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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飞蛾与桂花树》

2023-03-17 16:49 作者:朝朝暮暮1895  | 我要投稿

 

时钟悄悄走过凌晨一点,而我却迟迟无法入睡,已经连续一个月通宵失眠了,我全身都在冒虚汗。

王爱红家的灯光依旧固执地闯进房间,屋子里整晚都亮如白昼。我尝试过换窗帘、戴眼罩,但都不管用。每晚她家的灯光就像倾盆大雨降临荒原,毫不留情将我的小屋浇透。79岁的王爱红住我对面,一个人,丈夫几年前就得肝癌走了,她还有个儿子,不过已经离家多年,早就断绝了关系。我敲开王爱红家的门,内心忐忑,希望晚上开门的是79岁的王爱红,而不是59岁的她。

  

幸好旧木门后露出一张长在皱纹上的老脸,混浊的眼睛在夜色里迷茫地看着我,我内心松了口气。

 

“你怎么还没睡觉?”我忍着脾气和她解释,“我明早还要上班。大半夜的,你开那么多灯在干嘛?”

  

王爱红干瘪的嘴角抽动几下,细微的回答声被夜风不知道带去哪里。我费了好大功夫才听明白,“我在用桂花树叶做书签。”

 

我探头张望了几眼,她家本就不大,满屋的旧箱子和旧塑料袋把房间挤得更加局促。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开着,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满是细微裂纹的桌面上,铺满了凋谢的桂花、腐烂的树叶、字帖和各种形状的旧毛刷。窗户死死关着,桂花幽香和腐败霉味合了起来,在我的鼻腔里横冲直撞。

 

我注意到墙上的红木挂钟,才五点半,细长的秒针正努力想从三点朝两点的方向转动。这腐朽的钟也和她一样,被倒流的时间搅得乱七八糟。一只蛾子停在倒走的时钟上,大得出奇,有着一对如耳朵般灰黑色的翅膀,头上还伸着毛茸茸怕人的触角。蛾子朝我飞了过来,灰色的粉在空中纷纷扬扬。蛾子飞行的样子很蹊跷,或许屋中逆流的时间凭空增加了飞行难度,我想开窗把蛾子赶走,王爱红阻止了我。但我想屋子里有这么大只飞蛾总归不好,西方人把飞蛾看死神的仆从,很多日式怪谈也把蛾子作为生命轮回的象征。这只飞蛾,也许是对屋主的一种隐喻——孤独、衰老以及死亡。王爱红却解释说,她家是树林,飞出一两只蛾子有什么奇怪?而我明白她的毛病是越来越重了,呆在一间时光倒流的屋子里,无论是谁都会变得奇奇怪怪。

 

看着王爱红掖好被子,身体工工整整地铺在床上,宛如一副干瘪的古画。她一双眼睛悄悄望着我,角落里堆满皱纹,我替她关上了灯。

 

但她房间里的蛾子终究变得越来越多,一只、两只、三只。它们在明亮的灯光下来回穿梭,在发霉的空气中留下各种可疑的弧线。而因为失眠,王爱红每晚都要做树叶书签,她用小楷在枯干的桂花树叶上,临摹着各种字帖。而我也一样,每个晚上再去敲她家的门。

 

“你不是眼睛不好么,找张白纸写写画画不是更方便,在小树叶上画什么哦。”

 

“你不知道,桂花树叶是做书签顶好的材料。”

 

“哈哈,王爱红,你又骗人了,你房间里一本书都没有。”我讥诮她道。

 

 “这些书签,我是要送人的”,79岁的王爱红轻轻地说,旋即害羞似的莞尔一笑,脸上的皱纹堆起,笑得难看。她垂下眼梢,整理着银发,扭捏地看了我一眼,“你可不要到处乱说啊。”

 

