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录一——论小丑
一个群体之中,总会有小丑的存在。他们或行为上的障碍,心智上的缺陷,外貌上的特异,渐渐成为群体中的异类——绝不同于这个群体。 普通的群体如泼在地上的一滩墨,希望兼并,以至于同化与群体观点所异的成员,其余成员便会对他进行着色,然而总会有顽固保持本性的人,便会与群体产生排斥。鲁迅提到“在中国社会做标新立异的事,除非一气呵成,倘使有一点不理想,便会招致众人的打压。”当然,当今社会并不提倡暴力,反对的人实力也大不如前,便有了肉体上的贴近与精神上的拉拢。 通常,异类会以他的特异性所被冠以幽默,群众便利用这幽默之称对他进行无尽的玩笑,特异者便在此时踏入了小丑的行当。起初,特异者会因小丑的名号换取超常的人气,但背后确实无可挽回的烙印。 何哉?对于群体,小丑便是随用随取的快乐。当有一天小丑意识到这一点,想要摆脱这个身份时,全体便会极力阻拦,冠以“小气”之名,同时加重对于快乐的榨取,唯恐失去免费的快乐来源。而对于小丑,则会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倘使意志不坚定者,则会在这个过程中堕落为真正的小丑;而若是意志坚定者,他们会明白小丑只是差异的存在,不包容在作祟,或许本质上小丑才是那个群体的突出者,但群体不突出者(很大程度上,许多群体的突出者与小丑享有同等待遇),所以为了摆脱小丑束缚,便只能向上或向下跳(即个体在不同层次的群体中无法正常生活),去到属于自己的阶层。而当原有的群体失去小丑(不论主动或被动),他的离去总会遭至群体的谩骂,随时间的催化转化为对新快乐的需求,群体便会寻找新的小丑,而新小丑曾经也会为了不变成小丑而作为施暴者与挑选者。当然,对于那些较为清醒的人,他们的同情或是默不作声也被当做异类——对小丑的关怀使他暴露,最后亦成为了小丑。 不过,以一两个人的牺牲为代价换取集体的快乐团结,却也不见得不是一种管理的好方法。 可我却时常害怕,愿那些曾经是,现在正,将来会成为小丑的人们,或有坚定的意志,如海那般包容一切而不改;或是当机立断去找寻属于自己的天路。但我又十分希望这样一种斗士,将暗夜视作礼品,对冰冷的风报以莫大的同情,他憎恶这片土地,却也为了土地上的花草三番五次跌倒,最终埋葬在这土地,墓志铭上写道:要在人间打造通向天堂的路。 我希望这类希望常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