛心,所以他急切地提出要广设学校,培养人才,因为这是国家富强的必由之路。

(十四)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把“人能尽其才”称为“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的“四事”之一,而要做到“人能尽其才者,在教养之道”也,即人才的培养有赖于教育。孙中山关于“非学无以别其才,非学无以成其用,贤才需有学校以陶冶之”的论断认识到教育在人才培养、社会进步、国家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孙中山还谈到发展教育、培养人才对国家兴旺富强的重要意义:“人既尽其才,则百事俱举;百事举矣,则富强不足谋也。”孙中山提出封建教育制度是对科学文化知识传播的阻碍的观点,他指出以《四书》、《五经》为代表的内容是由中国历代圣贤明哲授受相传的古人的经传,今日科学的知识远胜于此,应该把科学知识作为教育的内容。孙中山认为西方物质文明的发达多源于科学之昌明,要使中国物质文明发达就要学习科学知识。1924年8月孙中山以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的名义命令公布《大学条例》,该条例的第一条便规定:“大学的旨趣之一是灌输世界日新之学理、技术。”孙中山认为在大学教育中教育所传授的应该是最新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使中国的发展进程加快,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传授科学文化基础知识,作为受教育者只有很好地掌握了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才有可能进一步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最新发明。与此同时作为大学中的教育工作者要很好的实现传授“世界日新之学理、技术”这一宗旨,必须密切关注世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发展的新潮流,必须不断地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孙中山的科学教育思想对今日的大学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十五)孙中山提出学校应该注重人的生产技能的培养,学校之目的于读书、识字、学问、智识外,当注意双手万能,力求实用。在孙中山看来学校教育不仅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受教育者的智力,而且还要进行生产劳动教育,使得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生产劳动技能。孙中山曾多次强调学校教育应该使学生在学成之后能够独立为一国民,能够自食其力,也就是说只有科学文化知识与技能兼具的学生才能够真正独立为一国民。孙中山认为享受博爱(即同类相爱)的幸福是一种天赋的人权,他多次强调凡属人类一律平等,民众有享受幸福的权利,这是一种人心所向,不可阻遏。1912年他以大总统名义颁布有关保护人民权利和革除社会恶习方面的法律和政令达30多件就体现他的这种思想,孙中山说:“人权神圣,岂容弁髦。”这些法令表明孙中山认为不论何人都有被他人作为人来爱怜的权利。孙中山认为“博爱”又是一种好的道德观念,人不仅有被同类所爱的一种权利,而且还要看作是一种人生的义务,主张保护人的平等权利和人的尊严,要承担起拯救人类于水火的责任。孙中山说:“博爱的本质首先在于奉献,在于为他人谋幸福”。而社会的理想形态在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类互助互进,天下同谋幸福,因此博爱越过亲情,普及世间。这样就不仅使博爱成为一种奋斗的目标,远大的理想,而且使博爱成了一种手段,一种切实的精神。”“博爱”在孙中山的革命生涯和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爱”是一种很宽大广泛的观念,内涵很多。既可以指亲子之爱,又可指友情之爱,也可以指人类之爱。孙中山把爱区分为“私爱”和“公爱”,认为妇人对子女的亲子之爱,只是一种私爱,只有博爱才是一种公爱,非妇人之仁可比。

