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
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解决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处置过程中的取证难、鉴定难、判决难等问题,着力研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污染物性质鉴别、溯源技术、生态效应、损害程度、修复技术、损害经济量及法律体系等关键技术问题。2019年7月,山东大学首次在国内教育体系内设立专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的机构——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院是学校直属科研机构,由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法学、经济学和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而成。 依托研究院,同年10月,司法部和山东大学共建“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实行两块牌子、一组人员的机制和体制。基地主要职责:制定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为立法评估、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提供技术支撑;解决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关键技术难点;建设环境法医学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筹建部级重点实验室;建立野外试验场等。 研究院设立国内首个环境法医学交叉学科,以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目前为止学科和学位点的设立是国内首次且唯一的。本学科设置两个研究方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技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标准理论与法制。 研究院已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编制了中长期规划、设置了课程体系,专职和兼职教师36人,在校硕博生21人。编制完成我国首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系列教材12本,正陆续印发出版。 研究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相关理论研究和应用,承接全国各地公检法生态环境损害案件32起,申报国家省市科研课题12项,上报标准9项;为司法部编制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白皮书和案例汇编,培训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从业人员3705人次。 研究院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承担了山东省与济南、青岛、德州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并与海尔集团就打造绿色校园及零碳园区试点、开展产品碳标签及碳足迹研究、搭建前沿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平台、共同成立双碳研究院等方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研究院将建成为国际一流、国内标杆性的机构,引领环境法医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研究院广纳人才,全职引进国际环境法医学创始人Stephen Michael Mudge等知名专家到我院工作;同时与公检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以及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司法鉴定机构持续保持密切合作,促进环境法医学学科迅速发展。(2022.10.27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