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房屋安全检测


检测学校房屋安全,是每个学校的职责和义务。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学校房屋的安全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
1、学校没有专门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2、房屋管理混乱、责任不明;
3、学校的房屋建筑年代长、结构复杂;
4、房屋的维修资金不足。
这些原因导致许多学校出现安全事故后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从而酿成惨剧的发生。因此加强学校房屋安全管理势在必行!
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为了使学校的教学秩序得到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3]15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和校舍安全的组织领导机构
各级人民要切实加强对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两基")危房鉴定与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安办")。
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对辖区内的危房进行调查摸底;
2、对辖区内所有危房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资料库;
3、负责辖区内所有新建房屋的抗震设防审批工作;
4、负责制定辖区内危房的年度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5、制定本地区有关中小学和幼儿园(含民办)的应急疏散预案并监督实施等。
二、"两基"攻坚阶段各县(市)区应完成下列三项任务:
1、全面排查辖区内现有各类危险房屋;
2、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危房进行验收备案。
三、"两基"攻坚阶段各县市区应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1、将校园安全隐患纳入日常检查的内容。
2、将校园安全问题列为督导考核的内容之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各单位要在当地的领导下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或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校舍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