(十六)他对爱的区分并非到此为止,结合他所处的时代,进而把“博爱之谓仁”的“仁”区分为“救世之仁”、“救人之仁”、“救国之仁”三种。认为救世是宗教家之仁,救人是慈善家之仁,救国是革命家之仁,从现实需要与实际效果来看救国是当时第一位的。在实践中孙中山懂得连生存权也没有的中国民众所受的苦难不是宗教可以解脱、医术可以疗治的,只有实行革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他毅然放弃当传教士或名医的理想,而甘做一名四处漂泊的革命家。从救世、救人到救国正是他思想的升华、行动的进步,充分体现这位民主革命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孙中山解释说:“我国古代若尧舜之情施济众,孔丘尚仁,墨翟兼爱,有近似情爱也者。然皆狭义的博爱,其爱不能普及于人人。社会主义之博爱,广义之博爱也。社会主义为人类谋幸福,普遍普及,地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此社会主义之博爱,所以得博爱之精神也。这种博爱的精神则体现在:社会主义消灭贫富之阶级,并通过社会的发展,使人人都能得到幸福。所以他认为社会主义之国家一真自由、平等、博爱之境地也。在他对三民主义的解释中称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主张经过经济手段来解决人民的疾苦,因此他对实现民生主义理想具有强烈的愿望。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也是探索中国军事现代化道路的先驱。在西方列强的挑战下面临着“新”、“旧”、“中”、“西”的冲突,孙中山选择中国军事现代化的道路。他继承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又认真研究西方兵法,特别是努力学习近现代军事思想和苏联的建军经验。
(十七)在探索中国军事现代化道路的斗争实践中系统地提出中国现代军事思想,其中许多精辟论述在中国军事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冲破“中体西用”思想的束缚,开辟中国现代军事思想的新篇章。孙中山在青年时代就强烈地渴望把古老衰败的旧中国改造成为西方那样的国家,渴望中国能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1894年他在《上李鸿章书》中表达的正是这种期望,他主张以西方为楷模,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创建兴中会,不久提出三民主义的政纲,阐述自己的战争观。十月革命前孙中山研究大量西方军事理论和战例,辛亥革命后孙中山积极学习苏联红军的成功经验。孙中山晚年提出的许多军事思想,所采取的种种军事变革都为了建立一支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能捍卫和发展辛亥革命胜利果实的正规军队。孙中山根据自己对苏联革命经验的体会而下决心办黄埔军校,在军队中建立党代表、政治部、党部三重领导体制,建立起革命的政治工作制度,以保证国民党对军队的领导权,逐步形成孙中山先生那个时期比较完备的建军思想。为了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孙中山提出全面建设陆、海、空军的思想。他特别重视近代海军的建设,认为:“由于世界大势变迁,国力之兴衰强弱,常在海上而不在陆,其海上权力优势者,其国力常占优势。”他明确提出兴船政以扩海军,使民国海军与列强并驾齐驱,在世界称为一等强国的海军建设目标。孙中山还认为随着近代世界武器装备的发展进步,国家领空权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保卫中国领空不受侵犯必须建设空军。孙中山指出飞行机为近世军用之最大利器,应以之装备中国军队,建设一支近代化的航空队。

(十八)后来他发出“航空救国”的号召,要求国人努力发展中国的航空事业。为了实现建设陆海空军的目标,孙中山提出许多措施,发展中国的海军和空军。向西方国家购置各种海陆空新式武器,如潜水艇、飞机、坦克等。聘请外国军事专家来华教练中国海陆空军学生,派遣青年军校学生到欧美各国学习先进的军事技术。组织考察世界各国军备建设团,吸取外军建设的经验,依照现代化的先进标准建筑军港、机场和要塞炮台。创建军事学校,形成培养现代军事干部的新摇篮,使中国军事教育制度发生质的飞跃,是孙中山对中国近现代军事史的重大贡献,黄埔军校培养大批适应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情、具有现代战争思想和国民革命的精神的军事人才。孙中山根据对国际战略格局的分析为前提确立军事外交策略,孙中山的军事外交实践是极为艰难的,知其不易而为之,这恰是孙中山的伟大之处。各国无不是以国家自身利益来权衡对孙中山及其所领导的革命之间的外交关系的,孙中山说:“盖今日国际,惟有势力强权,不讲道德仁义。”孙中山一生倡导世界和平,对外反对侵略战争,反对霸权主义。1912年在《中国国民党党纲》中孙中山将“维护国际和平”定入其中,不仅强调中国将作为一支和平力量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贡献,而且希望通过与其他国家建立友好关系或建立亚洲大同盟的方式在维护地区和平的基础上团结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来共同维护世界和平。
