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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哲学】半个钟打通对社会的理解 马克思-黑格尔-拉康-阿尔都塞 生产...

2023-08-30 22:07 作者:旗子的红蚂蚁  | 我要投稿

这个世界是怎样的?

这个视频就讲一个图,一个道理——我在故我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先是概述。

这个世界无外乎自然、人口,当然更重要的是生产,什么是物质生产方式呢?简单理解为把自然的改造成人的,改造成用于人“活着”的东西,然而生产的唯一目的就是维持自己的生产,即再生产。

对于生产,一方面法律源于生产,无论是政治的立法还是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生产的要求而已,另一方面,正是法律积极地规范和促进生产的运作。

对于再生产,一样的,意识形态源于现实生活,而又正是意识形态拉着人的欲望源源不断地注入到再生产中。

而联系着法律和意识形态的,无外乎都是国家,然而,仅仅用“国家”这个词语难免让人陷入某种“阴谋论”的幻想,故而必须道出国家的本质——阶级斗争的产物。

接下来将逐个展开这张迷离的地图。

首先当然是生产。生产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是指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而生产资料又是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结合。这里要这样理解这些范畴。人改造自然,人敲石头,人钻木取火,人做衣服,无所谓反正你先记着任意一个例子,当人改造自然进入生产活动后,人就成了劳动者,石头就成了劳动对象,用来敲石头的石头就成了劳动手段。故而我们说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无外乎在说生产了什么和怎么生产,就这么简单。而为了运用这些生产资料就必然涉及生产的另一方面即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规定的是人在生产中的关系的问题(若是觉得“生产中”用词突兀大可换成改造自然中),规定的是生产资料到底归谁所有的问题,规定的是生产出来的东西到底分给谁的问题,起初人们还没意识到自己为什么得到又为什么不得到,直到这些关系堂而皇之地写在了纸上,直到我们也终于拿起了立法的纸笔。

故,接下来要介绍法律。我们当然是回溯性地将生产资料是谁的这般关系记录在纸上,为了讲好这个故事,黑格尔说这个东西是自由。起初是抽象法,即我们肯定自己,将自己视为一个人,而当我们肯定“人”时,也以为着我们尊敬他人为人,在这里,我特殊的利益、特殊的动机、特殊的见解都无足轻重,这里只存在一个绝对的普遍禁令——不得侵害人格,换言之,自由至上,自由的人至上。正是因为我是自由的,故而可以有自由地占有一个不自由的无主物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所有权”,占有正是样一种肯定——让物也有了自由。不难想象,我们对物的使用、变化、消损就是一种对物的否定,为了让物实现它自身的价值,即让物既能实现自由(让人占有)有不至于被损耗殆尽(被人使用),转让变应运而生。一方面,正是因为物是不自由的,所以物可以在自由的人之间转移,即我们自由地签订契约,自由地在合同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另一方面,这是意志由物回到自身的反思,即财产是我的,正是因为我可以使它变成无主物或者委托他人的意志去占有。契约就是自由人的共同意志,在这里,赠予、互易、租赁、买卖、担保各显神通,那些民事法律关系逐渐显形。然而,当我们意识到什么是自由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知道什么是不自由的,或者说合意才是一种偶然,特殊仍是主流,如果在契约中仍保持未脱离任性的阶段,就难免陷于“不法”。就此,应明确民法的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人们对物的占有又对物如何分配似乎已经尘埃落定,对于那些“不法”,管的了的归民法管,就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分为成立何不成立,就有约束力的成立,又分为有效和效力瑕疵,其中有效又有生效和未生效,未生效一般有可以附条件附期限,这就是有效。对于效力瑕疵分为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一般小孩的行为,以合法掩盖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不当格式条款等;可撤销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效力待定包括不那么小的小孩,无权处分等。更管不了的归刑法管,在这里,人们丢掉了法的名义和假象,公开地使用暴力,既然如此,为了尊敬犯人,要对他进行惩罚(黑格尔的看法)。通过否定不法是一次对否定的否定,道德正是对抽象形式的法的扬弃。这里要借用刑法的主观构成要件来理解,如果我们杀一个人,既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又要有内心上的决意,即对结果有积极追求的希望(直接故意),或者对将要发生的危险不防止的放任(间接故意)。若我们过失杀人,则要求我们有预见的义务或者回避的义务,违反前者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例如医生注射前应做皮试而不做,违背后者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例如马戏团飙飞刀灵机一动炫技。当然这里还涉及具体的对象错误,抽象的对象错误,具体的打击错误,抽象的打击错误等,此处不过多介绍,黑格尔举了一个很粗糙的例子,即俄狄浦斯弑父,他完全不知道所杀之人不是他的父亲,则不能控告他杀父罪。然而这种单纯以动机纯洁来辩护也不是黑格尔所认可,例如说马丁路德之所以倡导宗教改革是想和尼姑结婚,他认为这是佣仆的心理,人就是他的一串行为所构成,伟大人物的行为是世界精神的体现。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到很精彩的辩证:“唯有人是善的,只因为他也可能是恶的。”或者说意志既是善的也是恶的,善也只有通过更为详细规定的恶才能认识善本身,他们同源于意志,而没有自由对抗的意志就想小孩一样是不善不恶的,意志若是作为自由的意志,就一定含有不自由的规定。这般意志既不是康德的纯义务,若是否定一切欲望而尽义务,这就是不可能的彼岸,这也不是纯良心,因为如果自己的任性和特殊情欲当做普遍性的东西,这样的良心就转化为恶。