“你想送给谁?”我猜得到答案,却让她自己说。

“就是送给对面马路的宋昱生”,王爱红憋出了那几个字,赶忙讪笑着背过身去,她脸上的皱纹像是消失了,竟泛起了红晕。

“这几个晚上,你做了几张书签啦?”我继续逗她。

“没有几张,好看的桂花树叶也不好找。对了,你能帮我吗?”39岁的王爱红转过头来,她微蹙眉尖的忧郁样子,像极了我的母亲,我只得答应了她。

我们约好在周六下午一起去人民公园。等我敲开门,迎接我的仍是79岁的王爱红。她倒了杯水,满是皱纹的脸上不好意思地笑,“再等等,白天公园有人管,等人家下班了再去。”我有点后悔答应了她。人身上随着时光增长的,不只是年纪,还有麻烦。她家里已经出现了第四只蛾子。四只飞蛾同时在屋子里飞舞,时而聚拢,时而分开。我想王爱红的脑袋里也有硕大的蛾子正飞来飞去,把她的可怜的脑筋搅得乱糟糟的,驱使她萌生出各种奇怪的想法。

 

太阳终于落山了,我扶着王爱红慢慢朝公园踱去,等我们到时,公园里已经人迹罕至,围栏上的藤蔓不时摇曳,黑影渐渐攀上矮墙。我隐约看见各种树的剪影,温吞吞的晚风摇晃着夜光,整个公园都笼罩上一层初秋才特有的朦胧面纱。高大的榕树拔地而起,铺天盖地往上伸展。而桂花树的香味变成了一条条直线,横穿过树林间的杂乱间缝隙,引着我们两个人向公园深处探去。落叶踩在脚下,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两只宝蓝色的蝴蝶从我的肩膀上翩然飞过,慢慢消失于树林之中。

 

王爱红突然从后面用力拍了一下我的后背,把我吓得跳了起来。转过身,见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脖子后面有只蚊子,想叮你血。”我只得苦笑几下。王爱红扯着衣角,将我朝公园深处的桂花树林领去。她嘱咐我:“你记得要采高处的叶子,那里阳光足,雨水好。摘的时候要三只手指捏住叶根,慢慢拔,千万不能用蛮力,树叶扯坏了就不能当书签用了。”

 记得六岁那年,我也爬过故乡的桂花树,采过树尖上的桂花和叶子。我一直记得那条南方水乡的石板路,一边是狭窄的河,一边栽满桂花树。到了夏末秋初的时候,镇子上到处都飘起桂花的芳香。家乡人会做桂花糖、桂花糕,还流行用桂花泡水喝,但家乡最有名气的还是桂花酒,每到深秋,家家酿酒,户户飘香。几个月前,我从网上特意查过故乡现在的样子,镇子已经成了旅游开发区,所有的一切崭新而陌生。河流被填平,宽阔的道路两边栽满白杨,水泥马路通往更深更远的大山深处。

 

我不愿回忆故乡,正如我讨厌桂花树那样,我讨厌有关故乡的一切。但我小时候也学做过桂花酒给母亲喝,装在只有拇指大的小玻璃瓶里,里面灌上烧菜用的白酒,再放进几片桂花。我现在都还记得当时母亲的情形,她没有喝,只是笑着收下了我的礼物。她把瓶子放到鼻尖,闻着白酒和桂花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好像那是世界上最深远悠长的香味。她坐在矮小的藤椅上,手中织着父亲的毛衣,眼睛望着玻璃瓶中的桂花残瓣出了神。那一刻,我明白母亲在羡慕,她羡慕那几片微小的花瓣,即便在狭小的瓶子中,也能随着自己的心意自由漂流。

 

我向看着小孩一般看着王爱红,问:“你带瓶子了么,我帮你采下来的桂花叶子,你总要有地方放吧。”

 

“给我,我用手拿,你放我手心里,这些叶子要捂得温热才好,放凉了就不能用了。”离开了那间时间倒流的屋子,这老婆子说话依旧疯疯癫癫。她向我伸出两只瘦骨嶙峋的手,瘦小的手指只剩下皮,两只手合在一起依旧松垮垮的,指缝间处处都露着风。

