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ighna,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开源项目,每一个FORK记录都是对其他开源项目的侵权

Veighna,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开源项目, 2015~2021期间,陈晓优发布的开源项目,每一个FORK记录都是对其他开源项目的侵权,陈晓优管理的开源项目连续7年对PyQt进行侵权。
(一)各位请理解PyQt开源协议,2015~2021期间你们每一次对陈晓优发布项目的FORK,都是在破坏PyQt开源协议,对别的开源项目合法权益的侵犯。
陈晓优发布的开源项目 ,PyQt要求免费使用必须是GPL开源协议,陈晓优却使用MIT开源协议,他打着开源社区的口号, FOKR记录都在侵犯其他开源项目开源协议。
陈晓优收取高昂培训费,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为了公益,陈晓优就不应该打折开源社区旗号连续多年对上海量贝的基于PyQt的原创开源项目进行造谣,如此手段。
此外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是2017年8月注册,和陈晓优的开源项目无关,最多只是一个开源项目的参与者,更不是什么官方。当然陈晓优也不能随意将MIT开源协议转换为GPL开源协议,因为送出去的版权是不能收回的。
大家好好理解一下MIT开源协议的开源前后开业后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开源前无著作权转让协议那就不是原始作者,而开源后和所有个人和公司平权的,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陈晓优“发布”开发项目无初始版权无任何关系。
大家请注意,这里用词是“发布”,我司绝不认同陈晓优是其“发布”的开源项目的原始作者,我司提供证据如下:
(1)陈晓优多年来对外宣传其开源项目“来源于私募”,就是对其开源代码版权来源的自认。根据百度搜索结果一共有14.8万条记录
(2)下图为陈晓优在2022年7月诉讼过程中,浦东人民法院开庭提供的《证明》,因为缺少3个条件的2个,所以不足与作为法庭证据。
该《证明》不能作为证据,我们只显示起工作时间的内容,以免误导公众,但陈晓优对提供《著作权转让证明》有举证责任。
《证明》提到陈晓优于2014年10月~2015年12月在明汯投资任职。虽然这个《证明》不符合法庭作为证据的规定,但是可以作为陈晓优在明汯投资任职时间的自认。
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作为法庭上证据的条件,像这种《证明》必须有3样东西才有效:
公章、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制作证明的办事人的签名
如果需要证明其开源项目来源合法,陈晓优就必须和明汯投资在2015年开源前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否则陈晓优是没有版权作为开源协议的合法性基础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明汯投资明知陈晓优会用于开源,并用于非法金融,可能私下提供授权了,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那么明汯投资就可能要为陈晓优将开源代码用于外汇、美股、数字货币等非法金融经营活动承担连带责任,可能还要为陈晓优在互联网公开泄露期货穿透式监管授权码承担连带责任,至于承担多少我们没有定论,但只要只为起非法行为提供便利属实,社会公众就可以谴责明汯投资。
陈晓优在你们明汯投资工作1年零2个月,在开源后还继续工作了11个月,那么场时间,你们明汯投资怎么可能不知道陈晓优将公司源代码用于开源,是否是在你们明汯投资默许下进行的? 你们法人裘慧明是否知情?为什么在上图的《证明》中没有你们明汯投资的法人签名?陈晓优在2014年4月入股注册上海可识科技的股东,而这家公司法人是做P2P的,股东还有币圈的,在2022年1月,我们取证这家公司官网是赌球,你们聘用陈晓优之前是否做了职业尽调工作,对此事是否知情?
(3)根据陈晓优项目自诉,百度搜索结果大量显示,其开源项目发布于2015年1月,正是陈晓优入职明汯投资3个月,其开源功能代码和量化私募基金日常功能代码相同,存在严重利益冲突。
(4)陈晓优在2014年9月,注册了量衍投资咨询(有限合伙),这家企业正是后来陈晓优用于推广其”发布“的开源项目的企业,并vnpie.com首次备案也是在”量衍投资咨询“名下。而且我司未发现该企业有其他主营业务,可见该企业就是为商业化运营其开源项目而设,鉴于是入职前1个月时注册。
陈晓优的源代码来源于私募基金,如果未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那么陈晓优作为是原始作者就毫无法律依据。
下图是我陈晓优及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公开泄露期货穿透式监管授权码长达16个月时间的举报信的第一页。

