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理论】【13】寒溪沉沙:[立论陈词] 浅析辩论的破题
本人才疏学浅,但答应了mameng0628,只好试言之,不当之处望达者指教
——作者自序
辩论的破题,个人感觉大抵有三种方式:文法解析、逻辑解析和事实解析。这三者理论上没有层次的高低,但一般有这样的一个认识顺序。
首先,新人在刚接触辩论的时候,不知道如何下手,于是上网找上一堆或论证或背景的资料,从中提取符合自己的论点和证据,类似从事实上进行分析,当然这种分析并不是很客观的,由于没有经验,在资料的查找和筛选上有很大的盲目和偏颇性。
然后,当熟悉了一点辩论或者在前辈的指导下略窥门径的时候,我们便知道在题目中寻找关键词,以及如何从语法上理解,此时便达到了文法解析的程度。
再有,随着打过几场比赛,晓得了逻辑的重要性,开始进行机械推理的时候,基本上也有了逻辑解析的影子。这里的第二、三部往往也是同步进行的。
再后来,辩手发现在第二、第三步的时候技巧玩的过滥,缺乏思考和内涵的时候,便开始在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文法和逻辑进行解析,三者可谓合一,当然也可以看作是事实解析的较高层次,这个时候,就算对题目的认识有一定的火候了。
我们进行辩论的很重要的目的也在于通过对一个事物或者事件正反两个方便的论证辩驳,从而更好的认识世界,获得相对真理。墨子经上中说:“辩,争彼也。辩胜,当也。”这里的当就是符合客观事实的意思。因此一个辩题虽然从文法和逻辑上或许可以说的天花乱坠,但是如果与事实相悖,也是不足取的。因此我们应该从辩题的中关键词的标准定义和背景介绍出发,相对真实客观的分析其前提和论证要点,并辅助以充分且相关的事实论据,才是一个比较科学的解体思路和态度。
这里试举一例:世辩的时候我校辩过一个辩题,是关于民主进程的。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民主是什么?当然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但是有相对清晰的界定。民主就是人人平等吗,就是一人一票吗,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吗?当我看到相对权威的解释的时候才恍然大悟,都不是的。所以,辩题中是什么的问题绝对不可以想当然,而是要看客观上是什么,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司空见惯或者理应如此的认识是与事实有偏差甚至截然不同的,这个是需要在破题的时候重视的。
mameng0628:
“再后来,辩手发现在第二、第三步的时候技巧玩的过滥,缺乏思考和内涵的时候,便开始在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文法和逻辑进行解析,三者可谓合一,当然也可以看作是事实解析的较高层次,这个时候,就算对题目的认识有一定的火候了。”
我愿意用打桥牌的例子来做个类比,新手都是从自然叫牌法起步,到了一定水平一般会改到精确,因为似乎有些情况是自然叫解决不了的,但是法国这样的世界强队,还是回头用自然,这时候就发现,不是方法有问题,是我们的水平还无法完全理解方法。
有一定比赛经验的人经常可以用小细节上的技巧赢得辩论赛,但是遇到真正的强队,总是重复“好一场精彩的唇枪舌剑,但是在对方的言辞滔滔之下我不得不说还有一点美中不足,而这些美中不足直接导致他们无法自圆其说”作为总结的开始,是很无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