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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星 著《中国社会》摘抄

2023-04-08 08:29 作者:南椿花  | 我要投稿

在20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一批关心当代中国问题的学者开始针对所谓“毛主义”和集权主义发生争执,其问题意识起源于他们要解释为什么美国失去中国以及朝鲜战争为什么失败的冲动。其中,“毛主义”模式的一方认为: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虽然具有鲜明的列宁主义政党特征,但又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所不同,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政党基础,以远离社会中心在农村地区为革命根据地,以民族主义为旗帜,这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而以威特夫为代表的另一方则强调,中国革命与苏联革命同样都属于集权主义革命,中国革命深受苏联及其领导下的共产国际的影响。 然而,争论双方的差别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实际上,双方都以极权主义的视角来看待中国革命和1949年后的中国,都强调列宁主义政党的作用和领袖的个人影响力,都强调党和国家无处不在的权利,都强调党与积极分子之间的以意识形态为纽带,而社会则处于原子化状态,他们双方的分歧不过在于中国这种所谓的极权主义社会到底有多少特殊性,而所有这些都可以归结于一个对立:西方现代文明与,中国集权主义的对立,也就是说,在近代中国,其基本矛盾是西方现代文明与中国传统的对立,然而到当代中国,其基本矛盾变为了西方现代文明与中国的集权主义的对立。 而约翰逊主编的《共产主义体制的变迁》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势必面临乌托邦式的革命目标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当代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水平时,其制度结构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变迁。他们不用极权主义,把中国当代社会排斥在世界文明的,现代化进程之外而是将其视为现代化的后来者和尾随者,他们的理论逻辑也可以称为,趋同论,即在他们看来,中国社会终将要汇入世界的主流文明队伍中。 “封建”一词被滥用,以致成为腐朽落后的代名词,人们将秦朝以后的中国传统社会笼统的称为封建社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传统社会为什么长期停滞和超稳定之类的问题,实际上都是用以西方为中心的现代化范式,武断地评判中国社会在汉唐,皇帝发出的命令若未经宰相副署是没有法定效力的,理想状态下,皇权的继承以嫡长制保证其稳定性,相权以贤能为更替的标准,皇权与相权的骈立并持,并且在汉唐时代达到了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如果借用西方术语来说的话,那就是皇帝的专断权力与官僚的常规权利,皇帝的个人意志与官僚的科层理性之间构成了既相互结合又相互排斥的张力关系,这使得皇帝即使真要为所欲为,也想诚心有余而力不足,然而自宋以后相权逐步被削弱,到明清时期宰相职位被废止,如果要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话,按狭义上应该只算明清两代。所以,“家天下”中也有相当程度的天下为公的一面,公与私的巧妙结合,是皇权制度延续2000年的一个关键。 中国传统家庭结构大体可以分为汉型家庭,唐型家庭以及汉唐折中型家庭,汉行家庭以汉代为代表,一家四五口,以核心家庭为主体,唐型家庭以唐代为代表,以尊长尚在时,子孙多同籍共才同居的主干家庭和共祖家庭,而宋以来的家庭,大多以核心家庭为主,辅以与已婚子女同居的状态,可以说是汉行与唐型的折中。 如果说“五服”制度勾勒了家族内的人际关系的话,那么,费孝通所谓的“差序格局” 则进一步说明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各种人际关系。他把西洋社会组织称为如同一捆柴式的团 体格局,而把中国社会组织称为“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 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作为儒家基本理念之一的“修 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正如一个石头被丢在水面上所激起的一圈同心圆的水波:先是自我 修身,然后推及家人宗族、远亲近邻,再后推及陌生人以及整个国家。 对于费孝通的这一形象描述,孙立平曾经作过几点归纳。首先,能够造成与推动这种波纹的“石头”是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尤其是血缘关系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基础。