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东南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考博招生公告。

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及硕转博)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校于近期组织完成了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021年我校拟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586人(其中临床试点班12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5人,院外研发机构专项计划23人),硕转博187人,共计773人。
现根据复试录取结果将学校2021年通过申请考核及硕转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附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6月21日——7月2日)。
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单三条九号研究生招生处
联系电话:010-69155957(研招处),65133072(纪检监察室)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处
2021年6月21日
链接:http://graduate.pumc.edu.cn/zsw/info/1004/1489.htm

2021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21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2021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外语成绩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分305分;如在抗击新冠疫情相关卫生健康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分295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复试考生按录取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50%)排名,依次录取,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合格但本批次未能录取的考生(以下简称“过线考生”)在满足招生简章“招生对象与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申请调剂:
1.按双向自愿选择原则调剂至相同二级学科(专业代码相同且住培专业一致,内、外科要求相同三级学科)内没有过线生源的导师名下(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博导名单见附件2-1,每位导师限接收1名调剂生源)。有关考生须于6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至接收调剂的学院,申请表见附件3,学院汇总后于6月30日前交至研招办。
2.原报考临床学科导师单独培养类型且医疗职称为主治及以上的过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基础学科导师与原报考临床学科导师的联合培养(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博导名单见附件2-2,每位导师限接收1名调剂生源,具体原则及要求见附件4)。有关考生须于6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至接收调剂的学院,其中申请调剂的基础学科导师如为校本部导师,考生需在6月25日-30日向基础学科导师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应进校要求进行报备,申请表见附件5,学院汇总后于6月30日前交至研招办;
3.原报考联合培养的过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相同二级学科(专业代码相同且住培专业一致,内、外科要求相同三级学科)内没有过线生源导师的联合培养(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博导名单见附件2-2,每位导师限接收1名调剂生源,具体原则及要求见附件4)。有关考生须于6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至接收调剂的学院,其中申请调剂的基础学科导师如为校本部导师,考生需在6月25日-30日向基础学科导师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应进校要求进行报备,申请表见附件5,学院汇总后于6月30日前交至研招办。
四、2021年每位导师(含联合培养导师)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一般为1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6名。
五、2021级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今年9月入学,在导师所在医院科室或课题组从事临床技能或临床科研训练,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者主要进行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下者主要进行临床技能训练。集中授课时间统一调整至次年春季。
六、我校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6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第三年度申请学位有效。如在第4-6年申请学位,在申请学位前需要重新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七、我院将于7月中上旬公布2021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查询。
八、各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http://yjszs.njmu.edu.cn/10177/list.htm。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2日
链接:http://yjszs.njmu.edu.cn/2021/0622/c10188a196517/page.htm






链接:https://seugs.seu.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结果公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方案》要求,现将调剂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十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

2021单证博士调剂结果.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2日
链接:https://gra.njucm.edu.cn/2021/0622/c2899a75940/page.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