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长城汽车与比亚迪的攻防,应站在法律和证据角度公关

2023-05-25 14:16 作者:奇妙律旅  | 我要投稿

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两个型号汽车排污不达标,并提供了相关检测报告作为报案的证据,在其声明中列举了相关法律条文,没有情绪性表达。     如果证据有效成立,则比亚迪产品存在排污不达标的质量问题,承担生产者责任;如果证据不成立,则不足以说明送检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比亚迪的声明回应较之长城汽车的出招,通篇行文用了七个感叹号,公关表达显得过于情绪化。第一段文字将长城举报定义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段虽质疑长城汽车提供检测报告的证据瑕疵,但没有提出有利的反证证明,涉案两个型号排污检测报告符合法律和标准。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只是出厂检测的许可,也并不能排除长城汽车送检汽车存在质量问题。     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有针对性将长城汽车送检的汽车450KM-650KM里程数增程至3000KM磨合期后,两家公司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这是就事论事的公平方案。     比亚迪后四段文字,情绪化表现尤为明显。比亚迪该项技术超20年技术积累和迭代,并不能反证自己产品不会出现排污不达标情况。     后面三段着重说了中国品牌。中国品牌发展壮大的确来之不易,品牌屹立不倒依仗的是自身产品质量过硬。只有质量符合国内国际标准规范,才能在国内国际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无惧竞争对手举报出招,也能敢于直面市场和消费者的吹毛求疵。     允许竞争对手对自己的产品质量有理有据地提出质疑,不也正是自由竞争市场应当体现出的公平竞争争环境的水平么。     所以,比亚迪大可不必气急败坏,别空口指摘同行“不正当竞争”,更别绑架国人对国货品牌的包容。拿出过硬的产品,作出令人信服检测数据和结论,才是符合法律、符合公理的公关策略。

长城汽车与比亚迪的攻防,应站在法律和证据角度公关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