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地逢生!从死刑中活着走出的死囚
信不信由你,在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幸存者!
死囚中的的lucky dog
有少数人会在行刑之后幸免于难。比如一个叫威廉-杜尔(William Duell)的17岁英国男孩,在1740年的时候因为强奸和谋杀被判处绞刑,随后尸体被送往相关医学部门做解剖实验用,好巧不巧在解剖过程中这个威廉苏醒了。当时的政府对此深表同情,决定免去他的死刑改为流放北美。

然后另外一个叫约翰-巴巴科姆-李(John Babbacombe Lee)的英国人号称是绞不死的人,他曾经在3次绞刑中幸存下来。还有一个叫罗密尔-布鲁姆(Romell Broom)的美国男子被判处死刑,他选择的是注射死亡,但是在注射之后奇迹般的生还下来,而且还写了一本名叫《死囚幸存者》(Survivor on Death Row)的书,不过他似乎说的太早了,因为下一次对他行刑的日期被定在了2020年。

2018年,有一个名叫多伊尔·哈姆(Doyle Hamm)的美国男子,注射团队在经过了3个小时的努力后,宣布行刑失败,而通常整个过程只需要15分钟。另外一个名叫阿尔瓦·坎贝尔 (Alva Campbell)的人在2017年被执行注射的时候,因为注射团队无法顺利的找到他的静脉而取消了行刑,最终他也没能等来下一次行刑,因为年龄和身体的原因,他最后自然死亡在了监狱里。
好奇死刑犯最后24小时是如何度过的小伙伴可以去看下我的专栏或视频,里面会讲犯人的最后一天都会经历哪些事情,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一个最著名的幸存者的故事,一个经历了死刑仍然生还的人。
“上帝之手”打断的行刑
而今天我们要讲的可能是一个最动人的经历,幸存者只有17岁,这也是美国死刑犯中幸存下来的第一个案例!电刑是一种让观看者感到十分恐怖的行刑方式,犯人会在一阵电击过后Game Over,但是我们17岁的男主角威利·弗朗西斯(Willie Francis)就是个例外。
1946年的弗朗西斯是一个年轻但是贫穷的非洲裔美国人,当他幸运的从电椅上走下来之后,让许多人认为这是“上帝之手”打断了政府的行刑,从而拯救了这个17岁的男孩。一方面因为他很年轻,很多人反对和谴责处死一个17岁的孩子,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美国的法律对某些种族和社会阶级的人很不公平。

弗朗西斯住在路易斯安那州西南部一个叫做圣马丁维尔的地方,这个地方40年代发表过一篇文章,说的大概意思就是,这个小镇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白人的,一部分是有色人种的,大家个干各的事,从来不会互相帮助。这是种族歧视在美国某些地区普遍存在的一个时期,所以尽管当时有一些人反对弗朗西斯的死刑,但是还是有绝大多数的白人支持对他的死刑。在监狱里的时候,弗朗西斯写到“人们写信给我,让我告诉他们我小时候的所作所为,可我现在也才16岁啊,我猜他们的意思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吧!”不过弗朗西斯在进来之前到底做了什么呢?
极具争议的案件
弗朗西斯家里一共有13个孩子,他是其中一个,他说小时候的生活很艰苦,不过他还是写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小时候他们会在一起用扫帚打棒球,和小伙伴们一起恶作剧之类的,他长大之后有一个叫安德鲁-托马斯(Andrew Thomas)的人给了他一份工作。托马斯在当地拥有一家药店,他雇弗朗西斯在药店里打杂和打扫卫生,保持药店的清洁。很显然弗朗西斯做的非常好,因为去过药店的人都称赞他是一个好孩子,但是某些白人还是在背后说弗朗西斯是个文盲,而且干活很慢这样的话。不过这些谣言最后不攻自破,因为事实证明,弗朗西斯在监狱牢房写作的时候,可以用深刻而有意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这可不是一个文盲能做到的。
之所以要说这些细节,是因为他的这个案件极富争议性!在当时多年以后,人们试图去理解为什么这个看似不错的孩子会犯了谋杀罪,而且是一起跟他药店老板有关的谋杀案。当他因为杀害老板而被定罪的时候,他的母亲告诉记者,他(弗朗西斯)一点都不坏,我根本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做。不少人都认为这个小男孩在精神上承担了相当大的挑战之后,才承认了他根本没有做过的事情,谋杀药店老板托马斯。
托马斯在文章里被描述成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单身汉,托马斯于1944年11月7号晚上在自己家中被杀,第二天他的尸体被发现在房屋台阶附近的地板上。当时有两名证人阿尔文(Alvin)和艾达-布鲁克林(Ida Brocklin)说,他们在夜间听到过枪声,但是没有看到是谁开的枪,后来有人说托马斯当天一直和朋友在一起吃饭,回家后碰到了一个拿着枪的杀手,杀手一共开了5枪,两枪打中了托马斯的背部,两枪打中了他的左肩,一枪打中了他的眼睛。据说当时托马斯的口袋被翻空了,这说明杀手很可能是因为抢劫杀人。不过镇上也有谣言说托马斯是个喜欢第三者插足的人,他很可能是被其中一位女士的丈夫或者恋人给杀害了。
“可疑”的弗朗西斯和“草率”的判决
几个月以来,人们一直认为事情就是这个样子,案件调查也一直停留在这个阶段。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这个僵局突然被打破了,当时的警方正在寻找小镇里面的毒贩,然后两个白人警察看到了正在街上走路的弗朗西斯,当时两名警察的说法是,他们觉得弗朗西斯十分可疑,而且弗朗西斯看到他们之后就开始逃跑,然后这两名警察就抓住了他。但是根据弗朗西斯的说法是,他看到两名白人警察朝他跑过来,他处于害怕的状态本能的开始逃跑!而且事实上两名警察也并没有从他身上找到毒品。但是看到警察逃跑是一个错误的举动,这让警察觉得弗朗西斯有问题!然后警察把他带回了警局,开始问话。
记录显示,当时的弗朗西斯似乎受到了惊吓,说话结结巴巴的,经过审讯之后,警察觉得弗朗西斯并不是他们要抓的毒贩,虽然没有从他身上找到毒品,但是你猜警察从它身上发现了什么?药店老板托马斯的钱包和身份证!而且据他们说这个男孩很快的就认罪了,整个过程只有3-5分钟而已,同一时间他们还设法让弗朗西斯承认了另一起发生在镇上的抢劫案,整个过程特别顺利。

