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国外是不是很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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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国外是不是很开放?(狗头表情)”
虽然很早就在别处听过类似的话,但我没有想过在2023年的今天,居然真的会有人把这个令人不适的问题问到我头上。而一切也只因我在一个堕胎科普视频下留言了一些无伤大雅的讨论。
还好这只是陌生网友的线上提问,不适感能被距离感稀释一些。
为什么会感到不适呢?
“你们在国外是不是很开放?(狗头表情)”这句话,单就字面上的含义并没有什么不妥,甚至“开放”一词本身还是个褒义词,“狗头表情”也是个略带玩笑属性的表情。但是从小在国内长大的我很难不听出这句话带有的恶意——这句话太典型了,甚至我小时候也会这么想。
因为这句话里的“开放”,联系上下文必然指的是“性观念/性作风开放”,而“性观念/性作风开放”在国内传统的语境下一般是带有羞辱和贬低性质的形容,再加上“狗头表情”贱兮兮的神态,更是让提问者的表情语气在羞辱贬低之上又增加了调侃的意味,仿佛TA已高傲地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时刻可以开始谴责那些“不洁身自好”的、在国外的人了。
偏见,这句话里满满的都是偏见,满满都是对性、堕胎和国外的偏见。
我感受到了冒犯,但我其实不责怪TA会这么想,毕竟TA也只是受传统性观念和社会规训的影响才会这么认为。我写这篇文章也不是为了批评TA,只是觉得有些悲哀,想着这些偏见要是少一点,人们面对性和爱的时候可以更自由、更没有负担一点就好了。
我调整心情回复TA说:“堕胎跟开放没有关系,开放跟国外也没有关系,你在说什么呢?”
而我收到的回复更加印证了我感受到的偏见:“因为我在国外认识的人里有很多都是同居几年回国前堕胎的,毕竟在国外的破事国内很少有人知道。”
我回复TA说:“堕胎也不一定全是因为破事,不用太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堕胎这件事了;国内换个城市也很少有人知道。”
这里的“破事”一词颇有指指点点的意味,我想应该是指任何在传统语境下看起来“不洁身自好”/“私生活混乱”的事情了,轻则包括频繁换伴侣、同居和婚前性行为,重则包括约炮、多角恋、开放式关系、绿帽癖和3p,更严重的则包括出轨、当3、嫖娼,等。
我想是时候把其中的一些从“破事”中删除了,也要为常与这些“破事“相关的堕胎除去一些羞耻感。
频繁换伴侣要么说明TA还没学会如何维持亲密关系,要么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只要是每次在关系中保持诚实,就和“破事”沾不上边。
而谈到同居和婚前性行为,我想现在成年的年轻人中只有观念非常“传统”的人才无法接受了,所以归类在大部分人能接受的、最没有争议的这一栏。我并不是推崇同居和婚前性行为,也不是说不接受的人们有什么不好,这只是个人选择而已。但是如果不接受的人对那些选择同居和婚前性行为的人指指点点,还说成“破事”就不妥当了。同居是生活方式,不等于一定有婚前性行为,而但凡有性行为就有避孕失败导致怀孕的风险,即有堕胎的可能性。那如此导致的堕胎又有什么错呢?堕胎只是选择有性行为的人要承担的风险罢了,当然也包括了后续可能的健康风险。
约炮、多角恋、开放式关系、绿帽癖和3p这类不是一对一的恋爱/性关系,是更不被人接受、更有争议的,在我看来也算不上不道德的“破事”。我一样不推崇鼓励这些,但也尊重个人选择。只要是在参与者都知情同意,并尊重所有参与者的意愿的情况下,成年人可以为自己负责,参与者也不应遭受指责议论。过程当中如果避孕失败堕胎了,或是染病了,也不是可以被指摘的事情,只是他们个人需要承担的后果罢了。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303条第1款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聚众”指的是三人及以上,“多次参加”指的是三次及以上。超过两人的性行为可能涉及犯罪,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指出,“刑法中聚众淫乱罪应当限定为公然为之。私密下的性行为,不应受到刑法的干涉。只有当性进入到公共领域,脱离私密性的保护膜,才有惩罚的必要”,并且“私下的聚众淫乱不构成对他人的视觉强制,不会对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没有达到对一般人的深度冒犯,没有必要用刑法手段强制调整。”
然而出轨、当3、嫖娼等行为就可以说是“破事”了,因为出轨、当3这些行为中没有做到所有人都知情同意,而嫖娼是对妇女的物化与剥削,这些都会对别人造成伤害。
对成年人来说,没有人可以告诉你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也没有人可以指责你的选择,只要不伤害他人,自己对风险和后果负责,任何性与爱的关系或行为都不是错事,即使它违背了传统性观念和社会规训。
堕胎只能说明避孕失败或没有避孕,但无法说明一个女人“不干净”了或是一个“荡妇”了。堕胎只是性行为带来的风险之一而已,它不会影响一个人的品格,也不会说明一个人变坏了。堕胎可能会导致一些后果,比如心理创伤、某些妇科病或是不孕不育,同时还有一个可能的后果,就是自己的未来伴侣无法接受自己堕过胎的事实。如果未来伴侣无法接受,那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有人因堕胎而指责议论一个女人,那就不太应该了。
印象中也经常会听到有人说:“做了就不要怕别人说。”仿佛说这句话的人占着理了,就可以随便指责议论甚至羞辱一个做过他们眼中的“破事”或堕过胎的女人。说这句话的人本质上是以自己的观点为规则,若有人做了任何不合乎他们观点的事情,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随意攻击。然而他们觉得占着的理也只从小耳濡目染而认同的观念,并不见得就是唯一真理。他们可能是无法接受,也可能像井底之蛙那样不知道世上还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观念。
这个本就拥挤的世界需要人们的包容才能更美好,包容就是即使别人做了自己不理解的事情,但也可以尊重对方,互不干涉地共存。哪怕打心底无法认同,也不该去随意地指责议论,况且这不仅恶心还可能伤害一个无辜的人。反过来,也没有一个人就该因自己的不同而去承受他人哪怕一丁点的恶意。
这个世界很大,很多元,有各式各样观念的人,也有各式各样的选择。在不伤害他人和为自己负责的前提下,我希望人们都可以自由地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不用被指责,人们也可以不用凭堕胎史,以及一个人曾经或正处在一段怎样的性或爱的关系中来评价其品质。
希望有一天“你们在国外是不是很开放?”变成一个不带偏见的问题,甚至有一天没有人问这个问题了,因为那意味着大家在做关于性或爱的选择的时候更加自由没负担了。
参考资料:
聚众淫乱罪是不是管得太宽了?刑法罗翔https://zhuanlan.zhihu.com/p/135283443
刑法第301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聚众淫乱罪)https://xuguoping.net/guanzhu/q-22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