(十九)关于如何恰当地运用武力和外交手段,孙中山主张伐战与伐交相结合。他认为企图通过发动战争来达到国家生存和发展目的的思想是十分有害的,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应首先诉诸外交方式加以解决,若外交手段已尽方可及于战争,战争结束后复进入外交程序。对于中国所面临的现实威胁时孙中山认为可用和平手段即用和平手段,必须用强力时即以强力临之。因此孙中山重视对欧洲先进科学技术的学习以振兴工业、改良武器,建设强大的军事力量,但这一力量的对外运用是积极防御的性质。孙中山历来重视舆论在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在军事外交中其对舆论的重视程度可从他历次与列强的军事外交尝试中体现出来。一方面因为有着多年海外生涯,孙中山对西方国家体制中舆论的作用颇为了解,因此在军事外交中非常重视国外媒体的运用。无论是同盟会成立之时,还是国民党建立之时,孙中山总是及时将革命的主张、建国的理念尽早传递给西方民众,以期得到各国政府政治上和民众舆论上的支持;另一方面他也适时运用国内媒体就国内问题所涉及的西方列强种种不端予以批驳,以唤起国内民众的觉醒,对三民主义的支持,从而对西方列强以及与其勾结在一起的政府造成舆论压力。戊戌维新失败后孙中山深感改良主义在中国不可行,于是力倡以暴力推翻清政府以达到政治革命的成功,为此辛亥革命前的孙中山以排满革命为己任,主张通过政治排满来达到民族革命的目的,建立以汉族为主体的共和国家,达到保国保种之目的。

(二十)在孙中山看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民族复兴必须以国家振兴为基础,而国家振兴则要依靠民族革命与民族运动。孙中山反对满清政权,但并不排斥满族的平民百姓。他继承传统中国的各民族淡化血缘而种族兼容的观念,主张把满洲王室贵族与平民相区别,倡扬民族平等的革命观,以达到国家与民族的共荣,而不是种族的相互排斥与迫害。中华民国建立后孙中山主张中华民国应当是一个新的、由大中华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亦同此。”孙中山还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孙中山于1919年提出融合国内各族而成一中华民族的思想,民族革命的目标由五族的平等、共和向一个强大、繁盛的中华民族的积极目标转化。他说:“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族的团体,没有民族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弄到今日是世界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的地位在此时最为危险。如果再不留心提倡民族主义,结合四万万人成一个坚固的民族,中国便有亡国灭种之忧。我们要挽救这种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
粤桂战争
(一)1918年5月广州护法军政府从大元帅制改为政务总裁制后在七位政务总裁中孙中山和唐绍仪居留上海,唐继尧在昆明,留在广州的四总裁伍廷芳和林葆怿较少参与政务,所谓政务会议实际难以举行。军政府的日常事务由主席总裁岑春煊打理,桂系首领陆荣廷则处在幕后,成为军政府实际的太上皇。参加军政府的各派各有自己的利益和主张,只是因为联合应对北洋系的需要才维持着形式的统一。桂系以客卿身份得“护法”之便而在袁世凯败亡后占据着广东,广西贫瘠,广东富庶,桂系在广东享受种种好处,乐不思归。且态度居高临下,不知持重,提出以粤养桂,以征服者自居。各级官僚多用桂人,为政苛刻,滥征税收,重重盘剥,与民争利。虽前清豁免之粮,亦勒令缴纳。骚扰地方,军纪废弛,倡赌倡烟,流毒甚烈。鸦片烟勒种遍地,乡人求免,反遭其祸。从而激起广东绅商和民众的强烈不满,桂系因而与广东地方势力积累下重重矛盾,也在广东民间引发“仇桂”心理。“驱逐桂系,粤人治粤”的呼声渐起,给其时蛰居上海的孙中山创造重返广东另开新篇的可能。孙中山对于被迫离开广东,而由桂系把持军政府,他自然不甘听任。在双方表面维持、相安无事之余孙中山实际正在考虑下一步的行动方向,并决意与桂系决裂,再开新局。1919年8月7日孙中山致电护法国会,认为:“不法武人借国会所授之权,以行国民所深恶之政治,移对付非法政府之力,以残虐尽力救国护法之人。毒害地方,结连叛逆,欺骗国会,蔑视人权。”声明:“决不忍以之共饰护法之名,同尸误国之罪。兹特辞去军政府总裁一职,以后关于军政府之行动概不负责。”虽然军政府政务会议立即致电挽留,但孙中山表示:“文志已决,义不再留。”29日孙中山又致函护法国会两院议长林森和吴景濂,表示:“鉴于两年来经过之事实及南中不法武人最近阴谋之真相,觉护法之希望,根本已绝,万无再与周旋之余地。希望先将军政府取消,使不致为群盗所居奇。”