抽象的法是客观的,道德是主观的,道德是扬弃了的抽象法,道德扬弃了是伦理。在伦理,构成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的发展,起初是家庭,爱在这里不是转瞬即逝反复无常的主观因素,婚姻也不是财产、门第、政治目的的现身,更不是外在的仪式和单纯的民事命令,而是当事人在相互爱慕或者父母安排的情况下由两个人组成一个人,一方面财产通过遗产继承下去,另一方面父母扶养孩子并矫正孩子的任性,让他“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他拥有自己的自由财产并自由地和他人组成家庭,家庭自然而然地通过人格的原则分成多数家庭,这些家庭一般都以独立的具体的人自居,每个人都是特殊的。

特殊性满足了偶然任性和主观偏好,无限的欲望将人拉向荒淫与贫困,换言之,特殊性总是自我毁灭的,直致他们在反思中将自己推向对面才得以保存自己。另一种思路是特殊本质上与另一个人即另一种特殊相关,个人的劳动通过他人的需要中介,进而肯定了自己,换言之,正是我需要,所以我给出,活出自己就是欲望他人的欲望,所以,每个人都通过他人中介,这也就意味着每一个特殊的人都通过普遍的形式中介,分工便有了意义,这就是市民社会。司法维持着这般财产关系和契约关系,此时,犯罪不再是侵犯个人主观的东西,而是侵犯了社会公共的东西。但是,个人的生活和福利总得实现,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所有权和人身的侵害,警察和同业工会变是为了实现这种福祉。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重新讲一遍市民社会。首先我们都是经济理杏仁儿,我们的需求是在特定时期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愿意并能够购买商品的数量,我们的需求量通常与价格存在反向的依存关系,为了满足这种需求我可能拼命赚钱,我们满足别人的需求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故而当我们说需求的时候就离不开供给。一个完美的市场当然是均衡。对消费者而言最佳状态当然是消费者均衡。对消费者而言,需求是一种能力,更重要的是商品带来的满足感,不同的商品便能带来不同的组合,微观经济学将同等效用下买多少A商品和买多少B商品的所有组合的曲线称为无差异曲线,而我们买东西的钱不是无限的,在消费者收入和商品价格给定的条件下,又能得到买两种商品的全部组合,这是预算约束线。无差异曲线体现的是最大效用之组合,预算约束线体现的是现有那么多钱之组合,当其相切时,就说明买多少多少A商品和多少多少B商品是在预算约束下的最大效用的情况。同理,对生产者而言,等产量线和等成本线相切便是生产要素最优组合,然而产量对商家并不那么重要,反而是收入更加重要,收入则刚好是产量乘以价格。其实,价格也没那么重要,利润更加重要,刚好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那么对利润求导使之等于0时,显然利润最大,根据高中的数学知识我们知道,利润导就是收入导减去成本导,微观经济学将收入导命名为边际收益,将成本导命名为边际成本,如此而已。