 

"我知道,你这么做是要把心意都送给宋昱生。"王爱红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傻呵呵地笑,"我……我没有。我就是想帮他做几张书签,这种桂花树叶做的书签,外面没有卖。他是个读书人,这些书签他用得上。"

“你骗人,你明明喜欢人家”。

王爱红变得结结巴巴,“我不骗人,我这么大年纪了,我不喜欢骗人,我……我就是想送他几张书签。”她和我一样,嘴上说不爱撒谎,但又总情不自禁地开始说谎。每个人都是这样,不喜欢的事情偏偏要做,不喜欢的人偏偏要相伴到老。

 

我也撒过很多谎,每一个都不记得了。唯独有一个谎言,和故乡的桂花树一样,像是年代久远而无法清除的口香糖,牢牢地粘在我的记忆深处。那是个周六,我还没有和父母闹翻,三口人还假装成一家人住在一起。父亲在客厅看着抗日神剧,他除了喝酒、看电视,没有别的任何爱好。每次看电视到兴奋处总会哈哈大笑,即便是同样粗制滥造的情节,也总能调动起父亲的情绪。母亲在浴室里洗漱,水龙头声音哗哗响。我的零花钱那几天用完了,于是蹑手蹑脚走进父母的卧室,想偷几张还没来得及藏起来的现钞。母亲的手机恰好亮了,一条消息弹了出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发来消息——“我自然明白,我的心意也永远不变”。母亲的聊天记录平平无奇,不过是两个中年人的旧情复炽。父亲此时却出现在门口,他微皱着眉,问我进来干嘛,我将母亲的手机藏在身后,扯谎说手机坏了,进来看看几点钟。我印象里父亲唯一厉害之处,就是能一眼看穿我的谎言,为此我挨过无数顿打。而那天的父亲却格外平静,他点点头,默默转身走了。看着他苍老的背影、已经开始谢顶的脑袋,身上穿着已经洗得看不出颜色的杂牌毛衣,我竟然第一次有点同情他。我看不起他,但他不是坏人。等父亲走了,我便拿起母亲的手机,狠狠警告了那个第三者,删除了那人的一切联系方式。

“你还记得我们上次一起去的那个公园吗?有好多桂花树的那个。”

“一直都记得,你还替我采了好多桂花树叶。把我的手心里都塞得满满的。叶子摩擦着我的手心,痒痒的。还有那股桂花香,我好喜欢。”

 

“你会等着我,再一起去桂花树林吗?”

“我的心意永远不变。”

 

“我自然明白,我的心意也永远不变。”

 

中年人的爱情,就像一幢着了火的老房子。只要开始露出火苗,就会阴测测地不停地烧,烧掉家具,烧掉横梁,直到把触及的一切都烧成灰烬。母亲的手机在那个周六冒出的野火,最终将我们的家烧个精光。我无法逗留,只能一路溃逃。我的父母也在溃逃,他们最终没有离婚,为了孩子,为了房子,为了各种各样杂七杂八的可笑理由。

 

枯槁瘦弱的王爱红站在我身边,手心里捧着满满的桂花树叶。我知道她很满意今天的收获。我看她瞧着树叶的样子,便觉得有一种久已遗忘的温柔感在心底里化开。她格外小心翼翼,两只干瘪的小手,将树叶轻柔地合拢在手心,脸上压不住地现出笑来。

 

“你很喜欢宋昱生,对吗?”

