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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aming of Names?the order of plants——分类,以秩序之名

2022-07-21 00:51 作者:开紫花的地丁  | 我要投稿

20220717-“茹古涵今”馆生物类书刊选读01The Naming of Names?the order of plants——分类,以秩序之名

(考试周连着熬了几个无功的长夜,延续的惯性随之带来几天的长夜模式是适合码字的,暂时跳出了应试的状态,姑且随缘把计划而拖延的游艺文稿草写几段。)

就是这本三联书店的《植物命名的故事》,寒假释卷,学期中也没闲情翻它,大概现在还留有记忆的几点疏陋的意见成了名副其实的翻书心得了。不过,延续的时间里积累下来的生命体验,和这些灵光一同辉映起来,也很有意思。

原名作“The Naming of Names:the search of order in the world of plants”,直译或作“名之以名:探索植物世界的秩序”。三联社的中译本发展出两版,前版译作“植物的故事”,后作“植物命名的故事”,读完会觉得题不对文,译而不信。这倒是个有趣的问题,大概“植物的故事”一题的意味,偏于用人文的材料去丰富对于植物的认知,是“植物民俗观”、“植物文化观”之类为大家喜闻乐见的问题;同样“植物命名的故事”、“植物名字的故事”这样的题目,似乎本来应该写成“某植物之所以被我们命成某某名”的生动历程。作为凝练的短词,名字承载着人们附加在植物身上的种种文化,按理说,这些内容,与植物作为无情物的自然属性(形态结构、生物活性等)的关系是密切。这样的问题,遇到功利主义者提出的实用价值方面的诘问,实在很难回以什么有底气的答案。我只知道,面对一株名字好听或者古怪的植物,存有好奇心的人们总愿意去追问一句为什么这样“称呼”它?


(一)“接受史本位”与“认识史本位”:“命名故事”的写作模式

然而实际上作者编写的不是上述内容、回答的不是上述问题,她写的是一本西方植物学史、严格说是西方植物分类学史类型的大作,故以“order in the world of plants(植物世界的秩序)”,这正是植物系统学、分类学的应答域——可以说,译题让人预判出的写作模式,大概是回答人类(或深或浅)认识植物之后,植物“概念”形成、接受史的文化现象问题(笔者生造的表达),映射出的这一问题很是东方人的趣味点和关注点。说来这个问题颇有些抽象,想来很费考证功夫,成果又必堪一读,很期待未来有文史领域的广博之才能作出系统的巨著。岔开一笔,据笔者所知,吴征镒先生作为博雅之才,兼通文史,凭兴趣做了不少植物考证(考据)的“游艺”文章,怹这部分的学术思想大概至前辈汤彦承先生、到现在王锦秀博士的源流继承下来,或属民族植物学的研究范畴,盖因边缘,学名不显。


说回原书内容的写作模式,它实际是“认识史本位”的。是“(科学地或说有秩序地)命名植物的故事”“植物家/命名人的故事”,是西方植物分类学史的问题。命名是认识活动中具体而重要的实践,说到“名”,从旁做一汉字字源分析也挺有趣的:

许慎《说文解字》解“名”,云“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大意:“名”是指自己报出姓名,会意:天黑-夕,即月半出貌之象形,人们互相看不见-“冥不相见”,就用言语自我介绍-“以口自名”。)


这是一个经典的画面——著名植物分类学专家王文采院士曾经很自然地类比道,“分类学之于生物学研究的意义就像名字之于人一样”,“连自己姓什么都不清楚,怎么做人”——植物们不会张口自我介绍,她就在那里,难以口自名,而以人得名,得名而明。书中内容,以公元前370-前290年为肇始时期,直写到收束语中的“双名法”。

(按,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叙述道,“说起双名法来,往往就会联想起林奈。其实它并非此人的首创......早已有之,只是没有形成必定之规。”

到收束语,也可以说直写到16世纪末的显微镜、20世纪的X射线衍射、DNA双螺旋结构以及21世纪物理学家、植物化学家和分子系统发生学家的变革。)


自然从“植物学之父”泰奥弗拉斯托斯(Θεόφραστος ,Theophrastus)起笔,记写他认真关注植物命名事宜、率先搜集植物信息,提问“世界上都有哪些植物”“如何最有效地区分不同的植物”。同时,泰氏对于植物的问考是“自然哲学”式的,追求深层的哲学内涵,以求全面认识植物,他流传下来的两本著述《植物志》《论草木本源》,重点不在罗列若干植物条目以及为帮助查询内容、按字母顺序排列的编辑技巧上。他著述关于植物总体的问题:如何为植物定义?哪些部分对于选择分类最为有用?认为植物在所有的层次上都与动物一致的设定(这个观念的问题后面评议),给植物分类带来诸多困难:能够将花或者果实视为植物的一部分吗?(花朵和果实都是从植物上生长出来的,小动物也是动物生出来的,但是我们却不能说小(新生)动物是原来动物的一部分。)根和芽有何不同?叶片与花瓣是否同一事物......当然还有时代局限下特色的“神能”在植物何处的问题。笔者自忖,倘若设身处地,自己是学问觉悟不出这么有趣、有见地的问题的。或许,混沌庸众之中,巧思天才的悲哀就在于被冷落——他的这些绝妙问题被淹没在历史里沉寂着。等到再有人提出类似的疑问,曲折地在东方的阿拉伯重新发掘到泰氏当年的问考时,欧洲已经进入文艺复兴,其间近两千年。