(二)留在广州的护法国会议员多为国民党出身,他们虽然派系林立,与孙中山的关系有亲有疏,但在反对桂系控制军政府,为国民党谋取发展地盘方面则是基本一致的。在孙中山的号令下国民党议员在护法国会提出对岑春煊的不信任案,迫其于10月27日提出辞职。此举最后虽未成事实,但国民党议员主导的护法国会实际已与军政府处在对立状态,从而动摇军政府继续维持的基础。继护法国会向军政府发难,桂、滇两系又因驻粤滇军统率权问题而生龃龉。驻粤滇军有二个师,其统领李根源因为与政学系的关系较为密切而亲近军政府(政学系是军政府在政治上的支持者),岂料桂系仍不放心,还想进一步掌控滇军。1920年2月广东督军莫荣新委任与唐继尧无甚关系的杨晋出任滇军师长使唐继尧颇为恼怒,军队本是军阀的命根子,桂系此举触动唐继尧的敏感神经,使他对桂系生发恶感。立即改令与国民党关系密切的李烈钧统领驻粤滇军,确保其控制权,并对军政府采取不合作态度,使军政府权威大受影响。国民党方面随之借机与唐继尧商议将护法国会和军政府从桂系控制的广东迁至昆明另起炉灶的可能性,桂系此举实在是表现轻率而得不偿失。1920年3月29日军政府政务总裁兼外交、财政总长伍廷芳不辞而别,离穗去港转沪,还随身带走数额不菲的关余款项。伍廷芳此举不仅影响到军政府的声望,更使军政府因缺钱而难以运转。4月11日军政府政务总裁林葆怿辞职,4月25日唐继尧、唐绍仪、伍廷芳正式宣布脱离军政府,军政府总裁去其大半,已不足决策的法定人数。与此同时国民党组织护法国会议员离粤赴港转沪,众议院正、副议长林森和褚辅成、参议院议长吴景濂与三百多国会议员先后离去(他们之中的大半都到了上海,并在5月间决议护法国会迁往昆明),护法国会议员亦去其大半,“护法”的法理依据成了问题。
(三)伍廷芳、唐继尧、林森、吴景濂相继发表通电,以军政府政务会议不足法定人数而否认其法定效力,提出其所有一切政治行动当然无效。为了应付此等不利局势,军政府匆匆召集留粤议员集议,推举孙光廷为参院主席,陈鸿钧为众院主席,补选熊克武、温宗尧、刘显世为军政府政务总裁,以使军政府的运作在名义上具有法理有效性。但参加选举的国会议员人数本就不足法定,而被推举的熊克武、温宗尧、刘显世实际又未就职,广州军政府还是处在十分尴尬的地位。 随着形势的发展对桂系渐趋不利,居留上海的孙中山频频动作,一方面在政治上否认广东军政府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布置军事讨桂行动,企望由政治和军事两方面打击桂系,为回粤再度开府创造条件。6月2日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及唐继尧的代表李烈钧在沪会议,次日发表宣言责:“广州政务会议成立以来徒因一二人所把持,论战则惟知拥兵通敌,论和则惟知攘利分肥。以秘密济其私,以专擅逞其欲,遂有所谓五条办法者。护法宗旨,久已为所牺牲,犹且假护法之名,行害民之实。宣示:“自当同心戮力,扫除危难,贯彻主张。”声明:“军政府移昆明办公,广州方面的一切命令行动,及与北方私行接洽之事,并抵押借款,概属无效。所有西南盐余及关余各款均应交于本军政府,在军政府移设未完备以前一切事宜委托议和总代表分别接洽办理。”7月24日孙、唐、伍、李在上海再次会议,并在28日发表宣言,表示:“倘有违背护法救国主张,复假借名义,以谋个人权利者,不问南北,不问派别,当与国民共讨之。”随后部分到昆明的护法国会议员在8月7日集会,罢免岑春煊的职务。护法阵营内部已然决裂,但昆明的对外交通不便,唐继尧实际上也不愿军政府和国会迁到昆明,在自己的地盘上养着太上皇,致其统治碍手碍脚。因为唐继尧对护法国会迁滇不积极,护法国会一度又决定迁往重庆,但因四川内战重起导致计划告吹。

(四)不久讨桂战争胜利,护法国会遂重回广州。孙中山继续革命的立足点仍然只能放在广东,而要重回广东就要解决桂系的问题,为此孙中山着手发动武力讨桂的行动。孙中山作为讨桂主力运用的军事力量是其时驻扎在闽南漳州、龙岩一带的粤军陈炯明部,陈部原为广东省长朱庆澜的警卫军,约有二万余人。1918年春以援闽粤军的名义进驻闽南,其后陈驻节漳州,经过两年多的整训发展会具备一定实力,也是当时孙中山和国民党可以依靠的惟一嫡系武装力量。为此孙中山将邓铿、许崇智等派到这支部队任职,并多方为其筹饷筹械,力图直接掌握这支部队并寄予厚望。但因陈炯明为驻闽粤军的直接领导人,部队各级军官多为其指派,故陈炯明对部队的影响力超过孙中山,部队实权基本控制在陈炯明手中。因此与其说驻闽粤军是国民党的部队,不如说是陈炯明的部队。对于这支部队的使用时陈炯明和孙中山的想法实际是不同的,孙中山希望陈炯明回师广东来驱逐桂系,重新建立国民党的根据地。但陈炯明却不愿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贸然行动,以免有损自己的实力,妨碍自身今后的地位和发展。所以在直皖战前当孙中山认为讨桂时机已经成熟,数次动员陈炯明率部回粤讨桂时陈炯明的态度并不十分明朗,一再推脱,迟迟其行。直皖战争的爆发为陈炯明部回粤讨桂创造时机,直皖战前北方的直系和南方的桂系虽分处“正统”和“护法”的不同阵营,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直、桂双方实际达成默契,彼此暗中互相支持。桂系知其在粤不得人心,为维持其在粤统治,有意寻求与直系合作,共同对付国民党。桂系首领陆荣廷认为:“直系如得胜利,时局庶有转机。我辈夙主联直,尤应乘时利用,援应直系,自属应有之义。”
