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熟”企业以核定征收过渡,查账征收后该如何降低税负
“不成熟”企业以核定征收过渡,查账征收后该如何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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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最主要的征收方式还得是查账征收,而核定征收,也仅只是在少数企业身上会存在。有过了解的都知道,核定征收只是一种征收方式,是一种惩罚性的征收措施,以这种方式去要求企业逐步完善税务制度,应该没有人见过核定征收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后还是核定征收吧?

核定征收的出现也仅是为了避免税源的流失,最终还是会“回归”到查账征收上,税务系统的完善,也在促使企业完善自身的税务制度。虽然金税四期被我们过度“神化”,但功能依然还是强大的,企业若存在异常行为,很快就能响应。

目前不是发布了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吗?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也算是变相的核定征收吗?不过实际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虽然查账征收对企业来讲,会有所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毕竟主要还是以票控税,企业所取得的合理票据的多少是关键。所有费用的支出都取得了相应票据,那么税收压力自然也是正常的,若存在票据缺失,则会增加税收压力,但国家也在发布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随着时间发展,最终的大环境肯定会是查账征收,但好在目前各地都存在经济差距,会有一些招商优惠政策的存在,如此一来,企业在完善自身的前提下,也能有相应的调整空间,去降低自身的税收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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