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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谈】天光墟 Part1 《民间集市“天光墟”概况与管理办法》

2022-01-25 13:05 作者:Index叶九  | 我要投稿


《民间集市“天光墟”概况与管理办法》

   1.“天光墟”是我市特有的民间集市形态。其源于当地民众自发于夜间至日出前这一时间段,于天桥、街巷一类地点所进行的旧物交易行为,至今已逾百年。鼎盛时期,活动范围覆盖全市众多居住区,销售商品无所不包,对于促进商品流通、活跃地方经济、便利群众生活起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国营商业的不足,是地方民俗特色的重要代表。

   2.近年来,民间集市“天光墟”渐趋没落,至今仅余两处保存完整。其一为昌文南街部分路段;其二为海珠天桥至塔山路沿途区域。两处营业时间均为22:00后至次日8:00之前。考虑到“天光墟”在民间交易研究与地方特色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遂决定实施一定程度上的保护性管理。

   3.对于民间集市“天光墟”的管理,应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坚持“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保护好这一重要的城市名片。促进经营环境不断向好,保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天光墟”,不仅关系着民众的物质生活,更以民间重要风俗遗存的身份,对民众的精神生活形态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目前,环境卫生脏乱问题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交易秩序和买卖双方权利维护仍待加强。这表明,持续做好民间集市“天光墟”的管理、打造好这一地方文化品牌、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民众生活品质仍然任重道远,须臾不可松懈。

   4.民间集市“天光墟”的管理,由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持进行。主要工作内容为:

    (1)22:00—次日8:00,对两处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并控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期间,管理人员应对进入集市者进行身份核验。核验内容包括:身份信息登记、指纹采集、人证比对,并要求除摊贩以外的所有人员,于管理人员处质押一件衣物后方可进入。上述环节中,如有任一项目未通过,则不予放行。对于具有潜在伤害可能性的人员,应予以劝说、警告,禁止采取任何具有伤害可能性之措施。

  (2) 22:00—次日8:00,应由轮值队伍协助维持集市秩序。每支轮值队伍由当日值班小组成员自主报名产生,单支队伍不得少于5人。于当日22:00准时从昌文南街北面进入,沿昌文南街——海燕路——海珠天桥——塔山路一线进行巡视。其中,海燕路为沥青路面、双车道道路,轮值队伍行进时应沿道路中央实线前进。除海燕路路段外,其余路线部分均可停留或进行观察,必要时亦可采取必要限度内之措施。轮值队伍应于8:00到达塔山路西端大理石碑处,前后误差不超过15秒,同时,队伍人数应维持在1—5人。上述任一条件不满足,即视为未完成轮值任务。轮值队伍成员本年度绩效奖金全部扣除。

   关于巡视工作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文件中说明。

   (3)如在上述时间段以外,发现在上述区域内经营的摊贩,请确认自己未穿着工作制服以及佩戴工作证等任何易于识别的物品,随后开启记录仪,上前将其温和劝离。劝离完成后,请尽快返回工商行政管理局,更换记录仪。禁止私自播放、复制、传输记录仪内的音频。

   (4)非经营时间段,维持上述区域的常态整洁。

   昌文南街因设施老旧、排污管道较多,尤其是北侧入口附近墙面长期遭油烟熏黑,应予以重点关注。“三天一小扫,七天一大扫”,保证“灰尘看不见,工作看得见”。

   海珠天桥护栏损毁频率高、程度深,要时常加固,不到必要时刻,不随意更换。天桥下方路段,保证无大块障碍物与异味散发即可。

   塔山路新近修缮,设施较为完备,日间应确保该路段所有道路灯正常工作。如发现道路灯熄灭、闪烁,应确认供电系统状态。确认过程中,驱散无关人员。如供电系统正常,更换发热管;否则,应及时上报管理局。

   如因环境脏污、护栏损毁、道路灯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影响经营,且无正常报备记录,即对当日相关负责人员作出留职查看30日处理。留职查看期间,如再次发生同类型工作错误,即处以开除处分,记入档案,不再准予录用。

   本单位与该人员之间一切责任关系,自开除处分作出之日起即告消灭。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怪谈《天光墟》。

愿您找到自己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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