如果明汯投资真的给陈晓优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纵容这种泄露期货公司破坏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行为, 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否则你们明汯投资为什么不针对陈晓优的版权问题发声明,必须回答到底有没有和陈晓优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
(二)
陈晓优2014年10月~2015年12月在某量化私募任职,在入职第3个月时进行开源,其代码功能和私募基金日常功能一致,存在严重利益冲突,并且陈晓优对外宣称来自私募,这就是陈晓优对其开源项目版权来源的自认,如果陈晓优提供不出与上班公司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协议》。
各位需要知道法律的基本概念“私权”,原则是“公权未被禁止即可为,私权未被允许不可为”,著作权属于私权,属于其任职的私募基金,至今未有证明证明该私募与陈晓优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而开源必须由著作权转换。
最关键的证据,陈晓优在入职该私募(2014年10月)的前一个月,即2014年9月注册了量衍投资咨询(有限合伙),该企业正式用于备案其开源项目论坛的主体,而我司经过调查也未发现该企业无其他主营业务,说明陈晓优在入职前可能就制定了获取该私募基金的计划,他的版权都存在问题。从陈晓优开源初始代码版权来历不明、对其他开源项目进行侵权,对同行开源项目进行诋毁,从事非法金融,公开泄露期货公司穿透式监管授权码,破坏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并结合大量收取培训费。
陈晓优当然不会承认这些事实,陈晓优甚至在2021年11月被证监会调查期间,在自己的QQ群公开撒谎,发公告否认自己从事数字货币相关业务
陈晓优的粉丝司海宁公开造谣,此人在上海从事金融量化交易相关活动,被举证后,又试图私了,被上海量贝拒收。


陈晓优的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veighna连续7年侵犯PyQt开源协议记录
陈晓优的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veighna在Gitee开源第一条就是非法金融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Us4y1a7b9/
陈晓优veighna QQ群粉丝公开诽谤量化林,该粉丝说量化林的代码设计闭源的,收费的,他不知道和陈晓优2017年诽谤文是冲突的,被另一群友提出异议后,该群友被踢出QQ群,这就足以证明陈晓优群管理赞同诽谤行为,即便倍陈晓优的诽谤技术评测文章证伪!没有开源,你陈晓优哪里来的代码评测? 你们到底是谁说的假话诽谤?还是2个人都在诽谤?
你陈晓优打着开源社区名义对同行造谣,在造谣成功后,收获一波流量后,还能将碰瓷的锅甩给对方!你陈晓优真是牛啊,人家是付费50元进群的,你凭什么踢人家?
你陈晓优有信用可言吗?
国泰君安期货和你合作,你拿国泰君安期货官网链接向非法金融引流,你真牛啊。公众还以为可以在国泰君安期货开外汇交易、美股、数字货币交易账号。



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veighna公开撒谎骗人记录



陈晓优的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接口
公正书



veighna陈晓优的上海韦纳软件公开泄露期货穿透式监管授权码,破坏中国金融监管体系记录
陈晓优的上海韦纳软件公开泄露的8家期货公司 穿透监管授权码包括 : 南华期货、中信期货、浙商期货、盛达期货、广发期货、光大期货、格林大华期货、冠通期货