(二)创新者与编纂人——凭借思力或体力的两条道路


把书中所编的多位植物分类学家(其实是“自然哲学家”“博物学家”)粗看过去,夸张些、真可以说,泰氏之后不足观。记得饶毅教授在《生物学概念与途径》中对于科学工作介绍了他的通达体会,笔者听讲的心得“巧言令色”些表达出来可以作:大概科学大体说来是科学家的科学,做“科学工作”,是“做工作”,也可以是“做科学”。他指出“了解科学,拷问自己”,拷问什么?“我的人生在于消耗,还是产出(笔者觉得用“创造”更妥帖还能押韵)?我的热情在于成功,还是趣味?我的特长在于背诵,还是思考?我的兴趣在于稳妥,还是不定?”我很认同饶先生,认为这两条道路只是个通达的选择问题,其中无所谓价值上的是非、利害。记得饶先生补充说,事实上“考试背书”(大概是一种象征)型的工作者们对人类做出的贡献比所谓“趣味的、思考的、不定的”学者可以说大得多。


此处,对于书中诸前贤,拿出典型,就是上文的泰奥弗拉斯托斯与书中后文的老普林尼,作者以“老普林尼,大抄书匠”作为人物章标题,可见作者未必中立的态度。


泰氏这边,还有(大阿尔伯特)、卢卡·吉尼、安德烈亚·切萨尔皮诺、威廉·特纳、康拉德·格斯纳和托马斯·约翰逊——作者自白这些前人都是她心目中的英雄,为把植物世界组织起来,并使植物的命名走向统一而进行的长期、耐心和谨慎的工作,如今有了一个共同的指代。在这个名称的统领下,植物研究进入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世界。哲学家们不再是这个领域的思想先导,代之而来的是一批通过研究而带来启迪的新人。雷伊最终归纳出的准则(约翰·雷伊《对植物命名法的修正》中,被后人称道的“分类六准则”:植物命名的必须尽量避免大的变动,以不至于造成混乱和错误;植物群的特性应有明确的界定,不能建立在相对的比较上/后者在先前不存在约定标准的时期是经常采用这种做法的,如叶片“比黄杨大”,叶片的锯齿口不似常春藤深”;选定的特性必须明显而容易掌握;经多数植物学者同意确立的植物群应当保持不动;彼此有关联的植物不应分开;确定植物分类标准的特性不得轻易增加。)行将澄清造物的行事规则。他为后世学者打下了比所有前人更坚实的基础。植物学的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此雷伊是很清楚的。他也相信,再过几百年后,人们再度回顾他所取得的成果时,“后人们在科学领域上将要达到的高度,会使当前最骄傲的发现显得微不足道,看来简单不过甚至无甚价值。后人会怜悯我们的无知,会诧异我们居然会对种种显而易见的东西久久悟不得并虔敬有加。但愿他们能够有所体谅,意识到是我们为他们打开了坚冰,铺就了通往高峰的第一道阶石。(From the Preface to the second edition of Jonn Ray,Synopsis.)”(p448)


“编纂人”角色这边的代表则有老普林尼(律师出身的罗马人)、狄奥斯科里迪斯(希腊医生)、莱昂哈特·福克斯(医学博士)。他们执着勤勉、或许有的偏于虚荣固执,但无疑展现出了另一种生命姿态。“事实,事实,还是事实。他大量吞进事实,然后便着力反哺给他人,并不对事实做任何加工。他不通过对事实的归纳以求得任何结论;对于可信的内容和杜撰的传言,他也很少加以区分。植物学的哲学内涵和实际功用,在泰奥弗拉斯托斯那里是美妙地结合在一起的。狄奥斯科里迪斯和老普林尼本也可能将这两项都发扬光大,但到头来却只将植物学降格到了最低层次,即只为满足实用性的具体需求服务。结果是这两个方面非但没有相辅相成,还再一次走到了简单合并的老路上——以形成草药书为最终目的。”(p75)“富克斯是位编纂人,算不上什么创新者。他写进《精评草木图志》中的文字基本上都源自他人(全书共344节,其中只有12节涉及他本人的工作),而且大多数植物仍局限在与医药有关的范围内。托马斯·斯普拉格认为。富克斯撰写此书的主要目的是,‘重修德国的药典’,且其人也并非研究型学者,而是‘认真努力、按部就班的汇编人’”。认真努力,近乎偏执的认真努力,大概又是他们姿态的共性。摘书一段,不言自明:

 

 

问考之书与糟粕之书。创新者和编纂人是书中的表述,另外作者很喜欢把前者的著述归为“问考之书”,后者之书为何?作者似乎没有作出对应的交代。为了周全,我觉得可以不太恰当的把后者称为糟粕之书。这里的糟粕,不是全盘否定,仅就其“没有灵魂”而已。诚如扁轮对齐桓公所说的精彩论断“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古人与他们不可传授的心得都已经消失了,那么您所读的,不过是古人的糟粕罢了。)”(庄子天道篇)没有思辨的理路,堆叠事实,不更糟粕已夫!


(三)“植物性”的重视与“动物性”的重视——“暴论”中西文化差异之一端


上文所述,泰奥弗拉斯托斯继承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以类比亚氏动物学研究的方法,于“植物在所有的层次上都与动物一致”的观念设定下,认识植物,这样的“基于动物学的植物学”认识过程也很有妙处。或许此处呈现的是人-动物-植物这样的近远而分离的关系。在该处,中国对于植物乃至于自然的认识大概大异于此——我们的认识过程似乎是由自然到人的

《周易·系辞下传》描画得很生动:“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古时候伏羲氏治理天下,他抬头仰望天象,俯身观察地形探求法则,观察飞禽走兽身上的纹理以及适宜存在于地上的物产,近处援取身体作象征,远处援取各类物形作象征,于是创作八卦,贯通光明的德性,类归万物的情态)”,

《黄帝内经·灵枢·邪客》云:“黄帝问于伯高曰:愿闻人之肢节以应天地奈何?伯高答曰: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声音;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脏;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天有冬夏,人有寒热;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辰有十二,人有足十指,茎垂以应之,女子不足二节,以抱人形;天有阴阳,人有夫妻;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节;地有高山,人有肩膝;地有深谷,人有腋腘;地有十二经水,人有十二经脉;地有泉脉,人有卫气;地有草蓂,人有毫毛;天有昼夜,人有卧起;天有列星,人有牙齿;地有小山,人有小节;地有山石,人有高骨;地有林木,人有募筋;地有聚邑,人有腘肉;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地有四时不生草,人有无子。此人与天地相应者也”,所谓天人合一,天人感应,此一端也。笔者还狂想到盘古、哪吒的神话,这其中大概也会体现不同文化的身体观差异,

“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河,毛发为草木”“气成风云,声成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 (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黎民)”的盘古(《述异记》、《五运历年纪》),

”“以藕为骨,荷叶为肉”的哪吒,还有古时令人费解的美人形容,什么柳叶眉、杏核眼、梨涡、樱桃小口、杨柳腰、三寸金莲......若从动植物的营养方式看过去,虽有些拟于不伦,流于粗糙,但也还是能看出点有趣的现象的:中华文化似乎带有自然之于我的意味,是自养感应内敛的植物文化;西方文化则颇有我之于自然的意味,是异养反射外放的动物文化。其所以“暴论”,全在于这个说法没有系统考察而几乎流于臆想。而无论中西,就生造的这两种文化概念而言,肯定不会是“植物文化”或“动物文化”一家独大,一定是斑驳中的重视,运动中的倾向。几点联想,姑系于此。


记得本学期植物生理课上,业师讲植物“光合午休现象”时曾经旁说几句,提及中国人“午睡”,并指出这是东方独特的文化,我不自主联系起来,狂想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此前曾经翻读庄子,听了些庄子的讲座,偶见傅佩荣教授介绍,他见过有人论庄子为“植物人哲学”,可惜未说出处,但想来庄子一书多少“与我为一”的动植物元素寓言。另外散见联想几句古典也说得过去,


大学篇等有“(說文: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草木之根柢也)(說文: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謂木杪也)”之说、

道德经第二十六章作“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根,躁则失君(重是轻的根本,静是动的主宰。因此君子整天行路都离不开载物的车辆,虽然享受尊荣,却不会沉溺其中。为什么万乘大国的君主,还以轻率的态度治理天下呢?轻举将会失去根本,妄动将会失去主宰)”,中国文化有如此“尚静”的特点,这和原初“不能运动”之“植物”、与植物认识史又有多少相关呢?想来也很是文史哲学者的有趣课题。植物学网站“植物通”上,更有马树林在2011年11月迈阿密国际书展之“中国文化与传播”国际研讨会上题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植物主义倾向与其现代意义”http://www.zhiwutong.com/yanghua/2011-12/40052.htm的发言,只是马先生的背景不明,也未见相关论文,或许也只是一个想法,毕竟这不是自然科学的范畴,更多的属于是人文社会科学的范畴。