在完全竞争企业长期均衡的情况,价格等于长期边际收益长期平均收益等于长期边际成本,等于短期边际收益短期平均收益等于短期边际成本等于短期平均成本。然而这种市场是有前提的,即买卖人是多数的,商品是可替换的,信息是充分的,进出市场是容易的。竞争的市场是自我否定的,其会导致垄断即市场不完全,就垄断的程度可以排序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垄断市场,寡头市场,换言之,我们要满足上面一大堆假设一大堆计算的同时,要直面市场本身的自反性,当然市场失灵还有市场不普遍即价格缺位(通常体现在垄断)、信息失灵(消费者压根没有或者有的少或者有错误信息)、外部性问题、公共产品供给受限、经济周期,更要命的是,在如此这般失灵的市场下,劳动力也是商品,一方面劳动者是自由人,他要自由地满足他人的欲望,另一方面,资本家清楚地知道给劳动者维持劳动力的钱就可以了,劳动者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多余的钱实现自己劳动力价值。对于维持劳动力的钱,一方面是本人生存的钱,一方面是家属生产的钱(因为家庭就是合成的一个人),一方面是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的钱(企业喜欢一个实习过的学生,就是因为他比较便宜)。起初资本家在竞争时为了抢夺优质劳动者尚能给工人更多的钱,这时他们可以收一笔房租,在竞争激烈的地带房价是不敢想象的,此外,工人之间的竞争是无比激烈的,过度的竞争就意味着过度的劳动,一方面缩短了个体的寿命,另一方面他们这个阶级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以避免同归于尽,比如高学历的人干低学历的工作,低学历的工人再自砍一刀维持家庭的那部分钱也不要了,最后总有一部分人干着连自身生产也维持不了的工作,贷款上班。然而竞争就意味着竞争成功和竞争失败,失败的资本家沦为工人,增加了工人的人数,工人就更不值钱了,这就是“你不干,大把人干。”而又正是竞争的胜利,竞争放缓,原先增加的工资又可以慢慢回调,这就是“我最大,人我爱找不找。”对此,国民经济学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工人,不把工人作为人来考察,反而把这种考察交给刑事司法、医生和乞丐管理人去做。而对于成功的资本家,在瓜分到剩余价值后,会不断地利用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来扩大自己的再生产。这是权力吗?这当然是权力,权力就是人对人的支配,一方面他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无偿”就足以体现支配了,而资本积累不正是积累人的剩余价值,不正是积累人的抽象劳动吗?还有什么比支配一个人劳动(对自然的改造)更能提现支配吗?

这里要重新阐述“敌人就是朋友”这一矛盾,此处说的不是远交近攻的战略,也不是主体之间只有利益关系,此处要分两种情况,其一是两个君主国发生战争,他们把对方看出敌国,然而,正是因为对方也是君主国,自己作为君主国才能成立,或者说,君主朝代的战争不过是两个老友的交接,不过是君主制度的断臂求生,自我扬弃,这就引出了第二种情况,当自我斗争尚且不能解决矛盾,自我就会被扬弃,如资本主义下甩出的无产阶级,他们是那个构成性的例外,他们在追问,如果资本主义那么完美,为什么有我们?于是,那些曾经共事的朋友也终将颠覆一切。

