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我总结的咨询回答必备干货
这篇主要想分享的是自己对未婚姻登记时大概当事人会问到的问题,只是个人见解哈。主要是同居析产、彩礼三金、流产、非婚生子女问题。 同居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是也就是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涉及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纠纷。 应看双方是否存在协议,如有协议,应尊重双方的协议安排; 财产是通过考量双方的收入来源、银行存款的管理、款项的支配等事实,双方财产如果已经完全混同,那么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应属双方共有。否则,就是个人所有。这部分需要证据材料准备齐全。 不动产归属争议,从出资比例、房屋市值、房产登记等综合考量。 彩礼三金返还问题,首先,实务中也有认为彩礼不包括婚礼习俗中的压箱礼,见面礼,但是我是都算。有些时候因为没有正式订婚、或者办婚礼,对彩礼认定有争议,这个时候可以考虑是否有他人见证,比如媒人、亲戚,以及款项及首饰数额较大。 一般也都是按同居时间长短等进行酌情返还,但是我遇到一个没有订婚前,三金返还问题,我辩护的点在于是恋爱关系,不构成同居,所以应当全部返还,目前在等判决,但是法院可能还是会依据公平原则扣一点。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未成年人订婚时的处理。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是处理同居关系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抚养费问题。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和约定方式需要提前多清楚。 婚内出轨同居构成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分割财产时予以照顾,可主张损害赔偿。有配偶一方往往会有将大额财产“赠与”同居对象的情形。赠与行为无效,可以主张返还。 流产除非是被胁迫、被伤害等可能存在精神抚慰金,其他的很难支持,对于误工、营养费、医疗费用等,建议根据案件事实综合考量,男方无过错的情况下通常是公平原则的酌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