(四)以今度古、理应早被重视的花结构:分类的精神在于“世界观”


书中除了“基于动物学的植物学”,另一反常识的线索是对于花结构的慢认识。这个过程很有趣:泰奥弗拉斯托斯贯穿着柏拉图理念,即认为若能实现对事物的“自然种型”的分类,就可由此达到认识自然世界“理想状态”的水平。该理念的基本要求是,要掌握事物的分类原则。然而,要分类,就先得知道要对什么(分类特征)这样做;而知道的“什么”越多,识别它们彼此的相似处和不同点便越容易。手头掌握的东西要是太有限,寻找相似处和不同点便无从做起,分类便也难以为继。


分类原则很可能是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归纳出来的,不过施之于植物是泰氏的首创,他提出了关键的问题:“在区分不同的植物时,应当以什么为典型特征?典型特征的本质是什么?”他分解了问题:


植物基本组成部分的问题:起手解决确定植物基本组成部分的问题,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作为定见的“动植物构造相当”的前提下,实际变得棘手起来:动物身上各个器官都是存在一生,落叶萎花结果的植物并非如此。分类基于异同,尤贵特异部分。泰氏把异处归纳为三:一是有的部分会为此种植物所有、而彼种却无(“特征”之谓);二是有的部分会以不同的外观和大小出现在不同的植物体上(“形状大小”之谓);三是有的部分会在不同的植物体上以不同的方式排布(叶序、花序之谓)


有趣的是,在重要性的比较里,他重视植物的根、茎、主枝和叶枝四部分,只字未提花朵是否重要。当然,美丽而醒目的花朵,在他之后的两千年里也不见得有任何研究植物的人重视(p31)。


这个“两千年”的过程还得在后文慢慢找线索。泰氏大致所处的公元前370-前290年,至后文阿拉伯人继承、发扬时期,即公元600年-1200年,因7世纪起,阿拉伯人进行征战,反而促成了科学知识在整个阿拉伯世界的振兴,旁存中亚的希腊火种为文艺复兴点亮欧洲漫长的中世纪提供了可能。阿拉伯人控制贸易的主要通道,经济的繁荣为知识创造了发展的空间。值得一提的是,在可以定量确定的所谓精确科学领域、在经验性比重大于理论性的学科,阿拉伯人非常杰出(p115)。在阿拉伯世界里,科学研究是受到鼓励的,因此医学和农业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不过表现真实图像却在受禁之列。此时出版的植物书,插图会很漂亮,但画面表现都是模式化的,而且都画成扁平的,有如壁纸和花布上的图案。比如作者考察到问世于1224年,可能出版于巴格达的《巴格达手绘本》,在原始文献的第21片上,画幅中央有一株完整的植物,下方两侧的两个细部图与主图同样简略,左面基生叶成碗形,上面立着七颗微缩的、像棒棒糖一样的花朵,右与左类似,作者起初还以为是表现雄蕊,仔细观察发现是个误会,只有感慨欣喜来得快去得快。


阿拉伯学界同化古希腊知识是个集腋成裘的过程,而说起来欧洲人接受阿拉伯人的成果也同样缓慢,而且往往由犹太人(犹太人尊重学识,除了自己的母语希伯来文,还掌握希腊文和阿拉伯文,集多种文化于一体。)传递。也许因为希腊学术在欧洲粲然复明,13世纪出了位大阿尔伯特,约1256年前后,他自白立足于亚里士多德之文,发挥著述了《草木论考》,书分七章,前五章为理论探讨,第六章列出系列药用植物,第七章讲农业和园艺。他自己对这样因循的体例颇有微词,同早期古希腊哲学家一样,觉得从哲学的高度到第六章罗列清单的水平,未免有损清誉,甚至颇失去气节。大阿尔伯特和泰奥弗拉斯托斯在学术上相逢不相识,其所以说相逢不相识,在于他参考的资料《草木论》——被他认为是亚里士多德的作品——实际是古希腊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尼古劳斯·达马斯塞努斯受泰奥弗拉斯托斯影响写就的。大阿尔伯特认为,植物世界并不存在性别和性行为,植物只存在一种性,不过有“阳”和“阴”两种表观,并且这两种表观都会体现在一个植物品种上。表观为阳的植株叶片窄些、硬些,表面粗糙些,结出的果实和打下的种子小些,表观为阴的则叶片相对较宽、较柔软润泽,果实和种子也较大——他没能摆脱时代的局限,接受了所谓的“神能”和若干迷信观念。不过,他是一个创新者,继泰氏之后难得的创新者,在对植物的问考和寻求定义上,他有自己的创见:据草叶浓密和高矮程度,他提出“茂草”“蒻草”;将一片片单独存在的叶子称为“叶体”,而像梣树或胡桃树上长在一起的一组叶片的各个成员被称为“叶元”,另外将名称施之于托叶和花瓣。他注意到卷须,描述成“钩丝”,他观察到树皮的分层、椰枣树的圈圈年轮。尤为重要的是,他按照形态不同分类花:分成鸟形、钟形、星形(最常见)和塔形,并认为花朵的主要功能是标志着将来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在这个方面,他也同古典时期的一些作者一样,将无花果和桑树归入另类,依据是他们不属于先开花后结果的常见类型。虽说他仍对花朵不太看重,但仍然注意到它们的结构是若干个环圈,外圈的每个小瓣都正对着位于里面一圈中两个相邻小瓣之间的缝隙(两轮花被片插空相错,如郁金香)

