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喜羊羊》模仿都不原谅?因为抄袭投诉的成本实在太过高昂


很多人读了我对于《喜羊羊》涉嫌抄袭的文章,基本还是把观点放在是抄了还是没抄这种很无聊的话题中,没有真正发现我的文章的观点是,别说抄袭借鉴,或者所谓的“致敬”了,就是连模仿本身我都无法认同。原因就是国内的创作环境,还不足以支撑这些作品去模仿和借鉴。

设想一个治安极差,杀人放火都是家常便饭的地方,偷盗都只是小事的地方,你所谓的“伸张正义”也只是一句空话,个别的行为根本改变不了大环境,这种环境下,“宁可误杀三千”的想法才可能矫正环境,就好像新加坡乱丢垃圾都严惩,才没人敢这么做,等有了正常的创作空间,再考虑致敬还是抄袭的问题吧。
很遗憾,国内的创作环境,抄袭就是这么泛滥。
而且更恐怖就是,那些支持“致敬论”的人,根本没有考虑过,抄袭是多么简单,但抄袭的投诉成本,是多么的高昂。国内也有影视剧涉嫌抄袭多本小说的内容桥段,被告的,但实际上是要联名多位作者一起出诉讼费,律师还要非常严谨地收集相当多的证据,最终打官司,也未必赢得下,就不用说那些被抄了,也根本没有办法上诉的受害者了。
就别说影视剧啊,动画了。就是一个文章,娱乐向的文章,我每天都会在各种平台发现大量抄袭,甚至一些有名的网站也会直接搬运我的内容,然而当我要投诉的时候,最终面临繁琐的程序,也需要收集证据,提供真实身份,我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来投诉,但是投诉的结果,即便维权成功,我获得的最多也就是在对方平台下架一篇文章,仅此而已,但为此我要付出写一篇文章甚至更多的时间成本去投诉,也未必换得来什么结果,所以,抄袭的投诉成本实在是高。
影视作品就更是了,有人会说,“一两个镜头一样都能叫抄袭嘛?”,那你想过吗?它就真是抄袭,对方又怎么维权?抄一下镜头太轻松了,总之比自己去想要简单很多,维权一下,不要请律师,不要付诉讼费?不要花大量时间收集证据?这都是成本啊,维权的结果也未必顺心,考虑到这个,绝大多数情况都是不会吃官司的,所以就白嫖呗?
所以在这样投诉维权远难于抄袭本身的环境中,原则上我连模仿都不赞成,你同人作品,或者非商业的模仿,我认为可以,毕竟学习就是模仿吗,但你《喜羊羊》完全是一个商业作品,模仿也好,玩梗也好,我就不赞同,玩梗本身也是一种对别的作品的消遣,对自己原创性的塑造并没有太大的贡献,不过这先不说,总之先塑造一个好一些的创作环境,等大家都觉得,抄袭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抄袭都不这么频发了,再讨论是抄袭还是致敬,也不迟?

至于是抄袭还是借鉴,这个话题毫无意义,多少年来了争论不出一个结果,看问题你要看本质,是抄袭了还是借鉴,这都是主观判断,无论你摆出12345多少个论据,最终判断是抄袭还是借鉴的都是人,而法律上根本不区分抄袭还是致敬,只有侵权和不侵权,这由不同案例的不同情况而定,不是你说是抄袭就是抄袭,你说是致敬就是致敬的,不同案例是不同对待的,怎么可以一概而论?
所以讨论是不是抄袭,本身就没有太大意义。这应该交给法律来判断。
我要讨论的是,国内连一个基础的创作环境都没法确保,讨论是抄袭还是借鉴,是不是为时过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