(五)北方的直皖战争打响后桂系大将、粤督莫荣新随即部署在广东的桂军移师潮汕,出兵闽南,名为“讨伐”属于皖系的闽督李厚基,实则意在消灭对桂系控制广东构成威胁的陈炯明部。1920年8月在桂系的督促下岑春煊代表军政府下令分路攻闽,以桂军沈鸿英为总司令,靖国军方声涛为左路司令,桂军刘志陆为中路司令,浙军吕公望为右路司令。林葆怿率海军配合作战,力图一举荡平闽南。与此同时在上海的孙中山认为机不可失,遂派朱执信、廖仲恺等到漳州向陈炯明反复说明形势、陈明利害,并联合闽督李厚基,由其向陈部拨发相当数量的军费和军械,促其回师广东。而陈炯明此时亦感觉其部长期驻在闽南,四面被围,发展空间有限,不易得到外援。既为李厚基所疑,亦为桂系所忌,不如回到广东另谋发展,故同意孙中山的回师计划。他派叶举、邓铿、许崇智分任中、左、右路总指挥,自闽南发兵回师广东。8月12日陈炯明发出粤军誓师回粤通电称:“全军同仁,忍无可忍,乃不得已全体宣誓,冒死杀敌,救我粤人。粉身碎骨,实有荣光。”因为桂系在广东数年的统治不得人心,陈炯明部回粤得到广东各地民军的呼应和支持,且陈炯明以“粤人治粤”收揽人心,进展比较顺利。8月中旬粤军回师,18日占潮安,20日占汕头,粤军在潮汕地区立下稳定的根基。9月初唐继尧和谭延闿分别派出滇军和湘军自西、北方向增援粤军,与东面的粤军共同构成对广州的三面包围态势。唐继尧且致电陆荣廷,态度强硬地令其速撤驻粤桂军,还政粤人。9月上旬粤桂两军先是在河源激战,随后在惠州形成胶着。此时各路民军纷起,形势对桂系不利,9月16日虎门要塞司令邱渭南在朱执信的策动下宣布独立。

(六)18日陈炯明对莫荣新发出最后通牒,令桂军在两个月内退出粤境,桂系军政官员一律免职,并限岑春煊在双十节前离开广州。民军首领李福林与广东地方实力派首领、广东警察厅长兼江防司令魏邦平合作,在广州河南宣布独立,广州桂军已处在四面楚歌之境。在粤军的军事压力下陆荣廷先还企图弃惠州各县,麇集省城,稍养锐气,分守兵工厂,俟桂军到齐肇庆,以全力分路进攻。但形势的发展已不容陆荣廷的拖延之策,9月28日陆荣廷被迫致电广东方面,表示:“为保全地方计,即请粤省诸公公同筹议,妥速选举贤能,继任督军,以维治安,而息纷扰。除陈炯明倡乱逞私,不能交付,此外无论何人出担粤事,桂军在粤一日,无不尽力维持。一俟粤局底定,桂军即当全数调回,以符不争利权之初心,而顾全唇齿之本旨。”为了避免粤、桂两军交战殃及广州市面安定,广东地方士绅出面调停。9月29日广东省议会议长林正煊面见莫荣新,讨论善后办法。莫荣新虽然知晓桂系已难在广州立足,但仍反对陈炯明接任粤督。林正煊遂与李福林、魏邦平等推举海军次长、广东人汤廷光接任粤督,但莫荣新又节外生枝,索要200万元的巨额开拔费,表示非如此桂军不能撤离。10月初广东各界维持和平会决定筹款50万元付与桂军,俾其早日撤离。此时粤桂两军在东江前线对峙,莫荣新认为战局有望维持,故又出尔反尔,不愿交权,声明:“凡驻粤各军安顿结束事宜,一日未能妥洽,本督军照常维持,断不敢稍弃权责。” 又提出以沈鸿英督粤,桂军留两师长期驻粤,陈炯明部退回闽南,广东承认陆荣廷为两广巡阅使的方案。桂系此举无异于继续维持其对广东的控制,引来粤军上下的一致反对及同仇敌忾,双方战火重开。21日粤军攻占惠州,兵临广州城下,桂系方觉大势已去,不能不准备退出。
(七)24日陆荣廷、岑春煊、林葆怿、温宗尧等以护法军政府总裁名义联名发表通电称:“即日自决辞去总裁,解除军府职务,以期回复国家原状,而减愆由于万一。自今以后当局应从全国军民愿望,依法召集国会,遵循法轨,与民更始。西南诸省亦应顾念全局,迅速促成统一,妥筹善后,苏息民生。”莫荣新则于26日率同将士宣布取消自主,粤事应听中央政府主持。一面派出代表切实磋商,一面迭电:“前方各军相机撤回,赶办收束。兹为保全粤民,减免战祸起见,于中央政府未任专员以前先率将士让出广州市区,所有维持地方治安事宜应由粤民所举之新督军负此责任。”随后莫荣新入广州沙面英国领事馆暂避,马济、林虎收容桂军残部撤离广东。10月28日粤军进驻广州,结束桂系对广东四年多的统治。但陈炯明并不承认先前广东各界推出的汤廷光为督军,孙中山为得到陈炯明对其回粤开府的支持于11月1日通过广州军政府驻沪办事处任命陈炯明为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主持广东军政事务,陈炯明从此成为广东的实际统治者。桂系军阀兵败退出广东回到广西后并不甘于就此蛰伏广西,对他们而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如何供养自己属下的部队。与富庶的广东相比时广西是贫瘠之地,每年的岁入不过二百余万元,军费支出却占到收入的近半,这还不包括在广东的部队。当广东的桂军退回广西后军费开支远远超过广西每年的岁入总额,向外扩张实为桂系军阀不得不为之举。何况当经历广东相对富裕的生活之后桂军上下对被迫退回广西亦多抱怨连连,所以桂系在退回广西后无日不在谋划重回广东,并为此而力图得到北洋系的支持。

