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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翻】斯坦福哲学百科:心理因果关系(Mental Causation)

2023-06-09 15:09 作者:灵虚之幽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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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mental-causation/

心理因果关系

首次发表于2003年12月18日;实质性修订2023年2月2日星期四

关于心理因果关系的存在和性质的问题在当代关于心灵和人类能动性的讨论中非常突出。最初,精神因果关系的问题是理解一个非物质的心灵,一个灵魂,如何与身体相互作用。如今,大多数哲学家都否定灵魂,但心理因果关系的问题并没有消失。相反,焦点已经转移到精神属性。心理属性如何与身体行为有因果关系?精神上的东西怎么会是精神上的原因呢?在看了传统的问题的相互作用,我们调查了几个版本的基于属性的问题,以及潜在的解决方案。

· 1.预备 

o 1.1心理因果关系的重要性

o 1.2这是一个经验问题吗?

· 2.互动问题 

o 2.1什么是身心关系?

o 2.2配对问题

o 2.3守恒定律

o 2.4物理的完整性

· 3.地产的崛起

· 4.问题一:财产二元论

· 5.问题二:反常的一元论 

o 5.1反常一元论的论证

o 5.2副现象主义的指控

o 5.3反事实依赖

o 5.4法律的充分性

o 5.5重新考虑地产的上升趋势

· 6.问题三:排除 

o 6.1功能主义和多重可实现性

o 6.2排斥问题

o 6.3自治解决方案

o 6.4继承解决方案

o 6.5身份解决方案

o 6.6必要效果:功能主义的深层问题?

· 7.问题四:外在主义 

o 7.1内容如何产生因果差异?

o 7.2内在因果代理

o 7.3作为结构化原因的原因

o 7.4广义行为

o 7.5诉诸解释性实践

· 8.形而上学与心灵哲学



1.预备

1.1心理因果关系的重要性

心理因果关系--心灵与世界的因果互动,特别是它对行为的影响--是我们将自己视为行为主体的核心概念。在日常经验和科学实践中,心灵世界的相互作用被视为理所当然。当你扭伤脚踝时,你感到的疼痛会让你打开冰箱寻找冰袋。一个去电影院的意图引导你进入你的车。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心理图像使我们能够智能地导航我们的周围环境。经济学家通过引用交易员对下个月石油价格的看法来解释金融市场的波动。在每一种情况下,一个心理事件似乎产生了一系列复杂而协调的身体运动,随后在物理世界中产生了额外的下游效应。明显的心理因果关系的例子是如此普遍,以至于它们往往没有被注意到,但它们是我们对自己的常识图片的核心。因此,关于心理因果关系的本质和可能性的问题出现在各种哲学背景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本体论:假设你接受“埃利亚原理”,即权力是存在的标志:存在就是拥有因果力量(Armstrong 1978,pp. 45-6; Oddie 1982)。如果精神有任何因果力量,那么它就可以影响物理世界,这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这种力量,精神就会面临本体论的尴尬,甚至被消灭。

形而上学:心理因果关系是“身心问题的核心”(Shoemaker 2001,第100页)。74),经常明确地计算问题是如何制定的(Mackie 1979; Campbell 1984; Crane 1999)。问身心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问它们如何可能相互影响。

道德心理学: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所需要的那种能动性似乎需要心理因果关系。如果你的行为不是由你的思想活动引起的--它的审议、决定等等--那么让你对你的身体所做的事情负责又有什么意义呢?你看起来只不过是你身体活动的一个被动的观察者。然后,我们需要放弃Strawson(1962)所说的“反应态度”,即道德态度和情感(例如,感恩,怨恨)对我们的人际生活至关重要。

行动理论:人们普遍认为,心理学解释取决于心理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如果你的思想和它的状态,比如你的信念和欲望,与你的身体行为是因果隔离的,那么你的思想中发生的事情就不能解释你所做的事情(戴维森1963; Mele 1992;对于异议,参见“非因果论者”,如Ginet 1990; Sehon 2005; Tanney 2013;参见D 'Oro 2013中的文章)。关于能动性的这些观察提出了一个更基本的概念观点:如果思想不影响行为,那么在什么意义上人们会真正行动呢?声音会被制造出来,但没有人会对他们有任何意义。身体会移动,但没有人会因此做任何事情(马尔科姆1968; Horgan 2007)。

虽然上述每一点都可能受到质疑,但它们共同产生了解决心理因果问题的压力-问题或问题:正如将变得清晰的那样,有不止一种方式可以产生关于心灵因果效力的困惑。

1.2这是一个经验问题吗?

至少自休谟以来,哲学家们一直认为因果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经验性的。我们期待科学告诉我们,例如,月球在引起潮汐方面的作用,或吸烟对肺癌的贡献:这些都不是哲学问题。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心智在产生行为中的因果作用也是一个需要科学解决的问题。那么,工作中的科学家,特别是心理学家,是否真的认为有必要诉诸独特的心理现象来解释行为呢?神经科学中是否有证据表明,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在行为的产生中起作用?

虽然大多数心理学家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心灵和身体的因果互动,但少数但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人员坚持认为,证据支持某种形式的副现象主义,即心理状态,虽然由物理事件引起,但不会产生任何效果。心理学家Wegner认为,累积的经验证据压倒性地支持副现象主义,至少在有意识的意愿方面(Wegner 2002,2004)。他借鉴了利贝特(1985,2001,2004)和其他人的有影响力的工作,认为有意识的意图本身是无意识过程的产物,这些过程做真正的因果工作,因此自由意志是“一种幻觉”。如果Wegner和他的同事们是正确的,这些结果可能对心理状态的身体功效产生辅助影响。(Note一些二元论者(如Lowe 2006; Gibb 2013)呼吁Libet的相同工作来捍卫他们自己的非传统心理物理因果关系模型)。

由于这项研究在最近关于自由意志的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讨论,我们不会进一步考虑它,而是请感兴趣的读者参考上面引用的来源和Mele 2014进行批判性讨论和参考。在这里,我们只是注意到,传统的和当代的评估心理状态功效的尝试也遇到了哲学上的困难,这些困难往往掩盖了迄今为止积累的实验证据。从这个意义上说,心智的功效与月亮或吸烟的功效完全不同。我们希望,这一点将在随后的讨论中变得清楚。

2.互动问题

一些历史学家(例如,Matson 1966; King 2007)说,身心问题是相对较新的,最重要的来源是笛卡尔的“真正的区别”之间的心灵和身体。也就是说,你可以在柏拉图的《斐多篇》和亚里士多德的《论生命》中找到与心理因果关系密切相关的主题,而且当代辩论的许多特征可能以某种形式存在于前现代文本中(Caston 1997)。避开这些历史问题,我们从笛卡尔开始,无论好坏,他为现代关于精神因果关系的讨论设定了议程。从笛卡尔的心灵概念中产生的一系列因果问题就是互动问题

2.1什么是身心关系?

根据笛卡尔的观点,心灵和身体是不同种类的事物,或者用当时的技术术语来说,是不同种类的实体。他认为,物体是空间上延伸的物质,不能感觉或思考;与此相反,心灵是未扩展的、思考的、感觉的物质:灵魂(We使用没有神学含义的“灵魂”来指定以笛卡尔方式被认为是非物质物质的心灵。)尽管认识到这些深刻的差异,笛卡尔接受了心灵和身体因果互动的共同信念:“每个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单一的人,身体和思想在本质上是如此相关,以至于思想可以移动身体并感受到发生在它身上的事情”(在Cottingham等人。1991,第228页)。但是,如果思想和身体是如此根本不同,那么就不容易看到它们如何相互作用。笛卡尔很清楚这个困难。波希米亚的伊丽莎白公主在1643年的一封信中强烈地向笛卡尔提出了这一点,敦促笛卡尔告诉她

人的灵魂如何能决定动物精神在身体中的运动,以便执行自愿的行为,因为它只是一个有意识的实体。因为运动的决定似乎总是来自于运动物体的被推动--取决于它从使它运动的东西中得到的那种冲动,或者再次取决于后者表面的性质和形状。现在前两个条件涉及接触,第三个涉及推动的事物有外延;但是你完全排除了你的灵魂概念的延伸,在我看来,接触与一件事的非物质性是不相容的(在Anscombe和Geach 1954年,第100页)。274-5)。

伊丽莎白表达了关于物体因果关系如何运作的流行机械论观点:它必须涉及原因对身体的推动,这需要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由于灵魂永远不会与身体接触灵魂没有空间位置非物质的灵魂永远不会推动,因此永远不会与身体发生因果关系。

伊丽莎白的担心可能看起来古怪而过时。当代物理学所支持的因果关系可以有几种形式,并不是所有的形式都是推拉式的。为什么灵魂-身体的相互作用不应该被简单地作为另一种“非机械”的因果关系(理查森1982)?但伊丽莎白的反对意见实际上只是对灵魂-身体相互作用的一种更普遍的担忧的一个版本,这种担忧基于以下关于因果关系的论点:

· (CN)任何因果关系都需要一个联系,一个连接因果的界面。

伊丽莎白假设,当一个效果是身体运动时,所需的联系是空间接触。但是,即使她在这一点上是错误的(Garber 1983),(CN)仍然给二元论者带来了问题:如果接触不是身心联系,那什么才是?

