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二卷的摘录和笔记(四十二: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的两种办法)

第二册 资本的流通过程
第二篇 资本周转
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
1、在这一章和后面的第十六章,我们要考察周转时间对资本价值增殖的影响。假定一个商品资本,是一个比如9周的劳动期间的产品。我们暂且撇开由固定资本的平均损耗追加到产品上的那部分价值和在生产过程中追加到产品上的剩余价值,这样,这个产品的价值就等于生产这个产品时预付的流动资本的价值,也就是等于工资和生产这个产品时消费的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假定这个价值=900镑,这样,一周的支出是100镑。周期的生产时间在这里同劳动期间一致,因此也是9周。不管我们假定这里所涉及的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产品的劳动期间,还是一个可分立的产品的连续的劳动期间,只要一次运到市场上去的可分立的产品的量要花费9周劳动,情况都一样。再假定流通时间持续3周。那么,整个周转期间就要持续12周。在9周完了以后,预付生产资本转化成商品资本了,但是它还有3周留在流通期间内。因此,新的生产期间只有到第13周开始时才重新开始。生产要停顿3周,或者说,要停顿整个周转期间的1/4。不管我们假定这3周期间是出售产品平均所需的时间,还是假定这段时间要由市场的远近或由所出售的商品的支付期限来决定,情况也都是一样。每3个月中,生产要停顿3周,也就是说,一年中要停顿4*3=12周=3个月=年周转期间的1/4。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一周一周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只有两种办法可行。
注:“两种办法”即缩小生产规模和追加流动资本,详见下文。
2、或者必须缩小生产规模,使900镑足以在第一个周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内使劳动继续进行。这样,在第一个周转期间结束以前,第二个劳动期间,从而第二个周转期间,在第10周就开始了,因为周转期间是12周,而劳动期间是9周。把900镑分配在12周,每周是75镑。第一,很清楚,一个这样缩小的企业规模,以固定资本规模的变化,总之以企业设备的缩小为前提。第二,这种缩小究竟有没有可能,也还成问题,因为按照不同企业中生产的发展,投资有一个标准最低限额,达不到这个限额,一个企业就没有竞争能力。这个标准最低限额本身,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增长,因此不是固定的。但是,在每一次既定的标准最低限额和不断扩大的标准最高限额之间,有许多中间阶段,形成一个允许有极不相同的投资程度的中位。因此,在这个中位界限以内,也会发生缩小的现象,缩小的界限就是每一次的标准最低限额本身。——在生产遇到障碍,市场商品充斥,原料涨价等情况下,可以在固定资本的既定基础的场合通过限制劳动时间的办法,比如说只劳动半天,来限制流动资本的正常支出;同样,在繁荣时期,又可以在固定资本的既定基础的场合,一方面通过延长劳动时间,一方面通过提高劳动强度,使流动资本异常扩大。对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些波动的企业来说,可以一方面采用上面的方法,一方面同时使用更多的工人,并且和动用后备固定资本例如铁路的后备机车等等结合起来。但是,我们在这里是以正常的条件为前提的,这种异常的波动就不予考察了。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同一个流动资本的支出在这里必须分配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是分配在9周,而是分配在12周。因此,在每一个既定的时间段里,都有一个已经减少了的生产资本执行职能;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由100减少到75,即减少1/4。在9周的劳动期间内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减少的总额=9*25=225镑,即900镑的1/4。但是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仍然是3/12=1/4。由此得出结论:如果要使生产在已经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生产资本的流通时间内不致中断,如果要使生产同时地、一周一周连续地进行,而这样做又没有特别的流动资本可用,那就只有缩小生产规模,减少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才能办到。这样为了使生产在流通时间内继续进行而游离出来的流动资本部分和全部预付流动资本之比,等于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前面已经指出,这里说的只适用于劳动过程一周一周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因而不像农业那样要在不同劳动期间投入不同资本额的生产部门。
