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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经营店铺多年,原以为是自己的产权,却登记在了姐姐名下?

2022-05-26 20:06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福州闽侯的阿祥反映,因为一间店铺的产权纠纷,他和姐姐阿芳沟通出现了问题,关系闹得很僵,希望能够得到调解小组的帮助。

弟弟认为拥有店铺产权

登记信息却是姐姐名字

阿祥在家中排行老五,他与二姐阿芳原本相处融洽。两年前,阿祥经营的一家便利店面临征迁,姐弟对于店铺产权存在争议,关系开始慢慢出现裂痕。

 

阿祥说,他从2018年12月起经营这家便利店,原本以为产权应当归属自己。直到征迁时,阿祥去闽侯县国土部门调取档案,发现《闽侯县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和《福建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申请表》两份材料里,都没有自己的信息。而且阿祥还发现档案中的材料有改动的痕迹。

 

 

阿祥事后与姐姐阿芳协商此事,但是闹出矛盾。调解小组来到阿芳家,阿芳的丈夫阿军承认,材料内容是修改过的,但是修改的人并不是阿芳,而是阿祥自己。

 

 

姐姐:自己出资建房 弟弟不是产权人

阿祥拿出了一份材料,据称是当年盖房时所雇工人的手写证明,证明当年工资均由阿祥给付。对此,阿芳的女儿阿红提出反驳。

 

 

姐弟经历多次调解 始终无果而终

阿芳一方称,为了化解产权纠纷,他们与阿祥调解多次,但每次都闹得很不愉快。

 

 

闽侯县南屿镇政府也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都不满意协调的结果,因此整个征迁进度也就一直停滞了下来。

 

相关部门:程序合法合规 权属无异议

调解小组随后分别前往了闽侯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了解争议房产土地、房屋权属的申报等信息。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工作人员
一代身份证到二代换证的时候就不一样了,正常啊,而且审批表里面的内容涂改并不代表什么啊,包括《福建省建设用地许可证》上面还是也是阿芳,所以说我从表格的申请到批复,再到后面后面的换证全部都是阿芳的,这个毫无疑问的。所以说阿祥提出来说是有涂改的,这个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人士:阿祥如果提起行政诉讼

可能已超时效

阿祥如果反映产权登记不属实的话,应该如何维权呢?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俊靖

阿祥如果认为自己房子的土地证被错误登记,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错误登记。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法定起诉期限最长是20年。因为这个案件中土地登记的时间是1998年,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了期限,所以法院最终会依法不予受理。

 

在行政和诉讼渠道暂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姐弟关系,调解小组建议双方面对面友好协商,但是阿芳的女儿表态,此前双方已经发生肢体冲突,没有再调解的必要。

 

调解后记

房产有价,亲情无价,相伴半个多世纪的手足情来之不易,姐弟应当彼此珍惜,保持良好沟通,才能最终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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