 

马炜梁.中国植物精细解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90
马炜梁.中国植物精细解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90


难得的是,他注意到雄蕊,描述成梗(花丝)和头(花药)两个不同的部分。大阿尔伯特作为泰氏纵跨千古的神交,如此出色的观察,也同样被埋没在蒙昧的历史里。


几乎同时,《萨莱诺手绘本》问世,此类“草药书”多形成于1280-1300年,重点是它的图幅部分反映出写实趋势,虽然他们仍然是二维扁平的,但已经不是按某种模式刻意套成的结果,图形固然被简化,但还是充分表现出了花朵与种子的特点,以及它们在茎干上的排列顺序,尤其叶序的表达特别清楚。 


约14-16世纪,活字印刷术及植物纤维纸张传入欧洲,此后图画异彩纷呈地发展起来,写实而栩栩然如生。这个时期欧洲正得其时,文艺复兴于学术是个关键,这一时期的典型表现是,艺术和科学放在一起探索,致使两者之间的界限往往模糊起来,特别在达·芬奇看来,这两者简直不分轩轾。达·芬奇真是个旷世奇才,他新人眼目的画风也可以说明这一点。他创造性地发明了“叶脉图”的画法:将燃着的蜡烛置于叶片下方,使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炱附着在叶面上,按压在纸上,复杂叶脉的主络和网纹均清晰可见;对于美丽的花,他自然不会不给予注意,采用软金属轮廓画法,他在1483年前后画出生动逼真的《花之研究》;达芬奇的后辈,德国画家阿尔布雷希特·丢勒虽然没有刻意关注植物结构,像达芬奇那样满怀兴趣。相隔20岁,达芬奇在《绘画论》中说:“若能致力于师法自然界中的诸般事物,便可取得良好的结果......但能鞠清泉,何须饮池水。(笔者激赏这句译笔)”,丢勒也有作画心得:“自然界中的生命喻示着真理,因此应当不懈地观察之、判断之......听从大自然的引导,而且不要离开它。自认能够比大自然做得更好,实在是误入歧途。真正的艺术是潜身于自然之中的,唯能领略者把握之。”总之,至此,造就一部具有辨识度、自明性的植物图鉴的画技可谓大体完备了,算是有人(尤其画师)将注意力多少关注到了迷人的花朵上(此处条(五)详述)。


现在我们知道,这条线索需要卡尔·林奈来收束了。事实上,在林奈提出性系统之前,《雷氏植物志》的作者约翰·雷伊与法国植物学家约瑟夫·皮顿·德图内福尔(Joseph Pitton de Tournefort,1656-1708,大学教授、巴黎皇家植物园园长)有一番激烈交锋,后者著有《草木学概要》(1695年夏出版),他批评雷伊用了过多的特性来确定植物的分类,他自己的分类依据只有一个,就是花的形态(花冠的形态),即花瓣的数目与相对对称性。雷伊当然回复不可能,如此,水仙会与芦苇分到一起,玫瑰会同罂粟走成一路,雷伊批评不能无视植物的结构有更多歧的分布,不能置它们的天然关联于不顾(p447)。遗憾的是,作者似乎无意在林奈其人其书上着墨太多,据考:

 

在中学,林奈遇见了物理教师罗司曼。罗司曼的藏书强烈地吸引着林奈,他如饥似渴地读着植物学书籍。 其中有一本书使林奈爱不释手,那是1700年出版的法国植物学家杜恩福写的《植物学大要》。杜恩福在这本书里谈到了各种植物花的区别,他还以花为基础建立了他的植物分类系统。林奈平时收集植物标本,积累了许多经验,现在读这本书,自然印象深刻。他对照书籍,将自己收集到的每一种植物一一放到杜恩福分类系统的适当位置上。罗司曼发现了林奈的才能,极力鼓励他上大学去深造。

汪子春.林奈及其贡献[J].植物杂志,1978(05):1-4.