(八)对于南方阵营内部的分化以及桂系的动向时北洋系自然是乐观其成,从大总统徐世昌到国务总理靳云鹏再到他们背后的直系首领曹锟、吴佩孚等都对孙中山在广东重组政府与北方抗衡非常不满、力图打消,而桂系为自身利益而通款北方,当然为他们所喜。正可借此支持桂系反攻广东,推倒孙中山政府,实现南北统一。1920年10月30日北京政府致电曹锟、张作霖及各省督军,表示:“西林(岑春煊)引退,军府收束,并经分电西南各省取消自主,由中央分别接管,是军府已将西南统治之权归还中央。统一时机完全成熟,亟应及时妥筹办理,以资收束。”12月29日北京政府任命陆荣廷为粤桂边防督办,1921年1月9日任命谭浩明为广西督军,5月任命陈炳焜为梧州护军使,摆出支持桂系与孙中山对抗的姿态。此后桂系与北洋系信使往还,联络密切,北洋系允诺给桂系以实际的财政和军械支持,从而也对刚刚在广东重新开府的孙中山构成现实的威胁,促使孙中山下决心对广西采取军事行动。1921年5月11日孙中山在广州召开军事会议,决定先讨桂而后北伐,掌握对北洋系斗争的主动权。北京政府则企图利用粤桂矛盾挑动桂系攻粤,坐收统一之利。桂系在败退广西后颇思回粤,又得到北京政府的支持,自然对攻粤颇为积极。6月13日陆荣廷下达攻粤令,以林虎、沈鸿英、马济、陈炳焜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路司令由广西出动,分路进攻广东南路、北江、钦廉、肇庆,总兵力有六七万之众。面对桂系咄咄逼人的进攻态势时西南阵营各省为自身利益计对讨桂态度趋向一致,孙中山得以大总统名义号令各军,展开讨桂战争。他以陈炯明为讨桂军总司令,率许崇智第一路、魏邦平第二路、叶举第三路会攻梧州;翁式亮第四路、黄志恒第五路、何国亮第六路出击钦廉;李烈钧率滇、赣军自湖南攻桂林,谷正伦率黔军自贵州攻柳州,形成合击桂军的态势。
(九)与孙中山有隙的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对此次出师亦态度积极,发表通电称:“桂贼无状,先开兵衅。炯明将率三军,保障乡土。歼除桂贼,以拯救粤人。”6月20日粤桂两军在桂东南的粤桂门户梧州一线展开战斗,粤军士气高涨、连获胜利,对梧州形成包围之势,除了海军之外粤军还出动当时少见的空军助战。梧州防卫司令卓伟民、桂军游击司令刘震寰战前即与广东方面有所接洽,此时决定倒戈。25日陈炳焜见事无可为,放弃梧州,次日粤军进占梧州,打开入桂的东南大门。与此同时李烈钧指挥滇军与赣军自湖南出兵桂北,于7月13日占领桂林,打开入桂的东北大门。驻贺县的桂军沈鸿英亦发表通电称:“自治为近日潮流所趋,联省即将来统一之计。鸿英勉循军民之请,即于7月10日就救桂军总司令之职,脱离陆氏命令,与粤军一致行动。并从省议会诸君之后厉行自治,而与西南各省联合一气,共奠国基。”孙中山认为沈鸿英是势蹙归降,惟其人“反复无常”、“万难深信”,指示李烈钧控制桂林,对沈鸿英保持压力。而沈鸿英此举确非真心投附粤方,实为在粤方大军压境时的缓兵之计,他既未与陆荣廷真正脱离关系,而且还在9月间派代表赴岳州谒见吴佩孚,表示输诚投效。桂系自广东退回广西后陆荣廷的威望受到严重影响,首领地位已经动摇,上下失和,将相猜疑,内部矛盾渐起,影响到桂系内部的军心和团结。在这种情况下陆荣廷不仅不能有效地整合内部关系,反而轻率决定发动对粤战争。而实际上桂军的作战意愿并不强,统兵将领为保存实力亦不愿力战,当战事初步失利后桂军不能坚持,显出分崩离析之势。粤军则乘胜而击,扩大战果,各地民军纷起响应,使战争很快呈现出一边倒的势头。

(十)桂军先后失守梧州、桂林后各部纷纷自谋出路,脱离桂系,粤军兵锋直指南宁。陆荣廷于无可奈何之下,7月22日与谭浩明发表通电,称:“因年老病衰,久思息影。倾接总司令沈鸿英等通电,主张自治。荣廷夙持爱民主义,乐于赞同。当即电饬该总司令等维持本省治安,勉负完全责任。自身解除兵柄,引退林泉,一切军民各政,概不与闻。”此后陆荣廷、谭浩明、陈炳焜等及追随他们的桂军残部退居桂南龙州,23日粤军不战而入南宁。9月下旬粤军各部进逼龙州,桂军无力抵抗,30日粤军克龙州,陆荣廷、谭浩明、陈炳焜等逃往越南。在粤桂战争中虽然粤军兵力并不较桂系为优,但却进展顺利,平定广西,实现两广统一,扩大广州政府的势力范围与影响力,并使孙中山得以集中力量筹划北伐统一事业。但讨桂战争也使陈炯明的实力大为增长,对孙中山的离心倾向日渐发展。8月8日陈炯明进入南宁后即利用他“全权办理桂省军事善后事宜”的有利地位成立广西全省善后督办处,除了在广西的粤、滇、黔、赣诸军均归陈节制外他还收容散落桂军,扩大自身实力,军事力量渐趋其顶峰时期。陈炯明还在南宁召集广西省议会和各县代表会议,讨论广西和平秩序及改造方法,并在8月18日致电浙江督军卢永祥,支持他“先定省宪,以树民治之期,进制国宪,以图统一之效”、“拟请各省区代表集沪开议,协立大法,付诸国民公意”的主张,请卢领衔通电全国,定期在沪开会。届期当派代表出席,敬随诸公之后。陈炯明的如此主张与孙中山企望通过北伐实现统一全国的宏图显有距离,孙中山仍然面临着整合己方阵营内部关系的艰巨任务。1917年9月孙中山建立护法军政府,就任海陆军大元帅,出师讨伐段祺瑞。1917年8月25日国会非常会议于广州召开,29日通过《国会非常会议组织大纲》,规定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恢复前由国会非常会议行使国会职能。30日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于次日公布。
