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和孩子都归你,债务我承担?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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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年初楼市行情稍好了一点,我们都以为要开涨了。为了尽快买入第二套房,我跟老公办了假离婚。
当时约定家里房子、车子、存款等财产,还有孩子抚养权都归他,债务都归我,我相当于“被净身出户”了。
也不知道是我当时太恋爱脑,还是他这几年伪装得太好,我竟然一点都没看出他有二心。
然而,楼市并没有像我们预期的那样蹭蹭向上,反而到年中的时候遇冷,不升反降。

现在我买的第二套房的价格比当初购入的价格还要低十几万,我每个月还要自己还1万多的房贷,非常吃力。
我跟他提过两次复婚,他总是支支吾吾的,也不出钱帮忙还贷款,我才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了,真是欲哭无泪!
我不服气,能不能到法院去,说因为是假离婚,所以离婚无效,离婚协议也无效?我该怎么办?
李律解答
01 “假离婚”不假
我国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这个概念,这是老百姓自己创造出来的说法,所以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就都是真离婚。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对于你们离婚的目的真实性没有审查的义务。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双方在民政局时都表示要离婚,工作人员就会认为这是你们的真实意思表示。
他们只需要做形式审查,结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等材料齐全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他们不需要对你们离婚的目的做实质审查,不用知道你们为什么要离婚,是不是真心要离婚,还是说出于别的什么目的要“假离婚”。

既然“假离婚”也是真离婚,那么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和债务承担的约定当然就有效,即便诉到法院也无济于事。
我见过很多“假离婚”买房的客户,像你这样,把家里财产都给到对方,但离了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可能房子也没买成,对方还不愿意再复婚,导致人财两空。
所以,甭管离婚是真是假,签离婚协议时都要谨慎对待。
02 债务还得共担
相比较于那些人财两空的“假离婚”的人,你有一点是幸运的。
至少第二套房买了,在你名下,虽然房贷还起来比较吃力,但这套房是在你离婚后买的,妥妥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之前离婚协议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只对你们签字的双方有效,不能约束债权人。
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只能约束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也就是你们夫妻二人。
协议的内容对于第三方(也就是债权人)是不生效的,这在法律上叫做“双方内部协议不具有对抗外部第三人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第2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你不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债主起诉的话,仍然可以把你们夫妻二人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你们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时候你老公就不能,拿出离婚协议对债主说:“你看,这上面写的债务由她承担,你找她去吧。”

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谁有钱就执行谁的钱。等他清偿了债务之后,再向你追偿。不过,如果你都已经没钱还债了,想必也没有钱还给他。
所以,你可以据此来跟他重新协商,要求签一个对双方都较为公平的离婚协议之补充协议,推翻之前离婚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