 

这里的杜恩福《植物学大要》应当就是德图内福尔《草木学概要》的不同翻译,如此线索串联。至于林奈的性系统,渊源显明至此。

 

另外的,泰氏还面对着植物“因地而异”的问题(在“生态”一词还没有问世时就认识到生存地点对植物的重要性)、功用与形态的问题(虽说关注功用,但仍然努力探索真正正确的植物分类方式,本性而非功用)、描述的问题(使用生长习性、外皮形态、叶片情况、成材类别、果实状况、根系结构、分布范围、生长环境;类比的研究方式而没有科学语言,但类比并不等于描述)、普世的植物可以改变类别的观念等等。以当时的形势而论,他获得的成就实在了不起,他在《植物志》卷首写道:“有鉴于种种植物既有不同的特性,又有相类似的表现,对它们便须针对各自的秉性、不同的组成部分、其生命的萌发方式和全部的生长历程一一考量”,真可谓志意远大。

【按1,此处“自然种型”云云,可能说的是柏拉图的理型论,以下摘取维基百科内容:理型(Form)。理型出现于柏拉图对话录与演讲中,认为现实中的每个个物或性质都有其独特的理型存在,举例来说:“狗”有“狗理型”、山有“山理型”而“善”有“善理型”存在。万物在本质上都是各种不同的理型,而人在现实中所看到“现象”(Phenomena)仅仅只是一种类似于理型的阴影;换句话说,现象只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于理型的描绘,而非事物的理型本身。理型也是事物的核心概念或称本质,举例来说:世界上有无数张桌子,而所有的桌子都共享桌子的“理型”作为其核心,当没有理型时事物便不存在。//同时,相对于现实事物的易变、生灭,理型论中的理型是一种永恒、完美且无条件的存在,且存在于一个相对于现实世界的“理型世界”之中,当人的灵魂处在轮回阶段且尚未进入肉体前,就是存在于理型世界中了解现实中不同事物的理型(参见“回忆说”),当降生到人世间后才开始回忆、临摹完美的理型。除此之外,理型亦为非空间性(aspatial)、非时间性(atemporal),亦即超出空间、超出时间,因为在柏拉图世界中,理型并非被时间与空间所规范,因此没有所谓时间意义上的的开始与终结,也没有空间维度、方向与位置。相反地,理型提供了时间与空间本身存在的基础,而在现实界之中,理型甚至超越物质与心灵。

按2,或见网络材料说泰氏最先指出有限花序和无限花序、离瓣花和合瓣花,并注意到子房位置。出处不明。按常理度之,上述对于明显特征的轻视似乎不太应该。至于此处则应当留意这一现象是否是作者为圆己说的编排。可见未得阅读元典,终究被动。

按3,杨舒娅. 泰奥弗拉斯特:植物学之父与他的传世之作[J].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21, 43(3):9. 此篇新近的宏文真是伟大,肯追远古,阅读元典,爬罗剔抉,理出线索,得成大观:泰奥弗拉斯特进行植物探究的目的(可以归纳为):掌握差异,探求本质。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解决“什么是植物”的问题,他基于大量的实际观察、口传知识和文本阅读,([20],p.35)从植物的组成、分类、命名、生理现象等方面展开了哲学讨论及理论研究,对生物共生现象的记录则帮助他分析不同植物之间、植物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他的植物研究理论体系很大程度上受到亚里士多德动物学理论的影响:他借鉴了“部分”(part)和四元素的概念,注重考察植物的功能与差异,进而总结出最适合植物“部分”的构成系统,并创建了几乎可以囊括当时所有已知植物的分类模式。

部分是亚里士多德对组成动物的物质的总称,他在《论动物的部分》(De Partibus Animalium)中解释了动物部分的三级构成:土、气、水、火及其性质构成了第一级元素,它们构成了如骨骼、血液等第二级同质部分(uniform parts),同质部分进一步构成了手、脸等行使一定功能的异质部分(non-uniform parts)。([26],pp.39-40)泰奥弗拉斯特结合植物的生理特性,以导师的理论为基础总结出植物部分的构成系统,由低级到高级可叙述为:树液(sap)、纤维(fibre)、脉管(vein)和肉质(flesh)是具有四元素性质的4种基础物质(elementary substance);它们按照不同比例和方式组成3种同质部分,即树皮(bark)、木质(wood)和髓部(core);这些同质部分最终构成行使不同功能的异质部分,如体现植物典型特征的根(root)、茎(stem)、枝(branch)、小枝(twig),以及辅助植物结果的叶(leaf)、花(flower)、叶/果柄(stick)等。([23],pp.14-19)植物部分的构成系统是泰奥弗拉斯特探索植物本质差异的基础,不同层级的植物部分反应了植物的不同性质:基础物质的差异影响了植物的质地,同质部分着重体现了植物主体部分(根、茎和枝)在空间组成上的差异,而异质部分则通过执行不同功能使植物达到完满的状态。但植物部分存在外形差别大、生长过程中呈现周期性变化等特征,需要诉诸其他研究方式进行分析。