一种思路诉诸于因果关系的移情理论。这里的想法是,身份-从原因到结果的持久性-提供了所需的链接。如果灵魂中的某些东西可以出现在身体中,这就可以连接非物质和物质。笛卡尔本人似乎接受了这样一个理论,在《第三沉思》中宣称,在一个结果中,不可能有任何东西不存在于它的总的有效原因中(笛卡尔1642/1996,第119页)。28)。但现在问题再次出现:如果像实体二元论所坚持的那样,身体和心灵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它们就没有共同的属性。根据笛卡尔的观点,身体的属性是扩展的模式,被扩展的方式,而灵魂的属性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思想或意识的模式。如果因果关系涉及移情,那么笛卡尔的灵魂就不能与身体相互作用(但见哈特1988; Hoffman和Rosenkrantz 1991)。

然而,二元论者需要接受(CN)吗?因果关系的概念受到了批评,通常来自休谟传统的哲学家(Blackburn 1990)。更一般地说,(CN)和类似的原理可能被认为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概念上的,这种概念现在已经过时了,在现代物理学中找不到位置(关于进一步的讨论,见因果关系的形而上学,§2)。但是,即使对于那些拒绝承认因果关系必要性的人来说,问题的下三个版本也可能出现。

2.2配对问题

相互作用问题的第二个版本是“配对问题”(Kim 1973,2005; Sosa 1984; Foster 1991,ch.(六)、想象两个完全相似的心灵M1M2,以及它们所“依附”的身体B1B2,也就是它们直接与之互动的身体。M1与B1因果配对,M2B2因果配对,是因为什么

这不是我们如何知道这些是配对的认识论问题(尽管这也很麻烦)。这个问题是形而上学的:这些配对是什么如果心灵像身体一样位于空间中,那么因果配对可以通过物质的相对空间位置来实现(Bailey et al. 2011年)的报告。特定的心灵可能在特定的身体里面或“居住”在特定的身体里。但是,如果心灵是非空间的灵魂,那么相对空间位置就无法填补配对的角色。由于M1M2在假设上是完全相似的,我们不能诉诸于它们可能具有的不同的内在性质。

作为回应,二元论者可以诉诸“个人主义”的力量(Unger 2006,pp. 242-59; Foster 1991,pp. 167-8)。异能通常被认为是与某种物体互动的异能。一把钥匙有打开这把锁的力量,但只有凭借打开任何这种锁的力量,打开任何本质上类似的锁的力量。相反,个人主义权力是一个对象所拥有的影响或被一个特定对象影响的权力。想象一把钥匙有能力打开这把锁,但没有能力打开任何本质上无法识别的锁。同样地,一个灵魂可以有能力与一个特定的身体互动,而不是其他人。然而,正如关键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在这个意义上,权力可以是个人主义的,这一点并不明显(但请参见Audi 2011)。

2.3守恒定律

相互作用问题的第三个版本诉诸守恒定律。主导思想很简单:灵魂-身体的相互作用必须改变物质宇宙中的能量总量。当灵魂行动时,新的能量会出现在大脑中。当灵魂受到影响时,大脑中的一些能量就会消失。但是,这两种情况都违反了既定的守恒定律,守恒定律只允许物理宇宙中能量(或质能)的转换和重新分配,而不允许能量的增加或减少。

这个版本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二元论以来的科学革命(劳1992年; Papineau 2000),和一些当代哲学家提出的保护作为一个主要障碍二元论(福多1981年; Dennett 1991,p. 35; Heil 2012,p. 26; Papineau 2000)。也就是说,将主导思想转变为令人信服的论点已经证明是困难的。首先,守恒定律并不规定存在哪种能量,只是规定它们必须保守地运行。因此,如果精神力存在,只要它保守地运行,就符合守恒定律。哈特(Hart,1988)呼吁这一事实,提出了实体二元论,并将其与因果关系的转移理论(§2.1)相结合,认为心理物理因果关系在于这种心理能量的转移。(For反对存在独特的精神能量的论据,见Papineau 2000)。其次,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守恒定律,它弱到足以被物理科学所证实,但又强到足以排除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Averill和Keating(1981)考虑了一些候选“定律”,并认为没有一个符合这两个标准。第三,在任何情况下,灵魂都不清楚是否必须向大脑添加能量(或从大脑接收能量)才能与大脑互动。Broad(1925),pp. 103-9)表明,灵魂可以通过重新分配大脑的能量而不改变其数量。此外,Lowe(2000)和Gibb(2013)都提出了心理物理因果关系的二元模型,根据该模型,心理不会通过影响大脑中的能量或重新分配来影响大脑。(有关这些和其他复杂性的最新讨论,请参见Montero 2006; Koksvik 2007; Gibb 2010.)

2.4物理的完整性

互动问题的第四个版本与第三个版本相关,但是,因为它在当代文献中更为突出,特别是在我们下面研究的一些“基于属性”的问题中,我们将更详细地发展最后一个版本。第一个前提是:

物理的完整性:每一个物理的结果都有一个充分的物理原因。

当你追溯任何物理效应的因果历史时,也就是说,任何有原因的物理事物,你永远不需要求助于任何非物理的东西。物质的宇宙在其自身内部包含了对它的任何(被造成的)元素进行充分因果解释的资源,在这个意义上是“完整的”。因此,这一点适用于任何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体上或身体内的事情。身体行为的任何实例都有一个充分的物理原因,而这个物理原因本身又有一个充分的物理原因,以此类推。在追溯我们行为的因果历史时,我们永远不需要求助于任何非物质的东西。

这一原则经常出现在心理因果关系的文献中,有许多标签:最常见的是物理完整性的变化(Crane 1995,2001; Papineau 1993,2000; O 'Connor and Churchill 2010)或物理封闭(Crane 1992; Baker 1993; Melnyk 2003; Kim 2005)。我们将简称它为完整性

撇开标签不谈,这个前提的几个版本出现在文献中,它们的强度可能不同。请注意,这个原则并没有说明非物质是否能影响物质;加强版禁止这样做。(Closureis有时候是为这个更强的原则保留的:LePore和Loewer 1987; Kim 1998,p. 40; Marcus 2005;比较Montero 2003中的强因果闭合。)一个更有野心的版本阻止了非物质成为原因结果;戴维森的工作中提出了这一点(参见§5.1和McLaughlin 1989,他在本论文中使用了物理综合性。至于较弱的版本,完整性可以仅限于人体内的物理效果,而不影响其与当前主题的相关性。还要注意的是,该原理显然是致力于确定性的物理因果关系;弱化版本允许概率原因。(For这种弱化的复杂性,参见Montero 2003,以及制定完整性的其他挑战,Lowe 2000; Gibb 2015.)

为了简单起见,我们保持在开始时制定的原则。为什么认为这是真的?也许这是一个概念上的真理:一个结果是物理的,至少部分是因为它有一个物理原因。这种辩护转向对物理概念的适当分析,物理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文献的主题(见物理主义)。这里我们只是注意到,这个原理似乎不是分析性的;这似乎是一个实质性的,经验主义的主张,关于宇宙的因果结构。(For更多关于概念辩护的内容,参见Crane(1991); Papineau 1991,1993,§1.9; Lowe 1996,p. 56.)

