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皂液器货代公司,进口清关代理【进口清关不用愁】

空运皂液器货代公司,进口清关代理【进口清关不用愁】
本文介绍皂液器进口国内收货人资质|进口皂液器报关注意事项|进口皂液器清关单证|进口皂液器报关流程手续|进口皂液器海运清关换单要求
下面我们来简单分析下上海港进口皂液器的大致通关流程:
一般进口皂液器远洋线的靠上海洋山港,近洋线的靠上海外高桥港。目前海运的货物有舱单后可以提前申报清关。
进口皂液器一般需要收货人需要以下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关注册登记证
C.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签约通关无纸化
进口皂液器申报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A、海运提单
B、INVIOCE
C、装箱单
D、贸易合同
E、申报要素
F、协定产地证(如享受协定税率)
G、其他需要的文件(具体货物具体分析)
进口皂液器海运换单一般所需资料如下:
①海运提单(如电放则电放提单打印)盖章
②电放保函(如提单为电放,有些船公司有固定格式,需要提前落实)
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提单上的收货人英文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上保持一致)
④国外收货人章+国内通知人章(如提单收货人显示为TO ORDER)
⑤其他所需文件
海运进口皂液器清关的一般流程:
落实国外资料——查询是否有舱单——进口申报缴税——查验(如发生)——进口换单——送货——目的地查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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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不作价设备进口业务的办理流程
1、设立不作价设备手册
(1)企业按照信息表内容和海关监管要求,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登录“金二”加贸系统中的加工贸易手册子系统企业端,自行录入或委托报关公司等中介机构代理录入不作价设备手册设立数据。
(2)“金二”加贸系统已实现随附单证无纸化传输,企业录入不作价设备手册设立数据上传有关随附单证后,向海关发送,并等待海关审核通知。
随附单证如下
(1)经营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合同中应列明进口不作价设备的条款;
(2)信息表;
(3)不作价设备图片及其用途说明;
(4)不作价设备的商品编码涉及《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相关编码,但不在上述文件列名的商品范围内的,需要提供相关说明。
不作价设备手册执行过程中,企业如果需要增加某项设备进口,可以申请变更不作价设备手册。
2、办理不作价设备进口通关手续
企业申报进口不作价设备时,应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准确无误地填报进口报关单,其中“监管方式”一栏填写“不作价设备”,监管方式代码为“0320”。
1.企业凭不作价设备手册办理通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免征进口关税、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2.不作价设备如属于国家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可以免于办理进口许可证件。
3.不作价设备如属于旧机电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如属于无线电设备,应提交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批件。
3、不作价设备的管理
不作价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至退运出口或按海关规定解除监管之日止,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海关监管期限为5年。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不作价设备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移作他用。
4、不作价设备结转
企业通过“金二”加贸系统保税流转管理子系统申报设备结转申报表,经海关核批通过后,办理结转核注清单,可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
5、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
监管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
企业不再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等纸质单证,通过申报监管方式为“BBBB”的设备解除监管专用保税核注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保税核注清单审核通过后,企业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解除监管证明。
监管期限未满的不作价设备:
由企业根据现有规定办理复运出境或内销手续。
1.退运出境。因故终止或解除加工贸易合同的,由主管海关核准,企业可将不作价设备退运出境。
2.内销征税。不将设备退运出境的,应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入境检验检疫手续,如涉及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需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并应当按设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征收关税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6、不作价设备手册核销
和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程序一致。
清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加工贸易货物退换
一、定义与代码
(一)加工贸易料件退换
加工贸易料件退换是指来料、进料加工进口的保税料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退运出境,更换料件复进口。
来料加工料件退换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300”,简称“来料料件退换”。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700”,简称“进料料件退换”。
(二)加工贸易成品退换
加工贸易成品退换是指来料、进料加工出口的成品因品质、规格或其他原因退运进境,经加工、维修或更换同类商品复出口。
来料加工成品退换监管方式的代码为“4400”,简称“来料成品退换”。
进料加工成品退换监管方式的代码为“4600”,简称“进料成品退换”。
二、适用范围
该监管方式不适用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废料退运出境,以及进口料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退运出境且不再更换同类货物进境。
这几类货物分别适用以下监管方式:“来料料件复出”(0265)、“来料边角料复出”(0865)、“进料料件复出”(0664)、“进料边角料复出”(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