植物表征的各种差异促使泰奥弗拉斯特通过植物形态特征进行分类,因为“植物部分表现出的差异显示了它们的本质。”([23],pp.18-19)他主要根据茎的差异将植物分为了木本植物(tree)、灌木(shrub)、小灌木(under-shrub)和草本植物(grass)四大类,并且将这种形态“四分法”作为最基本的分类方法。接着他根据植物是否可以

接受人工辅助将其分为野生(wild)植物与栽培(cultivated)植物,认为这一差异同样表现了植物的某些本质,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植物都能在栽培环境中达到更好的生长状态。”([23],pp.166-167)随后泰奥弗拉斯特通过植物的季节性表征与生理特性,借助二分概念将其分为常绿(evergreen) /落叶(deciduous)植物、有花(flowering)/无花(flowerless)植物、结果(fruitful)/不育(fruitless)植物;([23],pp.26-27)他将这几组概念并列起来分析,认为植物这些方面的表现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这也是为何泰奥弗拉斯特十分注重考察环境对植物影响的原因。同时他也直接根据生长环境将植物分为陆生/水生植物,再根据具体环境细分为生长于山地/平原/沙漠/湖泊/河边/海域/沼泽的植物等类别进行讨论。([23],pp.30-31)另一对沿用自前人的二分分类类别是雄性/雌性植物,包括泰奥弗拉斯特在内的学者们无法凭借当时的条件观察到植物的有性生殖,这一组概念仅通过与动物类比的方式对植物进行划分:总体上,雄性植物表现出矮而弯、材质紧实、果实数量多等性质,雌性植物则具有高而直、材质疏松、果实品质佳等特征。

泰奥弗拉斯特还专门为某一类植物进行细分,例如他将野生小灌木进一步分为带刺野生小灌木和无刺野生小灌木两类。他也根据实用性将植物分为香料作物、木料植物、药用植物、用于制作花环的植物,等。泰奥弗拉斯特指出植物分类类别之间具有重叠性,他提到“所有被称为不育的木本植物都是野生植物”([23],pp.160-161);加之植物会因各种原因产生变化,如“一些草本植物仅具单茎而与木本植物相像([23],pp.26-27)”“一些植物在栽培条件下会产生变化并背离其本质(《植物志》1.3.2)”,因此他多次强调:“对于植物,必须在通常意义上作大致分类,不能太过精确。”([23],pp.25-27)


(五)就算是创造“图鉴”没那么理所当然、自然而然,这依然有赖于技术乃至世界观的革新


现实中,对于同名异物、同物异名这样的命名混乱问题最伤脑筋的,大概是古代的草药医生,这问题主要在于混乱影响名称和植物实物正确关联。实际上,历史上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有人想到换一种新的表达方式——描绘植物图像、将图画形象与文字叙述结合,更有效、更容易地辨识植物,因为这里有技术问题。论开风气之先,古希腊的逍遥学派比之作为自然世界出色观察家的罗马人,其精神更在于探讨自然界万物本性,想得深做得巧,老普林尼《博物志》以希腊人塔乌斯(Crataeus)、狄奥尼修斯(Dionysius)和美特多洛斯(Metrodorus)为“图鉴时代”(笔者生造)的缔造者,他指出这种表达方式的“吸引力”和实施的难度(人工色与自然色、传抄失真/大概可归纳为保真度、某时期的静态与生命周期形态变化的动态)。极具代表性的情形是:最早为植物作画的一批人,是对着真实的植物写生的,但传抄者一次又一次的辗转临摹,对插图而言,真实的植物蜕化成模式;对于文字来说,实情可能变成流言。技术问题很在于书籍制作工艺:纸卷的阅读区域窄于纸片,呈现不了完整的一页,图文的价值就打了折扣。


但图画无疑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作者另有一段精彩的总结:“从14世纪末到16世纪中叶,只有艺术家群体称得上是真正的博物学家。然而这些人虽然善于表达,却也只能在一个特定的方面取得效果。他们能够让世人睁开双眼,但不能单凭一己之力促成讨论。文人墨客们要想走出中世纪的黑暗盘陀路,就得创造出描述相应事物的新方式来。画家们已经创造出用于作画的新‘语言’来了,而在作家们的阵营里,这种语言还因缺乏指称植物构造和比较异同的统一词语,而难以形成,交流信息也就更谈不上了。泰奥弗拉斯托斯早就率先指出过这一问题,但盖伦一死便再无人记得。如今是重新记起这位希腊先哲的时候了。”(p162)