因此,寻求科学的辩护是很自然的,尤其是物理学(或生理学)。呼吁“当前的物理理论”(安东尼和莱文1997年,第100页)。100),“科学的发展”(LePore和Loewer 1987,第100页)。630),and“physics textbooks”(Melnyk 2003,p. 289)是常见的,但究竟是什么在物理科学支持的前提?我们可以认为,诉诸守恒定律(2.3)就能产生这样一个论证。另一个论点是无差距论点。(See,例如Melnyk 2003,pp. 288-90; Papineau 1993,pp. 31-32)。物理学在确定各种物理事件的原因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要做到这一点,物理学家只需要诉诸物理事件。他们从来没有诉诸于特殊的心理事件。毫无疑问,物理学对物理事件的因果解释存在着漏洞。但关键的一点是,物理学极不可能需要诉诸特殊的心理原因来填补这些空白,或者说,无空白论证的支持者声称。在神经生理学水平上也可以提出类似的无间隙论证。(See,例如,Melnyk 2003,第187页)。

我们将在一个时刻看看对完整性的挑战,但现在注意到,前提本身并不排除灵魂的功效。即使每一个物理效应都有一个充分的物理原因,一些物理效应也可能有非物理原因。因此,这个最新版本的相互作用问题需要第二个前提:

无超定:不存在物理效应的系统性超定。

这一原则在文献中得到广泛支持。有人说,在这种情况下假设系统性的过度决定是“荒谬的”(Kim 1993a,第100页)。281),一个“nonstarters”在心理因果关系的辩论(金1998年,p。65)。但为什么呢?也许它只是看起来像糟糕的工程(希弗1987,p。148)。或者问题是,这将涉及一个“不可容忍的巧合”(Melnyk 2003,第103页)。每一次你的行动,都有两个独立的因果过程一个来自你的大脑,另一个来自你的灵魂,汇聚在同一个结果上。

有了这两个前提,我们最终版本中的交互作用问题就简单了。假设我们的灵魂经常导致行为。根据完备性,这种效应也有充分的物理原因,因此行为是系统性超决定的。但这与不过度决定相矛盾。二元论者的选择似乎受到了严重的限制。一种是接受副现象主义,这是一种精神学说,虽然是由物理引起的,但不会反过来施加“向下”的因果影响。一个更激进的选择,平行,描绘身体和灵魂作为串联运行,没有因果关系的影响,在任何一个方向。

然而,这两个前提可能受到质疑。从完整性开始。Baker(1993)本人并不是笛卡尔二元论者,她认为,如果这一原则威胁到我们普通的(和科学的)解释性实践--其中许多都引用了心理--那么完整性就必须消失。根深蒂固的解释性实践胜过任何抽象的形而上学原则,因为它们可能与这些原则发生冲突(另见§§6.3、7.5)。另一些人则认为,物理科学非但不能支持这一原则,反而可能会破坏它。Hendry(2006)在化学中发现了“向下因果关系”的迹象,而Stapp(2005)从当代物理学中挑选出证据,表明与完整性相反,物理世界中存在因果缺口,这些缺口由心理填补(参见Sturgeon 1998; Davies 2006)。突现主义者一般否认这一原则,要么是基于科学依据,要么是诉诸我们对能动性的意识体验(见突现属性,特别是第4节)。虽然死亡的紧急已被宣布超过一次的经验理由(麦克劳克林1992年; Papineau 2000),这一观点继续吸引着哲学家和科学家。(See Wilson 2021以及Clayton和Davies 2006的贡献; Bedau和Humphreys 2008; Macdonald和Macdonald 2010; Paoletti和Orilia 2017;和Gibb,Hendry和Lancaster 2019。

无超定也是目标。例如,米尔斯(Mills,1996)认为心理-身体的过度决定是二元论者最可能采取的途径。如果对于任何行为效应B,非物理(心理)原因M和物理原因P都满足以下反事实条件(其中包括),则过度决定是合理的:

1. 如果M在没有P的情况下发生,B仍然会发生。

2. 如果P在没有M的情况下发生,B仍然会发生。

如果二元论者能够合理地宣称(1)和(2)为真,这将为过度决定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初步证据。沿着不同的路线,Lowe(2003)提出了一个二元论相互作用的模型,由于系统的身心依赖性,过度决定并不是令二元论反对者担忧的不可容忍的巧合。更一般地说,禁止系统性的过度决定在排除问题的背景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审查,这将在第6节中讨论。

3.地产的崛起

笛卡尔二元论已经在哲学家和认知科学家中失宠。可以肯定的是,有非笛卡尔形式的物质二元论,可能有资源来面对各种伪装的相互作用问题(Hasker 1999; Lowe 2006)。但今天的主流观点似乎是,如果心灵是一种物质,它就是一种物理物质,例如大脑。这种“实体一元论”实际上是更一般的表征同一性理论的结果:每一个具体的心理特征(表征)都是物理的。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假设令牌标识:心智、心智事件和任何其他心智“对象”都是物理的(参见心智/大脑同一性理论)。

在这样一种观点下,互动问题会变成什么样呢?它似乎会溶解。虽然大脑和身体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甚至到了经验上难以理解的地步,但它并不像灵魂-身体相互作用那样造成同样的问题。脑-体相互作用没有什么特别的哲学问题,也没有什么特别奇怪或令人担忧的事情发生在你的大脑中,比如说,你的手臂抬起。这里的任何哲学问题一般都属于因果关系的形而上学范畴,并不特别适用于心理因果关系。

然而,哲学上对心理因果关系的担忧依然存在。理论上和常识上的考虑使我们认为心理或心理事件导致行为,也应该使我们认为它们心理的,即,因为他们的精神属性。因果关系中的属性图(Kim 1973; Mackie 1974,ch. 10; Armstrong 1989,pp. 28-9; Ehring 1997)。把一个正方形的镇纸丢进软粘土里,它会产生一个印记。压痕的形状可以追溯到镇纸的形状,压痕的深度可以追溯到镇纸的质量。在这里,形状和质量是“因果相关”或“因果有效”的性质。特别地,它们与印象的某些属性相关。相比之下,镇纸的其他属性,如其颜色或价值,似乎与产生这种印象无关。或者,一个女高音歌唱家唱出了高音,从而打碎了一个玻璃杯。我们可以假设,声音有一种意义--一种语义属性--但是,在产生破碎时起作用的是声音的声学属性;语义属性不起因果作用,至少在这种效应方面不起作用(Dretske 1989)。

这些观察本身并没有给心灵哲学家带来什么特别的问题。虽然因果相关属性的概念需要分析(霍根1989年; Dardis 1993; Braun 1995),一开始就没有理由让一个标记身份理论家特别关注心理属性的功效。格斯微笑是因为他的食物尝起来的味道,那非凡的特性;莉莉安沿着一条特定的路线去上学,因为她相信,代表性的财产。假设心灵是某种物质的东西,为什么一个心灵凭借其精神属性引起的行为会比一个镇纸凭借其形状引起的方形印象更令人困惑呢?

然而,最近关于精神属性的哲学研究揭示,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心理属性被认为具有不止一个,而是多达四个特征,这使得它们的功效在哲学上令人困惑,不亚于笛卡尔二元论的身心相互作用。这些功能将在以下章节中讨论。每一个特征都让人觉得,心理属性,或者其中一些重要的属性,似乎与行为的产生无关。这种威胁是副现象主义的一种形式:即使思想和心理事件是原因,它们也不是作为(或作为)心理的原因。

4.问题一:财产二元论

这种“新副现象主义”(坎贝尔1984年,CH。7)立即面对一个特别强大的版本的财产二元论,一个坚持认为,精神属性是自成一类,也许依赖于,但在任何方式减少到由物理科学所承认的性格和结构属性。一些属性二元论者只把这种状态赋予某一类心理属性,即感受质,即意识经验的“它是什么样的”特征。其他的属性二元论者,包括一些涌现论者,愿意把这个命题扩展到所有的精神属性。

假设这种强有力的财产二元论是正确的。精神物质或事件能否凭借其精神属性而导致它们所做的事?反对灵魂-身体相互作用的论点,现在用属性来表达,可以再次进入这里。例如,如果你担心灵魂的身心联系(2.1节),那么你似乎也应该想知道非物质属性如何在物质世界中找到任何牵引力。类似地,完全性(第2.4节)在明确地用性质表述时似乎也没有失去它的吸引力。你可以在这个原则中增加一个条款,规定“充分的物理原因”是指凭借其物理特性而充分的原因(也见5.4节)。引入“无过度决定”,心理属性的功效再次受到威胁。这里的论证和对它的回应在结构上与第2节中的相似,因此我们将不再进一步探讨这个版本的基于财产的问题。(财产二元论也面临着排他问题,这将在第6节中讨论。)

5.问题二:反常的一元论

另一个版本的基于属性的心理因果问题可以追溯到戴维森的有影响力的论文,“心理事件”(戴维森1970)。在那里,戴维森捍卫了一种他称之为“异常一元论”的身心关系,这种观点最初似乎是为了拯救精神因果关系,但最终可能会否认精神属性的功效。

5.1反常一元论的论证

在异常一元论的核心是三个原则:

因果互动原则:一些心理事件与物理事件因果互动。

因果关系的法理特征原则:作为因果关系的事件都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

心理异常论:没有严格的法律可以预测和解释心理事件。

根据戴维森的说法,这些原则之间明显的紧张关系引起了身心问题。我们大多数人毫无疑问地同意第一个原则。第二个更有争议,尽管戴维森对此没有提供什么论据。这里我们只是注意到,它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强大,因为“严格”并不等同于“确定性”。一个严格的定律是无例外的,但可以是确定性的或概率性的。

第三个原则是三个原则中争议最大的。它排除了心理学中的严格定律;特别是--对目前的关注来说,最重要的是--它排除了严格的心理物理定律,即连接心理和身体的定律。Davidson认为,心理谓词的应用条件具有一个合理性约束,而物理谓词的应用条件则没有。例如,在将信仰归于他人时,我们采用了一种慈善原则,该原则建议我们使这些信徒尽可能理性。但正如戴维森所说,这种规范性约束在物理领域“没有回音”。在这方面,心理和身体的谓词是错位的方式,排除了严格的心理物理定律。