veighna陈晓优诽谤营销记录
《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陈晓优veighna当年是如何把量化林作为完美营销工具,捏造收获流量后再让他成为背锅侠的证据》
这几年上海韦纳软件veighna法人陈晓优一直发布不实文章攻击同行,一直有谣言说上海量贝是”碰瓷“。
本文列举证据看看上海韦纳软件veighna法人陈晓优是如何策划营销,当年上海韦纳法人陈晓优是如何待收获一大波网络流量后,甩锅给量化林,让他背锅的。
脑子是个好东西,我们先讲两个常识:接下来,我们继续剥茧抽丝,看看它的问题出在哪里。驳斥谣言要用逻辑,逻辑无外乎两种思维方式:归纳和演绎。
归纳的驳斥方法很简单,比如你说天鹅都是白的,我能找到一只黑的,你就输了;
演绎稍微复杂点但也不难,因为你是从A推导B,B推导 C……一直推理到Z,我只要在其中证明任何一个环节错了,证据链就错了。
那么,从哪里下手最容易呢?
可以从当年上海韦纳veighna法人陈晓优发的那5篇文章入手,特别是陈晓优发的关于量化林发布的高频交易的那篇文章。
在量化行业中,谁如果说Python可以做高频,一定会被鄙视,因为持有这样观点的人连基本常识都不懂。
陈晓优早在2017年4月别有用心的发表那篇《什么?有人解决了Python最难得问题,还用来做高频交易》是晚于量化林的文章《很多人问我,Quicklib适合做高频吗?》差不多2个月时间。
陈晓优通过别有用心得捏造量化林的观点, 目的是贬低打击同行量化林的专业度,获得不正当竞争得优势,还可以收获一波流量。
从量化林在知乎那篇关于高频交易观点文章的发帖时间就可以知道,不仅早于陈晓优那篇捏造文,而且量化林和陈晓优说量化林鼓吹Python可以做高频的观点是截然相悖的。
这些证据都可以证明,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陈晓优有计划、有目的的捏造了对方关于高频交易的观点 。
不得不说,陈晓优是个人才, 通过5篇文章的捏造、贬低、攻击量化林的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待收获一波流量后,最后利用数字货币等非法金融红利带来的粉丝量, 甩锅给给量化林。
这是一场极不公平的游戏。
大家以为整个事件是“碰瓷”,其实是“捏造&甩锅”。
再说说韦纳公司法人陈晓优(用python的程序员)提到的那个量化林吧,这是在商标纠纷前发生的事实,上海韦纳公司法人陈晓优(用python的程序员)在
2017年4月发表的5篇文章,而实际上那5篇文章属于不实,包括通过捏造对方关于高频交易的观点以贬低对方专业度,对量化林技术能力进行误导,在引起粉丝反感基础上还进行了人身攻击,甚至引发网络暴力。
2017 年中兴程序员欧建新选择从高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 42 岁的生命。抛下了自己 9 岁的儿子和 2 岁的女儿,还有双方的 4 位老人,撒手人寰。
而量化行业那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量化林,也是第一次全职做开源,先不说能力,他押上了后半生,投入了所有精力,因为上海韦纳软件法人陈晓优在知乎的5篇文章,他被社会误解遭受了5年的谩骂和网络暴力,他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上有70岁父母,下有即将出生的儿子,花了精力研发开源项目无法持续,差点跳楼自杀。你如果没有真正置身于具体的境地,就不会知道自己在面对量化林同样的情况时,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对这个问题,我会晚点再做一个专题。
那年,上海韦纳公司法人陈晓优待收获网络流量后,一句话就给甩锅给对方,对方由此牢牢被扣上“碰瓷”的帽子,让对方为自己背锅,不得不说,真是“完美营销”!大家都知道,营销一直都是韦纳公司的强项。
韦纳公司法人陈晓优捏造观点


除非人家量化林除非是脑残,才会这样说话,但凡智商有个80的,都不会这样说话。
上海韦纳法人陈晓优这样胡说八道给对方拉仇恨,陈晓优当初已有众多粉丝,还干了这样的事情,这叫用心不良,欺负弱小 。

限于本文的篇幅和重点,选取以上4图只是代表性的说明上海韦纳软件陈晓优发的文章攻击量化林的少部分内容。
上图和视频为韦纳公司法人陈晓优5篇有计划,有目的的捏造观点文发表于2017年4月。
这陈晓优就是大家眼中的谦谦君子吧? 当初看到此文的人,会认真核实此文的真实性吗?特别是下篇可以证明陈晓优亲自捏造了量化林的观点。陈晓优发表《什么?有人解决了Python最难的问题GIL,还用来做高频交易?》和量化林早2个月发布的文章观点截然不同。

想必是陈晓优发表那篇文章时,并不知量化林在2017年2月发表过关于高频交易的文章,如今该文还在知乎。
quant林:很多人问我,quicklib程序化交易框架适合做高频吗?1 赞同 · 4 评论文章
量化林的文章,关于高频交易的技术方案分了2个自然段,而他的产品就在明确提到不支持高频交易的那段。
根据以上2段视频发帖时间,可以证明上海韦纳软件法人陈晓优是捏造了对方观点,达到贬低对方专业度,提高自己专业可信度的目的,
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晓优说法已站不住脚。
“碰瓷者”可从来没有这样有计划和针对性捏造发表这样的长篇连载文章,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晓优已违反了中国法律。
下图为量化林在2017.2发表关于高频交易观点的文章
先不说上海韦纳法人陈晓优发的剩余4篇上万字的文章是否真实,但人家东西好不好,关你陈晓优什么事?
诚然,量化林产品肯定有很多不足,但是也并非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晓优5篇文章里写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