为了让市场重回正轨,干预则是必要的,然而看得见的手也会失灵,效率低下、干预过度、公共产品供应不足权力寻租等一样揭示着干预的自反性。进而有了对干预的干预。市民社会也终将把它自己推出自身之外,而向外方的其他民族寻求消费者,从而寻求必需的生活资料。此时,为什么说剥削也更加隐蔽?起初是降息扩表,资本投向外国,一方面像上述所说无偿占有剩余劳动,另一方面我们不要忘了,在竞争良好时他们会用房租弥补自己在寄付抢人工资上的亏损,换言之,他们可以在价格尚低廉时买入大量的房或地,待加息缩表时再全部转卖掉获得超额利润。

市民社会扬弃后是国家,黑格尔的国家是包容特殊性的普遍性,他们意识到国家是自己的目的,承认自己在国家中才具有现实性。对黑格尔来说,和平时期,每个人沉浸在个人和家庭生活之中,宣扬差异多样和亲情感动,只有在战争才能使人民免于消散于个人的私人利益和私人目的中,实现国家的统一性和整体性。齐泽克说,正是有这个矛盾国家才是国家,一旦解决了这个矛盾就进入宗教了。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指出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首先,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进行了三次大分工,即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以及商业的产生;同时,金属工具的产生使得个体劳动取代集体劳动,家庭取代氏族成为上产单位,私有制萌芽。接着,在财产私有化的过程中,由于权力的不同,氏族首领以公谋私,获得更多财产;由于能力的不同,也出现了财富积累的分化。这就导致了贫富分离。随着生产力发展,产品有了剩余,人的生产超过维持劳动力的必需,这导致劳动者负担变重,进而需要战争获取俘虏缓解负担,这导致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的分化。阶级的对立扩展到氏族的内部,分裂成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从社会产生又自居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异化的力量便是国家。

列宁总结道,

1.国家并非从来就存在,存在阶级和剥削才有国家;2.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压迫的机器,是系统地采用暴力(包括军队、监狱和其他)强迫人们服从的特殊机构;无论它们采取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还是民主制等国家形式,都不改变它们是阶级统治机器这一性质。一样的,凡是存在着土地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凡是存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不管有什么样的民主,都是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资本家用来控制工人阶级和贫苦农民的机器。至于普选权、立宪会议和议会,都不过是形式,丝毫不能改变事情的实质;3.无产阶级应该夺取并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代之以无产阶级国家机器,并利用这个机器去消灭一切剥削,直到世界上再没有进行剥削的可能,才把这个机器毁掉。因为没有剥削,就不会有国家。

社会契约论认为资产阶级国家保障每个人的安全,但阿尔都塞认为,国家不是人与人之间战争的结束,而是阶级和阶级之间战争的继续。正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是上半句,接下来要将上层建筑如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一般认为对社会的存在有低级的感性认识,即人的情绪、心态、习俗等,无阶级性的有语言、逻辑、科学等,有阶级性的有道德、艺术、宗教、哲学、政治法律思想。这种分类尚且道不出什么真理,而应更直白地发问:如果生产关系一直是被剥削,他们如何允许自己持续地受到剥削?这是个包含答案的提问。或者再来一个带答案的问题——为什么非暴力的手段就让人臣服?它如何运作?它在给予人们一种形象,告诉人们“应当”做什么,这个过程在家庭-学校-社会(媒体、体育、高级的或普遍的等)这一过程中达成,或者,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但是他们正在做着。其最“应当”的,就是要求我们“应当”用它的语言理解我们的经验,或者说,它就构成了我们的经验世界本身。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要按照社会统治阶级的话语、技术以及习惯来接受几个小时的教育,学习道德、宗教以及哲学形式,还被教授大量的文学批评技术,大多数人掌握工人必要技术便投入生产,在多花点时间可能成为基层管理人员,再花多点时间就学成资本家、经理、政客、教师这般职业意识形态专家,当然其本身可能并不知道我们被改造着对资本主义体系进行再生产,但仍这么做着。