现在,后两个原则似乎排除了第一个。如果因果关系需要严格的法则,而又没有严格的心理物理法则,那么心理如何能在因果上有效呢?但戴维森指出,有一种方法可以挽救第一原则:只要每一个心理事件都是物理的,第一个原则就与其他两个原则相容。这样,这三个原则就包含了事件一元论。与此同时,戴维森的观点包含了类型二元论,因为精神的失范(第三原则)排除了精神类型和物理类型之间的同一性。大多数哲学家认为类型是属性是很自然的,所以戴维森有时被描述为属性二元论者,这是一个暂时方便的标签(但见5.5节)。

5.2副现象主义的控诉

戴维森的财产二元论及其背后的原则,导致了一个严重的指控:反常的一元论剥夺了任何因果意义的精神属性。

假设Gus决定照亮房间,随后拨动开关,从而打开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一个原因,如果戴维森是正确的,可以同时给予精神和物理描述,以及一个具有物理描述的结果。如果这意味着原因具有精神属性(凭借它满足精神描述)和物理属性(凭借它满足物理描述),我们面临着进一步的问题。假定具有心理属性的事件就是具有物理属性的事件,为什么我们要认为心理属性与事件的物理效果有任何关系呢?戴维森的后两个原则似乎阻止了这种相关性。如果所有的因果关系都包含在严格的法则之下,而又没有严格的心理物理学法则,那么任何身心因果关系的实例都只包含在物理学法则之下。但是,看起来似乎只有心理事件的物理属性与它的原因有关。心理属性(或心理类型)在因果关系上是不相关的(例如,参见Stoutland 1980; Honderich 1982; Sosa 1984; McLaughlin 1989对该文献进行了综述)。

5.3反事实依赖

LePore和Loewer(1987)希望用反事实来回答这一指控(另见Horgan 1989; LePore和Loewer 1989; Block 1990; Loewer 2007)。其中心思想是,反常一元论允许物理效应反事实地依赖于心理属性。这种依赖性确保了心理的一种重要的因果关联性,这种关联性被勒波尔和洛厄尔称为“带来”。根据他们的观点,当满足下列条件时,aF会导致bG

1. a引起b.

2. a是F并且b是G。

3. 如果a不是F,b就不会是G。

4. a是F,b是G,二者在逻辑上和形而上学上是独立的。

现在假设一个心理事件,比如决定开灯,导致格斯移动手指,从而打开电灯开关。这里关键的反事实是:如果原因不是决定开灯,结果就不会是开关翻转。这似乎是合理的,就像在很多情况下类似的反事实一样。但是,这样的反事实与反常一元论相容吗?LePore和Loewer说是:虽然戴维森禁止严格的法律连接精神和物理属性,他显然留下了空间,非严格的法律。这样的法律足以支持或“支持”反事实。通过类比,考虑一下划火柴点燃火柴的性质。如果有一个法律连接这些属性,它显然是不严格的:只有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罢工才会导致照明。然而,我们可以自信地断言,在给定的照明之后,如果火柴没有被点燃,它就不会点燃。非严格的心理物理学定律也会类似地出现在连接心理和行为属性的反事实基础上。

这种反事实的辩护理由很有吸引力,原因有很多。它捕捉到了一种精神属性对行为产生影响的感觉,但在某种程度上,这显然与异常一元论相一致。它尊重我们对各种情况的因果直觉。它与更普遍的反事实因果关系理论非常吻合,许多哲学家都独立地发现这一理论是合理的。此外,戴维森本人似乎同情辩方(戴维森1993;但见§5.5)。

尽管有这些优点,但令人担忧的是,相关的反事实并不能确保因果相关性,在这个意义上,并不能证明反常的一元论。这种反对意见可以采取直接反例的形式(Braun 1995; Garrett,1999),但这里我们要考虑更广泛的问题。

当一个反事实为真时,世界上应该有某种东西使它为真。即使承认,如果原因没有它的精神属性,结果也不会有它的行为属性,凭什么这是真的?这个真值制造者,而不是反事实本身,才是决定一个属性是否因果相关的关键。令人担忧的是,一旦我们在精神案例中观察真理的创造者,副现象论的威胁就会再次出现。尽管这种效果反事实地依赖于心理属性,但这仅仅是因为心理属性依赖于做实际工作的物理属性。心理属性看起来像一个免费的食客(Kim 1998,第100页)。70-3,2007;比较Crane 2008在类似问题上的情况)。

LePore和Loewer讨论了这种担忧的一个版本。反对者可能会说,条件(3)太粗糙,无法检验因果相关性,因为反事实成立的唯一原因是,从a中去掉F也去掉了a的某些其他属性F*,正是F* 的缺失导致b不是G。一个更好的反事实检验是在假设a不是F,并且a的所有其他属性--或者至少是F的所有潜在因果竞争者--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评估该效应的状态。如果在这种情况下b不是G,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因果相关性归于F。但是,心理特性却无法通过这个更精细的测试。再考虑一下格斯决定打开灯,并去除它的精神属性,这次保持固定的物理属性。很明显他还是会按下开关。毕竟,根据戴维森的说法,原因的物理性质在无例外的定律中出现。看起来好像你的决定的物理属性“屏蔽”了心理属性,使后者无关紧要。

勒波尔和洛厄尔承认,心理属性被物理属性屏蔽掉了。但他们认为,这种更精细的测试要求太高,因为这也意味着心理原因的物理特性是无关紧要的。特别要注意的是,决策的心理属性屏蔽了它的物理属性:如果原因缺乏其物理性质,但仍然是一个决定打开灯,它会导致格斯翻转开关(其他条件不变:这里是一个对冲法律,这是反常一元论允许的,在发挥作用)。因此,屏蔽是双向的,既然很少有人想否认物理属性的因果关系,我们也不应该让屏蔽去质疑心理属性的重要性。

安东尼(1991年)回答说,这里没有对称性,至少没有给出异常一元论。虽然决策的物理属性屏蔽了它的心理属性,但反过来就不成立了。再假设原因缺乏其物理属性,但仍然是决定打开灯。关于反常一元论,安东尼认为,没有人说古斯的决定会导致什么,因为精神属性是反常的,对世界的因果结构没有任何约束。(See Leiter和Miller(1994)。

白吃白喝的问题出现在心理因果关系文献的各种背景下,而不仅仅是在异常一元论的讨论中。它将在以下几种伪装下回归。

5.4法律充分性

Fodor(1989)显然同意反事实捕捉了一种因果相关性,但他认为LePore和Loewer已经解决了太少。根据福多的观点,心理属性可以在更强的意义上与行为相关,在这种意义上,心理属性足以产生影响,并以这种方式“产生影响”。福多在法律方面阐述了充分性:一个属性有区别,如果“它是一个属性,凭借它的实例化,一个事件的发生在法则上足以发生另一个事件”(Fodor 1989,p. 65,注略)。

这样一个帐户可能保存异常一元论副现象主义的收费?从表面上看,它不能,因为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戴维森观点中的精神属性只出现在对冲法律中,这些法律包括一个隐含的其他条件不变的附加条款。考虑一个候选的心理学定律:

· (L)如果一个行动者a想要x,相信x可以通过做y来获得,并且认为y是最好的,考虑到所有的事情,那么a形成对y的意图,然后在这个意图的基础上形成y的意图,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其他条件不变的从句似乎阻止了所讨论的心理属性成为行为效果的充分因果关系。但也许不是:根据(L),当满足其他条件时,心理特性对于行为效果是足够的。福多认为,这种因果充分性是任何人对精神属性的合理要求。

但戴维森能帮自己这样一个帐户吗?大卫森似乎是这样认为的(1993,p。McLaughlin(1989)也是如此,他也呼吁对冲法律。福多,但是,怀疑他的帐户是不正常的一元论兼容; Antony(1991)和Kim(1993 b)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这个问题主要在于戴维森认为心理是反常的理由,以及这些理由是否允许他以法律解释所要求的方式诉诸对冲法律。

假设反常一元论与福多的解释是相容的,你可能仍然想知道法则的充分性是否足以证明因果相关性。由于定律和性质之间的紧密联系,用定律来解释因果相关性是很自然的(见自然定律,第3节)。但是那些赞同福多观点的人可能仍然会问(正如福多自己所问的那样)心理-身体相互作用中的因果机制是什么。例如,事实可能会证明,像(L)这样的心理物理学定律成立的原因是,心理属性本身植根于更基本的物理属性,只有后者才能做真正的因果工作:心理属性看起来又像是吃白食的人(第5.3节),仅仅是依附于因果能力的真正承载者(LePore和Loewer 1989; Block 1990; Leiter和Miller 1994; Marras 2003)。

