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他,你喜欢的那些韩国电影都会黯然失色(3)
第一篇回顾了他职业生涯较为早期的作品;
第二篇讲到了更多我们熟悉的经典作品如《西洋古董洋果子店》《甜蜜的人生》《好家伙坏家伙怪家伙》《老千》《田禹治》等配乐背后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最后的这篇,他聊起了与朴赞郁,罗泓轸,崔东勋,金基德等韩国一线名导合作后的轶事,以及鲜少人关注却严峻的,电影音乐的版权问题。

Q有没有哪部不怎么受到瞩目的作品中,记忆深刻的是哪部作品呢?
制作《我要复仇》的时候很有意思。拍那部作品时,朴赞郁导演要求我制作一部没有电影音乐的电影。想制作只有结尾曲的电影。 因此,这部电影就是为了让我制作结尾曲而开始的。但是做着做着就……确实音乐没有用太多。虽然是音乐,但是像音效一样用挺少的。
Q跟罗泓轸导演合作的《黄海》呢?
制作《黄海》的时候,和罗泓轸导演非常自在。谁都没出现,罗泓轸导演人也非常好。即使是同样的故事,音乐这个东西能解释的方法也是无限的。另外,即使想要的就是这个,去实现的过程也是无限的。
但是一般来说, 自己理解的是这样的,如果与自己迄今为止听到的不同,不是熟悉的东西,那么其中有人会接受,也有人不能接受。 虽然对当初的意图有同样的效果。但是对于不能接受不熟悉的东西的人,需要了解那个人到现在为止都听到了什么,然后配合他。
但是偶尔有人会接受,罗泓轸导演就是会接受的那个人。虽然自己想要的不是这样的,但只要接受我的说明产生同样的效果,就会那样走下去。 以为他会是固执地往自己想的地方走的人,结果发现他其实是个很开明的人。剪辑的版本有上映版、导演版、海外上映版三个版本,音乐也分为这三个版本。

Q您和金基德导演合作过一部作品《海岸线》,当时怎么样呢?
进行后期制作时,没能见到导演,因为太忙了。开始制作音乐,开始拍摄音乐的时候会开一次会。制作音乐的时候需要开会,但是因为太忙,所以见不到面。也不用太长时间,就做了一天,混音的时候见着了。跟我说他都听过了第一、第二首歌都很好听,但后面的就不太合心意了。
当时金基德导演在后期制作的时候,可能已经对下一部作品充满了想法。有些音乐在女主角出来后一直放着一个音乐,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所以这样一碰面就一天过去了,也就这样结束了。 制作音乐的时候很有意思,但是混音的时候没有反映出来,所以有些遗憾。因为导演本来就是要快点做的人,所以导演觉得细节并不重要。(笑)以前在采访中说过这样的话,导演看到后也有过遗憾。他说“那时候做得挺好的,可是……”(笑)
Q音乐总监制作音乐然后在混音的那天会加入制作好的音乐是这样吗?
不,几乎不会那样做。在制作音乐的过程中,导演会一直过来。会换着音乐用,缩短音乐用,崔东勋导演在出演《夺宝联盟》的时候,大概有15天左右的时间会来我家,每天做7~10个小时的音乐创作。
Q刚才还说想拍恐怖电影,现在会希望做这种电影吗?
最近票房不好的电影根本就没法继续上映。嗯.……如果能有像保罗•托马斯•安德森的电影那样的作品就好了,但是在韩国电影界,可能无法进行制作。 因为,越来越多的好莱坞电影风格的音乐需要制作,但其实这样并不有趣。想尝试一下不那样的工作。
Q那么短篇电影或独立电影方面是不是可以演绎出导演的风格呢?
但是短篇电影的合作时间很短。很难做出一些体量大的东西,大概只会做出一首这样。
Q独立电影中的长篇,可以在这方面自由尝试。但是仔细一想,也许很难轻易找到导演。(笑)
很难的啊。(笑)

