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在今天宣判,取消大学录取过程中的平权运动

今天上课的时候看到这个新闻,感到相当震惊。一般来说,人们认为美国大学在招生过程中往往偏向黑人申请者,给予他们某种特殊待遇。然而,这种偏好可能即将成为历史。据报道,美国最高法院在今天以六比三的判决决定取消大学录取中的平权政策影响。简单来说,这对亚裔、印度裔和白人来说是个重大利好消息。美国采用判例法体系,最高法院的判例影响深远,几乎等同于成文法,除非被后续案件推翻,否则这个判决就是定局。(当然,推翻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去年的Dobbs案推翻了罗伊诉韦德案,限制了堕胎权利)
(目前最高法院保守派占优势)
平权运动主要涉及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中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是上个世纪政治运动的产物,旨在保护受怀疑类别(suspect class)。这个运动的初衷是好的,但多年来,很多大学却过度纠偏,为了所谓的多样性,对黑人群体偏爱过甚。根据第三方机构的测试,在相同成绩的情况下,黑人被录取的概率大约是亚裔的四倍左右,这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在最高法院宣判结果公布后,我在小蓝鸟上看到的大多数评论都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大家普遍认为“逆向种族歧视也是种族歧视的一部分”,法院对于这种过度纠偏的行为必须进行规范。
然而,通向公正之路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判决公布后不久,我就收到曾经拿到过offer的波士顿大学寄来的一封邮件,声明他们不会因最高法院的判决而改变他们的“核心价值观”,仍将继续追求“种族和族裔多样性”。对于他们的做法,我们见仁见智,保留看法。
我是法律菜鸡rin,心血来潮写下此文,记录身边发生的法律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