5.5重新思考属性的上升

戴维森在《思考原因》(Thinking Causes,Davidson,1993)一书中回应了他的批评。在那篇论文中,他有时会称赞“因果有效”的属性,他帮助自己对冲法律和反事实,以确保心理属性的功效。但他深思熟虑后的立场似乎不那么和解。他明确否认了批评者的一个关键假设,即原因是凭借其属性而产生的。当一个事件导致某事时,它不会这样做:它只是导致了它的行为,仅此而已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讨论的基于属性的问题就没有一个能得到解决(Crane 1995; Campbell 1997; Gibb 2006)。

这样的反应似乎没有抓住要点(Kim 1993 b; McLaughlin 1993; Sosa 1993)。这场争论的所有各方都同意精神事件可以引起身体事件。困难在于理解它们如何凭借其心理(而不是物理)属性做到这一点,它们如何能够产生心理上的物理效应。因果关系的法理特征原则(5.1节)显然要求,当一个事件引起另一个事件时,它这样做完全是凭借其物理性质。

但戴维森是唯名论传统的一部分,拒绝属性,至少是他的批评者所设想的属性。戴维森反而用谓词和摹状词来表述反常的一元论。如果一个事件回答了心理谓词,它就是心理的(也就是说,它可以用心理描述来挑选),如果它回答了物理谓词,它就是物理的(它可以用物理描述来引用)。戴维森的批评者认为,如果一个事件同时满足这两种谓词,它就包括一个心理属性和一个物理属性。但戴维森认为,精神-身体的区别仅仅是描述上的差异,而不是各种属性之间的本体论划分的表达。因此,对戴维森来说,问一个事件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产生了特定的影响,就像问它的影响是源于它在英语还是德语中的描述一样,没有任何意义。(For进一步讨论,参见Heil 2009。

6.问题三:排除

虽然对属性二元论或反常一元论的反思可以导致我们的下一个基于属性的问题,但另一条路线是通过非还原物理主义的学说。像属性二元论一样,非还原物理主义者认为精神属性不是物理的。但与属性二元论不同的是,非还原物理主义者坚持精神对物理的强烈依赖:心理属性是由物理属性“实现”或“构成”的。精神和身体之间的这种强烈联系是大量当代文学的主题,其中一些我们在下面触及。

6.1功能主义与多重实现

非还原物理主义在其当前的形式中是从功能主义发展而来的,根据功能主义,精神属性是功能属性。例如,疼痛是一种具有某种因果关系的状态,一种由组织损伤引起的状态,并引起某些明显的反应(呻吟,试图修复损伤)以及其他精神状态(例如,疼痛)。相信一个人是痛苦的)。但是,功能主义者认为,我们不太可能在每一个实际的和可能的疼痛案例中确定一种单一的物理状态扮演这种角色。人类在无数微小的生理方面存在差异:你的神经系统状态,包括你在疼痛时的状态,可能与另一个人的微妙不同。反过来,人类的神经系统状态与猫或狗的神经系统状态不同,也许与章鱼的神经系统状态截然不同。你甚至可以想象遇到生物学截然不同的外星人,但你会毫不犹豫地将痛苦归咎于他们。

在这里,我们得出了功能主义的一个核心论点:精神状态是“多重可实现的”。处于痛苦中的特性可以在各种各样的物理(也许是非物理)系统中实现。一个生物之所以处于痛苦之中,是因为它处于一种具有正确因果关系的状态,比如某种神经状态。但是,处于痛苦中的属性不能与这种神经状态相一致,因为其他种类的生物也可以处于痛苦中,因为它们处于截然不同的身体条件下。功能主义者经常把这一点说成是心理属性是“更高层次”的属性,对象拥有的属性是由于它们拥有适当的“更低层次”的属性,它们的实现者。

6.2排斥问题

然而,现在我们再次面临副现象主义的威胁。如果心理属性不是物理属性,它们怎么造成因果关系的差异呢?每当任何心理(功能)属性M被实例化时,它都将通过某个特定的物理属性P来实现。这种物理性质毫无疑问地与产生各种行为效应相关。那么,M还有什么因果工作要做呢?它似乎是因果闲置,“排除”的工作P

心理因果关系问题的这个版本以各种形式出现。许多当代文学的灵感来自Malcolm 1968,特别是Kim 1989,1993c,1998,2005。不管它的精确公式(CP。Shapiro和Sober 2007;奥康纳和丘吉尔2010;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帕特森2005年),排他问题有明确的亲和力与其他问题,我们已经看过到目前为止。考虑一下我们的主张,即实现属性P在产生特定的行为效果中一定起作用。这似乎可以通过诉诸完备性(第2.4节)或戴维森的学说(第5.1节)来证明,戴维森的学说认为因果关系必须服从严格的(因此是物理的)规律。此外,该论证将PM描述为竞争因果相关性--一个必须排除另一个--似乎需要一个诸如“不过度决定”(2.4节)的原则。P可能排除M的基本担忧,看起来与困扰主流试图拯救反常一元论的白吃白喝问题(5.3- 5.4节)完全一样。

尽管有这些相似之处,排他问题在一个重要方面是独特的:与我们迄今为止所研究的问题不同,排斥性担忧可以推广到精神以外的广泛现象。任何在物理系统中可以多重实现的属性,无论是心理属性还是其他属性,都受到了因果无关性的威胁。(For关于这一点和相关问题的讨论,见Kim 1998,pp. 77-87; Noordhof 1999; Bontly 2001; Gillett和Rives 2001; Block 2003; Walter 2008.)

一些哲学家(例如,Fodor 1989; Baker 1993; Shapiro 2010)把这个问题的一般性质看作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迹象。我们乐于接受生物学、气象学或地质学的特性,认为它们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尽管它们与它们的物理实现者截然不同。那么,为什么认为排斥会威胁到心理属性的功效呢?其他人则反过来反驳这一论点,坚持认为所谓的生物学和其他“特殊科学”属性的功效绝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Antony 1995)。我们赋予它们的因果力量必须尊重我们最好的形而上学告诉我们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核心问题都不是心理属性(以及其他属性)是否与物理效应的产生有因果关系,而是它们如何可能(Kim 1998,第100页)。61-2,78-9; Antony and Levine 1997,p. 96; McLaughlin 2006)。即使排除问题(因为它具有普遍性)并没有诱使我们接受副现象论,但它也迫使我们有责任解释,既然心理属性似乎被它们的物理实现者屏蔽掉了,它们是如何发挥因果作用的。

排斥问题是大量且仍在增长的文献的主题。在接下来的几个小节中,我们将研究一些主要的响应路线,并将其分为三大类。

6.3自主解决方案

排除问题向我们展示了一幅画面,在这幅画面上,高层次的心理属性与它们的低层次的物理实现者竞争。物理属性与行为的产生毫无问题地相关,因此心理属性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完成它们的实现者已经在做的工作,否则就会面临排斥。但一些哲学家会坚持认为,这种图景具有很大的误导性:心理属性本身具有因果相关性,不会因被排除在物理属性之外而受到威胁。

这种“自治解决方案”(Jackson 1996,§2)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一个版本从观察心理学解释开始,更一般地说,在特殊科学中的解释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独立于物理解释。心理学的解释通常会抽象出低层次实现的细节,而是诉诸于它们自己独特的种类和规律。因此,特殊科学中的解释可以独立于较低层次的物理科学中的解释而进行。如果因果顺序的结构反映了这些解释性的实践,心理属性就不需要受到排斥的威胁。心理和生理原因可以和平共处。(关于这一主题的变奏曲见Dennett 1973; Baker 1993; Van Gulick 1993; Garrett 1998; Hardcastle 1998; Marcus 2001; Menzies 2003; Raymont 2003; Ross和Spurrett 2004; Woodward 2008; Zhong 2014;(参见7.5)

这种对解释的诉求可以自然地导致(尽管它并不必然导致)另一种自主性解决方案,即双重解释策略。排除问题提出了一个心理(功能)属性M和它的物理实现者P,它们竞争着与同一效果(即一点行为)的因果关系。但是如果MP与效应的不同性质有因果关系,则M可能不会受到排斥的威胁。现在回到第3节中的镇纸例子。镇纸的形状与印模的形状有关,而与印模的形状无关。一般来说,因果相关的属性与效果的某些特定属性相关(Horgan,1989)。那么,也许MP不存在因果竞争,因为它们是独立的、自主的因果线的一部分,而因果线指向不同的效应属性。