这就让人们不禁质疑了,首先男孩弗朗西斯是一个慢性格的人,在受到惊吓的当时说话又结结巴巴的,警方是如何在短短10分钟之内就让他承认了自己就是谋杀案的凶手呢?而且有人指出,弗朗西斯当时是在没有律师,没有任何建议,没有任何家人或者朋友在场的情况下接受的审讯,这是极其不合理的。
认罪书上是这么写的:我弗朗西斯,16岁,从奥吉赛先生(Mr Ogise)那里偷来一把枪,在圣马丁维尔(St Martinville)杀害了安德鲁-托马斯,时间大概是1944年11月9号前后的样子,我拿到了一个黑色的钱包,里面有一张卡号是1280182的卡和4美元。然后在第二天他写了第二份供词,而第二份供词上则详细的说明了当时他开了多少枪,以及尸体在什么地方等一些谋杀案的细节。
关于审判,弗朗西斯当时的律师说,他根本无能为力,因为弗朗西斯方面对起诉书没有提出任何质疑,也没有试图去辩解。再加上当时被杀害的是一位有地位的白人,所以最后12名白人陪审团一致认为弗朗西斯有罪,最终弗朗西斯被判处死刑。
让弗朗西斯的律师感到奇怪的地方是,虽然弗朗西斯对裁决没有任何异议,但是他却说自己是无罪的。还有一点非常奇怪的地方就是,12个评审团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有人强迫弗朗西斯认罪方面的论点。最重要的是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他被判有罪完全只靠一点,就是他自己的认罪书!之后不管小镇上如何议论这件事情,男孩弗朗西斯都要面对即将到来的死刑。
弗朗西斯受电刑
他在监狱里写到,他担心自己在行刑的时候会哭的像个小孩子,不过当他得知在电椅上只需要咔一声就结束了之后,他的心情才松了一口气。1946年5月3号,他被剃成了光头,准备接受2500伏特的电流通过他的身体!

在他的牢房里,人们发现了他写下的一句话,“我当然不是杀手!Of course I am not a killer!”警方从未真正去了解这起谋杀案中男孩弗朗西斯的动机,最后他被带到路易斯安那州立监狱,坐上了所有人都熟悉的那把电椅,他看着行刑人员在测试拉杆。

这些都是事后他写下来当时的感觉:最后我在被行刑的时候,感觉很紧张,嗞的一声,我感觉我无法停止跳跃!如果那是痒的话,它肯定是有趣的一种!我想了一会,我感觉自己快把椅子撞断了,然后我就没事了,我以为我已经死了!过了一会,他听到行刑人员说,继续继续,准备第二次电击!
据说经过第二次行刑失败过后,弗朗西斯甚至没有受任何伤,他只是觉得有点头晕而已!惊呆了的是见证人和行刑人员,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人觉得这是一个奇迹,也有人觉得这是因为弗朗西斯是个好人,他并没有杀人,更没有得到公正的审判。
是否要再次行刑?
路易斯安那州州长随即表示,他们会在6天内再次把弗朗西斯送上电椅。但是这个决定并没有得到当局的同意,因为这一次大多数的美国人都站在了男孩弗朗西斯这一边。他称那个电椅为椅子,他说当时那种感觉就像吃了一大口冷的花生酱,然后他看到了红色,蓝色和粉红色的斑点,这些斑点在大公鸡的尾巴上闪闪发光!
之后因为他的案子爆发了一次长达数月的法律争论。不光是因为很多人觉得男孩本身无罪,还有他的律师认为对一个人进行第二次处决是极其残酷并且不人道的行为。但是检方认为是设备故障,男孩弗朗西斯根本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不过这样的说法很脆弱,因为在行刑前设备都会经过多次测试。最终法院认为这只是一次意外,没有谁对谁错,并且同意对弗朗西斯重新进行一次行刑!

于是1947年的5月9号,弗朗西斯再次回到了电椅上面,这一次他没有幸存下来,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8岁。不过整个事件还是有积极的地方的,这个案件披露了当事美国司法系统的问题,不管男孩有没有杀死他的老板托马斯,司法部门都不能先入为主觉得他有罪,这也让之后的司法系统在面对有色人种的时候更加公平。那么你们觉得男孩弗朗西斯需要被执行2次死刑吗?
OK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我是小狐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