布尔迪厄用习性解释了为什么中产阶级比劳动阶级更倾向于上大学,在成长过程中数不清的刺激中塑造了人的外观、信仰和实践,中产阶级在学校更有一种在家的感觉,相反,劳动阶级却把大学看作“不适合我这样的人”的空间。

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指出:一个群体在电视里看到另一个群体消耗了更多的物,只是为了坚定他们在未来会拥有幸福的信念。我们买一件西装不是因为它是否保暖,不是因为它是否耐穿,可能只是关注它的地位、声望、时尚、或者仅仅是与众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不止是生产者在生产,品牌商也在生产,更重要的是消费者也在生产,源源不断地将这个符号滑倒另一个符号。 这就是商品除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外的符号价值,在这里,主体看似更接近世界上发生的纷繁事件,但这个世界却通过符号化被不断消耗着,和现实产生距离。换言之,符号比现实更现实,就像我们去一个景点会问是不是和朋友圈或者别的社交平台说的一样,一样的,当我去了这个景点并以发照片到朋友圈后,我快乐不快乐也不重要了,因为符号已经在替代我快乐了。

当然,我们还是要追问为什么我们心甘情愿。

我们认为,我们拥有一种特征,一种个性,甚至拥有一种灵魂或一种精神,而这构成了我们最根本的现实。为什么?回答是意识形态。此处可以联系拉康,即我思我不在,而是大他者在。语言先于人存在,这意味着我们在事实上已经被阉割了,因为我们已然是使用语言的人了,那个阉割的主体在追问:为什么是我?我是谁?什么是快乐星球?快乐在哪里了?癔症主体已然忘却自己也有探寻答案的能力,而是一再对外寻求一种答案,祈求大他者给予他一点心安理得,癔症是神经症主体,他们压抑自己的阉割,企图用天马行空的想象脱离水深火热的痛苦,用华美的符号掩盖思维的懒惰,另一种神经症则是强迫症,他们往往有哪方面的才华,试图和大他者拼一拼,至少他们真的认为,考上大学就能有好日子,有份好工作就能有好日子,成家生子就能有好日子,换言之,快乐就在那里,剩下的交给努力。在倒错中,律令或者秩序或者规则对一个人失败了,这个人拒认阉割,因此无拘无束,是“自由”的,但正是因为这个人是自由的,故而处处面临挑战,处处有难题,而且要自己为自己负责,TA由此对自由感到焦虑,由此害怕被吞噬,故而放弃自我选择重回秩序,回到与他人绑定的状态,补足大他者,不承认大他者的缺陷,以召唤一个圆满的大他者。他们要么认为他们拥有快乐,要么认为他们就是快乐。当然还有认为自己就是国王的精神病。这几种主体并不是泾渭分明,相反,一个主体完全可以同时有几种特性。然而这些主体无一例外地误认了“我”,意识形态把我呼唤为一个主体,就好像它在街上喊我的名字。而这种主体之间会陷入新的游戏:

在主仆辩证法中,“一个不曾把生命拿去拼了一场的个人,诚然也可以被承认为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达到他之所以被承认的真理性作为一个独立的自我意识。”结局就是有弱势一方要么直接湮灭于冲突,要么为了保全性命而认输,成为奴隶,而主人给留一条活路是因为主人仍需要奴隶的承认,他仍要在奴隶的眼中才能看到自己,他在这般征服中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并通过对物的控制,为满足主人欲望而命令奴隶劳动而试图持续证明自己的存在;