考虑一种可能的方式。行为属性,就像精神属性一样,似乎是可以多重实现的。例如,叫出租车的方式不止一种,这种行为有许多不同的物理实现。现在假设一个信念让你叫了一辆出租车。根据完整性,信念的某些物理属性P足以满足你的行为。但严格地说,P只与你招呼出租车的特定方式有关,与你招呼的特定物理实现有关。那么,是什么导致了你的行为的更高层次的属性--仅仅是一个叫车的人呢?我们很自然地会认为它是你的信念的一个更高层次的属性,也就是说,一些心理属性,比如信念的表征内容。(For关于这方面的建议,见Yablo(1992); Thomasson 1998; Marras 1998; Crisp和Warfield 2001; Gibbons 2006; Schlosser 2009;另见§§7.3-4。)

自主性解决方案的一个优点是,它们确保了心理属性的因果作用,而不会与完整性相冲突,因为行为的物理实现总是与其原因的某些物理属性相匹配。但是,自治解决方案是否尊重“无超定”?这里的问题并不那么简单。自治解决方案为我们提供了两个属性,PM,每个属性都足以产生行为效应。似乎双重解释策略避免了这种尴尬,因为PM与效应的不同性质相关。但即使在这里,过度决定的威胁,因为效果的行为属性产生两次:直接由M产生,间接由P产生,这产生了行为属性的物理实现者,其本身使行为属性成为必要。

自主性解决方案的支持者可能会同意这些观点,但声称这种“过度决定”是无害的,远不是威胁笛卡尔二元论的心理因果关系(2.4节)的“不可容忍的巧合”,因为存在的两条因果线不是独立的。(The过度决定的性质本身已经成为文献的主题,部分地受到排斥问题的启发。参见,例如,Funkhouser 2002; Bennett 2003; Sider 2003; Walter 2008; Carey 2011; Bernstein 2016; Kroedel 2019.)

6.4继承解决方案

自主解决方案可以使它出现的因果权力的精神属性“浮动自由”的物理实现者,使人想起平行的学说(答复,见托马森1998年; Marcus 2001,§3.3)。因此,一些非还原物理主义者希望将心理属性的因果力与其物理实现者的因果力更紧密地联系起来。这个想法是,精神属性与其实现者密切相关,前者“继承”后者的因果力量。不同层次之间的关系不是竞争关系,也不是物质层面排斥精神层面的关系,而是合作关系。此外,似乎也没有任何过度决定的威胁,因为精神通过身体起作用。(比较Jackson 1996中的“透明度”隐喻。)

在某些版本的继承解决方案中,更高层次的心理属性从其物理实现者那里得到的是某种较弱或“较低级”形式的因果相关性。例如,Jackson和Pettit(1988,1990)将物理性质的强有力的“因果功效”与更高层次性质的较弱的“因果相关”区分开来。在这个意义上,因果相关性是一个解释性概念:可以这么说,行为产生于物理层面,但通过在物理层面上实现,心理属性继承了一种解释相关性,否则它们就不会有。这种观点的一个优点是,它赋予心理属性一种派生形式的相关性,但在某种程度上,它既尊重完整性所体现的物理因果关系的优先性也尊重无超定原则。(For类似观点,参见Kim 1984; Levine 2001,§1.5; Segal 2009.那些诉诸行为对心理的反事实依赖的人也可能属于这一类。关于反事实依赖是“因果关系”的指控,请参见Loewer 2007,Menzies 2007。

如果这样的弱化似乎等同于副现象论,你可以寻找一种继承解决方案,在这种解决方案上,心理属性在与它们的物理实现者相同的意义上是有效的(比较Crane 1995中的“同质性假设”)。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而不违反“不超定”?好吧,假设一种精神属性,尽管与它的物理实现者不同,但内在于这个实现者;就是说,M在某种程度上并不超过P。在这种情况下,P所做的任何因果功都以一种直接的方式被M继承。因为M的功包含在P的功中,所以避免了超定。

这幅图画的形而上学细节很重要。否则,“内在性”,“没有什么超过和以上”,以及类似的将变成纯粹的标签,心理物理关系,我们不知道什么,这解决了排除问题。因此,已经进行了几项有希望的调查。心理和物理属性被认为是相关的,例如,确定-确定关系(Yablo 1992;批评者包括Ehring 1996; Worley 1997; Funkhouser 2006),宪法(Pereboom 2002;批评者包括Ney 2007; Heil 2011),形而上学的必然性(Bennett 2003,2008),物理可解释性(Antony 1991),物理实现(Marras 2003)和接地(Kroedel和Schulz 2016)。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些关系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该确保所需的解决方案。一种想法是,如果精神属性内在于它们的物理实现者,那么精神属性的因果力就包括在其实现者的因果力中。再次考虑心理属性M和它在给定实例中的一个实现者PM的权力包含在P的权力中。例如,这两种属性都具有导致某种行为的能力,但是由于其更大的“特异性”,P除了M所缺乏的这种能力之外还具有这种能力。一般来说,我们不认为整体与其部分之间存在因果竞争,或者被其部分所排斥。当格斯踩到莉莉安的脚趾时,他的脚让莉莉安不舒服,但也不能排除格斯让莉莉安不舒服.格斯和他的脚作为原因共存,没有竞争,我们可以补充说,没有过度决定。关于属性也可以提出类似的观点:如果M的因果能力包含在P赋予的因果能力中,那么P与行为的因果相关性,远不是排除M的因果相关性,而是包含它。鞋匠2001,2007; Wilson 1999,2011; Clapp 2001;关键的讨论包括Heil 1999,2011; McLaughlin 2007; Kim 2010; Ney 2010; Audi 2012.)

6.5身份解决方案

自治和继承解决方案至少在以下方面解决了排除问题:精神和物理性质在数值上是不同的,然而它们在其他方面是密切相关的。但第三种策略试图在这一点上削弱这一论点:任何精神属性都只是它的物理实现者。如果M = P,就不存在一个排斥另一个的问题,也不存在M如何通过P起作用的神秘问题,因为MP是同一个。

这种心理物理属性的同一性似乎被前面概述的多重可实现性论证所阻碍。但是,尽管这一论点具有广泛的吸引力,但它还是受到了来自几个方面的攻击(见第2节的多重可实现性)。例如,一些(Kim 1992; Lewis 1994; Jackson 1995; Heil 2003),并不是说精神属性与它们的物理实现者不同,而是我们认为是一种精神属性的东西实际上是很多种。由不同的物理属性实现的疼痛,尽管有相同的名称(“疼痛”),是不同的,虽然相似,精神属性。不存在简单痛苦这样的属性,只有为这个物理结构而痛苦和为那个物理结构而痛苦。一旦这种“结构特异性”认同被允许,我们就可以说M(现在只是,比如说,人类的痛苦)与PM在人类中的“实现者”是相同的(答复包括Fodor 1997; Block 1997; Marras 2003; Moore和Campbell 2010)。

这个解决方案是有代价的:它迫使我们放弃疼痛是单一的、自然的一种的信念。然而,有一种方法可以保持这一原则,同时追求一种与刚才概述的策略相似的策略。基本的想法是,“财产”,因为我们已经使用了这个词到目前为止是模棱两可的。属性可以是表征对象(事件)的特征,或者是将多个对象统一为“一个跨越多个”的特征。现在假设表征属性是比喻:特殊化的属性,对每个对象都是唯一的。假设统一属性是别的东西--称之为“类型”。如果与行为有因果关系的心理“属性”是比喻,而多重可实现性论证中提到的心理“属性”是类型,那么就没有理由认为这个论证以任何方式排除了心理物理属性身份,从而导致排斥担忧。M修辞格和P修辞格是同一个修辞格,分属于两种类型,心理的和身体的。这个提议允许不同生物共享单一类型的疼痛;只是这种类型与在行为产生中有效的实体(比喻)不同(Heil 1992; Robb 1997; Heil and Robb 2003; Macdonald和Macdonald(1986,1995 a)为类似的观点进行了辩护;参见Whittle(2007)。

关于这个提议的一个担忧是,它似乎再次提出了排斥问题,这次是在属性(比喻)的层面上。如果一个单一的属性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那么完整性无超定性就迫使我们说,它只作为物质的而不是作为精神的有效性。(For这一点和其他批评,见Noordhof 1998; Raymont 2001; Gibb 2004; Macdonald and Macdonald 2006; Alward 2008; Maurin 2008;参见Robb 2013以获得一些答复。)

6.6必要效果:功能主义的深层问题?