(十一)9月1日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次日选举陆荣廷、唐继尧为元帅。据《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中华民国为戡定叛乱、恢复《临时约法》,特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军政府由国会非常会议产生,其改制或改组均须由国会决定。军政府实行元帅制,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三人,由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因第三名元帅未能选出,后改设二人。大元帅在《临时约法》未恢复以前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外代表中华民国。元帅协助大元帅筹商政务,并得兼任其他职务,在大元帅因故不能视事时由首次选出的元帅代行其职权。大元帅制不设内阁总理,以大元帅为国家元首兼行政首脑,类似于总统制。军政府设置外交、内政、财政、陆军、海军、交通六部,各部设总长一人,由国会非常会议选出,咨请大元帅特任。但当总长缺位尚未选出时大元帅得先任命署理,各部总长辅助大元帅执行职务。军政府设都督若干人,由赞成护法各省都督担任,凡是以全省兵力宣布同北京政府断绝关系者均可为军政府都督。据《大元帅府组织条例》规定:大元帅府设置参谋、秘书、参军三处,其中参谋处设参谋总长一人、参谋次长二人、陆海军参谋若干人,必要时得酌设调查、编辑、测绘、作战、谍报各科。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秘书若干人,得酌设总务、外交、内政、财政、军事、交通、法制各科、参军处设参军长一人、参军若干人。另设海军总司令、亲军总司令、卫戍总司令等以及顾问、参议若干人。9月10日孙中山就任大元帅之职,并于次日任命军政府各部总长以及其他军政人员,以唐绍仪为财政总长(未就职)、伍廷芳为外交总长(未就职,改由林森担任)、孙洪伊为内政总长(未就职,改由居正担任)、张开儒为陆军总长、程璧光为海军总长(后由林葆怿继任)、胡汉民为交通总长(未就职)、李烈钧为参谋总长、章太炎为秘书长、许崇智为参军长、林葆怿为海军总司令、方声涛为卫戍总司令、李福林为亲军总司令。护法军政府宣告成立,地址为广州黄埔公园。

(十二)护法军政府成立后陆荣廷、唐继尧并不愿接受孙中山领导,极力扩充自身实力与地盘,故一方面不肯就任元帅之职;另一方面试图分裂护法军政府,筹划成立所谓“西南护法各省自治联合会”,同时积极主张南北议和。大元帅独任制也遭到护法军政府内部一些政治派别的不满,护法军政府政令实际上难以通行。1918年5月4日国会非常会议通过修正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法提案,决定改组护法军政府,孙中山于同日向国会非常会议辞大元帅职务。1918年5月10日国会非常会议通过《修正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取消大元帅制,实行总裁合议制;设内阁式的政务院;设参事会为代表地方的民意机关;设军事委员会为军事咨询机关。大纲规定中华民国军政府以各省、各军之联合,于护法救国事业未完全告成以前行使中华民国之行政权。军政府以代理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务,并对国会负责。9月1日北京“安福国会”选举徐世昌为大总统,军政府乃依国会非常会议议决,宣布代行大总统职权。军政府设总裁会议,由总裁组成。总裁以合议制行使职权,总裁会议每次轮推一人为主席。总裁由国会选举产生,以得票过出席议员总数的半数为当选,人数无具体规定。总裁的职权为:代表军政府,总揽会务,以政务院的襄助行使行政权;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政务委员和对内、对外全权代表须得国会同意;得向国会提交议案;得主持国内和战事宜,但和平条件非经国会不得签字;得接受外国全权代表,办理外交,订立契约,但关于对人民有负担的契约须经国会同意;得募集内外公债,但须经国会议决;得承认护法军队或救国军队的加入;得统筹军备和作战计划。总裁因故不能到职时得派专员代理,但代理总裁不得派代表列席总裁会议,国会得以出席议员过半数的可决定弹劾总裁。
