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史研究读本» 荒诞 因缠足诲淫而反缠足

原文:
光绪末年的“海上妓女,均为小足”。是时妇女皆重双足之修饰,“尤以娼门女子,更加推波助澜,于是纤足绣鞋之诲淫风气,遂靡所底止矣。盖彼时选色,首注裙下”,脚之大小胜过容貌,“因此娼家女子,无不盛饰厥足,以为迷客助淫之具也”。(注:藤窗寄叟:《莲钩碎语》,《采菲录》,“品评”,第22—23页。)反缠足者虽强调缠足与美丑无关,却又每斥缠足诲淫,实暗中承认小脚的性吸引力(即美)。(注:林维红教授已注意及此,不过她未将此与美丑联系起来看。参其《清季的妇女不缠足运动(1894—1911)》,《台湾大学历史学系学报》第16期,1991年8月。)
具有诡论意味的是,在士人与大众中一向更趋近大众的传教士在反缠足方面有时却更偏向士人的观念。早在同治年间,北京长老会的曹子渔就认为:“缠足乃诲淫,邪状与淫戏淫画何以异?”(注:曹子渔:《缠足论》,《教会新报》(约同治九年),第834页。当时伉爽子著《缠足辨》驳斥说:“必欲以缠足为诲淫,则中国节孝祠中节妇皆缠足者也,曷尝淫?”(《教会新报》,约同治九年,第882页)此时中国传统尚具正面形象,到19世纪末传统崩散后,以传统为武器来反驳新说者就越来越少见了。)光绪年间英教士秀跃春申说足不可缠的理由,仍包括“跬步不端,实贻诲淫之羞。吾恐风化从此衰,人心从此坏,是败俗也”。(注:秀跃春:《缠足论衍义》,《万国公报》第4卷(光绪十五年四月),第10366页。)这样的观念其实与许多传教士所反对的以缠足来维持风化的中国士人观念一脉相承,缠足与反缠足这竞争的两方面有时竟分享着同样的思想资源。
观念与社会——女子小脚的美丑与近代中国的两个世界
杨兴梅 著
«中国妇女史研究读本»
邓小南 王政 游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