Q一开始Uhuhboo Project那种风格好像已经是很久远了,现在也有做熟悉的类型音乐,是有在妥协吗?
这不是妥协,因为电影要求那样,所以才会做那种音乐。刚开始我考虑过这些部分,但电影音乐是为电影而制作的,所以我的风格并不是很重要,所以才会制作符合那部电影的音乐。
Q在制作电影音乐的过程中,有遇到什么瓶颈吗?
刚才也稍微提及过,要说应该就是和制作公司的关系吧。另外,去年和今年电影院的音乐使用费也是环境因素。
Q那个结论是什么?
结论是……音乐总监被排除在外,这本身就很模棱两可。因为其中有很多故事,所以很难解决。其实因为那个我们损失了很多。在另一边,有的音乐总监为了赚大钱,也会妥协。大家都那样,那么合同就越来越不好。
Q现实并没有什么变化。
改变的是变得越来越不好的合同吧。虽然现在没有什么变化,但我认为今后肯定会发生这样的。所以才出现了不利于音乐总监的合同。
Q是怎样的合同呢?
首先,转让著作权的合同刚开始出现。版权不可转让。如果要移交的话,应该让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但著作权费用要让音乐总监支付,这是不能容忍的。 我做了很长时间了,所以不会随便签那种合同。但是,新开始的朋友们首先应该进入这个市场开始工作,所以即使放弃这些,也会写出不利于他们那种合同。
Q那么就是说也有写那种合同书的人吗?
应该有吧,从去年开始出现了很多新的音乐总监,也有很多在独立部门活动的人。因为这样才会去找一些用不利的合同书也愿意工作的新人。此外,有些大企业还出现了自己召集音乐总监签订合同,像工作室一样进行创作的形态。除了我们制作的歌曲之外,还有一些插曲,如果因为演出权出现问题,音乐总监要对此负责。
Q导演还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吧?
但是,著作权的某些部分需要继续转让。
Q请更详细地讲一下电影音乐公演权。
总之,电影制作完成后就是商品。因为是在电影院播放,所以电视台播放音乐的话,需要支付在那里产生的费用。不是决定是付还是不付,而是谁付钱。 因为电影院和投资公司是同一个公司,所以电影院方面就决定由投资公司来付,投资公司就推给制作公司。 如果谁都不收的话,这问题就解决不了。音乐总监不收,插曲也要收,这是已成定局的事。
制作人协会或导演协会方面就会说,韩国电影这么难,为什么还要收。其实也不是我们想要收,这是完全不同的,到底是谈电影产业,电影院赚了很多钱,为什么把那个话题又传到这边说呢,这样说着就没完没了了。
Q版权费贵吗?
没怎么进账,以金额来算的话,OST卖不出去,但是卖出去的有《甜蜜的人生》《盗贼同盟》。 除了卖那个的时候要交版税以外,几十万韩元都不到。KTV 音源加起来著作权协会本身就是以歌谣为中心活动的团体,所以与电视台签订1年的合约后,对其中使用的音乐进行清算。 但实际上只会在精算中分给歌谣节目。在节目中,虽然也有在歌舞节目或纪录片中把电影音乐作为背景音乐使用的时候,就无法统计。
节目里都出来了,如果进行咨询的话,就会告知不会进行统计,让我们亲自统计一下。所以我很生气,亲自统计了一个月。那个也是后来才知道给歌谣1/20的。就算不统计,也要给到1/20。后来又说让电视台出清单,但是电视台方面不给。在著作权协会,电影是很大的市场。所以召集电影音乐家一起聊天,结果只接受了插曲的。
Q音乐总监对插曲的感觉应该不一样吧。导演们会想用自己喜欢的特定音乐。
但是,每部电影都不一样,根据插曲在影片中的作用,有非常必要的插曲,也有导演希望直接写自己喜欢的歌曲和从以前开始就想写的歌曲。 那种东西现在都劝不住了。电影制作费应该有这种支出吧,应该会计较那些的。但是,如果有需要写的歌曲,就应该写。
Q有喜欢的外国电影音乐家吗?
在电影音乐总监中,喜欢古斯塔沃·桑多拉拉,还有曾制作《暖暖内含光》的Jon Brion也喜欢。小时候还喜欢Goran Bregovic。 60年代还喜欢日本电影和音乐。虽然不知道音乐家是谁,但是非常喜欢当时隶属于的铃木清顺和今村昌平导演的电影中的音乐。使用方式非常独特,也很刺激,但当时的电影好像就是这样。
Q正在准备的作品有哪些?
正在筹备裴斗娜主演的《道熙呀》。现在还是暂定名李道允导演的《好朋友》。我知道12月中旬要开始拍摄。另外,朴赞郁、朴赞景导演正在筹备在首尔举行的《我们的电影,首尔》节目。就像以前雷德利·斯科特在YouTube拍摄的一样,是以首尔为主题,利用普通人拍摄的电影作品。
翻译 / 优琪 排版 / 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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