其次, 这种社会关系的模式具有几个基本特点:第一,“自我主义”。在这种关系格局之中,自己总是这种关系的中心,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第二,公私、群已的相对性。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之间没有清楚的界限。第三,特殊主义伦理。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加 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第四,人治社会。其特点在于,维持秩序时所使用的力量不是法律而是人际关系的历史传统。第五,长老统治。这是一种包含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民主的同意权力以及教化权力等复杂内容的权力结构。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制度安排和权力运作都以这种社会关系模式为基础。 不过,士绅一般并不直接处理民间事务,而是通过对乡里制度的具体担当者的影响来发挥作用。所谓乡里制度,包括北宋时期创设的保甲制度、明代出现的里甲制度与北宋时期出现的乡约制度。保甲制度负责地方治安,里甲制度负责税赋征收,乡约制度负责礼俗教化。在许多时候,保甲与里甲相互渗透,难以严格区分。保甲与里甲的负责者属于半官职人员,他们不是官府任命的,而是由士绅保举的,他们也无任何薪俸,却承担某些官事务。在政治的双轨或日皇权与绅权之间总是存在着矛盾和张力,保甲和里甲人员就在其 中充当着缓冲人物,他们往往出身卑微,地位低下,却又承担繁复的职役,经常还是政治 夹缝中的牺牲品。而所谓乡约,是指在农村地方社会中,邻里乡人相互劝勉、共同遵守约 定俗成的社会准则,并以相互协助、相互救济为目的的一种组织制度。乡约制度通过乡民 受约、自约和互约三个层面的交往机制,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宗旨,使乡土社会诸阶层的成员得以维系共同的生活和安定的秩序。不过,乡约制度发展到清代已经逐渐丧失了自治色彩,承担起宣讲圣谕的功能,与保甲制和里甲制合为自上而下的治理工具。有些地方的乡约甚至直接并入了保甲。 单位制是现代中国在经历了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并由中国共产党运用国 家行政力量对社会进行大规模重新组织之后形成的。这种体制并没有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出现。只有在中国,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相对较少地依靠正式的国家机器,而更多地依靠以就业场所为基本环节的行政组织网络;这种组织方式造成单位对国家、个人对单位的全面依附。从实际的历史过程来说,有三个因素塑造了这种独特的社会制度安排。 第一,新中国政治关系的历史特点。中国共产党为夺取政权进行了长达22年的武装斗争,并在此期间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适合农村根据地的制度。根据地的物质条件极为匮乏, 中国共产党无法对革命队伍的成员实行正规的工资制,而是由“公家”对个人按大体平均的原则供给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在根据地历史的后期,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供给制进一步演化为等级供给制,即按个人的职务和资历定出不同等级的供给标准。在农村根据地的制度被结合进新中国的社会体制的过程中,由供给制所体现的组织原则和分配方式实际上也以各种形式在公共部门中被继承下来。中国城市社会经济的落后性使中国共产党需要并能够使用它所熟悉的直接组织群众的方式向城市社会渗透权力,这种渗透是与国家承担职工永久就业和各种福利的义务并行的。就业场所由此被赋予了提供全面福利和实行严密控制的双重功能,这正是单位的基本特征。 第二,工业化模式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矛盾。20世纪50年代,中国是在人口多、人均自然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薄弱、传统农业的商品率极低的情况下强制启动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进程的。在政府必须保证对城市居民的粮油供给而农业的供给弹性又很小的压力下, 国家实行了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由于要在人口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实现城市的充分就业并保证职工福利,国家一方面限制企业对职工的解雇和职工的自由流动,另一方面又以户口登记制来限制农民自发流人城市。这进一步强化了单位对城市人的永久性意义和全面性控制。 第三,对科层制的破坏。新政权在建立初期所采取的一些政策和制度安排可以说是在特殊条件下或为达到某种特定策略目标的权宜之计,本来应该随着新的国家体制的确立而逐渐改变。