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抖M类型,曾经表现得特别明显。
我喜欢追求不爱我的、不喜欢我的那些人。不屑花时间精力金钱。就像一个瞎子聋子傻子。我忘记了很多事情。我也忽略很多东西。抛弃了很多自我。
享受付出一切。觉得快乐。现在想起来,自问,我是神经病吗?
因为喜欢。我太容易放肆。我太容易放纵。太过张扬。可是得不到心里很苦闷。
也因此忽略了喜欢自己的人。现在想起来。真是可笑至极。愚蠢至极。
成长得要用教训来换取吧。
失去的不再回来。我开始需要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