功能主义,连同任何非还原的心理理论,都面临着刚刚讨论过的问题。但是,即使排除性的担忧被巧妙地解决了,功能主义也面临着一个额外的、可能更根本的问题。

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功能主义以因果关系来描述心理状态。处于一种给定的心理状态,就是处于一种具有正确因果关系的状态,一种与其他状态具有正确关系的状态。把功能状态看作状态网络中的节点,其身份取决于它们与其他节点的关系,把实现者看作这些节点的占有者。一个节点的所有内容都是它与其他节点之间的潜在因果关系(对于具有内在属性的居住者来说并非如此)。然后,假设FG是函数性质--网络中的节点--并且某个事物成为F的唯一条件是它成为G-致使者。由此产生的一般化,“F s cause G s”,无疑是正确的,但它是空洞的,相当于G-causers导致G s的一般化。

这似乎剥夺了其因果效力的功能特性。为什么?一种思路诉诸休谟的著名学说,即不同的存在之间不可能有必然的联系。一种精神属性和它的可能效果是不同的,然而功能主义认为它们之间有一种必然的联系。根据休谟学说,这种联系不可能是因果关系。这个问题的另一个密切相关的版本要求因果关系被经验法则所包含。但是,如果所有相关的推广都是分析的和空洞的,那么就没有这样的定律可用于函数性质。(The上述两种说法都有可能推广到所有的性格属性:见处置,§6。关于特别针对功能主义的问题,见Block 1990; Rupert 2006;功能主义,§5.2.)

这一论点呼应了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提出的反对行动因果解释的逻辑联系论点(例如,Melden 1961,pp. 52-3)。鉴于理由(欲望、意图)与它们所合理化的行为在逻辑上并不不同,理由不可能导致行为。对此,戴维森(Davidson,1963)指出,逻辑联系存在于谓词或事件描述之间,而不是存在于事件本身之间。原因可以用多种方式描述,其中一些将涉及结果:“火”是“火”的意思。这很难提供信息,但它并不是错误的。当然,这个陈述非但没有排除因果关系,反而明确地断言了它。也就是说,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么就有可能独立于结果来确定火灾的原因,例如“火柴点燃了”。戴维森在为自己的行为因果理论辩护时认为,对心理原因的这种重新描述总是可行的,至少在原则上是可行的(见5.1节)。

但戴维森的拯救之举似乎不适用于功能主义者,因为在功能状态和属性的情况下,没有这样的独立描述,因为功能属性的性质被它在因果网络中的位置耗尽了。

功能主义者有许多选择,其中一些反映了排除问题的解决方案(Rupert 2006提供了一个关键的调查)。例如,功能主义者可以满足于功能属性的较弱的解释作用,将因果功效留给功能状态的实现者(§6.4;参见,例如,Segal 2009;比较Roth和Cummins 2014)。或者,功能主义者可能会将心理状态与它们的实现者等同起来(6.5节);事实上,一些早期的功能主义者是身份理论家(刘易斯1966,1994; Armstrong 1968/1993)。这将允许重新描述,而更主流的功能主义版本显然会阻止这种重新描述。第三种选择是寻找包含函数性质的非空洞的经验概括(Antony and Levine 1997)。然而,第四种选择拒绝了休谟的学说,允许因果有效的属性和它的效果之间的必要联系。这样一个提议将在舒梅克(1980,1998)和其他人所捍卫的更一般的“属性的因果理论”中找到一个家。

7.问题四:外在主义

基于属性的问题的最终版本被限制在意向性心理属性上,也就是说,一些心理状态(命题态度、知觉经验、心理意象等)凭借这些属性是关于某件事的,这些心理状态凭借这些属性具有表征性内容。我们在这里假定,外在论是正确的,因此,表征性心理状态的内容不仅取决于这些状态的内在特征,而且取决于关系,特别是取决于行为者与其周围环境的因果关系、社会关系和历史关系。在最简单的情况下,莉莉安在思考(H 2 O),因为她站在与水的正确因果关系中。这里的关键步骤是拒绝有意义的对象或状态将其意义归功于其内在构成的想法。

7.1内容如何产生因果差异?

外在论的因果问题特征是表征心理状态的这种语境或关系成分。假设我们的心理表征是大脑中的物理结构。现在,假设外在主义者认为,这些表征的内容不仅由我们的内在特征决定,而且也由语境决定。Lilian(或Lilian的大脑)通过进入状态T来表示四边形中的树。但是T代表了四边形中的一棵树,这并不是因为T(或者,就此而言,莉莉安)的内在构成,而是因为T(以及莉莉安)与树之间的关系是正确的。同样的状态在不同的环境下(在不同环境下的人的大脑中)可能代表着非常不同的东西,或者根本没有。

现在,如果莉莉安认为院子里有一棵树的内容是“广泛的”,如果她的思想的意义取决于莉莉安身体之外的因素,那么确实很难看到这个内容如何在她行为的因果关系中出现,包括莉莉安通过说出句子“院子里有一棵树”来表达她相信院子里有一棵树。这对于任何试图通过我们思想的内容来解释我们为什么做我们所做的事情的尝试来说都是坏消息。

考虑一个类比(Dretske 1998)。格斯往自动售货机里放了一个25美分的硬币。硬币具有一系列与25美分硬币相同的内在品质,但其成为25美分硬币并不仅仅取决于这些内在品质:一个25美分硬币的内在品质会被一个像样的赝品所分享。硬币之所以是25美分取决于它的历史:它是在美国造币厂生产的。这是自动售货机不关心的事情。这台机器只对硬币的内在特征做出反应。你可以这样说,硬币影响机器,不是作为一个硬币,而只是作为一种特定的内在构成的拥有者。(自动售货机是为了利用一个偶然的事实,即具有这种内在构成的物体几乎总是25美分的硬币。

令人担忧的是,在重要方面,我们显然像自动售货机一样运作。我们对外来刺激的反应完全是凭借我们的内在构成和刺激的内在特征。但是,如果我们的思想凭借我们与周围环境的复杂的环境-社会-历史关系而拥有它们的内容,那么很难看出这些内容如何在我们的心理经济中产生因果差异,它们如何在行为的产生中发挥作用。思想有内容,但这些内容对心理机制的运作没有直接影响(Stich 1978; Kim 1982; Fodor 1980,1987,ch. 2,1991; Jackson和Pettit 1988)。

7.2内在因果替代物

一种普遍的回应是,每当我们通过诉诸外在内容来解释一点行为时,都会有一个局部的内在属性作为“因果替代”来产生行为(Crane和Mellor,1990)。这样的替代物可能是神经生理学的,或者像计算主义者的观点那样,是内部表征的“形式”或“句法”属性的复合体。现在,这一点本身似乎只是突出了问题:如果总是需要内在的替代品,那么就更有理由拒绝内容的功效。有些人确实得出了这样的教训,结论是内容在解释心理学中没有作用(Stich 1978,1983),或者也许是吸引内容的心理学解释从一开始就不是因果关系(Owens 1993;另见第1.1节中引用的非因果论者)。

但这可能太草率了。代理人非但没有排除内容的因果效力,事实上还可能在确保内容的因果效力方面发挥作用。请注意,虽然莉莉安的内在属性并不能保证她的信念的内容,但她的内在属性在她的环境中与这些内容可靠地相关,事实上,内容尽管是外在的,但却进入了反事实法律,通常被认为是因果功效的基础。很明显,如果莉莉安不相信她面前有水,她就不会伸出手来。这个反事实可以通过莉莉安相信“我面前有水”这一事实来保证,这与她大脑的某些内部状态是一致的,但尽管如此,反事实仍然是正确的。类似的观点可以通过使用(对冲)法律将内容与行为联系起来。无论如何,这里的地形与前面在§§5.3-4中探讨的相似,尽管内容的外在性质引入了其自身的复杂性。(On反事实,见Mele(1992),ch. 2; Yablo 1997;关于定律,参见Braun(1991); Fodor(1995)。

有一种更直接的方式可以确保内容的有效性:代理属性可能内容,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内容。区分狭义和广义的内容。把狭义的内容想象成一种表象的精神状态的内容减去它的“广义”成分。想象一下莉莉安(或莉莉安的大脑)和一个本质上不可识别的大脑,它装在一个连接到超级计算机的大桶里。假设莉莉安和被灌入水中的大脑在本质上具有不可辨别的思想,它们具有完全不同的表征内容。现在想象一下,我们可以从莉莉安和大脑本质上难以辨别的思想内容中抽象出一个共同的元素。这一要素是其狭隘的内容。因为狭义内容是所有内在副本必须具有的共同点,所以希望这样的内容可以是产生行为的非常内在的属性。

然而,狭义内容的概念可能会引起怀疑。回到自动售货机。由于它与外界发生的关系,机器中的四分之一格斯刀片具有特定的价值:是在丹佛铸币厂铸造的放入机器中的假币可能具有与25美分硬币相同的内在构成,但它将缺乏25美分硬币的价值。看起来似乎是25美分硬币的内在构成,而不是它的价值,对机器的运行很重要。现在想象一下,有人认为25美分硬币和一个本质上看不出来的鼻涕虫实际上具有某种价值:值因为狭义价值伴随着一个对象的内在品质,我们不需要把狭义价值看作是副现象。但狭义价值是什么呢?不管它是什么,它能在任何方面与通常所理解的价值--广义价值--相似吗?狭义价值看起来像是一个临时设定的虚假类别,以适应一个令人尴尬的困难。尽管如此,一些哲学家仍然对可行的内在主义内容解释的前景持乐观态度,这种解释将允许完全成熟的思想在行为的产生中发挥作用。(For参考文献和进一步讨论,见狭义心理内容