3、反过来,我们假定企业的性质排除了缩小生产规模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减少每周要预付的流动资本的可能性,那么,只有追加流动资本才能使生产连续进行。在上例是追加300镑。在12周的周转期间内,要相继预付1200镑,300镑是其中的1/4,就像3周是12周的1/4一样。在9周的劳动期间结束以后,资本价值900镑就由生产资本形式转化为商品资本形式了。这个资本价值的劳动期间已经结束,但是它不能用同一个资本来更新。当这个资本在这3周停留在流通领域,作为商品资本执行职能时,它所处的情况,从生产过程来看,就好像它根本不存在一样。在这里,我们把一切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因此假定资本家只用他个人的资本来经营。但是,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资本,在生产过程完成之后,要在流通过程停留3周,在此期间有一个追加的投资300镑在执行职能,因此生产的连续进行不会中断。追加资本只有这样一个目的,就是把劳动过程中因流通时间而引起的空隙填补起来,因此,它只是要保证生产不受流通时间引起的干扰的影响。那些由生产自身的条件引起的干扰,则用别的方法去排除,这些方法用不着在这里考察。但是有些企业,只是断断续续地、靠订货来进行生产,因此,在各个劳动期间之间可能发生中断。在这些企业中,追加资本的必要性也就相应地消失了。另一方面,就大多数季节劳动的情况来看,回流时间又有一定的界限。如果一个资本的流通时间到下一年还没有结束,那么,同一个劳动在下一年就不能用这同一个资本进行更新。但是流通时间也能比从一个生产期间到下一个生产期间的间隔期短些。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就会闲置,除非它另有用途。
注:原文中还对追加资本所起的作用做了详细说明,但在此省略。
4、对于周转这个机制根本一窍不通的经济学家,总是忽视这一要点:生产要不间断地进行,产业资本就始终只能有一部分实际上加入生产过程。当一部分处在生产期间的时候,另一部分必须总是处在流通期间。换句话说,资本 的一部分,只有在另一部分脱离真正的生产而处于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形式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忽视这一点,也就完全忽视了货币资本的意义和作用。
5、我们现在应该研究,在周转期间的两部分即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相等时,或者,在劳动期间大于或小于流通期间时,在周转上会产生什么样的差别,其次,应该研究,这对资本束缚在货币资本形式上会发生什么影响。我们假定,在一切场合,每周的预付资本是100镑,周转期间是9周,因此,为每个周转期间预付的资本=900镑。
1.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相等
注:原文中,对表格有不少解释,在此将其省略,而侧重于结论性的语句;有些数据是用带分数表示的,这里转化为小数。
6、两个资本(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资本 ,和在资本的流通期间执行职能的追加资本)在它们的运动中会互相交替,而不会互相交叉。因此,除了第一个期间以外,这两个资本各自只为自己的周转期间而预付。假定周转期间和以下各例一样,都是9周,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就各为4.5周。于是我们得出如下的年表:


7、让我们把资本Ⅰ和资本Ⅱ作为两个互相完全独立的资本来考察。它们在自己的运动中是完全独立的;这两个运动互相补充,只是因为它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直接互相交替。它们可以看做两个完全独立的、属于不同资本家的资本。
8、应该指出,资本Ⅰ和资本Ⅱ,即使它们彼此是独立的,也只是预付在同一个生产领域的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因此,如果这个生产领域内的社会资本只是由Ⅱ构成,那么,对同一个私人资本的两个组成部分Ⅰ和Ⅱ适用的计算,也同样适用于这个领域的社会资本的周转。进一步说,社会总资本投在任何一个特别生产领域内的每一部分,也可以这样计算。不过归根结底,社会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不同生产领域内的周转资本额除以这些生产领域内的预付资本额。其次应该指出,正像同一个私人企业的资本Ⅰ和资本Ⅱ严格地说在这里有不同的周转年度(因为资本Ⅱ的周转周期比资本Ⅰ的周转周期晚开始4.5周,因而资本Ⅰ的周转年度比资本Ⅱ周转年度早完成4.5周)一样,同一个生产领域内的各个不同的私人资本,也是在完全不同的时间开始它们的营业,从而也在一年的不同时间完成它们的年周转。但是我们以上对资本Ⅰ和资本Ⅱ所使用的平均计算法,在这里也足以把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的周转年度,还原成一个统一的周转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