但这种建立新国家体制的努力被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的长达20多年未曾停息的政治运动所破坏。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岁月里,即使科层制的形式得以保存,也始终无法发挥科层制的正常功能。党组织直接掌握群众的政治关系模式带来的是以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础的家长制权威,缺乏追求平等与自由的公民发展空间,取而代之的是善于巴结和斗争的“单位人”。 在中国单位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结构功能与技术功能的相互分离。中国单位正是结构功能与技术功能这两个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结构功能是指所有基本组织都被纳人了等级制的制度框架之中, 在等级制之外不存在与单位这种制度化组织相竞争的组织力量,这就削弱了对单位的外部技术约束。技术功能是指正式科层组织的各种理性化的形式规则、规范性程序被有意识地拒绝或无意地忽视,单位组织活动缺乏内部技术限制。 共产党在车间里培育出一套庇护关系。这是这种制度文化的主要特征。这种庇护关系网络是党组织和车间领导从上往下刻意创造出来的,它将党组织和车间领导与少数对他们效忠的工人(即工人积极分子)联系起来。领导们通过这种庇护关系网络来行使权威、控制工人、争取工人们的积极合作。这种庇护关系网络具有交换性质,作为庇护者的领导干部在完成生产任务和开好政治会议等方面都非常依赖积极分子的支持;作为回报,积极分子也能获得“表现”上的好评以及随之而来的奖赏。 普通工人与积极分子之间的分裂。上述垂直性的庇护关系网络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普通工人与工人积极分子之间的分裂以及普通工人对工人积极分子的敌视。这种工人队伍的分裂和相互敌视可将普通工人对领导的不满转嫁到积极分子身上,于是,积极分子便成了吸收普通工人对领导干部的不满的“避雷针”。 工人们(主要是非积极分子)从下往上与领导干部发展工具性的私人关系,以便通过这种关系来影响领导干部的决定,使领导干部对规章制度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变通。这种工具性的私人关系是工人们在工厂内部以个人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的一个重要渠道。这个渠道的存在有助于促使工人们采取个人的而不是群体的行动来争取他们的利益。 美国社会学家布洛维认为,在1945年以后的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存在着三种制造认同的机制:第一种机制是推行计件工资制,把工人引人到“赶工游戏”中来;第二种机制是建立内部劳动市场;第三种机制是建立内部国家,主要是在公司内部建立集体谈判制度和申诉机构。以上三种机制共同导致个人主义的增长、上下等级之间的冲突的消散和劳资之间以及工人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的具体协调。华尔德在提及布洛维关于制造认同尤其是“赶工”的游戏时,认为在中国的工厂里也存在类似的游戏——他把这种工人与领导干部发展工具性的私人关系的行为也看作是一种赶工游戏,并十分看重这种游戏在导致工人认同和接受现状中的作用。他说:“那些想通过这种方式在这种游戏中‘赶工’的工人们便将自己的精力集中到追求私人利益的个人行动上。这种游戏之所以能导致认同的出现,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因为它能克服制度而给工人带来真实的满足感,而是因为专注于此类事情的工人们不太可能从政治上去考虑诸如公正与平等之类的抽象问题。他们之所以表现出例行公事似的服从和对政治现状表示无所谓的接受,是因为他们知道个人总是有可能在正式的规则中赢得某种例外。”上述三种“权威的制度文化”可以分别简称为:正面激励积极分子,对工人分而治之默许工人(主要是非积极分子)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等形式去追逐自己的个人利益。 华尔德对上述认同的结构性根源的论述,类似于布洛维对三种制造认同的机制的论述。在华尔德看来,国营企业的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威时也采用了制造认同的游戏,而不是一味地使用强制的手段。由于国营企业的领导干部实际上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工厂的管理者,又是政府的官员,因此,当工人服从工厂里党政领导的权威的时候,同时也在认同国家的政治权威。按照这个思路,华尔德试图从工厂透视社会,认为上述“制度文化”的建立和维持,再加上毛泽东逝世后出现在国营企业中的父爱主义家长式统治,共同构成了中国政治稳定及政治合法性的社会根源,导致人民对政权的默认与积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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