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自然

2019-11-13 14:31 作者:闯酱  | 我要投稿

为人、写作、歌曲……凡各有喜好、无明确标准之事,人们总喜欢以“自然”来名状。这着实有些混淆概念、颠倒因果。

以较难的“为人”而言,再以较常见的“交际”为例:总有些场合是紧张的、不悦的、厌恶的,又得强颜欢笑的。若是这“强颜”不甚好看,好事者当即戴起“好心”的光环劝诫:“放松、自然些,大家都没甚坏心思。”然而各人心里都明白,放松是不可能的;只是要再扭曲点“颜面”,扭曲得好看点罢了。【自然也有可以放松的场合,但量极少,略过不表】

这“自然”明显是有标准的,正是追求自然而然,要处于柔和、有秩序的状态。我则认为,此“自然”最不自然。人本身就在自然之中,能感知的不过“势”而已,即部分物质运转的方向。溪水多孱弱、洪水可滔天,其势不同而已,但这水的根本存在,却是不可捉摸的。我本是自然的一部分,不能妄图定义它,否则就不客观,甚至太傲慢。正是,我可感知我,却不能定义我。所以人追求“自然”,就不是真自然,说到底是一己喜好。同样喜好的人多了,即党同者众,则成标准。【“党同必然伐异”,这恰恰就是自然的一种“势”。】

那什么是自然?这是一个理解问题,或者说翻译问题。自然不是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是在阐述一个事实,即“就在那”(自:自是,就;然:那里、这里、这样)。

道法自然:道法就在那里;文法自然:文法就在那里;为人自然:为人就是那样……可见,自然是言不明的一个事实,大概可比作旅游时一句:看,山在那里。这事实并没多大趣味,不深入的话,可以将其理解成普通的叹气抑或神棍的口头禅,本文也就到此为止。深入起来,自然只能用感知辨析,有三个方面:

一、什么是存在?我能否感知?

存在有主客之分。日常所见之存在,多为主观之存在,即从我而出,又回到我的这个过程。举例而言,我看到瀑布,则说瀑布存在;又或者,他人告诉我瀑布在那,我相信,形成瀑布在那的印象。倘若我不存在,则我感知的那个“瀑布”则不存在。故在有我之境,境都是因我而有,我能感知这个“有”、这个“存在”。简单讲,主观之存在,即我感知我。

那客观之存在,是不是摒弃我形成的认识呢?并不是。客观存在是基于主观存在的一种推断。主观存在中,我感知我,即自发感应;推断在客观存在中,存在他感,即不同事物间的感应。客观存在是我不能感知的,只是基于主观自我感知的推断。

二、“自”是什么状态?是否是“既定论”?

“自”是一种不讲理的状态,这状态那形容的那刻是包容万势于其中。“就在”“就是”……听起来非常野蛮,但却是基于“存在”的陈述。至于“为什么在那”“那到底是什么”就涉及对“存在”本身的探究,是无意义的,终将陷入“我是什么”“不可知”的怪圈。我认为,事实在那里,基于这个事实进行事物剖析也是可以理解的,用感知替代探究,才是研究事物认识的正确道路。

另,“自”并不是既定论。既定,是指未发生,而已有结果。自,是指当前的状态,属陈述。既定,可用于分析“势”,但因为“我”的存在,终究只能得出“即”,即“势”“将要”展现的形态;至于结果则是不清楚的。所以既定是一个伪命题,非既非定,当为“即”。

三、什么是那里,什么是这里,两者的关系如何?

“那”“这”是相对辨析的概念。在客观存在的他感中,不同事物的感应,即为“那”与“这”的感应。而在主观的“我之境”中,也存在“这”与“那”的概念,即一心之辨。“这”和“那”的关系为相对独立,却绝对一体。两者可相对独立,用于辨析,但却属绝对一体,不可分割。如上例“山在那里”,那必然存在“XX在这里”。在“我之境”中,可讲,山在那里,我在这里,山与我皆在本心中。

值得注意的是“那”与“这”是有不同的广度的。“那”可多指,“这”为单指。同时间,所有的“那”只对应一个“这”。即“那座山”“那条河”“那片云”……可同时存在,但却只能对应一个“这个我”。或有驳论,“那座山”与“那个亭”不也是对照么?此驳为误。“那座山”与“那座亭”不能成为对照,中间有“这个我”将其拉在一起对比。

如上辨析自然,当有结论:自然是因“我”或“这”导出的一种陈述“存在”的状态,包含万事万物的“势”。


自然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