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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笔记全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801法理学原理》

2023-06-26 12:03 作者:曹小值真题笔记  | 我要投稿



复习笔记+课后习题详解+考研真题笔记: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

第二章 法理学的性质与对象

复习笔记

考点:法理学概述(见表2-1)

课后习题详解

如何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

答:法理学是以“法理”为研究对象,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的一门理论法学学科。在现代法学学科体系中,法理学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它研究的是法的一般性问题的一般理论。

(2)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它为当时的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的建立寻求思想基石或者为法律制度和法学变革提供精神动力。法理学基础理论能够影响整个法学发展的水平。

(3)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的理论对法学研究具有方法论价值,其科学理论为人们进一步认识法律现象提供思路。同时,法学方法论也是法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和有效对法学研究至关重要。

(4)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法理学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色彩。法理学本身是法学的意识形态组成部分,提炼和浓缩了法学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法学体系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的核心。其内在的观念体系在观察、认识和分析法学领域的一系列大是大非问题时能够体现政治方向、理论导向和时代精神。

总之,法理学是基础理论或者说是一门导论性学科,既是学习和研究法学的入门学科,又是在部门法学知识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概括和深入的学科。


如何理解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真题链接】法理学的概念及范围。[山东大学2017年研]

答:(1)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治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理”,即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即它要研究有关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与知识。

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学理论的基本问题,一般包括:

①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如法的产生、法的发展、法的本质和特征等。

②法社会学的基本内容。法与政治、经济、国家、道德、科学文化等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③法发挥作用的机制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法的创制、实施及实现、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违法与法律责任等。


阐述作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法理”的语义和意义。

答:关于“法理是什么”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精准的定义。作为一个统合性的概念,其语义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之道理。“法理”属于所有法源之基础。

(2)法之原理。学说对各种原理进行探求,获得公众认同后会演变成公认的法理。

(3)法之条理。条理泛指事物的规矩性。条理是社会生活中处理事务的当然之理、伦理纲常、道德教义。条理有时候也与判例关联,判例是条理的载体之一。

(4)法之公理。法理蕴含着正义、良善、信念等公理。

(5)法之原则。法理包含原则性的理念,而原则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6)法之美德。法理,也意味着法的美德,法蕴含美德则为良法。

(7)法之价值。秩序、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内在于法理之中。

(8)法之理据。法治的合法性、正当性等需要解释或论证,而法理即是立法之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核心理由。

(9)法之条件。法理可作为法的形式合理性要件。

(10)法之理论。“法理”已成为“法的理论”“法理学”的简称。


在当代中国,学习法理学的意义是什么?

答:在当代中国,学习法理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学习法理学,能够让学生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引导学生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和时代精神。

(2)有助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法理学,有助于熟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为投身法学建设事业打好基础。

(3)有助于培养法律思维、开阔法学视野。法理学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培养人们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律职业者只有用法律思维方式来思考和分析法律问题,才能得出合乎法律精神和逻辑的结论。法律思维即对具体的法律事件做类型化的概括的能力,法律思维方式的养成离不开法理学的学习。首先,法律思维所运用的基本概念由法理学加以清晰界定和解释。其次,法律思维规律的领悟和把握离不开法理学的学习。法理学不仅揭示法律实践活动的规律,也揭示法律思维、认知活动的规律,它向人们展示法律的文化内蕴,揭示法律的内在精神、原则、价值和理念,提高人们的法学境界,扩展法学研究的视野。


找一个司法案例,体会案例中的法理学。

答:

(1)案例:里格斯诉帕尔默案,具体材料略。

(2)本案判决所体现的法理学知识:

①认为不应当剥夺帕尔默继承权的法官采用了语义分析方法,即通过分析语言的要素、句法、结构、语源、语境来揭示词和语句意义的研究方法。则可根据法律的规定认为遗嘱真实有效,可以依据该有效的遗嘱继承被害人的遗产。

②认为应当剥夺帕尔默继承权的法官采用了价值分析方法。从违法行为中获得利益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一方面不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理念,另一方面如果法律纵容这样的行为,也会在社会上引发道德风险。

当具体的法律规则同法律原则发生冲突时,严格、甚至死板地遵循法律的规定会导致极端的不正义,此时应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在不同利益之间进行协调,运用原则对法律规则进行解释,使得法律得以由善的价值和理念进行评价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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