(十三)军政府设置政务院,由政务员组成。政务院院长和各部总长均为政务员,其中院长由国会选举,以得票过出席议员总数的半数为当选,由总裁会议任命。政务员辅助总裁,对国会负责,政务院下设内务、外交、财政、陆军、交通等各部。凡用军政府名义发出的政务性文告由总裁连署,并经政务员副署。政务员意见和总裁不同时得开联席会议解决,联席会议以总裁、政务员及各省军代表会同举行。各省军代表得参加政务会议,参谋总长得列席政务会议。政务院设置参事会,由各省议会选出参事二人,经总裁会议任命组成。无省议会的地区,由当地法定机关选举。参事会得向政务院建议地方行政计划并备政务院的咨询,关于地方上特殊政务得由该省参事单独提出建议。军政府还设置军事委员会和参谋部,军事委员会由各省军事长官所派的军事代表一人和军政府任命的军事委员若干人组成,职责为向军政府建议军事计划,备军政府咨询,参谋部组织仍依旧官制。5月20日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孙中山、岑春煊、陆荣廷、唐继尧、伍廷芳、唐绍仪、林葆怿七人为总裁,8月21日推岑春煊为主席总裁,并推岑春煊为内务部长、伍廷芳为外交部长、唐绍仪为财政部长、莫荣新为陆军部长、孙中山为交通部长、李烈钧为参谋总长。改组后的军政府受桂系控制,对外谋求与北洋直系妥协,对内蹂躏国会,破坏护法。1919年8月7日孙中山正式电辞军政府总裁职务,唐绍仪于南北和议破裂后常住上海。桂滇军阀为争夺广东引发冲突,唐继尧撤回派驻军政府的政务代表,伍廷芳不满桂系对国会的压迫前往香港。

(十四)至1920年春军政府仅剩岑春煊、陆荣廷、林葆怿三总裁,多数旧国会议员离粤,并通电政务会议已不足法定人数,自3月29日以后之命令概属无效,5月4日少数留粤旧国会议员补选熊克武、温宗尧、刘显世为总裁。6月2日孙中山、唐继尧、伍廷芳、唐绍仪联合宣言,否认军政府一切政令。8月12日陈炯明奉孙中山命令率粤军回粤驱桂,10月22日岑春煊宣言引退。10月24日岑春煊、陆荣廷、林葆怿等联名通电,解除军政府职务。11月28日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等人从上海回到广州,29日通电恢复护法军政府,并举行政务会议。恢复后的护法军政府以孙中山兼任内务部长、伍廷芳为外交部长、唐绍仪为财政部长(未就任,由伍廷芳兼任)、唐继尧为交通部长(到任前由王伯群署理)、陈炯明为陆军部长、徐谦为司法部长,李烈钧为参谋总长。护法军政府制度未变,在省制方面废除督军,改任总司令统率省内军队。军政府恢复后孙中山便积极谋求在南方成立正式政府,对内取代北京政府,对外取得国际承认。1921年1月12日旧国会在广州召开参众两院联合会议,因人数不足,仍开国会非常会议。2月14日军政府政务会议同意孙中山关于成立正式政府的提案,决定提交国会讨论。4月7日国会非常会议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大纲规定中华民国政府实行总统制,大总统由非常国会选举产生。大总统既为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政务,发布法令,统率海陆军,任免文武官员,并对外代表中华民国。不设内阁,设置行政各部,由大总统任免部长,另设总统府秘书长。同日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大总统,孙中山以228票对2票当选大总统,因系由非常国会选出,故习惯称非常大总统。
(十五)5月4日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刘显世等联合通电,军政府于是日取消,所有军政府政务总裁职务即应解除。5月5日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宣布组织正式政府,改元帅府为总统府。次日孙中山任命各部部长,以陈炯明为陆军部长兼内务部长、伍廷芳为外交部长兼财政部长、汤廷光为海军部长、李烈钧为参谋总长、胡汉民为总参议兼文官长、马君武为总统府秘书长,此外总统府设置会计、庶务二司及法制委员会和宣传委员会。正式政府初建时仅辖广东省及广州直辖市,7月任命马君武为广西省长、刘湘为四川省长,名义上辖三省一市。两广平定后孙中山于桂林设置大本营,除直辖各军总司令外设参谋长、文官长等,积极准备北伐。1922年6月陈炯明发动叛乱,炮轰总统府。孙中山在同叛军奋战近两个月后于8月9日回到上海,所谓中华民国正式政府遂告瓦解。1922年12月孙中山命令驻福建的许崇智粤军,联合杨希闵的滇军和刘震寰的桂军,由东西两路攻打陈炯明。1923年1月讨贼联军攻下广州,陈炯明退往惠州,2月21日孙中山重返广州。1923年3月2日孙中山正式成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简称大元帅府,孙中山自任大元帅,以大元帅的名义统帅各军。大元帅非经国会产生,亦不向国会或其他民意机关负责。大元帅得处理一切重要政务,指挥、调度各军,任命重要文武官员,决定政府机关的设置或裁并,公布条例、发布命令等。1917年7月21日海军总长程璧光率海圻、海琛两巡洋舰,飞鹰、同安、豫章三驱逐舰,永丰、舞凤、永翔、楚豫四炮舰,福安号运输舰等十艘军舰由上海南下广州宣布支持护法运动,史称“护法舰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