7.3作为结构化原因的原因

Dretske(1988,1989,1993)提出了另一种不同的观点,试图保留内容的因果作用。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假设行为事件与导致它的心理事件是不同的。然而,在德雷茨克看来,行为是一个过程,包括作为一个组成部分的心理原因。当心理事件a引起身体运动b时,这种情况下的行为不是b本身,而是a引起b的过程。当莉莉安举手是因为她想引起老师的注意,她相信举手就能达到这个目的时,她的行为不是举手,而是这对信念-欲望导致她举手的过程。

德雷茨克认为,当心理事件a启动(“触发”)一个以身体运动b结束的过程a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它的内在构成。然而,A的关系的、意向的属性具有因果作用,因为它们可以与A导致B的事实相关。原因是行为的“结构化原因”:是因为a表示它在学习过程中被“招募”,作为b的原因。(这里的指示是可靠的协变问题。这是因为,例如,莉莉安的信念表明它的作用-举手(在这些情况下)是一种引起老师注意的方式-它(连同相关的愿望)被招募为举手的原因。因此,关系的、意向性的心理属性与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因为它们与构建因果过程相关,而在德雷茨克看来,正是这些因果过程构成了行为的实例。

Dretske提出的解决方案迅速产生了许多响应(例如,Smith 1990; Block 1990; Baker 1991; Horgan 1991; Kim 1991; Mele 1991)。一个问题是,关系的、有意的属性是否在大脑因果过程的结构(或“布线”)中实际上发挥了因果作用。即使在学习过程中,莉莉安的大脑状态似乎只对彼此的局部内在特征敏感,这些特征屏蔽了外部行为。德雷茨克也许可以通过诉诸行为结构对这些行为的反事实依赖来避免这种屏蔽。他的观点将随着因果关联的反事实理论的成功而成败(5.3节)。第二个问题是,即使意向性状态像德雷茨克所说的那样具有相关性,它们是否提供了我们想要的那种因果相关性。当莉莉安举起手时,她大脑中相关过程的结构已经发生了。如果意向属性是相关的,那么,它们显然只与过去在学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情相关。但我们通常认为心理属性与此时此地发生的事情有因果关系,这正是莉莉安(或任何人)行动的时候(但比照《圣经》)。Allen 1995; Dretske在他的1991中回答了批评者,特别是。页次210-7;最近的讨论见Hofmann和Schulte 2014)。

7.4广义行为

Dretske的建议是双重解释策略(6.3节)的一个版本。这个想法是,身体和精神属性是因果关系负责不同的影响。对于Dretske来说,(触发)物理属性负责身体运动,而(结构化)心理属性负责行为。

这个策略的另一个版本也是从第6.3节中提出的一个观点开始的,即质疑一个属性的因果相关性实际上是质疑它与效果的某些属性的相关性。我们的中心因果问题的形式是,作为F的精神原因是否导致作为G的行为结果。现在,当F是一个意向性的心理属性时,我们问题的客体G是什么?一种可能性是它是一种行为属性,就像精神属性一样,它本身是“广泛的”(参见,例如,Enc 1995)。

考虑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莉莉安相信她面前的杯子里有水,这个信念(加上她的欲望)使她伸手去拿杯子。她的行为是试图取水的一个实例,当我们问她的信念的意向性属性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时,我们想知道的是这个属性的实例化(而不是某种身体运动的属性)。(If如果我们的兴趣仅仅在于解释一个特定的身体运动,我们将满足于一个非心理学的、纯粹的生理学解释。但现在答案似乎很简单。因为莉莉安的行为之所以是一种找水的行为,是因为它是由一种与水有关的信念引起的。一旦我们认识到效果的行为属性本身是广泛的,它与意向性心理属性的联系就显得很清楚了。

这并不是说莉莉安的信念的物理性质不起作用:只不过它们负责一个不同的效果属性,例如,手臂向前运动的属性。她的信念的意向属性与作为(广义)行为的效果有关;物理性质与作为(窄)身体运动的效果相关。正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6.3节),这样的解决方案也可以用来解决排他问题。如果一个心理属性和它的物理实现者与效果的不同属性相关,它们就不需要因果竞争。

因为它承诺解决心理因果关系的两个突出问题,这种方法可能非常强大。(For讨论,参见Fodor 1991; Burge 1995.)然而,这里要提出的一个问题是,某些行为可以被广义地描述,这一事实是否使其原因的故意心理属性具有相关性。心理和行为描述之间不可否认的概念联系可能指向一种解释相关性,但建立在这些解释基础上的因果联系是否涉及广泛的属性,这是一个进一步的问题。那些受副现象主义原始论点所激励的人会担心,狭义的物理性质真的在这里做所有的工作:广义属性的明显相关性是我们在描述和解释行为时对原因和结果概念化的方式所造成的错觉(见Owens,1993)。这一点引出了对这个问题的第四个相关反应。

7.5诉诸解释性实践

有些理论家会质疑前面讨论中隐含的解释和因果关系之间的区别。他们会坚持认为,我们的因果关系概念与解释的概念紧密相连:因果相关的属性是那些在我们最好的因果解释中出现的属性(Segal和Sober 1991; Wilson 1992; Burge 1993; Raymont 2001; §6.3)。我们从明确的因果解释案例开始,找出因果关系的含义。鉴于我们(以及认知科学家)经常通过引用心理原因来解释物理事件(通过援引物理原因来解释心理事件),质疑真正的因果关系是否符合这些解释就是屈服于那种给形而上学带来坏名声的形而上学傲慢。

这种对解释性实践的吸引力有可能一举回答我们考虑过的所有四个基于属性的问题。

毫无疑问,我们对因果关系和因果相关性概念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因果解释的掌握。但至少有两个领域的关注的解释策略(比较金1998年,第100页)。60-7)。首先,你可能想知道该策略是否解决了正确的问题。前面我们指出,心理因果关系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心理属性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而在于给定心理属性的某些所谓特征(在这里讨论的情况下,特征是它们是关系属性),它们如何具有因果关系。解释性策略充其量似乎只是解决“是否”的问题,而不是“如何”的问题。第二,即使局限于“是否”的问题,该策略依赖于一个似乎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解释)与形而上学的概念(因果关系和因果相关性)的合并。因此,要全面评价这一观点,就需要更深入地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

8.形而上学与心灵哲学

我们一直把心理因果关系问题当作应用形而上学的问题来对待。也许这种方法是错误的。也许这个问题真的属于科学哲学的范畴。如果我们从实际的科学实践开始(如6.3节和7.5节所建议的那样),并确定科学究竟需要什么才能得到可接受的因果解释呢?对已建立的特殊科学的考察表明,那些具有形而上学倾向的哲学家认为对心理因果关系构成明显无法克服的困难的特征(例如,多重可实现性、更高层次和“广泛”的性质),在这些科学的因果解释中经常被援引。这表明,与其让因果关系(或属性,或因果能力)的先验概念引导我们以怀疑的态度看待心理因果关系,我们应该从另一个方向进行推理:修正我们对因果关系的概念,使之符合我们实际的科学信念和实践。如果形而上学家关于因果关系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除了基本物理学之外,就不可能有任何科学(例如,生物学特性就缺乏因果效力)。

这是一条路。另一种方法是后退一步,问问我们通常认为理所当然的心理概念的哪些特征可能是我们困难的根源。撇开消除主义者不谈,所有各方显然都同意,“关于心理的实在论”要求,在行为的因果解释中出现的心理谓词指定了独特的心理属性。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尊重心理学(和其他特殊科学),我们的工作就是展示这些属性如何与物理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相反,假设你认为目标不是保存精神属性,而是保存精神真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寻求一种对心灵的解释,它为心理学和心理-物理学的主张,包括有关心理因果关系的主张,提供了可信的真理制造者。

一种可能性是,心理学真理的真理创造者包括不可还原的心理属性。然而,这不是唯一的可能性。另一种观点认为,心理学断言是由物理状态和性质来实现的,而状态和性质则与属于物理学和化学的谓词相对应。这种观点(与戴维森在第5节中阐述的观点和第6.5节中讨论的恒等式解决方案接近)将努力解决心理因果关系的问题,不是通过修补因果概念,而是通过拒绝心理和物理属性是不同种类的属性的想法。各方同意,心理谓词和描述不同于物理谓词和描述。心理术语和物理术语的应用条件不同,排除了将一个定义还原为另一个的方法。然而,从这一语言事实转向一个实质性的本体论命题,也许是一个错误:心理和物理谓词指定属于不同属性族的属性。

这样的事情是否能奏效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然而,如果你认为当前的游戏状态不令人满意,这也许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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