“对呀,我早就跟你说过的呀。我喜欢宋昱生,我的心意永远不变。”

我的父母是相亲认识的,做主的却是外婆。那个年代人们的想法和现在大不一样,父亲家里穷,出身好,虽然没什么文化,不过好在是个工人,于是外婆催促女儿赶紧嫁掉。母亲极少谈起她的婚姻,偶尔说起神色都异常平静,就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但我还记得母亲谈起自己婚姻时的眼神,那眼神总是冷冰冰的,像是一艘被遗弃的旧船,正一点一点在北极的海面上慢慢沉入海底。我记得有一次她喝醉了酒,眼泪汪汪。她说后悔和父亲结婚,为什么一定要听妈的话?但那些都没有用了,人的一辈子也就一眨眼,过去了也就过去了。

 

我那时坐在他对面,她的眼泪一闪一闪,像是隐隐有火光在燃烧。那时我已高中,正打算退学去学做生意。母亲哭得我心烦,我对她说,我都长大了,等我赚钱了就会搬出去住。你们俩的事情你们自己做主,离婚、分居,随便你们,哭给我看有个屁用。母亲眼里的火终究慢慢熄了下去,只是一边喝酒一边摇头,喃喃自语,像是自己在劝解自己,“算了,女人的命都是这样,算了。”

黑夜怎么这么长?我终于等到王爱红把做好的桂花树叶书签送了过来。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别致而又漂亮的书签。叶的脉络纤细而绵长,宛如海底的珊瑚在清透的海水中展开湿漉漉的枝条。一股若有若无的幽香,恬淡悠远。王爱红拿着书签,竟不舍得给我,她朝着灯光,欢喜地一张张仔细审视,像是要从毫无规律的脉络里窥见自己的命运。

 

我问19岁的王爱红,“你怎么把书签给宋昱生?人家去读大学了,住学校里面,早把你忘了。”

 

她灿然一笑,“才不会的,我们都约好了,晚上在人民公园的桂花树林见面,以前我们就在那里见面,一起闻桂花香味,听他朗诵俄国诗歌。”

 

“你明明知道,宋昱生永远都不会来。”我说得一字一顿。

“那我就去找他。”

 

“去哪里找?”

 

“哪里都找得到,天底下就这么大,我一直跑一直跑,一定会找得到。”19岁的王爱红对我说,眼睛明亮透彻,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有光彩。

 

王爱红枕着沙发,已经睡得熟了。19岁的王爱红长得并不漂亮,但夜色中的她显得如此鲜明,像是从某人梦境中走出来的百分百少女。王爱红身上的时间真的往回走了,我搬家的时候她还是79岁,上个月我见到了59岁的她。三天前,39岁的王爱红请我去帮她采桂花树叶,而今天王爱红已经19岁了。我身边的娇憨少女,手里牢牢捏着叶子,心里想着她的心上人,睡姿安详而恬美。 

 

我依旧失眠,不得不将眼神投向别处,天花板坑坑洼洼,到处是可疑的痕迹。飞蛾在墙壁的缝隙间穿行,尖锐而繁密的绒毛摩擦墙壁,那些飞蛾躲在墙壁的裂缝中,咀嚼着食物的碎屑,然后做爱、繁衍、直到遇见那团能把自己烧成灰烬的烈火。我们和那些蛾子都是一样的,但区别在于我们并不敢真的扑向那团能把自己烧得精光的野火。我和王爱红都困在这片桂花树林里,我们在浓密的桂花树林里,不停地跑,在黑色的树林里追寻着一点点属于自己的火光。

  

6点的钟声叫醒了王爱红,她看着玻璃窗上趴着的飞蛾,疑惑地说,“真奇怪,家里怎么会有飞蛾?”她站起来走过去,打开窗子,把那些蛾子赶了出去。

 

我心里清楚,时间永远不会倒流。79岁的王爱红还会出现,而19岁的王爱红已经远远迷失在桂花树林深处。

 

“我该走了。”王爱红看着窗外越飞越远的飞蛾自言自语。

  

“妈,我走了。”

王爱红应了一声,回头看我。那一双年轻清澈的眼睛重新消失在重重的皱纹之中。东方灰蒙蒙的天亮起了鱼肚白,我一步步走出房间。门外的台阶上趴着一只断了翅膀的飞蛾,仅剩的一只翅膀仍然努力在积满灰尘的台阶上扑棱,我跨了过去。这是新的一天,没有飞蛾,也没有桂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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