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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多地发布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请在指定时间内领取~

2021-07-19 15:38 作者:对啊网  | 我要投稿


哈喽,大家好

7月下旬这些地区发布证书领取通知

可以领证了~



#01

辽宁丹东东港市



现将2021年上半年东港市教育局认定通过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请本人持身份证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领取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下午1:30-5:00领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须父母或直系家属携带证书所有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簿须能证明证书所有人与代领人的关系)来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领取地址:东港市教育局人事管理室(二楼213室)


联系电话:0415-7122530



#02

四川绵阳市江油市



江油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此次共计183人通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请各申请人于7月19-23日(9:00-12:00,13:30-17:00)到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江油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人事股(816、818室)领取教师资格证。


联系电话:0816-3221246



#03

福建漳州芗城区



现将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工作公告如下:


认定结果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名单详见附件。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名单及证书领取时间由漳州市教育局公布,详见漳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芗城区确认点的申报人证书领取地点在芗城区。


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1.芗城区教育局确认点(社会人员):

2021年7月19日-7月27日(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市新华南路38号(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楼教育窗口)领取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和闽南师范大学确认点:由所在高校统一领取并发放给申请人。

备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须及时归入申请人个人档案。



#04

江苏宿迁泗洪县



泗洪县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领取对象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


领取时间


小学教师资格领取时间:2021年7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初级中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领取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


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教育综合窗口。


领取方式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待妊娠期结束递交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局人事科218室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查阅通过人员名单记住本人证书尾号按时前来领取。若有疑问,请咨询:0527-86239269 89880691



#05

山东枣庄市滕州市



领取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滕州市教体局教育服务大厅(滕州市教体局大门东旁)。


需提供的证件


1.申请人本人领取: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人领取: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页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找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后4位数;

2.告知工作人员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后4位数;

3.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证书(含申请表)领取签名表》上签字。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或代领人领取证书时必须佩戴口罩且手持健康码。

2.对逾期不领的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作无主证书处理。



#06

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仲恺高新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领证时间


2021年7月19日—20日


领证地点


仲恺高新区第二小学(洋里校区)四栋201室(联系电话:0752-3270503)


领证要求


本人亲自领取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领者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手写签名委托书。


注意事项


1.领证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存档密封材料请交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拆封并存档,没有建立个人档案的人员则密封自行保管)。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才能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07

广东韶关市南雄市



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经过网上申报、体格检查、现场确认、核查有无犯罪记录、网报审核等工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办好。现将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的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1.领取对象: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


2.领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领取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35号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4.领取要求:

(1)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不接受委托代领。

(2)领取人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原件审核后退还。


(二)邮寄

1.申请邮寄的请微信扫二维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信息收集汇总》(详见附件3),务必将邮寄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填写完整。于7月20日上午11时前填写完毕,逾期则不再给予邮寄。


2.保持电话畅通,预计10个工作日可收件。


3.邮寄费用到付,收件后请及时确认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与本人信息是否相符。收件无异者,请在“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邮寄群”回复“申请人:XXX,身份证后四位数:XXXX,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已收到”;收件有异者,请及时联系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4.因个人填报邮寄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不全而导致邮件寄失等风险,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请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且选择邮寄方式的人员阅读本公告后,于7月20日上午11时前扫微信二维码加入“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邮寄群”(详见附件2),以“姓名+学段学科+现居住地”命名修改备注(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详附件1),并在群内微信回复,确认已获悉领取通知。


微信回复内容示例:“申请人:XXX,身份证后四位数:XXXX,已获悉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领取通知,领取方式:邮寄”。


注: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且选择现场领取的人员无须扫微信二维码加群。


南雄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751-3825197



#08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



各有关申报人员:


我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结束,请在本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并通过的人员于7月19日—7月23日携本人身份证到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11号窗口(苍梧县新县城建设攻坚战指挥部旁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委托代领的,需出示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办理了邮寄的,近期请注意收件信息。


苍梧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

联系电话:0774-267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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