除此之外,意识形态方面也会限制这一先进的表现方式,比如在保存希腊学术的阿拉伯世界里,伊斯兰教的教义是反对图示的——《穆罕默德言行录》(又称圣训,是伊斯兰教徒认为与《古兰经》并重的指南):“若画有生命之像,真主会让你为画像注入生命以示惩罚,而画家绝对给他注入不了生命。”、又如欧洲的神学控制,与真实脱钩,圣奥古斯丁在他撰写的《上帝之城》中,宣称人类厕身其间的所在是绝对朽败和毫无价值的,中世纪的世界观认为世界——芸芸众生存在的这个场所,其实只是作为另外一个更高世界的表征和工具存在着。对自然世界固然可以研究、诠释,但目的并非为了了解当今的存在,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将在以后降临的美妙新世界(p135)。倘若认定了世界是短暂的、脆弱的、可能毁坏的,怎么能拿出热情、焕发志意、认真切实地去探究自然界的种种奥秘呢?巫术、迷信的氛围里,如何求真求实?从植物学的角度衡量,诺曼人对英格兰的占领,倒是促成了盎格鲁-撒克逊人植物图谱水平的提高。书中的内容安排得比先前有条理,画风也表现得更为大胆。画上的植物都以深褐色或者黑色勾边,这样就不容易与文字部分混淆。文字部分也有些变化,加上了一些有花饰的大号字母。这样的变化改进外观,于植物知识本身并无增益,而知识才是这些书存在的核心理由。图画弄得越是花团锦簇,与所要代表的植物的关系便越浅。诺曼人这种劳而无功的作风行将在英格兰的植物图谱中蔓延开来时,来自外部的因素改变了这一倾向——阿拉伯的学术东风。深刻影响医药领域的阿拉伯学术改变了描述植物的文字和图画,雾里看花的图示改头换面,换成上述《萨莱诺手绘本》中的生动图画。当蒙古铁骑席卷中国、波斯、阿富汗、阿拉伯、印度、俄罗斯时,焚烧书籍、破坏学术,又可幸这场东风早起,卷起了学术的种子,向和平的地方远播。


1270年到1275年,马可波罗亲眼见到了鲜活的大黄、肉桂、姜黄、樟树、椰树和人参,不同于以往作为药材的制成品。他写的游记,从1298年起便以手抄本形式出现,至1477年出版印刷本随即引起重大影响。伴随着欧洲向世界的扩张,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的大航海时代(地理大发现)可谓盛矣。1487年,欧洲探险家已过非洲海岸;1498年,再登印度,在当年亚历山大大帝军队行至印度河流域之后;1503年,西印度群岛、美洲大陆;1516年,中国;1542年,日本......16世纪中叶结束,可以说世界除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外,探险家均已涉足。对于植物,世界的植物品种被攫取涌入欧洲,对于这项事业最上心的据说是意大利人,15世纪,佛罗伦萨美第奇家族的花园里就有菠萝、桑树的新面孔;16世纪,单从美洲涌来的,就有玉米、地瓜、马铃薯、荷包豆、四季豆、向日葵、菊芋。这对每一个尚不知“植物学”为何物的被攫取国家而言,未必不是一段屈辱史,只是这屈辱来得后知后觉。不过,对于欧洲、对于意大利,他们的植物分类事业可以红火起来了,植物园、植物标本、上述姗姗来迟的、印刷精良的、图文并茂的植物著述可以做出保障。


世务、事物大概从来都是曲折发展的,我们以今度古,往往觉得某种事物的产生、发现、科学认识等过程理所当然、不过尔尔,甚者厚诬古人、蔑视今人,这大概不是一个理性的态度。设身处地,对于历史里的个人甚至学派,生前身后,天地悠悠。更不要说“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又有谁能带着学术“霓裳曳广带,飘拂升天行”,把这些珍贵的火种托以良人呢?


最后,还想从名声显赫的林奈脚下,提供了踏足肩膀的无数巨人里,请出这位代表——约翰·雷伊,再聆听一遍他真诚、智慧而充满了人格魅力的箴言

“后人们在科学领域上将要达到的高度,会使当前最骄傲的发现显得微不足道,看来简单不过甚至无甚价值。后人会怜悯我们的无知,会诧异我们居然会对种种显而易见的东西久久悟不得并虔敬有加。但愿他们能够有所体谅,意识到是我们为他们打开了坚冰,铺就了通往高峰的第一道阶石。

(From the Preface to the second edition of Jonn Ray,Synopsis.)”(p448)


部分参考

[1] 杨舒娅. 泰奥弗拉斯特:植物学之父与他的传世之作[J].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21, 43(3):9.

[2] 孙正聿. 存在论,本体论和世界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辩证法[J]. 哲学研究, 2016(6):9.

[3] 王晖.盘古考源[J].历史研究,2002(02):3-19+189.

[4] 刘文刚.哪吒神形象演化考论[J].宗教学研究,2009(03):178-183.

[5] 廉水杰.“美人隐喻”与中国文化传统——从《诗经·桃夭》到《红楼梦·五美吟》[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20,20(02):41-44.DOI:10.14178/j.cnki.issn1673-1573.2020.02.007.

[6] 汪子春.林奈及其贡献[J].植物杂志,1978(05):1-4.

[7] 马炜梁.中国植物精细解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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