在这个意义上,S就是M的秩序,M在让S爽,M是S享乐工具,但M可以将S对其的痛苦转化为快乐,因为M才是这次关系的导演,是M让S爽的,也正是M让S打TA的,M不仅可以主导这个S的开始和结束,也可以主导所有S(大他者的享乐)的开始和结束,一方面M不断证明,自己的律法,而非他者的律法,才是欲望的唯一律法,这是对那个失败的秩序的蔑视和僭越,这使他快乐;另一方面,这是M的防御又是M的反抗,M恰好可以在安全的地方窥探死亡,快乐便由此而生。对于S而言,S不知道自己到底痛苦不痛苦,S是靠想象M的痛苦来痛苦的,但由于S不能体验真正的痛苦,故而TA是焦虑的。

但这还不够,如果说受虐狂是导演,则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人质综合征)更加残酷,它有几个构成要件:1、受害者存在切实的生命危险;2、与外界信息完全隔离且无处可逃;3、施害者给予小恩小惠。心理防御机制理论解释为人们无力改变糟糕现状就会改变自己认知去适应。秩序之下怎么安抚与这件事无关的人呢?正是被害者有罪论,一方面旁观者通过指责去换取心安,因为他们觉得这是可以避免的,至少他们觉得这是自己可以避免的,实际上他们完全无能为力,他们通过一种侥幸性的高估自我能力去避免直面那个伤害;另一方面,道德舆论已经形成了,矛盾无论是转向被害者,还是转向上文所说的保护自己的事不关己的舆论者上,都从施害者身上转移走了,其现实地掩盖了真正的伤害,故而整个系统一片争吵又一片安详。

如此,他们或许已经接受:现实的官方版本是有缺陷的或被扭曲的,但他仍然没有摒弃那个被歪曲的版本。或者他们本身就根本不相信,但是他们相信别人相信,一样的,别人本身也不相信,但是相信他们相信,故而大家不约而同地玩着这样的游戏。

然而,我们仍“这样”做着,通过仪式,我们在我们知道自己相信之前就已经相信了,信仰的仪式回溯性地产生了一种对仪式的信仰。

在这个意义上,自由还有可能吗?

回到主仆辩证法。当奴隶在为主人劳动时,就意味着奴隶只是主人的工具,而主人是享用者,主人被不是真正的人的奴隶所承认,不是真正的人的奴隶却被主人所承认,而奴隶作为劳动者是通过劳动外化自己的人,是直接地改造自然的人,是自然的主人,此时主人还依赖奴隶来维持生计,故而是真正的主人;黑格尔认为这个矛盾在人们认识到自身是普遍的,并相互视为目的、相互承认时得以克服,即我们应是自由且理性的人,用康德的话讲,即各个人的意志依据自由的普遍法则与他人意志相协调。而在黑格尔这,通过整个法哲学原理来解决。然而就上面的描述而言,似乎并没有做到。

回到受虐狂。似乎我们只有在秩序内僭越以获得剩余快感,和赞歌受虐两条路。齐泽克指出我们的臣服状态是不可避免地爱欲化的,故而仅仅认识到它的存在不足以改变现实。受虐还不够,要比受虐还受虐。受虐狂是走向解放的第一个必要步骤,一方面受虐者切开了自身的欲望和律令的死结,另一方面揭示了律令本身的不一致性和可改变性,即德勒兹指出的,令虐待狂刽子手极为沮丧的是受虐者是因为痛而快乐,不是因为自己是施虐快乐,相反,施虐者意识到自己被施虐者冷酷地当作产生快乐的工具,他被彻底物化。这时,他们会联合起来对抗那个共同的敌人——淫秽侵扰性回声填充的禁令。

我们在分裂处窥探,发现分裂之后一无所有,然而这种分裂就是一种无意识,这种无意识就是历史。我们回到一开始的假设——世界无外乎是自然和人口,然而人也不过是自然的一环,与其说人如此认识自然,不如说自然如此认识自然。在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的作用下,更能认识到这个自然又无外乎实践的自然。如果说个人-社会-国家的道路是头尾倒置,那么国家-社会-个人便是真理,显然人类的历史尚未开始,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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