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财税丨 跨境外贸合规不一定要做出口退税
一说到财税合规,很多跨境外贸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做出口退税。其实财税合规的方式有很多,虽然出口退税是当下外贸的主流趋势,但并不是所有的外贸人都符合退税的要求,还是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来做选择。
退税的首要因素是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其次,企业要升级为一般纳税人,最后采购的货物必须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如果是入驻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跨境无票卖家,9610核定征收也是一种合规的选择。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也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9610模式零售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不满足退税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
目前9610出口申报因为各地跨境公服平台差异对接形式也存在差异,不同地方跨境公服,若企业想与之对接 (避免人工录人数据的繁琐和错录风险),当前存在三种主流对接形式为http、客户端、mq。
在流程上,除深圳、上海有所特殊外,全国其余口岸均使用通用的申报流程。而深圳则需企业为当地的监管场所进行“运抵单”数据提供 (其余地区由监管场所自行处理,无需企业传输数据) 。上海无需申报清单总分单取而代之申报“总单待运抵”,另外对三单多了运单必须第一申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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