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编内!教育局招聘教师204人!不限户籍!

1.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方案(49人)
2.泰宁县教育局关于招聘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方案(20人)
3.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113人)报名时间延长至7月4日
4.福鼎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公告(22人)

01
关于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的补充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将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2023年7月4日,其他具体事宜详见《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
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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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安溪县教育发展需要,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1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教育行政部门由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下同)。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优秀本科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第3类: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及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fjax.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安溪县教育局商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fjax.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fjax.gov.cn/)-通知公告”网站公示7天。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1份,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或中专起填写,按照高中或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其中,持境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优秀师范毕业生应提供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提供的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或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安溪县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安溪县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到应聘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选岗;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取顺序号的形式确定选岗顺序。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才福利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对符合安溪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奖励办法的,给予相应的安家补贴(工作津贴)、住房补贴、职称补贴,具体见附件5。
安溪县奖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从优、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安溪县。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五)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县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0595-23260317。
附件:1.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5.安溪县教育系统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

02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系省属事业单位,是一所拥有142年办学历史、享誉八闽的百年名校。学校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绩突出,曾培养出侯德榜、陈景润等大批杰出人才,是福建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之一,1994年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一级达标学校。
根据国家及福建省政策,福州时代中学转设,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复办初中部,现因工作需要,我校附属中学拟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49名。依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5.具有两年及以上中学工作经验;
6.具备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核: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7月 7日8:30至7月9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7月15日至7月17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合格线为60分。01至12岗位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片段教学;13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附件1) ;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需单位盖章)及附上相应阶段养老保险缴交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无法提交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具体岗位聘用等级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根据上级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44554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2:两年及以上中学工作经验证明

03
2023年福鼎市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2〕89号)精神,我局将举行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同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2.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后出生)
③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④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一是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如受疫情影响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进行明确。
3.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7月14日;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电子邮箱地址:3612293137@qq.com ,联系电话:0593-7820061,7830171 。
3.材料要求:《2023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612293137@qq.com。
4.面试时间:7月22-23日(暂定),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策待遇
根据省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和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等政策待遇。
1.符合《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要求的,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2.符合《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要求的“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除以上待遇外,符合《中共福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试行)>的通知》(鼎委人才〔2019〕2号),录用前3年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再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15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12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800元/月);工作满3年后,由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5万元)。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考生电话确认后,通过电子邮件扫码加入2023年招聘考试工作群,面试等具体工作在群里发布,请及时关注。
2.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820061 7830171
附件:1.2023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3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04
泰宁县教育局关于招聘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公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工作,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方案的通知》(明教人〔2018〕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级入学并与我县签约的三明学院公费师范生20名(含2019级入学,福建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男生1名、泉州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公费师范男生1名)。
二、招聘岗位
1.城区小学语文教师4人
其中:实验小学1人、二实小1人、文昌小学1人、杉城小学1人;
2.城区小学数学教师14人
其中:实验小学2人、二实小1人、水南小学3人、文昌小学6人、杉城小学2人;
3.乡镇小学语文教师1人
其中: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1人;
4.乡镇小学数学教师2人
其中: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1人、梅口乡中心小学1人;
5.乡镇幼儿园教师1人
其中:上青乡中心幼儿园1人。
说明:所招聘的城区和乡镇教师岗位总数不变,但具体到城区学校或幼儿园的招聘人数将会根据城区学校班级数的变化而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成绩由公费师范生培养学校提供的综合积分为依据;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成绩为考生确认的面试分数为依据。招聘总成绩=(考生综合积分的50%)+(面试总分的50%)。优秀毕业生给予总分5分的加分。考生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公布的岗位。
四、面试资格(报名资格)复审地点、时间
1.复审地点:泰宁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复审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8:00。
3.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
以上1-3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面试时间、地点、内容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30(星期六)
2.面试地点:泰宁县第四中学
3.面试内容: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小学片段教学内容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四年级的教材,幼儿园片段教学内容选用福建人民出版社幼儿园大班的领域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面试程序
1.抽签。全体面试考生面试当天上午8:50到达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组织考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同一学科的面试顺序。
2.备考。抽签结束之后,候考室工作人员将各组第一位考生带入备考室,备考室工作人员将已准备好的密封试题(每科各3份)交由考生抽取1份,并当场拆封后由工作人员将其考题记录在册,考生就抽取的题目在备考室进行备课。考生准备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备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计时。候考室工作人员按各组抽取顺序将下一名考生带入备考室。
3.面试。考生从备考室出来后,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面试室进行片段教学。考生面试时只能向评委报告本人抽签的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面试过程需按规定严格控制时间,面试室配有专职计时人员,随时提示考生。
4.评分。评委以整数当场评分(评委5人或7人),工作人员计算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经现场人员签名确认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