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打还手为什么是互殴?为何自卫被视作同等罪责?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局在一起案件中,被打者的反击却被认作“互殴”,引发网友质疑。

原因是其涉及的“正当防卫”与“互殴”认定令人疑惑。据公安部网站指导意见,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须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准备使用凶器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本意和行为性质。

然而,该案涉及的孩子在公共场所吵闹、撞击乘客座椅等行为或许可被视作家长监管、教育不到位,即有错在先。当女子挑起制止时,孩子父母互骂、打人,这一行为亦颇令人难以认同。

因此,广大网友对该案件认定、处罚结果产生质疑,强烈支持女子行使正当防卫权利,亟待公安机关加强指导,准确区分正当防卫和互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让公众对公安机关产生质疑。

面对如此处罚结果,网友们也是打抱不平,认为处罚不当,你对此次事件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